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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森股份:哈森股份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公司董事陈昭仁先生、监事黄静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董事陈昭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公司监事黄静女士因在公司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一、补选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陈春伶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补选公司董事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对被提名人陈春伶女士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审查,我们认为陈春伶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补选陈春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选监事的情况

鉴于黄静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黄静女士将继续履职至公司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补选叶雪飞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简历

董事侯选人:

陈春伶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任哈森鞋业(深圳)有限公司开发部设计经理。

监事侯选人:

叶雪飞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商业专科学校,大专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湖南纸浆模塑总厂会计、内审员,深圳珍兴鞋业有限公司会计、昆山哈森鞋业有限公司行销财务副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行销财务经理。现任公司稽核审计部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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