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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药股份: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年5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目录

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 15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7

五、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8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9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药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2021年4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2020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紧紧围绕“科技引领、双轮联动、纵深发展”的发展战略,直面挑战,砥砺前行。公司董事会监督和指导经营层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和经营措施,克服新冠疫情和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影响,通过调整市场销售策略、推动工艺优化和技术改进、强化基础管理等手段,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4亿元;出口创汇1.14亿美元。

(二)完善信息披露,及时披露重要事项进展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医药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过程中收到药品注册证书、通过药品一致性评价等相关信息。公司2020年共披露了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4份及其他相关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考评后,公司信息披露评价结果为良好。

2020年12月19日,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67%股权收购事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天津市国资委已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医药集团混改涉及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有关事项的批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下发《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于同日收到医药集团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的通知,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款,且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已出具本次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医药集团由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变为津沪深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7%、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3%,标志着医药集团混改落地,斩获新的重大成果。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12月29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议案》,公司与受让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37%股权(33,702,397 股)的交易对方益科正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公司将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总体部署,继续积极支持北方信托混合所有制改革。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召开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4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会议次数通讯会议次数应参加股东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张 杰14311770
何光杰514312
袁跃华14311743
杨福祯14311761
王立峰14311743
刘 欣817413
俞 雄14014707
边 泓1028550
陈 喆312220
李 静*413202
姚克挺*725440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周晓苏*422220
万国华*1129550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事会以保护股东利益和提升股东价值为前提,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专业力量,经两次修订完成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该激励计划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0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9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1元/股。2020年6月2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完成。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开创了天津医药企业推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先河,让核心管理骨干分享企业发展红利,与股东利益更深度捆绑。此次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既包括公司管理层,也包括了核心技术人员、经营和管理人员骨干。此次股权激励计划为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稳定核心人才队伍

2020年,为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相关工作。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经董事会审查并提名四位职业经理人。通过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司建立了与行业特点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稳定了公司核心人才队伍,为公司自上而下推进市场化选人用人和考核分配制度改革打下了思想基础、制度基础和组织基础。

(七)完成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维持组织架构稳定

2020年11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及时推进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将独立董事资格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议提名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并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如期完成了三年一次的换届工作,确保了董事会、监事会正常高效运转。

(八)防范风险,筑牢内控体系

2020年,公司董事会着力推进公司内控体系的优化,努力建立以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内控体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及财务报表进行审查,确保公司规范运行。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参控股企业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新增了《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管理制度,提升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

(九)发挥独立董事专长,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原独立董事周晓苏女士、万国华先生分别于2020年5月、2020年1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年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晓苏女士、万国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职务。周晓苏女士、万国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为公司持续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诸多贡献,公司表示衷心感谢。新当选的独立董事边泓先生、陈喆女士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天药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引领公司战略、监督公司运营、控制经营风险、确保股东权益,是公司可持续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2020年末,公司董事会先后获得第十八届中国财经风云榜“2020年度优秀董事会”、第十六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之“优秀董事会”荣誉。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2021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医药行业市场环境,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同时董事会还将大力推进以下工作:

(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推进内控管控流程,坚持依法治企,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激励核心员工

公司2020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股份数量和被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较少。今后,公司还将采用多元化的激励方式,继续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规范推进托管项目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公司目前受托管理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光制药”)股权,托管期限为2018年10月至2021年10月。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协助永光制药逐步规范完善,如果条件具备,公司将积极推动将永光制药注入上市公司的相关交易,从根本上消除同业竞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整合上市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公司发展布局,不断加大产业投资投入。同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平台,为公司筹集资金,充实公司发展所需资金力量。

(四)积极维护股东权益

推动公司进一步实施原料药和制剂业务双轮联动战略,巩固公司在皮质激素类、氨基酸类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等全产业链的行业地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股东。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履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为公司发展把控方向,进一步营造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更好地回报股东,服务客户,奉献社会。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药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已经2021年4月14日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资本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和《2019年财务决算草案》等10项议案。

2、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3、2020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20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6、2020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条款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田力杰先生、李娟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参加第八届监事会换届选举。此外,池永艳女士、陆强先生、崔志震先生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当选为第八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田力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二、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监事会成员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共7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共14次,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规范运作、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本年度共修订《公司章程》两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了修订。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执行,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 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都出具了独立意见,无内幕交易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 检查限制性股票授予及回购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就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5月15日为授予日,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9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1元/股。

根据《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审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六、 检查收购湖北天药股权暨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收购湖北天药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地审阅。为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相关承诺,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与药业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合同》,以现金方式收购药业集团持有的湖北天药51%股权。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经国有资产有权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收购湖北天药股权,在业务上与公司协同发展,有利于公司丰富产品种类,有利于公司扩大产品规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落实了控股股东前期做出的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七、 检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2020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不利事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八、 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恪尽职守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等相关方的权益。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药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已经2021年4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报告期末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 数据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营业收入3,116,847,822.963,326,627,747.072,915,700,774.85-6.312,750,654,555.922,426,912,70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78,830.42161,767,807.94145,277,874.94-79.00152,830,595.42145,230,284.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735,136.57142,709,057.89140,762,013.31-63.05147,704,444.63150,856,113.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6,884,942.34319,685,521.84279,368,978.778.51217,374,531.00191,843,482.91
2020年末2019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8年末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91,518,554.073,011,973,277.822,919,952,120.56-0.682,926,323,644.912,840,592,420.65
总资产6,176,059,509.385,712,526,724.845,281,177,388.718.115,624,228,209.265,182,234,381.65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主要财务指标2020年2019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8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10.1480.133-79.050.1400.1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10.1480.133-79.050.1400.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80.1310.129-63.360.1350.1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5.314.92减少4.18个百分点5.345.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54.824.78减少3.07个百分点5.305.4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金额附注 (如适用)2019年金额2018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0,495.00-73,586.22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5,792,952.255,440,898.404,737,986.6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12,620,777.8228,712,791.0210,877,841.17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962,264.15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4,013,483.13-441,558.51-2,669,711.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7,551,577.26-14,523,395.88-7,485,819.78
所得税影响额-5,404,480.83-1,018,662.91-334,146.21
合计-18,756,306.1519,058,750.055,126,150.79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药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7,817,772.65元。公司董事会拟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00,786,680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1,007,866.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2.40%,剩余776,809,905.8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药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1年4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要求,以及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编制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天药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天津首席合伙人:方文森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55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0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4,500万元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58,500万元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3,60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4,40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865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9,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质量控制体系,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梁雪萍,199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亚男,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茂英,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预计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5万元,合计114万元。系按照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工时和工时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时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工时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9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45万元,合计114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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