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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Electric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8-4-1-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数量5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日期2021年5月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133,333.34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21年4月27日

8-4-1-2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8-4-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特别风险:

一、本次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53,333.34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不进行股东公开发售,且公开发行股票的总数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相关承诺事项

本次发行相关责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关于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三、滚存利润分配”。

四、上海电气分拆电气风电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上海电气分拆电气风电至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本次分拆完成后,上海电气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电气风电的控股权。通过本次分拆,上海电气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更好地服务高端装备产业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电气风电将依托上交所科创板平台独立融资,实现主营业务的做大做强。本次分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电气整体市值,增强上海电气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五、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一)对西门子存在持续依赖的风险

1、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技术依赖风险

8-4-1-4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TLAA,西门子公司对于公司的技术许可涵盖海上

4.X系列、6.X系列、7.X系列等报告期内主要在售机型,其核心技术来源于西门子公司。因此公司“技术许可产品”对西门子存在技术依赖;“二次开发产品”基于技术许可产品平台由公司自主开发形成,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技术依赖。

2、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采购依赖风险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TLAA,公司“技术许可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控制系统软件。报告期内,向西门子总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31.82%、13.04%和7.73%,西门子指定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7.55%、7.29%和2.81%。因此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以及“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采购依赖。

3、若双方终止合作可能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占主营业务比毛利率收入占主营业务比毛利率收入占主营业务比毛利率
自主知识产权54.51%7.22%24.06%-0.43%19.72%6.93%
二次开发28.70%22.72%26.53%30.62%--
技术许可11.19%17.91%43.00%27.86%78.8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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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西门子的依赖存在持续性

公司“技术许可产品”对西门子存在技术依赖,“二次开发产品”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技术依赖,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以及“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采购依赖。根据公司与西门子的合作关系以及签订的合作协议,从公司未来产品构成上判断,“技术许可产品”或“二次开发产品”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因此,公司对西门子的依赖具有持续性。

6、发行人需持续向西门子支付技术许可费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就每一台已售出的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公司应向西门子公司支付提成许可费,同一份合同中约定了不同机型产品的提成比例,同款产品的提成比例随着累计销售兆瓦数的上升而下降。由于“技术许可产品”或“二次开发产品”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因此发行人需持续向西门子支付技术许可费。

(二)部分核心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国外品牌原材料金额分别为271,489.71万元、261,190.48万元和557,369.63万元,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52.88%、34.86%和27.99%。公司依赖进口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两类:1、公司直接向国外供应商采购或通过贸易商向国外供应商采购;2、公司向国外品牌的国内制造商采购。

公司采购国外品牌原材料的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原材料 类别主要采购的国外品牌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
叶片西门子、艾尔姆10.68%2.25%28.77%6.35%81.64%18.22%
齿轮箱西门子42.91%4.55%37.36%5.31%72.07%6.83%
发电机西门子、ABB8.37%0.71%16.95%1.31%71.38%5.14%
轴承罗特艾德、SKF、舍弗勒64.14%5.13%85.01%6.41%79.99%3.56%
变流器ABB、KK、维谛63.23%2.97%81.86%4.20%87.97%3.74%
变压器西门子、ABB65.18%2.97%93.05%1.50%98.91%2.47%
主控KK51.23%1.37%40.87%0.94%57.3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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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类别主要采购的国外品牌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
其他原材料--8.03%-8.84%-11.27%
采购国外品牌原材料合计--27.99%-34.86%-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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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99.15万元、841,271.66万元和1,012,018.68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12%和37.80%和31.86%,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假如下游客户出现资金状况紧张或其他影响回款的不利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对政府补助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2,570.56万元、6,814.25万元和9,481.4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0.92%、23.74%和20.58%,占比相对较高,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或补助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5、整体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2020年12月31日 /最新报告期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67.95%68.73%67.46%
运达股份89.75%(注)86.80%85.41%
明阳智能70.78%79.56%78.11%
平均值76.16%78.36%76.99%
公司86.39%82.49%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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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四)风电行业补贴政策逐渐减少及抢装潮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1、风电行业补贴政策逐渐减少的风险

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国家发改委自2014年开始连续多次下调陆上风电项目标杆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I-IV类资源区2018年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将降至0.40元/kWh、0.45元/kWh、0.49元/kWh以及0.57元/kWh,我国陆上风电上网电价继续下降。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海上风电方面,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

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电价补贴的逐渐下降与取消,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可能随之下降,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也将有所下滑。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技术提升提高产品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排除在电价持续下调过程中,出现利润率降低,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2、抢装潮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为了在风电行业鼓励政策取消前获取补贴,近年来风电行业需求扩张,出现了抢装潮,行业未来的一部分需求在当期提前实现,但也可能会透支之后的需求。随着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在抢装潮之后可能随之下降,导致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新增装机容量可能会出现波动。如果公司不能在抢装潮后获取足量订单,未来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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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波动风险

电气风电在历史期盈利情况存在一定波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52亿元、2.52亿元和4.17亿元。风机产品业务受风电行业政策影响较大,风电行业近年来竞争情况也有所加剧,未来随着行业、政策及客户需求的变化,电气风电业绩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长期看,如果未来风电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此外,若短期内公司产品出现非常规质量事故或后续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交付产品,电气风电存在上市当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可能性。

(六)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风电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根据CWEA数据,2017、2018和2019年中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前五家合计占比分别为67.10%、78.15%和

73.40%,行业集中度较高且集中趋势明显。电气风电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新增装机容量占中国风电市场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为5.7%、5.4%和4.7%,略呈现下降趋势。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竞争对手纷纷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上加大投入,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如果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并提供新技术的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七)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持续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29,538.01万元、95,081.57万元和263,086.2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16%、11.75%和14.73%;经常性关联销售金额为417.01万元、5,978.61万元和229,562.2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7%、

0.59%和11.10%。预计电气风电将持续与上海电气体系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合作因特殊事项而终止或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运行,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关联交易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八)客户集中风险

我国风电投资运营企业主要为以五大发电集团为首的国有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作为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发电集团下属项目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95%、59.45%和44.52%,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不能扩展更多的新客户,且原有客户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

8-4-1-10

对公司的采购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80,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0%。本次发行后上海电气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上海电气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十)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主要系风电行业性质决定。我国风电场建设的周期通常是:年初开工、年内建设、年底竣工投产。此外,年中和年底通常也是风电场业主内部工程考核的时间节点。风电设备的生产周期及发货时点与风电场的建设有较高的相关性,发货时点多集中于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的销售收入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确认较多,呈现出一定的季度性波动的特点。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一)2021年一季度业绩情况

公司202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或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3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443,051.9025,846.541614.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49.69-19,968.42-16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9.69-21,664.07-158.94%

8-4-1-11

元,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69.69万元,相比去年同期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前述财务数据系未经审计或审阅的数据,不构成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二)2021年上半年业绩预测

公司合理预计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1-6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1,115,695.93-1,232,658.77563,775.2897.90%-118.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85.32-33,452.8110,457.05182.92%-219.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621.85-26,941.225,541.19326.30%-3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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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未注入公司的原因

“上海电气”注册商标(注册号:3996208)系上海电气的主要标识,其注册的商品/服务的范围包括除发行人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同时,该商标在体现上海电气品牌形象、传承商标美誉度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上海电气并未将该商标投入公司。

(三)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公司可在主营业务范围内长期、无偿、排他地使用商标

2019年12月,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排他地使用上述商标,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之外的产品和服务时非独占、非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注册号:3996208),商标许可费为零元。

(四)公司关于上述授权商标的使用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稳定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注册号:3996208),未因使用授权商标对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仍将通过授权方式长期使用上述授权商标。

九、发行人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除相关主体可能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可交换债换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方式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8-4-1-13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8-4-1-14

目 录

本次发行概况 ...... 1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本次发行安排 ...... 3

二、相关承诺事项 ...... 3

三、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3

四、上海电气分拆电气风电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 3

五、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特别风险 ...... 3

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0

七、香港联交所关于上海电气分拆发行人于境内上市的审批情况 ...... 11

八、公司使用控股股东授权商标 ...... 11

九、发行人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 12

目 录 ...... 14

第一节 释 义 ...... 19

一、一般释义 ...... 19

二、专业释义 ...... 21

第二节 概 览 ...... 24

一、公司简介 ...... 24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 25

三、本次发行概况 ...... 26

四、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7

五、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8

六、公司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 29

七、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0

八、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 31

九、募集资金用途 ...... 31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3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33

8-4-1-15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34

三、公司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 35

四、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 35

五、战略配售情况 ...... 35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8

一、政策风险 ...... 38

二、行业风险 ...... 39

三、技术风险 ...... 39

四、经营风险 ...... 42

五、财务风险 ...... 45

六、法律风险 ...... 48

七、内控风险 ...... 49

八、环保风险 ...... 49

九、发行失败风险 ...... 50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50

十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 50

十二、不可抗力风险 ...... 50

十三、股市风险 ...... 51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52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52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63

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 65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79

六、发行人股本情况 ...... 86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87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定的协议、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 99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100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101

8-4-1-16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 102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103

十三、发行人正在执行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 ...... 104

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106

十五、本次分拆符合香港联交所关于分拆上市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 108

十六、本次分拆电气风电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 112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21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 121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31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54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67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76

六、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 188

七、业务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 208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 209

九、发行人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 ...... 253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254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55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55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259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5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关联担保情况 ...... 259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260

六、同业竞争 ...... 262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73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02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 302

8-4-1-17二、财务报表 ...... 306

三、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313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316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317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18

七、分部信息 ...... 348

八、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49

九、主要税率税种及税收优惠情况 ...... 349

十、主要财务指标 ...... 350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352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 382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418

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 428

十五、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 ...... 428

十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 432

十七、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35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36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 436

二、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436

三、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 438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439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440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 441

七、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 473

八、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假设条件及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 476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79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 479

二、股利分配政策 ...... 480

三、滚存利润分配 ...... 483

四、股东投票机制 ...... 484

8-4-1-18五、相关承诺事项 ...... 48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99

一、重大合同 ...... 499

二、对外担保 ...... 513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513

第十二节 声 明 ...... 51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1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18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519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520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21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522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523

发行人律师声明 ...... 52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25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2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27

验资机构声明 ...... 528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29

第十三节 附 件 ...... 53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530

二、备查文件查阅 ......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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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一、一般释义

发行人/电气风电/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电气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总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为电气风电前身
风电设备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为风电有限前身
风能有限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
风装有限/西门子风电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曾用名为“西门子风力发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天沃科技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气电机厂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华电工程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电气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
西门子集团指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西门子/西门子公司/西门子歌美飒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公司,SGRE,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 A/S,曾用名为“西门子风电公司”
西门子中国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之恒新能源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分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
风电欧洲SEWPG European Innovation Center ApS
东台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
甘肃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
莆田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
广东风电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源装备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
白音新能源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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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风电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云南风电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
如东风电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
如东三峡新能源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
如东苏交控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南通三峡新能源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
武汉武船武汉武船重型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力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报告期内2018年、2019年、2020年
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公司章程》《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金风科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风电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明阳智能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远景能源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海装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GE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联合动力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湘能风电湘电风能有限公司
中复连众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
SKF斯凯孚集团,是世界最大的轴承制造公司之一
电气企服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电气保险经纪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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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如无特别指明,指人民币元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英文缩写为:CNAS
kW/千瓦功率单位,1kW=1,000W
MW/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GW/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万千瓦功率单位,1万千瓦=10MW
亿千瓦功率单位,1亿千瓦=100GW
风力发电/风电利用风力带动风电机组叶片旋转,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然后再转变成电能的发电过程
风电场由一批风力发电机组或风力发电机组群组成的电站
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风电整机/风电机组/风机将风的动能转换为电能的装置:一般由叶片、轮毂、齿轮箱、发电机、机舱、塔架、控制系统、变流器等组成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
装机容量该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
并网风电机组接入电网并发电
弃风限电
全额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绿证国家对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所生产的每1MWh绿色电力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
绿证交易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等在指定交易平台购售绿证;《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责任主体可将购入绿证作为完成配额的补充手段
GWECGlobal Wind Energy Council,全球风能理事会
CWEAChinese Wind Energy Association,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
AIoT智能互联网
风切变一种大气现象,风矢量(风向、风速)在空中水平和(或)垂直距离上的变化
风载空气流动对工程结构所产生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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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障穿越/电网故障穿越指当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并网点电压或频率超出标准允许的正常运行范围时,在一定的电压或频率范围及其持续时间间隔之内,风电机组能够按照标准要求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且平稳过渡到正常运行状态。
LCOELevelized Cost of Energy,平准化度电成本
TLAA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公司与西门子签署的“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
技术许可产品根据公司与西门子歌美飒签署的TLAA,使用由西门子或西门子集团的一家公司提供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公司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
二次开发产品根据公司与西门子歌美飒签署的TLAA,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平台上,公司通过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的风机产品,以针对适合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
变流技术一种电能变换的技术,可能是直流电和交流电之间的转换,电压及电流的调整,或是两者都有。
变流器变流器是使电源系统的电压、频率、相数和其他电量或特性发生变化的电器设备
双列圆锥滚子轴承一种型式的圆锥滚子轴承。圆锥滚子轴承属于分离型轴承,轴承的内、外圈均具有锥形滚道。该类轴承按所装滚子的列数分为单列、双列和四列圆锥滚子轴承等不同的结构型式
冗余设计冗余设计又称余度设计技术,是指在系统或设备完成任务起关键作用的地方,增加一套以上完成相同功能的功能通道、工作元件或部件,以保证当该部分出现故障时,系统或设备仍能正常工作,减少系统或者设备的故障概率,提高系统可靠性
变桨通过调节叶片的桨距角,改变气流对叶片的攻角,进而控制风轮捕获风能的能力
液压变桨/电机变桨变桨执行机构按照驱动方式一般分为液压执行和电机执行两类
电滑环电滑环就是用来导电的滑环,专用于在无限制连续旋转时,传输功率电源、信号电源
永磁直驱技术是一种风电机组技术,发电机采用永磁电机,无需电励磁系统;风轮与发电机转子直联,无需齿轮箱
永磁直驱发电机一种发电机,发电机采用永磁材料,无需电励磁系统
风电全生命周期风电机组设计、制造、安装、运行、维护、退役、材料回收的整个周期
磁场退化发电机工作原理基于电磁感应定律和电磁力定律,在发电机的使用期期间,磁场产生器可能退化或者变得易于发生故障,即发生磁场退化
绝缘老化绝缘老化,指因电场、温度、机械力、湿度、周围环境等因素的长期作用,使电工设备绝缘在运行过程中质量逐渐下降、结构逐渐损坏的现象
有限元有限元法,是一种为求解偏微分方程边值问题近似解的数值模拟技术。求解时对整个问题区域进行分解,每个子区域都成为简单的部分,这种简单部分就称作有限元,基于这种方法的数值模拟也成为有限元计算
载荷仿真对风电机组整机及大部件进行仿真模拟,计算得到风电机组在不同工况下的整机载荷
电能质量电力系统中电能的品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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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弹稳定性风电机组叶片在空气动力作用下会发生弹性变形。这种弹性变形反过来又使空气动力随之改变,从而又导致进一步的弹性变形,这样就构成了一种结构变形与空气动力交互作用的所谓气动弹性现象,气弹稳定性对风电机组稳定安全运行至关重要
涡流发生器安装在风电机组叶片上的一种气动附件。从流体力学角度来看,叶片在运行过程中,翼型表面可能会发生过早的流动分离,这会增加阻力、降低升力、导致失速发生。涡流发生器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有效地阻止气流的过早分离
后缘锯齿安装在风电机组叶片上的一种气动附件。由于叶片翼型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间的压差,后缘产生了涡脱落。该涡脱落与后缘和周围流场的相互作用为风力发电机组系统主要的噪声来源。降低噪声源强度的一种方法是改变涡流的结构,这可以通过使用后缘锯齿来实现—有效地是将锯齿状结构附加到后缘上,从而将原始的强涡旋结构分解为一系列较小,较弱的涡旋
利用小时数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即发电量与平均装机容量之比,反映了该地区发电设备利用率
分散式风电是指位于用电负荷中心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产生的电力就近接入电网,并在当地消纳的风电项目
偏航系统又称对风装置,是风力发电机机舱的一部分,其作用在于当风速矢量的方向变化时,能够快速平稳地对准风向,以便风轮获得最大的风能
低电压穿越指在电网发生故障或者电压下跌时,在一定的下跌范围内风电机组能够保持并网不退出运行,向电网提供无功功率,直到电网恢复正常
高电压穿越指电力系统事故或扰动引起风电机组并网电压突升时,在一定的电压突升范围和时间间隔内,风电机组能够保证不脱网连续运行
弱电网当风电机组处于电网末端,线路阻抗较大而不能忽略使得电网的电压稳定性和频率稳定性变差,此时的电网被称为“弱电网”。弱电网对风电机组的支撑能力较弱,并且含有丰富的谐波,容易失稳,造成电网电压跌落等故障
SCADA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英语: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缩写为SCADA)一般是有监控程序及数据收集能力的电脑控制系统。可以用在工业程序、基础设施或是设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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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公司简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发行人中文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英文名称Shanghai Electric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成立日期2006年9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92759719A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资委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90800
传真号码021-34291080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hanghai-electric.com/listed/windpower/
电子信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
行业分类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是否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不存在在其他交易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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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成功开拓出一条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的发展路径。目前,公司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在陆上产品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先进的陆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在海上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并通过与西门子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引进了西门子多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许可机型产品,并在此产品平台基础上,通过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叶片、控制系统软件),设计、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了针对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特点的二次开发机型产品,提高了风电机组的环境适应性和发电收益,树立了国内海上风电整机领域的龙头地位。

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产品按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陆上风电机组与海上风电机组。其中,报告期内形成销售收入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2.X系列、3.X系列、4.0MW(陆上);海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4.X系列、6.X系列、7.X系列。同时,公司也在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5.X系列、

8.0MW系列进行积极的产品研发与布局。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等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在关键部件、关键技术上形成了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优势。公司注重“风机场网环数”——即风资源、风机整机、风电场设计、电网友好性、环境友好性和数字化技术——全面发展。

二、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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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5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4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5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40%
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133,333.34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41元/股(按经审计的截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收益0.3779元/股(按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0.2268元/股(按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元(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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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概算1、承销及保荐费: (1)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 承销及保荐费=募集资金总额×4%,且不超过6,000万元 (2)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超过20亿元但不超过30亿元: 承销及保荐费=募集资金总额×3% (3)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超过30亿元: 承销及保荐费=9,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30亿元)×1%,且不超过10,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919.02万元; 3、律师费:442.45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1.13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78.26万元。 除承销及保荐费外,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5月6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2021年4月29日
申购日期2021年5月7日
缴款日期2021年5月11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资产总额(万元)3,176,634.442,225,607.711,452,291.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432,459.12389,649.46214,857.0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4.3880.0784.08
资产负债率(合并)(%)86.3982.4985.21
营业收入(万元)2,068,541.461,013,455.64617,109.94
净利润(万元)41,668.5125,162.94-5,230.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1,668.5125,162.94-5,23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30,234.1217,836.05-17,397.00
基本每股收益(元)0.520.31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0.520.31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148.33-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47,694.41276,976.3843,268.55
现金分红(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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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712.906.5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1,950,913.8194.66%927,195.6992.26%611,544.4099.15%
①陆上风机1,126,524.0554.66%240,827.9823.96%81,637.9013.24%
其中:2.X系列763,545.2237.05%226,119.6322.50%81,637.9013.24%
3.X系列280,560.1613.61%14,708.351.46%--
4.XMW(陆上)82,418.664.00%----
②海上风机819,096.5139.74%681,068.1667.77%526,534.7585.37%
其中:4.X系列509,566.4724.72%490,973.5348.85%406,372.2965.88%
6.X系列149,138.857.24%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160,391.187.78%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3.250.26%5,299.550.53%3,371.740.55%
风电配套工程81,111.803.94%54,102.955.38%--
提供劳务23,443.541.14%12,357.031.23%5,248.170.85%
光伏EPC5,482.120.27%11,346.661.13%--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616,792.5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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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实现向客户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及提供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实现盈利。公司风机包括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二次开发产品、技术许可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均由发行人自主完成。针对二次开发产品,公司通过与西门子签订TLAA协议,在中国大陆境内对二次开发产品进行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并按约定向西门子支付产品的提成许可费。针对技术许可产品,公司通过与西门子签订TLAA协议,在中国大陆境内对技术许可产品进行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并按约定向西门子支付产品的提成许可费和一次性费用。

(三)竞争地位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36亿千瓦,其中9家整机制造企业的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7.7%;公司累计容量1257万千瓦,占比5.3%,排名第七。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分别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运达风电和东方电气,前五家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3.4%。2019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125.7万千瓦,市场份额为4.7%,排名全国第六位;2018年、2017年市场份额分别为5.4%、5.7%,排名全国第五位、第六位。

六、公司技术先进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技术先进性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在陆上产品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先进的陆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在海上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并通过与西门子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引进了西门子多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许可机型产品,并在此产品平台基础上,通过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叶片、控制系统软件),设计、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了针对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特点的二次开发机型产品,提高了风电机组的环境适应性和发电收益,树立了国内海上风电整机领域的龙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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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等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在关键部件、关键技术上形成了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优势。公司注重“风机场网环数”全面发展。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前沿产品,积极布局数字化、智能化等前沿技术,把握行业发展前瞻与技术趋势,成功构建了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核心技术能力,正在逐步实现从整机制造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二)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作为国内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公司已经在大型风机的研发设计与产业化落地上具备领先的技术积累,并且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优势,陆上4.XMW系列、5.XMW系列与海上8.0MW系列产品已成为行业内前沿类产品。目前,电气风电陆上4.XMW系列产品已中标数个项目;电气风电8MW海上风机于2020年初成功在广东省汕头市完成吊装并成功运行发电,成为国内完成吊装并运行的单机功率最大的海上风机。

(三)未来发展战略

作为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公司始终坚守“能动全球工业,智创美好生活”的发展理念,持续探索引领中国海上风电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致力于成为中国风电新能源“大国重器”领先企业,努力提升我国新能源高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公司以“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以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通过引入全球一流的智能化技术理念及管理经验,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构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期服务等全智能化的管理流程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风电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

七、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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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1,668.51万元,营业收入2,068,541.46万元,公司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32,459.12万元,参照可比公司的二级市场估值,电气风电的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公司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八、公司治理的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九、募集资金用途

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3,333.34万股(不含超额配售权),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0%。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 募投资金额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101,058.52101,058.52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55,000.0053,827.54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49,171.9049,171.90
4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6,545.8216,545.82
4.1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0,807.9410,807.94
4.2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5,737.885,737.88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11,776.24310,6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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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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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拟发行数量5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0%,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元(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高管和员工战略配售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保荐机构将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666.6670万股,最终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0.2268元/股(按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值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倍(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市净率【】元(按询价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41元/股(按经审计的截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1、承销及保荐费: (1)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 承销及保荐费=募集资金总额×4%,且不超过6,000万元 (2)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超过20亿元但不超过30亿元: 承销及保荐费=募集资金总额×3% (3)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超过30亿元: 承销及保荐费=9,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30亿元)×1%,且不超过10,00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919.02万元; 3、律师费:442.45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481.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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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178.26万元。

除承销及保荐费外,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二、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10-60838814
传真号码010-60836960
保荐代表人宋永新、鲍丹丹
项目协办人于海跃
项目其他经办人何洋、孙守安、俞霄烨、龚远霄、郭方正、韩佳凌
机构负责人韩炯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和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号码021-31358600
经办律师李仲英、郭珣、夏青
机构负责人沈宏山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上海白玉兰广场22-23楼
联系电话021-5598 9888
传真号码021-5598 9888
经办律师李源、钟浩、顾晗
机构负责人李丹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联系电话021-23233388
传真号码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段永强、臧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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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马丽华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816号置汇谷C座
联系电话021-31273006
传真号码021-31273013
经办评估师尚一平、彭庶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号码021-58899400
工作安排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1年5月6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2021年4月29日
申购日期2021年5月7日
缴款日期2021年5月11日
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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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配售发行数量为16,000.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2,666.66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包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实施办法》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中证投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2,666.6670万股。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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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战略投资者

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以及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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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各项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方便投资者投资决策参考的原则进行列示,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政策风险

(一)风电行业补贴政策逐渐减少的风险

我国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国家发改委自2014年开始连续多次下调陆上风电项目标杆电价。根据国家发改委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要求,I-IV类资源区2018年以后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将降至0.40元/kWh、0.45元/kWh、0.49元/kWh以及0.57元/kWh,我国陆上风电上网电价继续下降。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5月21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海上风电方面,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电价补贴的逐渐下降与取消,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可能随之下降,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也将有所下滑。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技术提升提高产品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保持市场竞争力,不排除在电价持续下调过程中,出现利润率降低,盈利能力波动的风险。

(二)抢装潮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为了在风电行业鼓励政策取消前获取补贴,近年来风电行业需求扩张,出现了抢装潮,行业未来的一部分需求在当期提前实现,但也可能会透支之后的需求。随着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风电场投资者投资意愿在抢装潮之后可能随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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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风电整机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新增装机容量可能会出现波动。如果公司不能在抢装潮后获取足量订单,未来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风险

(一)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风电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根据CWEA数据,2017、2018和2019年中国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新增装机容量前五家合计占比分别为67.10%、78.15%和

73.40%,行业集中度较高且集中趋势明显。电气风电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新增装机容量占中国风电市场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分别为5.7%、5.4%和4.7%,略呈现下降趋势。为应对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竞争对手纷纷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上加大投入,并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和利润增长点。如果公司未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需求持续推出高品质的产品,并提供新技术的服务,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放缓导致发电设备需求下降的风险

2013年至2015年,受宏观经济尤其是工业生产下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我国用电需求进入低速增长阶段,全社会用电增速从2013年的7.5%下降到2015年的0.5%,创过去四十年电力消费年增速的新低。2016年开始由于实体经济运行趋稳,全年用电持续增长,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全年用电增速分别为6.6%、

8.5%、4.5%。虽然近两年国内电力需求稳步增长,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电力生产消费可能呈现趋稳发展的新特征。若未来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或产业结构向第三产业转型,可能导致社会电力消费的增速下滑,发电设备的需求减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风险

(一)对西门子存在持续依赖的风险

1、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技术依赖风险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TLAA,西门子公司对于公司的技术许可涵盖海上

4.X系列、6.X系列、7.X系列等报告期内主要在售机型,其核心技术来源于西门子公司。因此公司“技术许可产品”对西门子存在技术依赖;“二次开发产品”基于技术许可产品平台由公司自主开发形成,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技术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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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采购依赖风险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TLAA,公司“技术许可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控制系统软件。报告期内,向西门子总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31.82%、13.04%和7.73%,西门子指定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7.55%、7.29%和2.81%。因此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以及“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采购依赖。

3、若双方终止合作可能对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产品类别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入占主营业务比毛利率收入占主营业务比毛利率收入占主营业务比毛利率
自主知识 产权54.51%7.22%24.06%-0.43%19.72%6.93%
二次开发28.70%22.72%26.53%30.62%--
技术许可11.19%17.91%43.00%27.86%78.88%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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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未来产品构成上判断,“技术许可产品”或“二次开发产品”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因此,公司对西门子的依赖具有持续性。

6、发行人需持续向西门子支付技术许可费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就每一台已售出的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公司应向西门子公司支付提成许可费,同一份合同中约定了不同机型产品的提成比例,同款产品的提成比例随着累计销售兆瓦数的上升而下降。由于“技术许可产品”或“二次开发产品”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公司贡献收入和利润,因此发行人需持续向西门子支付技术许可费。

(二)部分核心部件依赖进口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国外品牌原材料金额分别为271,489.71万元、261,190.48万元和557,369.63万元,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52.88%、34.86%和27.99%。公司依赖进口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两类:1、公司直接向国外供应商采购或通过贸易商向国外供应商采购;2、公司向国外品牌的国内制造商采购。

公司采购国外品牌原材料的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原材料 类别主要采购的国外品牌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同类零部件采购金额的 比例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 比例
叶片西门子、艾尔姆10.68%2.25%28.77%6.35%81.64%18.22%
齿轮箱西门子42.91%4.55%37.36%5.31%72.07%6.83%
发电机西门子、ABB8.37%0.71%16.95%1.31%71.38%5.14%
轴承罗特艾德、SKF、舍弗勒64.14%5.13%85.01%6.41%79.99%3.56%
变流器ABB、KK、维谛63.23%2.97%81.86%4.20%87.97%3.74%
变压器西门子、ABB65.18%2.97%93.05%1.50%98.91%2.47%
主控KK51.23%1.37%40.87%0.94%57.30%1.65%
其他原材料--8.03%-8.84%-11.27%
采购国外品牌原材料合计--27.99%-34.86%-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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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产业层面来看,高端轴承、变流器核心部件、变桨系统核心部件等仍较高程度地依赖进口。前述关键零部件对国外供应链的依赖是制约中国成为高端风电设备制造强国的因素之一。随着国际贸易形势的复杂化和不确定性增加,未来不排除会出现影响公司重要零部件进口的因素,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风险

风电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迭代及客户要求的提升将对公司研发、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将持续对技术研发进行投入,但公司能否顺应未来风电市场发展趋势,保持技术的领先性,推出更受客户认可的产品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

(四)技术人员缺失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人员的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的留住现有技术人才、吸引新技术人才,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核心技术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有力保障,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业绩波动风险

电气风电在历史期盈利情况存在一定波动, 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52亿元、2.52亿元和4.17亿元。风机产品业务受风电行业政策影响较大,风电行业近年来竞争情况也有所加剧,未来随着行业、政策及客户需求的变化,电气风电业绩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长期看,如果未来风电行业政策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产品无法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此外,若短期内公司产品出现非常规质量事故或后续受新冠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交付产品,电气风电存在上市当年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可能性。

(二)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持续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29,538.01万元、95,081.57万元和263,086.2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16%、11.75%和14.73%;经常性关联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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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金额为417.01万元、5,978.61万元和229,562.2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7%、

0.59%和11.10%。预计电气风电将持续与上海电气体系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合作因特殊事项而终止或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运行,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关联交易的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风险

我国风电投资运营企业主要为以五大发电集团为首的国有企业,行业集中度较高,作为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发电集团下属项目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总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95%、59.45%和44.52%,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不能扩展更多的新客户,且原有客户发展战略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的采购减少,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主要系风电行业性质决定。我国风电场建设的周期通常是:年初开工、年内建设、年底竣工投产。此外,年中和年底通常也是风电场业主内部工程考核的时间节点。风电设备的生产周期及发货时点与风电场的建设有较高的相关性,发货时点多集中于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因此,公司的销售收入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确认较多,呈现出一定的季度性波动的特点。

(五)经营模式风险

公司产品零部件均为对外采购。标准件方面,标准化程度高或技术含量较低的原材料,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定制件方面,不同型号的风机技术参数不同,零部件均需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因此风机核心部件多为定制件。部分定制化部件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生产零部件专业化协作的模式令公司在扩大销售规模的同时对包括西门子在内的供应商的配套供应能力存在一定依赖,若供应商不能及时供货,将导致公司无法按期生产和交货;如果采购的零部件出现大规模质量问题或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产品的质量、信誉及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未来业务拓展风险

未来,公司将拓展包括前期资源锁定、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运营等风资源业务。公司在风资源业务领域内项目经验尚有待进一步积累成熟,品牌知名度仍需要时间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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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需要面对其他企业的竞争,因此公司可能存在市场开拓难度大、技术成熟周期长等困难。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与业务种类的增多,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完善管理系统,保持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可能因业务扩张与管理滞后的矛盾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上述问题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关于整体变更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公司于2019年8月决议,以经普华永道审计的风电有限截至2019年5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于2019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母公司经审计后的累计亏损为139,374.39万元。公司在股改时点未分配利润为负,主要是由于经营性亏损。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的累计未弥补亏损已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净资产折股消除。2019年以来,随着产品成熟度、市场认可度的大幅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向好,造成历史上形成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形已经消除,对未来盈利能力不存在负面影响。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859.2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52.51万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991.8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045.26万元。

(八)劳务外包风险

公司部分非关键性业务环节采用劳务外包形式,包括车间生产辅助、后勤保障、部分售后运维等。公司与劳务外包方均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协议,以保证外包用工的稳定性和合规性。但如果上述劳务外包方与公司就合作事项产生分歧而提前终止合同,或者由于劳务外包方的劳务组织出现问题而影响公司的生产进度,或者由于劳务外包作业出现质量问题而使得公司的风机质量未达到业主方要求,均将对公司短期内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2017年至2019年,风电行业受国家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出现风机销售价格整体下滑的情况,公司各型号风电机组销售价格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下滑趋势。随着目前风电行业竞争的逐渐加剧,以及风电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的特殊行业属性,不排除风机售价从长期来看售价有所下降的可能。若公司无法通过升级优化和降本增效等手段相应降低成本,则有可能出现产品毛利率下降的情况,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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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五、财务风险

(一)发行人自主知识产权类产品毛利率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自主知识产权类产品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93%、-0.43%和7.22%,其中2019年的综合毛利率为负,主要因2.0/2.1MW型号风机毛利率为负所致。公司未来自主知识产权风机不排除因新机型产品、相关产品未来无法获得市场持续规模化订单降低总体单位成本、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等原因,导致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毛利率持续为负的情形,则可能将对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公司陆上风电机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断提升,但毛利率远低于海上风电机组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陆上风电机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3.24%、23.96%和54.66%,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看,呈现出上升趋势,但公司陆上风机的毛利率远低于海上风电机组产品,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整体呈现出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2.34%、20.17%和13.62%。若未来公司陆上风机收入占比进一步提升且其毛利率无法提高,可能会对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列示在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510,099.15万元、841,271.66万元和1,012,018.68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12%和37.80%和31.86%,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假如下游客户出现资金状况紧张或其他影响回款的不利情形,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对政府补助存在一定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2,570.56万元6,814.25万元和9,481.47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0.92%、23.74%和20.58%,占比相对较高,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或补助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整体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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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2020年12月31日 /最新报告期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67.95%68.73%67.46%
运达股份89.75%(注)86.80%85.41%
明阳智能70.78%79.56%78.11%
平均值76.16%78.36%76.99%
公司86.39%82.49%85.21%
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变化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变化2018年度
2.X系列7.01%上升7.97个百分点-0.96%下降4.94个百分点3.98%
3.X系列5.03%下降0.94个百分点5.97%--
4.0MW(陆上)11.09%----
4.X系列26.16%下降7.69个百分点33.85%下降5.91个百分点39.76%
6.X系列18.39%下降7.73个百分点26.12%上升44.31个百分点-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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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20年度较2019年度变化2019年度2019年度较2018年度变化2018年度
7.X系列12.04%上升6.07个百分点5.97%上升4.38个百分点1.59%
其他23.18%上升3.10个百分点20.08%下降11.75个百分点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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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十一)汇率风险

目前,公司与境外供应商主要使用外币定价、结算,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原材料、零部件进口的成本,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六、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如果公司的专利等知识产权被窃取或遭受侵害,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份额、声誉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市场竞争中削弱自身的竞争优势,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方面存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情形,如果公司与合作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也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诉讼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主要为下属子公司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的诉讼以及公司与武汉武船相关诉讼。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相关诉讼中,金昌成音起诉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要求其立即启动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程序,立即支付收购厂房价款38,583,150.86元并承担延迟收购厂房违约金11,574,945.2元,同时支付拖欠的2018年度的厂房租赁费2,604,362.69元;武汉武船相关诉讼中,武汉武船起诉海南东风风力发电厂,要求其支付合同款项31,736.5万元以及相应利息。海南东风风力发电厂反诉武汉武船赔偿电费损失4,195万元以及违约金3,238万元,上海电气在该案中被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除上述两项诉讼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超过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案件,但公司不排除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因业务、人力或其他事项而引发诉讼、仲裁或法律纠纷,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控股股东授权使用商标的风险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注册号为3996208的“上海电气”商标,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为上海电气。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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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使用上述商标,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之外的产品和服务时非独占、非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虽然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使用上述商标,但若未来出现公司无法获得该等商标授权的情况,则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内控风险

(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80,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0%。本次发行后上海电气仍将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果上海电气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二)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预计也将相应增加,这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规范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的职业素养、经营能力、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可能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并制约公司长远发展。

(三)子公司较多带来的内控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较为复杂,对公司内部管理、统筹规划、生产组织、技术保障、项目研发和商务支持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保持高效的管理水平,保证公司的运作机制有效运行,将可能因管理漏洞和内部控制不力而造成不利影响。

八、环保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含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如果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未能持续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则有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从而影响其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政府可能会制订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从而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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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将通过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如公司的投资价值未能获得足够多投资者的认可,将有可能导致最终发行认购不足、或因发行定价过低导致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等情况发生,从而使公司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有所增加,从而导致每年新增折旧费用也有所上升。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具有不确定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若不能快速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投资带来的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将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十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一季度,国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多地政府采取了延期复工、人口流动管制、隔离相关人员等措施予以防控。但如果国内疫情出现反复,以及国外疫情的持续,新冠疫情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不可抗力风险

在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无法排除因政治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在内的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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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对公司的资产、人员以及供应商或客户造成损害,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十三、股市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原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国家的宏观经济状况、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利率、汇率、通货膨胀、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而发生波动。此外,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具有较宽的涨跌幅限制。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需有充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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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Electric Wind Power Group Co., Ltd.
注册资本8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成立日期2006年9月7日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己号楼8楼
邮政编码200240
联系电话021-34290800
传真号码021-34291080
互联网网址https://www.shanghai-electric.com/listed/windpower/
电子信箱SEWC_ir@shanghai-electri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黄锋锋 021-5496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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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设备于2006年9月7日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核准设立,并取得注册号为310112103323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风电设备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5,200.005,200.0065.00%
2华电工程2,800.001,400.0035.00%
合计8,000.006,600.00100.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5,200.005,200.0065.00%
2华电工程2,800.002,800.0035.00%
合计8,000.008,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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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的批复》(沪电总(2019)61号),同意将风电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666号),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经审计的可折股净资产为359,160.35万元。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0195号),截至2019年5月31日,风电有限总资产评估值为1,414,826.08万元,负债评估值为1,038,279.9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376,546.16万元。

据普华永道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551号),截至2019年9月17日,风电有限已根据股东会决议、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约定的整体变更方案进行账务处理,风电有限以2019年5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折算的股本为80,000万股。

就上述事宜,电气风电于2019年9月2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风电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各发起人持有股份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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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相关评估结果已经电气总公司备案,且已经风电有限股东会、发行人创立大会等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完成工商和税务登记的相关程序,风电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事宜不会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

1、公司股改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原因,主要系报告期外大规模的技术研发及市场开拓投入

(1)公司未弥补亏损主要在报告期外形成

截至股改基准日2019年5月31日,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39,374.39万元,具体构成如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占比
截至2017年1月1日母公司未弥补亏损(不考虑吸收合并)(A)104,598.1075.05%
吸收合并导致母公司的未弥补亏损(B)26,709.1119.16%
截至2017年1月1日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考虑吸收合并)(C=A+B)131,307.2194.21%
2017年1月1日至股改基准日期间形成的未弥补亏损(D)8,067.185.79%
截至2019年5月31日母公司未弥补亏损(E=C+D)139,374.39100.00%
项目金额
累计销售费用(A)232,085.97
累计研发费用(B)31,82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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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累计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A+B=C)263,915.86
累计毛利(D)314,624.58
累计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占累计毛利比例(C/D)83.88%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3年、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累计
销售费用(A)153,053.0687,897.4369,423.4987,208.13232,085.97
研发费用(B)55,981.4929,438.5540,487.0323,456.5631,829.89
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C=A+B)209,034.55117,335.98109,910.51110,664.69263,915.86
毛利(D)282,099.44204,250.85137,799.63147,164.75314,624.58
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占毛利比例(C/D)74.10%57.45%79.76%75.20%8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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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45.26万元。即使未来国家补贴政策取消、抢装潮退去,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仍有望持续,具体原因如下:

(1)未来市场空间依然广阔

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度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资源禀赋优势与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成为开发和应用最为广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预计未来风机在整体电源结构中的装机占比将不断提升,风电是未来可再生能源的主流方向已成共识。

(2)风电技术进步,促进行业整体发展

单机容量增加,风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近年来,风电机组功率和风轮直径都呈现逐年扩大之势,大兆瓦级风电机组的研发进程正在加快,市场上大兆瓦机型风电项目数量也逐渐增多。风机单机容量的增加,将有效提高风机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

风电机组设计趋于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风电场投资及运维成本降低。风电机组在设计方面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市场上不断研发出适合不同风资源环境特点和气候条件的定制化机组,促进下游风电场投资和运维的成本降低。

因此,未来随着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下游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将逐步提升,经济效益日益凸显,有利于风力发电设备行业的整体发展。

(3)在手订单充沛,支撑未来业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风机订单金额合计达482.11亿元,较2019年末增加236.51亿元,充沛的在手订单为公司未来业绩提供支撑。公司风机整机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不含税)

金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
陆上整机108.3996.07
海上整机373.72149.53
合计482.112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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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9年5月31日的可折股净资产359,160.35万元为基数,按1:0.2227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本80,000.00万股,每股1元,超出部分279,160.3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及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发行人整体变更时母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项目金额(万元)
借:实收资本498,534.74
未分配利润-139,374.39
贷:股本8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79,160.35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214,742.14214,742.14100.00%
合计214,742.14214,742.1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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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0日止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4号),确认“截至2017年1月1日,风电有限已收到股东出资合计3,485,347,437.12元。其中:

货币出资为人民币2,147,421,430.12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61.61%;实收资本出资为人民币1,337,926,007.00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8.39%。”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此次吸收合并,对风电有限、风能有限、风装有限分别出具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52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68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所涉及的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769号)。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的净资产评估值分别为103,815.45万元、53,152.35万元以及58,052.56万元。风电有限、风能有限以及风装有限均履行了通知债权人义务,分别于2017年3月30日、2017年8月18日在《新闻晨报》刊登了《吸收合并公告》。2017年8月31日,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风能有限;2018年1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注销风装有限。

就上述事宜,风电有限于2018年1月25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348,534.74348,534.74100.00%
合计348,534.74348,534.7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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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年4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9年4月8日,上海电气做出决定,同意将风电有限的注册资本由348,534.74万元增加至498,534.74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就上述增资事宜,风电有限于2019年4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该次变更完成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498,534.74348,534.74100.00%
合计498,534.74348,534.74100.00%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493,549.40345,049.4099.00%
2电气投资4,985.353,485.351.00%
合计498,534.74348,534.7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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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5月,实缴出资

截至2019年5月30日,风电有限已收到上海电气缴纳的出资148,500万元,收到电气投资缴纳的出资1,500万元,合计150,000万元。普华永道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5月28日出具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30日止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1034号)。

该次出资到位后,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1上海电气493,549.40493,549.4099.00%
2电气投资4,985.354,985.351.00%
合计498,534.74498,534.74100.00%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3日
注销时间2017年8月31日
注册资本84,419.6274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股权结构上海电气: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4号楼4楼
营业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风机设备及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及其部件;自产产品及同类商品的销售和进出口,并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运行维护等配套服务;提供与风能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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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
公司名称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2月14日
注销时间2018年1月4日
注册资本49,372.9733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孝龙
股权结构上海电气: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倚天路188号
营业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风机设备的机舱和轮毂,销售自产产品,出口自产产品和风机的部件,提供与风能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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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吸收合并前,风能有限、风装有限及风电有限简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
风能有限(A)风装有限(B)合计(C=A+B)风电有限(D)占比(C/D)
营业收入326,973.60192,404.26519,377.86647,230.7780.25%
净利润8,280.8619,232.5427,513.40-20,597.89-133.57%
资产总计229,748.61103,776.54333,525.151,076,358.1530.99%
所有者权益合计51,036.6255,315.67106,352.2984,141.651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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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8915962Y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609室
法定代表人秦怿
注册资本57,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7年3月19日至2032年3月18日
股权结构上海电气出资57,000万元,持有电气投资100%的股权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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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如下:

(一)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1-8150,000.0019,500.00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乙楼5031室上海电气风电:100%风资源开发,风场投资相关38,760.5211,946.60-6,282.54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02-2662,400.001,460.00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亚沙村7号楼1单元601山东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1,427.111,417.90-42.10
3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2015-7-1530,000.0030,000.00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望山北街666号福建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334,470.2617,079.231,188.39
4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2017-11-1523,600.0023,600.00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澳澳胜路1号广东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119,070.7422,401.03848.88
5上海电气风电设备东台有限公司2010-1-2121,400.0021,400.00东台市东进大道18号江苏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298,467.2342,184.929,437.41
6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2018-8-320,000.002,500.00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45栋江苏电气风电:100%海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222,883.434,238.791,899.85
7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2011-1-138,500.008,500.00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黑龙江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25,620.88-55.37242.99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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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8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7-11-308,000.008,000.00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阿巴嘎旗党政大楼四楼西408办公室内蒙古电气风电:100%风力发电场相关37,406.037,999.90-0.03
9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12-235,600.00600.00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平地泉移民区3号楼3单元2楼东户内蒙古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1,011.00600.00-
10内蒙古胡杨新能源有限公司2018-8-155,000.00-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矿能大厦房屋A座108房屋内蒙古电气风电:100%风资源开发公司相关---
11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南通培训中心有限公司2017-10-195,000.00600.00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科技城45栋江苏电气风电:100%运维技术培训相关1,949.00729.5543.03
12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2014-11-55,000.005,000.00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内蒙古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125,048.364,538.10619.94
13上海电气能源装备(新疆)有限公司2014-6-165,000.005,000.00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珠江大道88号火-风联动产业基地新疆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71,709.14-643.511,5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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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67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4上海电气风电云南有限公司2015-2-72,000.002,000.00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云南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52,051.171,179.05639.87
15上海电气风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2014-11-52,000.002,000.00河北乐亭经济开发区河北电气风电:100%海上及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41,567.151,118.32758.30
16上海电气风电设备甘肃有限公司2014-5-212,000.002,000.00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东路38号甘肃电气风电:100%陆上风机主机生产基地相关40,903.99877.73939.26
17北京之远科技有限公司2019-9-191,000.00500.00北京市海淀区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3幢15层1657室,1659室北京电气风电:100%风电技术研发相关849.17763.55263.55
18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元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7-11-301,000.00-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红河街道惠隆佳园79幢3-6号云南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19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三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2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0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二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0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1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一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68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2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四期新能源开发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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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68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有限公司楼174号
23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五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6号广东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501.09497.09-2.91
24大柴旦能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9-29500.00-青海省海西州大柴旦行委工业园区管委会401室青海电气风电: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5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8-28500.00-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上合示范区沂河路以南,浏阳河路以北,物流大道以东,交大大道以西山东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6瓜州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9-12500.00-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源泉镇榆林南路136号甘肃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7枞阳县之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10-29500.00-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政务中心9楼安徽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8内蒙古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11-27500.00-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友源耐火材料厂内蒙古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9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一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69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一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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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69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30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二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1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二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1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三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3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三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2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四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5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四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3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五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8-12-21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7号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五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4榆林市横山区上电风能有限责任公司2020-4-24500.00-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烟草公司家属院4单元1002室陕西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5定西安定区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12-25500.00-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50号14号楼2单元302室甘肃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6会宁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12-17500.00-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工商大厦8楼甘肃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7天津上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19-8-14300.00-天津市蓟州区西龙虎峪镇燕各庄村东计生办院内116房间天津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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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0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38马鞍山之恒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9-11-20200.00-马鞍山市花山区大华马鞍山国际广场5-102安徽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9三江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4-0120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侗乡大道旁苏城光明城3栋112-116号商铺广西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0卫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4-14200.00-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庞寨乡人民政府院内2楼209室河南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1库伦旗上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0-08-07200.00-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库伦旗三家子工业园区内蒙古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2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2019-8-21100.00-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庆华区上海电气风电设备黑龙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联合厂房000102室黑龙江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709.53--
43如东县之恒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12-16100.00-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二路1号四海之家A45幢江苏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4开原市上电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3-26100.00-辽宁省铁岭市开原市城东镇开原站村辽宁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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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1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主要 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45靖边县上电风能有限公司2019-2-35.00-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路如家酒店二层陕西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0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6SEWPG European Innovation Center ApS2018-6-6740.00万DKK740.00万DKKc/o Bech-Bruun Langelinie Allé 35丹麦电气风电:100%海外研发中心相关941.09485.215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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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2

(二)参股公司

1、重要参股公司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成立 时间注册 资本 (万元)实收 资本 (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 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财务数据审计机构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1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04-2820,000.00-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宝石办事处建华西路黑龙江电气风电:50%;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5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580.00--未经审计
2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7-11-285,000.005,000.00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701-702室上海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50%;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50%风电发电领域投资相关3,716.483,613.53-388.76未经审计
3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2017-7-325,000.0025,000.00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临洪大道6-2号江苏电气风电:40%;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60%叶片生产基地相关38,585.2025,208.584,326.00未经审计
4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6-12-272,000.002,000.00浙江省萧山区城厢街道萧金路45号浙江电气风电:35%;杭州临江前进齿轮箱有限公司:50%;杭州泽大仪器有限公司:15%齿箱运维公司相关3,764.072,255.94236.46未经审计
5娄烦县隆顺能源有限公司2016-11-293,000.003,000.00娄烦县城南区金茂购物中心218号山西电气风电:30%; 屈瑾怡:51%;北京晋商凤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9%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3,098.023,000.00-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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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3

序号名称成立 时间注册 资本 (万元)实收 资本 (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 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财务数据审计机构
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6兴县宏瑞信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9-261,000.00-山西省吕梁市兴县东会乡寨上村山西电气风电:30%;西藏晋新弘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77.04--未经审计
7临县晋新凤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7-9-281,000.00-山西省吕梁市临县白文镇白文村山西电气风电:30%;西藏晋新弘达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20.28--未经审计
8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2016-9-3014,000.004,079.20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环城北路63号安徽电气风电:25%;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75%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24,037.044,079.20-未经审计
9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2,500.002,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78号广东电气风电:20%;中海油融风能源有限公司8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2,502.362,502.271.95未经审计
10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9-12-232,500.002,500.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87号广东电气风电:20%;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8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2,494.642,494.64-5.36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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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4

2、其他参股公司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1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8-21120,000.00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井冈山路126号服务业集中区3号楼101-2室江苏电气风电:18%;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57%;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2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8-21120,000.00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井冈山路126号服务业集中区3号楼101-1室江苏电气风电:5%;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51%;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14%;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3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18-8-2139,100.00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江苏电气风电:5%;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64%;南通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6%;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5%;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4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2018-8-14184,000.00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江苏电气风电: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中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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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5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程有限公司:4%
5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2018-7-11185,000.00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井冈山路126号服务业集中区3号楼104-1室江苏电气风电:5%;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江苏韩通集团有限公司:10%;江苏道达风电设备科技有限公司:10%;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0%;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5%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6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7-4-2818,000.00静乐县百汇家园11号楼三单元302山西电气风电:4.67%;北京晋商凤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33%;湖南中水投资有限公司:25%;五凌电力有限公司:25%;理县华成水电来发有限公司:20%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7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2018-12-2119,758.00汕头市濠江区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180号广东电气风电:2.53%;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97.47%风资源项目公司相关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认缴出资总额(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1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06-08240,150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天津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9.7939%;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50.9681%;上海电气投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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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6

序号名称成立时间认缴出资总额(万元)住所主要经营地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主营业务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1779号)资有限公司:39.1755%;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625%
2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06-08160,100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5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1780号)天津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9.7939%;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50.9681%;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39.1755%;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625%投资风力发电项目相关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2009-12-03为总公司提供业务联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2015-04-15生产销售风机设备及其部件;提供现场安装指导、调试、运行维护等配套服务及与风能有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服务分公司2015-11-18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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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2017-03-20风力发电设备批发,风力发电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修理,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2017-07-06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木垒分公司2017-08-28风力发电设备销售;风力发电设备的安装、调式、维护、修理;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
7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至分公司2018-01-30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2018-05-25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19-05-20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0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19-07-15
11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2019-12-3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嵊泗分公司2019-12-18一般项目: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调试、维护、修理,电力工程、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电力工程建设施工,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3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2020-03-11风力发电及销售、风力发电设备安装、检修及维护、风力发电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技术咨询、服务;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开发;风力发电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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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78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2020-11-18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5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2020-12-18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4-1-79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除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电气基本情况请参见本节“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情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间接持有1%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

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权,电气总公司系上海电气控股股东,因此上海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情况

(1)上海电气情况

上海电气成立于2004年3月。2005年,上海电气在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2008年,上海电气吸收合并上电股份、发行A股并上市。

上海电气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之一,主营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板块:

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

上海电气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日
注册地上海市兴义路8号万都中心30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证券代码601727.SH
股份总数15,181,352,901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56508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电气总公司持股57.62%;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电气总公司全资子公司)持股0.22%;其他股东持股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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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营范围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环保设备、锂离子电池、电源系统的相关装备制造业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以上产品的同类产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不含拍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工业设计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普通机械设备安装,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上海电气主营业务主要包括能源装备、工业装备、集成服务三大业务板块。电气风电所从事业务属于上海电气能源装备业务板块。
经营期限2004年3月1日至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021-33261888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合计31,540,27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640,08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5,817.5
名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成立时间1985年1月14日
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郑建华
注册资本918,036.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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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918,036.6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28733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股东构成上海市国资委100%
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力工程项目总承包、设备总成套或分交,对外承包劳务,实业投资,机电产品及相关行业的设备制造销售,为国内和出口项目提供有关技术咨询及培训,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电气总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业务主要为投资或通过下属公司进行,下属公司主要包括上海电气、海立股份,海立股份主营业务为空调压缩机及电机的生产和销售
经营期限1998年5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联系电话021-6321553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合计38,131,460.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34,940.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3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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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1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1998-8-1024,667.50人民币汽轮机设备制造及配套服务
2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1989-10-2020,748.70人民币电站锅炉设计制造
3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1997-3-2623,976.00人民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业务
4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1987-6-306,248.00人民币高温高压管式热交换器制造
5上海电气斯必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1-12-2625,627.13人民币空冷系统,除尘系统和汽水分离再热器等电站设备业务
6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2015-10-715,000.00人民币碾磨、特装和其他通用设备制造
7上海电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2014-11-660,000.00人民币重型燃气轮机及其发电设备制造
8上海电气亮源光热工程有限公司2015-4-92,000.00人民币光热发电业务
9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000-2-2439,914.62人民币综合性电机制造
10上海电气集团欧罗巴有限公司2018-1-16126.00欧元海外电站业务
11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12-1150,000.00人民币锂电储能系统业务
12上海电气富士电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4-2-203,000.00美元变频器领域为主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服务
13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4-19750.00人民币能源互联网业务及资产管理服务
14上海电气巴拿马有限公司2017-11-29700,000.00美元海外电站业务
15上海电气(印度)有限公司2011-10-1747,529.93印度卢比海外电站业务
16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2010-11-9150.00美元海外电站业务
17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07-6-51,000.00人民币电力工程设计咨询业务
18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00-4-1010,263.16人民币电站节能环保设备及工程业务
19上海电气电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2014-9-24130.00美元海外电站业务
20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1-930,000.00人民币核岛主设备制造
21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2006-12-21361,913.42人民币核电设备制造
22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2015-10-745,000.00人民币大型金属热加工业务
23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2004-9-2262,000.00人民币核电装备制造
24上海电气凯士比核电泵阀有限公司2008-9-244,055.00欧元核电站泵阀设备业务员
25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9-29200,000.00人民币输配电设备研发、制造及工程总承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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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26上海互感器厂有限公司1981-6-303,347.00人民币互感器扩大量限装置业务
27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1981-6-154,000.36人民币继电器设备业务
28四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2006-10-6430.00欧元投资控股平台业务
29上海电气集团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19-1-2820,000.00人民币自动化工程等技术开发业务
30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1981-6-152,174.60人民币精密磨床和精密量仪制造
31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1992-4-113,045.00人民币自动化工程承包、设计和咨询业务
32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11-11-2520,000.00人民币轨道交通信号监控系统及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33上海电气集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18-11-3010,200.00人民币智能交通信息技术等领域技术的研发应用
34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1992-9-263,051.50人民币数控和驱动系统的研发业务
35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5-9-30172,594.34人民币机械基础零部件制造
36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1999-12-64,000.00人民币离心机研发制造
37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0-10-16195,612.34人民币工程设计、总承包和项目管理
38上海电气集团(马鞍山)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12-0612,100.00人民币水污染治理及环保工程业务
39上海电气集团(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5-2717,546.00人民币环保工程业务
40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2005-12-086,758.85美元垃圾处理厂建设经营
41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2015-5-630,000.00人民币实业投资和管理业务
42上海电气(新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9-1-730,000.00人民币新能源项目开发投资业务
43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5-610,161.70人民币环保工程业务
44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9-05-068,386.80人民币水污染治理及环保工程等业务
45上海电气(启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4-3052,684.20人民币水污染治理及环保工程业务
46上海电气(淮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5-10-2336,000.00人民币工业用水的生产、供应、销售等业务
47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95-12-12220,000.00人民币受银监会管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48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5-8-18300,000.00人民币融资租赁
49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2007-3-1957,000.00人民币产业股权投资
50上海电气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2-1135,000.00人民币风险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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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51上海电气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9-6-2513,500.00人民币动力电池系统业务
52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12-105,000.00人民币储能装备及系统的设计研发
53上海电气慧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9-8-282,000.00人民币智能科技领域的技术研发
54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1993-9-2820,970.06人民币贸易、技术和劳务服务
55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2001-1-92,940.00美元柴油发动机燃油泵及其配套系统零部件生产
56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2-24102,273.93人民币机电装备制造
57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995-8-3043,430.08人民币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8上海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2-21,000.00人民币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9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998-4-29168,100.00人民币集团内的土地、房产、设备的买卖、租赁、管理等业务
60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2005-7-741,000.00人民币特大重新装备生产
61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2019-6-1082,600.00人民币物业管理及电气、交运、环保等设备的设计研发
62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8-165,000.00人民币投资管理业务
63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2001-1-1445,907.83港币服务集团内部的金融业务
64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4-3-101,000.00人民币保险经纪业务
65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3-3186,937.53人民币工程总包、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高端装备制造
66上海电气新时代有限公司2014-9-235,000.00人民币投融资业务
67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5-3-1630,000.00人民币军用及专用通信系统和设备制造
68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18-5-186,000.00人民币数字科技、智能科技等领域技术的发应用
69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6-167,000.00人民币企业管理服务业务
70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2001-6-142,850.00人民币金属材料的铸造、锻造、热处理工艺及装备的研发分析
71青岛华晨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3-3-52,040.82人民币电力技术、设备和工程业务
72上海电气集团(凤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2-148,985.97人民币新能源发电技术及环保工程
7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6-2664,953.80人民币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
74张家港特恩驰电缆有限公司1997-7-184,840.99人民币电线电缆及相关产品和组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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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75上海电气集团(怀远)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7-314,477.13人民币水污染处理、固废处理等环保业务
76上海欣机机床有限公司2020-12-1142,873.00人民币机床制造业务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1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1995-12-2532,794.70人民币生产经营各类机床,机械成套设备及相关产品
2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1994-8-10170,414.00人民币投资管理及产业孵化业务
3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2-3-2641,694.21人民币资产经营及企业管理
4上海电气(集团)长江公司1995-10-23500.00人民币大中型机电设备等成套设备制造业务
5上海液压气动有限责任公司1990-12-615,057.30人民币液压设备业务
6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00-3-20140.00人民币人力资源服务业务
7上海电气轻工工具有限公司1992-3-91,214.60人民币各类工具及机电产品的生产加工业务
8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1993-8-3010,231.00人民币木材制品加工业务
9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3-4-2614,146.00人民币实业投资管理业务
10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1999-1-1548,478.10人民币办公用品业务
11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3-2688,330.03人民币空调压缩机及关联产品业务
12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6-1-101,000.00人民币投资管理业务
13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001-11-194,983.79人民币机床、机电产品及成套设备业务
14上海第三机床厂1981-6-3015,023.80人民币磨床和镗床的研制、开发和生产
15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10-11-89,996.00美元服务集团内部的金融业务
16上海电气钠硫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012-1-1240,000.00人民币钠硫电池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业务
17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2015-3-2717,000.00人民币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其元器件和成套装置业务
18上海连合仪表有限公司2017-12-884,295.70人民币自动化仪器仪表及其元器件和成套装置业务
19上海电气智能康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6-15500.00人民币医疗科技、机电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业务
20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2019-03-2510,000.00人民币能源、环保、机电领域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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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主营业务
21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2019-10-28100,000.00人民币钢管和其他金属制品业务
22昂华(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05-2510,886.98人民币自动化工程技术服务和设备业务
23上海康达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08-0712,828.44人民币医疗器械业务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79,200.0059.40%
2电气投资800.001.00%800.000.60%
其他社会公众股--53,333.3440.00%
合计80,000.00100.00%133,333.34100.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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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2020年5月29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20】119号),将上海电气、电气投资认定为国有股东,其持有公司股份应标注“SS”(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上海电气、电气投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上海电气(SS)79,200.0099.00%
2电气投资(SS)800.001.00%
合计80,000.00100.00%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金孝龙董事长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2缪骏董事/总裁上海电气2020.04.16-2022.09.15
3刘国平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4张和平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5司文培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6储西让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7张恒龙独立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8王永青独立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9周芬独立董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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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哈尔滨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学士,韦伯斯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1989年7月至1992年11月,任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预热器分厂设计员;1992年11月至2001年7月,历任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供应处配套组计划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党支部副书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空气预热器公司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3年3月,任麦克森燃烧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营运经理;2003年3月至2008年9月,任上海法维莱交通车辆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历任上海电气电站临港工厂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副总裁,风电设备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风电有限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8年7月至今任上海电气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长、党委书记。

2、缪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程大学热力涡轮机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流体机械及工程专业硕士。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电气总公司管理培训生;2006年5月至2007年4月,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燃气轮机车间车间副主任;2007年5月至2010年3月,历任上海电气产业发展部主管、高级主管;2010年4月至2012年7月,任风电设备采购部部长、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5年6月,任风电设备采购部部长、副总经理,西门子风电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副总裁;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技术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任电气风电技术部部长、副总裁、党委委员。2020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党委副书记、总裁,自2020年4月起任董事。

3、刘国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9月出生,工程师,同济大学工程机械学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大学EMBA。1985年7月至2000年5月,历任彭浦机器厂技术员,质检部、制造部、商务部部长;2000年5月2004年9月,任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9年4月,任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二部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8月,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重组部部长;2011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3月至2017年4月,任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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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8月,任上海电气经济运行部部长。2017年9月至今任上海电气安全环保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

4、张和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工程师,太原重型机械学院机械电子专业工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MBA管理学硕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EMBA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8年1月,历任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设计一室工程师、技术中心团总支书记,一金工车间主任助理、副主任;2008年1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上海电气集团干部人事部高级主管、经理、副部长,其间自2013年12月至2016年5月任上海电气集团非上市公司管理部党委书记,自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任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任上海电气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

5、司文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会计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1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上海人造板机器厂有限公司财务科长助理、科长、财务总监;2001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上海电气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10年5月至今任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2月至今任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1月至今任上海电气资产财务部部长;2019年2月至今任天沃科技董事长; 2019年4月至今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

6、储西让: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学学士,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阿灵顿分校管理学硕士。1986年7月至1988年6月,任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88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工程师、室主任、院长助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6月,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电气总公司纪委副书记;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4年7月至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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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电气环保集团副总裁;2016年3月至2018年9月,任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务副院长。2018年9月至今任上海电气产业发展部副部长;2018年11月至今任天沃科技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7、张恒龙: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月出生,教授、博导,上海大学国际贸易学士、产业经济硕士,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团委副书记;2000年12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大学团委副书记;2003年2月至2007年5月,任上海大学影视艺术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2007年5月至2011年5月,任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党总支书记;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高等研究院直属党总支书记、副院长。2011年6月至今任上海大学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副院长;2018年6月,当选上海大学党委委员;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大学派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合作处处长。

8、王永青: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6月出生,教授,成都科技大学(现四川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硕士、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博士。1994年4月至2003年12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助教、讲师;2003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副教授;2008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2010年4月至2018年5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副院长;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副院长。2018年10月至今任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院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

9、周芬: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2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河海大学财务管理学士、技术经济及管理硕士、博士,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五十五研究所运行与管理部主管;2012年5月至2014年10月,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任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助理;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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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2015年4月至今任上海名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今任江苏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本届任职期间
1张艳监事会主席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2王君炜监事上海电气2019.09.16-2022.09.15
3施蕾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19.09.16-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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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士、民商法硕士。2003年7月至2009年4月,历任上海电气电站集团法务、主任助理。2009年5月至今历任上海电气法务部高级主管、经理、副部长、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监事。

3、施蕾: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工程师,上海大学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学士。1996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上海冲剪机床厂研究所设计员、团委副书记、厂长助理、副厂长;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历任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助理、纪委副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团委书记;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历任风电设备行政管理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纪委书记。2018年12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1人,副总裁2人,财务总监1人,董事会秘书1人(兼任财务总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1缪骏董事/总裁2020.03.31-2022.09.15
2郑刚副总裁2019.09.16-2022.09.15
3张飙副总裁2019.09.16-2022.09.15
4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09.16-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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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学校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加拿大皇家大学EMBA、香港中文大学研究院会计学硕士。1994年11月至2001年7月,历任上海华通开关厂财务处综合组组长、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2001年7月至2004年8月,任上海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8月至2008年12月,历任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兼任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2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5年6月至2018年12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财务总监,副总裁、党委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6月任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0年4月任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

4、黄锋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会计师,华中科技大学英语、财务管理专业学士,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硕士。2003年7月至2006年12月,历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总裁办翻译、财务部会计、总师办科技管理;2007年1月至2014年2月任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临港工厂财务专员、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风能有限财务控制部部长、风险控制部部长,兼任风电设备财务部副部长;2015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财务控制部部长、财务总监;2018年4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11名,分别为康鹏举、许移庆、马文勇、陈晓静、赵大文、马成斌、蒋勇、朱志权、彭明、刘嘉明以及白宏伟,基本情况如下:

1、康鹏举:男,美国国籍,1965年3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电力工程学士、硕士,美国任斯利尔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计算机与系统工程硕士,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博士。1991年5月至1996年6月,任宁夏大学教研室主任;2000年6月至2001年6月,任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博士后;2001年6月至2005年12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研发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08年9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西科斯基分公司主任设计师;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美国康明斯公司首席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5年8月,任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研发总监、首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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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任美国通用电气再生能源集团工程技术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西电集团研究院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首席数字官,2020年3月至今任技术部部长。

2、许移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长江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士,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硕士,浙江大学能源与环保博士。作为项目骨干,先后参与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开发》、国家科技基础专项《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高影响气象参数规范研制》等多个重点研发项目。2005年4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载荷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系统工程师;2015年8月至2017年10月,任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总体室室主任。2017年10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副总工程师。

3、马文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石家庄铁道学院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大连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博士。先后参与了国家863计划《超大型增速式海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研究》、国家863计划《海上风电场建设专用设备研制与应用示范》、国家863计划《大型海上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决策系统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等国家项目研究工作。1998年7月至2002年5月任,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2009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体室工程师、海上研发中心主任、研发总监;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任风电有限技术部北京研发中心主任、副总工程师。2018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副总工程师、技术部副部长。

4、陈晓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华东交通大学机电一体化学士,贵州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硕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上海市经信委《国内首个单机容量最大海上风电场暨6MW风力发电机组首台突破》;作为项目骨干,参与了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00年7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北车集团济南机车车辆厂技术部技术员;2007年7月至2013年7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系统设计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风能有限设计中心主任助理;2014年3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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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部长助理,风能有限设计中心主任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部长助理;2016年3月至2019年9月,任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技术部副部长、产品设计中心主任。2019年9月至今任电气风电技术部副部长、海上产品中心主任。

5、赵大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大连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学士,大连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硕士。作为项目负责人,先后承担了《大容量海上风机碳/玻混杂叶片及球墨铸铁典型件制造技术》、《4MW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风电叶片降噪技术、耐磨蚀涂层技术和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等上海市市级重大科研项目。2005年7月至2007年12月,任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设研所科研设计员;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风电设备机械工程师、叶片组组长;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任风能有限技术部叶片组长;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任风能有限技术部设计中心总体室主任;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部长助理,风能有限设计中心主任助理;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部长助理。2016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风电设备)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主任。

6、马成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华东理工大学自动化学士,华东理工大学计算机信息化工程(第二专业)学士,华东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硕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在职硕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上海市重大科研项目《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作为项目骨干,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06年4月至2018年3月,历任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人员、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副部长。

7、蒋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3月出生,工程师,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士,清华大学动力工程硕士。作为项目高级研究人员,参与了上海市市级重大科研项目《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作为项目骨干,参与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电气控制工程师;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风能有限公司SCADA室控制工程师;2015年1月至2016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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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预研室载荷控制工程师;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预研室副室主任;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预研室室主任;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部长助理\科创中心主任。2020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技术部副部长。

8、朱志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河南大学自动化学士,上海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硕士。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承担了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台风影响风电场观测数据分析》;作为课题骨干,参与了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6MW 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2011年上海市科技攻关项目《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任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固件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风电设备技术部电气工程师、电气组组长;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任西门子风电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设计中心测试团队负责人;2015年6月至2017年5月,任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技术部测试认证室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测试认证中心主任。

9、彭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学士,北京大学流体力学博士。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上海电气风电场数字化设计平台》等风电集团重点科研项目;作为主要项目骨干,参与了《上海电气汕头智慧能源项目》等上海电气重点科研项目。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广东粤电风电开发筹备组资源开发部专责;2013年12月至2017年12月,任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源开发部专责、高级工程师;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任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源开发部高级专责、高级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19年5月,任风电有限海上销售事业部解决方案处副处长;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技术部科创中心风资源研发总监、广东分公司总工程师。2020年4月至今任电气风电技术部系统中心主任、广东分公司总工程师。

10、刘嘉明:男,中国国籍,英国永久居留权,1985年2月出生,天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学士,浙江大学电机与电器硕士,英国谢菲尔德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博士。2010年4月至2010年8月,任台达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13年10月至2019年2月,任英国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9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变流器资深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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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白宏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学硕士、博士。作为项目骨干,参与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测试技术研究及测试系统研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超大型超导式海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研究》。2011年8月至2016年9月,任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叶片设计所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任风电有限叶片工程师;2018年5月至2019年3月,任风电有限叶片副主任工程师,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任风电有限叶片主任工程师;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电气风电(风电有限)叶片室副主任。2020年3月至今任电气风电CoE叶片专业总工。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姓名本公司 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
金孝龙董事长上海电气副总裁发行人控股股东
刘国平董事上海电气安全环保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张和平董事上海电气人力资源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司文培董事上海电气资产财务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天沃科技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高斯图文印刷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储西让董事上海电气产业发展部副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天沃科技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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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 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
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发那科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合营企业
张恒龙独立董事上海大学党委委员,派驻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合作处处长,上海合作组织公共外交研究院副院长-
兰州大学甘肃省飞天学者讲座教授-
陕西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兼职教授-
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王永青独立董事大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
周芬独立董事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上海名朴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江苏长江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董事担任重要职务的其他企业
厦门凤凰创壹软件有限公司监事-
张艳监事会 主席上海电气审计部部长、监事会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
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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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本公司 职务兼职单位兼任单位职务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开亥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沃科技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君炜监事上海电气法务部部长发行人控股股东
张飙副总裁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发行人持股50%企业
兴县宏瑞信友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临县晋新凤祥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娄烦县隆顺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发行人的参股企业
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监事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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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成员变化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5日,发行人前身风电有限的执行董事为金孝龙。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金孝龙、谢雪琼、刘国平、张和平、司文培、储西让、张恒龙、王永青、周芬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永青、张恒龙、周芬为独立董事;同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金孝龙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2020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谢雪琼因工作调动辞职,选举缪骏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变化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8日,发行人前身风电有限监事为谢雪琼。2019年4月8日,风电有限股东上海电气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谢雪琼不再担任风电有限监事,由施蕾担任风电有限监事。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艳、王君炜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与发行人职工代表大会于2019年7月29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施蕾共同组成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同日,发行人监事会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艳为发行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2018年1月1日,发行人前身风电有限总裁为金孝龙,副总裁为谢雪琼、郑刚、金玲、缪骏,财务总监为张飙。

2018年3月1日,风电有限执行董事金孝龙作出执行董事决定,同意张飙担任风电有限副总裁,免去其风电有限财务总监职务,聘任黄锋锋担任风电有限财务总监。

2018年5月22日,风电有限执行董事金孝龙作出执行董事决定,同意金玲不再担任风电有限副总裁职务。

2019年4月10日,风电有限执行董事金孝龙作出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方俊波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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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有限副总裁。

2019年9月16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谢雪琼为发行人总裁,聘任郑刚、缪骏、张飙、方俊波为发行人副总裁,聘任黄锋锋为发行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董事会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谢雪琼辞任发行人总裁,聘任缪骏为发行人总裁。

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副总裁方俊波离职。

(四)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康鹏举、许移庆、马文勇、陈晓静、赵大文、马成斌、蒋勇、朱志权、彭明、刘嘉明以及白宏伟。

其中,2019年3月发行人聘任刘嘉明为变流器资深工程师、李华祥为研发总监;2019年11月发行人聘任康鹏举为首席数字官,2020年3月聘任为技术部部长;2021年3月原核心技术人员王力雨退休; 2021年4月,原核心技术人员李华祥离职。

(五)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原因及影响

公司上述人员变动,系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上述人员变化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已经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和经营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电气风电担任职务对外投资公司主营业务持股 比例投资金额(万元)
周芬独立董事上海名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100%1,000
江苏睿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30%300
江苏双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压器油、军用润滑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1.3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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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系A股上市公司,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参与上海电气股权激励计划,持有限制性股票。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上海电气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身份持有上海电气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金孝龙董事长594,000
缪骏董事/总裁234,000
刘国平董事270,000
张和平董事270,000
司文培董事270,000
储西让董事234,000
王君炜监事234,000
施蕾职工代表监事234,000
郑刚副总裁234,000
张飙副总裁234,000
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34,000
许移庆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马文勇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陈晓静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赵大文核心技术人员144,000
马成斌核心技术人员75,000
蒋 勇核心技术人员60,000
朱志权核心技术人员57,000
彭 明核心技术人员18,000
白宏伟核心技术人员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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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及确定依据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薪酬总额主要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的工作业绩及贡献、绩效考核、职务、资历、学历等因素综合确定;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董事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的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三)薪酬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2019年2020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不含股份支付)1,133.281,174.041,442.39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4.09%3.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含股份支付)1,133.281,310.781,644.09
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重-4.57%3.57%
序号姓名职务薪酬最近一年是否在关联企业领薪
1金孝龙董事长-
2缪骏董事/总裁69.66
3刘国平董事-
4张和平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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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司文培董事-
6储西让董事-
7张恒龙独立董事12.00
8王永青独立董事12.00
9周芬独立董事12.00
10张艳监事会主席-
11王君炜监事-
12施蕾监事65.88
13郑刚副总裁75.42
14张飙副总裁66.16
15黄锋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60.52
16赵大文技术部副部长67.78
17陈晓静技术部副部长80.45
18蒋勇技术部副部长59.85
19马文勇技术部副部长86.80
20马成斌技术部副部长68.44
21许移庆副总工程师66.14
22白宏伟CoE叶片专业总工38.52
23刘嘉明技术部变流器资深工程师114.25
24康鹏举首席数字官、技术部部长143.04
25彭明技术部系统中心主任50.11
26朱志权技术部测试认证中心主任6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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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公司作为上海电气下属重要子公司,共有200名员工参与此次股票激励计划,合计持有1,109.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部分董事亦参与上海电气股权激励计划

上述200名员工未包含参与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金孝龙、刘国平、张和平、司文培、储西让,但因上述董事日常均在上海电气任职,且在上海电气领薪,并未在公司及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仅作为上海电气派出董事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工作,因此其股份支付未由公司确认。上述董事在上海电气的具体任职情况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上海电气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针对此次股权激励,公司2019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79.2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6%、2.30%;2020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830.1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04%、1.99%,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由于该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上海电气股票,因此对公司控制权不产生直接影响。

上海电气于2019年6月21日办理完成了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该股权激励计划不涉及电气风电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或其他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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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口径正式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人)1,9951,8001,480
比上年增加(人)195320131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生产人员1407.02%
行政人员50125.11%
销售人员1386.92%
运维服务人员28214.14%
技术研发人员93446.82%
合计1,995100.00%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硕士、博士54227.17%
本科1,07653.93%
大专及以下37718.90%
合计1,99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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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员工年龄构成

类别员工人数(人)比例
25周岁及以下824.11%
26-35周岁1,04752.48%
36-50周岁78139.15%
51周岁及以上854.26%
合计1,995100.00%
项目2020年21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员工总人数1,9951,8001,480
养老保险缴纳人数1,9881,7881,464
养老保险未缴纳人数71216
医疗保险缴纳人数1,9881,7881,465
医疗保险未缴纳人数71215
失业保险缴纳人数1,9881,7881,465
失业保险未缴纳人数71215
生育保险缴纳人数1,9881,7881,465
生育保险未缴纳人数71215
工伤保险缴纳人数1,9881,7881,465
工伤保险未缴纳人数71215
公积金缴纳人数1,9881,7881,466
公积金未缴纳人数71214
未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未缴纳原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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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4
原单位缴纳2
被征地人员(征用地单位缴纳)1
合计7
未缴纳公积金:
未缴纳原因人数
新入职4
原单位缴纳2
外籍1
合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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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议案有效期、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综上所述,发行人及上海电气均已履行现阶段所有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

(二)本次分拆符合香港联交所关于分拆上市的条件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对子公司分拆上市的主要规定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以下简称“《第15号指引》”)。本次上海电气分拆发行人在科创板上市符合《第15号指引》规定的各项原则,具体如下:

1、发行人无须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的基本上市准则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a)项规定,若上海电气拟分拆上市的机构是在联交所营运的证券市场(GEM除外)上市,该机构必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中有关新上市申请人的所有规定,包括载于《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八章的基本上市准则。

鉴于发行人拟上市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并非在香港联交所营运的证券市场上市,因此上海电气本次分拆上市不适用上述《第15号指引》第3(a)项规定。

2、上海电气自上市至今已满三年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b)项规定,如上海电气上市年期不足三年,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委员会一般不会考虑其分拆上市的申请。

上海电气于2005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自上市之日起至其董事会批准实施本次分拆之日已超过三年,因此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第15号指引》第3(b)项规定。

3、分拆完成后上海电气仍能保留相当价值资产及足够业务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c)项规定,分拆完成后上海电气除保留其在发行人的权益外,亦须保留有相当价值的资产及足够业务的运作(不包括其在发行人的权益),以独立地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八章的规定,如“新申请人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2,000万港元,及其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亦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上述盈利应扣除日常业务以外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或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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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15号指引》及香港联交所要求,剔除上海电气享有的发行人等公司的权益后,上海电气在2019年度、2018年度中任一年度股东应占盈利均不低于2,000万港元,且2018年度、2017年度累计股东应占盈利及2017年度、2016年度累计股东应占盈利亦均不低于3,000万港元。因此,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第15号指引》第3(c)项规定。

4、上海电气及发行人的业务能够清楚划分并独立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d)项规定,1)由上海电气及发行人分别保留的业务应予以清楚划分;2)发行人的职能应能独立于上海电气;3)对上海电气和发行人而言,分拆上市的商业利益应清楚明确,并在上市文件中详尽说明;以及4)分拆上市应不会对上海电气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

(1)双方保留的业务能够清楚划分

上海电气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属于上海电气能源装备板块。本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除发行人主业之外的业务。

发行人与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涉及之业务范围存在部分重合的情形,具体包括发行人所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服务以及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业务,但并不影响清楚划分双方所保留的业务,且发行人与上海电气均就此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

(2)发行人的职能应能独立于上海电气

发行人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体系,独立开展相关业务。发行人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上海电气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因此,发行人的职能能独立于上海电气。

(3)分拆上市的商业利益清楚明确

本次分拆上市将为发行人进入资本市场提供机会,有利于巩固发行人核心竞争力,深化上海电气新能源产业布局;并提升上海电气风电业务板块融资效率,充分打造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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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上海电气子公司上市平台优势。同时,发行人已在本招股意向书中详细介绍了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核心产品及研发实力、财务及业务状况、未来发展方向等信息。上海电气分拆发行人上市的商业利益清楚明确。

(4)分拆上市不会对上海电气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持有发行人的权益比例将减少,但是发行人仍为上海电气子公司,上海电气及其股东继续享有发行人未来发展带来的收益。因此,分拆上市不会对上海电气股东的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综上,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第15号指引》第3(d)项规定。

5、分拆上市建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e)项规定,若分拆上市的相关交易的任何百分比率计算达25%或25%以上,须提交并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持有发行人的权益比例将减少,但该等交易在资产比率、利润比率、收入比率等方面均未达25%或25%以上,因此,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电气本次分拆上市无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符合《第15号指引》第3(e)项规定。

6、豁免保证获得新公司股份的权利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f)项规定,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要求上海电气向其现有股东提供一项保证,即提供使他们能获得发行人股份的权利,方式可以是向他们分派发行人的现有股份,或是在发售发行人的现有股份或新股份中,让他们可优先申请认购有关股份。

但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外,其他境外投资者不具备直接开立A股账户并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资格;同时,部分境内投资者亦不具备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资格。因此,上海电气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豁免上述规定。

2020年5月15日,香港联交所向上海电气发出书面通知,有条件豁免上海电气给予其股东获得电气风电股份的保证,条件为上海电气在公告中陈述:“(1)不向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原因;(2)中国法律法规对提供保证配额的法律限制;(3)董事会确认分拆豁免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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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8日,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最新进展》的公告,根据香港联交所书面通知的要求在公告中作出了相应陈述。因此,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第15号指引》第3(f)项规定。

7、已履行分拆上市的公告义务

根据《第15号指引》第3(g)项规定,发行人必须在呈交A1表格(或任何海外司法管辖区所规定的同等文件)时或之前公布其分拆上市申请。

2020年1月6日,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告;2020年4月15日,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告;2020年5月18日,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最新进展》的公告;2020年6月19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上交所受理,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最新进展及可能须予披露交易》的公告;2020年11月19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上交所上市委通过,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最新进展》的公告;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获证监会注册,上海电气在香港联交所披露《建议分拆电气风电并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进展公告》的公告。因此,本次分拆上市符合《第15号指引》第3(g)项规定。

综上,上海电气本次分拆发行人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分拆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

十六、本次分拆电气风电上市符合《分拆细则》的各项规定

(一)上海电气符合上市持续期要求

上海电气股票于2008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符合“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的要求。

(二)上海电气盈利符合要求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53号《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53号《审计报告》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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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审计报告》,上海电气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19.01亿元、9.96亿元以及10.42亿元,上海电气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1027号),电气风电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52亿元、2.52亿元和4.17亿元,上海电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的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计算公式2018年2019年2020年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30.1735.0137.58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B19.019.9610.42
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C-0.522.524.17
上海电气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合计持股比例100%)D=C*100%-0.522.524.17
上海电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E=A-D30.6932.4933.41
上海电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F=B-D19.537.446.25
最近3年上海电气扣除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的净利润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之和(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G(E与F孰低值三年累计之和)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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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项目计算公式2020年度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A37.58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B10.42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C(A与B的孰低值)10.42
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D4.17
上海电气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E=D*100%4.17
占比F=E/C40.02%
项目计算公式2020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A664.01
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B43.25
上海电气按权益享有的电气风电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资产C=B*100%43.25
占比D=C/A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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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为上海电气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0053号《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电气风电不属于不得进行分拆的业务和资产

2017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0号)核准,上海电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海电气向电气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7.18%内资股股份、上海自仪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50.10%股权、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电气总公司持有的26幅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属建筑物等资产。电气风电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未源自于上述资产。

2、配套募集资金:上海电气配套募集资金用于“北内路创意产业园区改造”、“重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收购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均非电气风电。

除上述情况外,上海电气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未发生其他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购买资产或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因此,上海电气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电气风电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电气风电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六)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符合要求

电气风电的股东为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上海电气或电气风电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直接持有电气风电股份的情形。

(七)上海电气及电气风电独立性符合要求

1、本次分拆有利于上海电气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上海电气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电气风电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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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本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除电气风电主业之外的业务,进一步增强上海电气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1)同业竞争

上海电气的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业务板块、工业装备业务板块以及集成服务业务板块。其中上海电气的风电业务涵盖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风电工程总承包(EPC),风电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及风电领域投资业务。

电气风电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除电气风电外,在风电产业领域,上海电气下属企业存在风电工程总承包(EPC)和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业务。关于电气风电存在少量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业务和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①电气风电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报告期内存在少量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业务,该类业务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报告期内,电气风电该类业务累计确认收入13.52亿元,占电气风电报告期内累计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67%。上述业务为电气风电根据业主方的要求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工程配套服务。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业务与上海电气下属企业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不构成同业竞争。

②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目前主要由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电气风电和电气投资参与,其中电气投资对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均为财务性投资,不参与经营管理,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电气风电和电气投资同时参与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

此外,公司报告期存在少量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占公司业务比例较低。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签订的光伏业务合同金额合计1.89亿元,已累计确认收入1.68亿元,占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46%。因此,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应收入规模较小。上述业务非公司主营业务,属偶发性业务。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项目均已完工。且公司和上海电气已作出了相关承诺和安排,在手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未来将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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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分拆上市后的业务定位,电气风电出具相关承诺函:“1、本公司现有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完成后,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2、在上海电气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若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其他单位继续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不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将根据业主方的要求,仅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配套服务。”为避免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上海电气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鉴于:本公司所属企业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定位于‘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电气风电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作为电气风电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特作出如下声明及承诺: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公司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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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公司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本次分拆后,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电气风电分拆上市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同业竞争的要求。

(2)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电气风电上市后,上海电气仍将保持对电气风电的控制权,电气风电仍为上海电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海电气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本次分拆电气风电上市而发生变化。

对于电气风电,本次分拆上市后,上海电气仍为电气风电的控股股东,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的关联采购仍将计入电气风电每年关联交易发生额。电气风电与上海电气存在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其中,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关联方关联采购主要内容包括发电机、控制柜、传感器等风电设备所需的部件产品,交易发生主要系因上海电气作为我国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集团,相关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质量保障及后续服务保障,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采购相关产品系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也有利于提升上海电气内部业务的协同发展。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关联方关联销售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气风电向关联方电气电机厂收取技术服务费及与关联方发生的少量原材料销售等。

除此之外,电气风电和上海电气之间的关联交易还包括上海电气为电气风电提供的关联担保、房屋及行车租赁、上海电气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电气风电之间的金融服务业务,上述交易定价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后的关联交易情形,上海电气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电气风电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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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尊重电气风电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电气风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电气风电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电气风电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气风电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本次分拆后,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电气风电分拆上市符合上交所科创板关于关联交易的要求。

3、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电气风电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电气风电与上海电气及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上海电气不存在占用、支配电气风电的资产或干预电气风电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上海电气和电气风电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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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电气风电拥有自己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上海电气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上海电气与电气风电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所述,上海电气及电气风电符合《分拆细则》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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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是国家清洁能源骨干企业,是中国领先的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也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以“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成功开拓出一条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的发展路径。

目前,公司已经具备国内领先的风电整机设计与制造能力,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在陆上产品方面,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先进的陆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在海上产品方面,公司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并通过与西门子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引进了西门子多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许可机型产品,并在此产品平台基础上,通过使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叶片、控制系统软件),设计、开发并向市场推出了针对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特点的二次开发机型产品,提高了风电机组的环境适应性和发电收益,树立了国内海上风电整机领域的龙头地位。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等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在关键部件、关键技术上形成了可靠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优势。公司注重“风机场网环数”——即风资源、风机整机、风电场设计、电网友好性、环境友好性和数字化技术——全面发展。

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前沿产品,积极布局数字化、智能化等前沿技术,把握行业发展前瞻与技术趋势,成功构建了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核心技术能力,正在逐步实现从整机制造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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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产品按应用场景主要可分为陆上风电机组与海上风电机组。其中,报告期内形成销售收入的陆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2.X系列、3.X系列、4.0MW(陆上);海上风电机组主要包括4.X系列、6.X系列、7.X系列。同时,公司也在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5.X系列、

8.0MW系列进行积极的产品研发与布局。

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是定制化产品,以适应不同客户需求和客观风资源环境。公司根据不同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对产品进行差异化设计,陆上风电机组针对不同环境特点形成了分别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抗台风等产品系列,海上风电机组针对不同海域特点形成了高风速、中低风速、抗台风、低温等的产品系列。并且,公司具备可靠的后市场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产品系列主要特点
陆上 风电 机组2.0MW2.0MW系列风电机组采用成熟可靠的齿箱增速技术路线,同时使用独有的智能控制技术,实现降载、增功的最大化。在机组结构上,2.0MW系列风电机组采用了经典的“三点支撑”传动结构,受到风载时既保持稳定又具有柔性,提升了传动部件的可靠性。针对我国北方严寒多沙尘、南方炎热高湿度、沿海多台风有腐蚀、高原辐射大海拔高等环境复杂性特点,该系列机组拥有多款不同环境适应性的细分机型。
2.1MW2.1MW系列风电机组定位于陆上低风速和超低风速区域市场,可配置126米和135米两款直径的风轮。该系列产品在继承2.0MW系列产品设计基础上,融入更多先进元素,搭载第二代智能控制系统,机组载荷和运行稳定性进一步优化。该系列产品所采用的超长高效叶片为针对超低风速地区的风资源特点而开发。
2.5MW2.5MW系列风电机组聚焦于陆上中低风速区域市场,可配置126米和135米等多款直径的风轮。机组采用全功率变流技术,大幅提升电网故障穿越能力,适网性能更加优异。机组搭载第二代智能控制技术,通过智能感知系统与智能降载技术,大幅降低机组载荷,采用智能发电控制技术充分挖掘各风段发电潜力,提升机组发电量。除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外,其中部分2.5MW机组为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
3.45MW3.45MW风电机组针对陆上中等风速区域定制化开发,配置146米直径的风轮。该机组充分借鉴海上成熟产品设计经验和批量运行数据,并根据陆上应用场景的特殊性进行定制化开发。采用“鼠笼式异步发电机+全功率变流”技术路线,具备全生命周期的高可靠性和少维护性。72米高效叶片搭配新一代控制策略,发电效率提升。该系列机型包括一款4.0MW陆上扩容机型。
4.XMW4.X MW机组,单机功率包含4.5MW和4.8MW。分别配置155米和146米直径的风轮,机组定位于陆上中等风速区域。4.XMW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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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产品系列主要特点
组基于平台化、模块化理念开发,零部件高度复用。支持分体运输与吊装,解决陆上场景对大兆瓦机组的限制。4.X机组依托单机容量大可有效降低风场造价,在陆上大型基地类项目中具有广泛应用空间。
海上 风电 机组3.6MW3.6MW平台系列海上风电机组是针对中国沿海海况设计,116米风轮直径,推出时是同期国内最大容量的海上机组之一,采用了双列圆锥滚子轴承+齿轮箱+高速发电机的紧凑、成熟、可靠的驱动链技术,采用了液压系统、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和主控系统等关键部件冗余设计方案,提高了机组在海上运行的可靠性。后续陆续推出的122m风轮直径和136m风轮直径机组,可为市场和客户带来更高的发电收益。
4.0MW4.0MW平台系列海上风电机组是目前国内海上风电市场份额最大、应用最广、技术最成熟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该平台产品含有130m风轮直径、146m风轮直径等,在设计上采用了液压变桨系统,系统的可靠性高。该平台机组的电气系统采用鼠笼式异步发电机+全功率变流器的技术路线,不仅避免了碳刷和电滑环故障,而且提高了电网友好性。机组采用全密封机舱结构,并在机舱和塔筒等位置配置除湿除盐雾系统,有效解决了海上风机的防腐难题。除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外,其余4.0MW机组为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与二次开发产品。
5.XMW该机组为中速传动平台首款产品,既代表着成熟技术的传承,也代表着技术的创新,充分吸收了电气风电多年以来的齿箱增速和永磁直驱技术特点和优势,面向杭州湾以北海上中低风速市场定制化开发。机组采用创新的高集成度中速传动驱动链设计,扭矩密度提升了30%左右。更紧凑的驱动链结构带来更便利的整机运输和安装,更优的传动效率带来更高的发电收益,更少的关键部件数量带来更好的易维护性。可靠的驱动链系统,更优的风轮结构和最新一代的控制系统都确保了这台机组成为目前市场度电成本最优的机组解决方案之一。
6.X/7.X6.X/7.X平台系列风电机组是电气风电新一代海上风电的主力产品。平台产品有154m风轮直径,172m风轮直径机组,其中172m风轮直径机组属国内同期风轮直径最大机组。6.X/7.X平台采用永磁直驱技术,去掉了高速转动和易磨损部件,提升了机组的整体可靠性水平,同时基于全生命周期设计理念的考虑,降低了运维的工作和备件的投入。机组采用全封闭同步直驱永磁发电机,强化了电机抵抗磁场退化和绝缘老化的能力,保障了永磁直驱电机的可靠性。该平台机组的机舱中容纳了所有的发电部件和电气系统,形成了独立发电系统,这使得机组可以在陆上进行完整的预调试,海上吊装完成后只需和电网进行最后的对接即可实现“一键启机”,大幅缩减海上并网调试所需的时间。6.X机组包括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与二次开发产品,7.X机组为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
8.0MW8.0MW风电机组目前已完成样机吊装。机组单机容量8.0MW,风轮直径167米。8.0MW机组采用永磁直驱技术路线。该机型在经过验证的6.X/7.X海上直驱平台上结合了先进的叶片技术,在提升年发电量的同时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和运营风险,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收益。8.0MW机组具有强台风设计,考虑了不同电压等级的设计,可根据不同项目提高优化风电场的电气系统设计,可为客户大幅降低风电场电气系统成本。8.0MW机组为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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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1,950,913.8194.66%927,195.6992.26%611,544.4099.15%
①陆上风机1,126,524.0554.66%240,827.9823.96%81,637.9013.24%
其中:2.X系列763,545.2237.05%226,119.6322.50%81,637.9013.24%
3.X系列280,560.1613.61%14,708.351.46%--
4.XMW(陆上)82,418.664.00%----
②海上风机819,096.5139.74%681,068.1667.77%526,534.7585.37%
其中:4.X系列509,566.4724.72%490,973.5348.85%406,372.2965.88%
6.X系列149,138.857.24%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160,391.187.78%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3.250.26%5,299.550.53%3,371.740.55%
风电配套工程81,111.803.94%54,102.955.38%--
提供劳务23,443.541.14%12,357.031.23%5,248.170.85%
光伏EPC5,482.120.27%11,346.661.13%--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616,792.57100%
分类/机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自主知识产权1,123,455.6854.51%241,832.6624.06%121,652.8619.72%
二次开发591,532.2128.70%266,599.6626.53%--
技术许可230,632.6711.19%432,111.6743.00%486,519.80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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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机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其他115,330.715.60%64,458.346.41%8,619.911.40%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
20202021E2022E2023E2024E2025E
海上3.07.95.95.14.76.5
陆上68.726.328.529.930.632.2
小计71.734.234.435.135.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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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与西门子签订TLAA协议,在中国大陆境内对二次开发产品进行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并按约定向西门子支付产品的提成许可费。针对技术许可产品,公司通过与西门子签订TLAA协议,在中国大陆境内对技术许可产品进行制造、组装、销售、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和服务,并按约定向西门子支付产品的提成许可费和一次性费用。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该模式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工作主要由采购中心的策略采购团队与交付中心的执行采购团队负责。策略采购团队主要职能为物料采购、供应商开发与管理、合同洽谈等。执行采购团队主要负责采购订单的下达、跟踪执行等。公司采购零部件种类既有传统的铸锻焊大型零部件,同时涉及电控系统、轴承、叶片复合材料等。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数量众多且繁杂,也决定了供应商体系的复杂性。公司通过对物料的研究分类,按零部件标准化程度,可分为定制件与标准件;按项目阶段及需求,可细分为生产物料、项目现场物料、工程运维物料以及其他临时性物料。标准件方面,标准化程度高或技术含量较低的原材料,公司向供应商直接采购。定制件方面,不同型号的风机技术参数不同,零部件均需要根据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因此风机核心部件多为定制件。部分定制化部件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产品零部件均为对外采购。公司供应商体系涉及行业内国内外主流供应商,根据公司产品定位,主要部件供应商多由国际或国内具有领先品牌的企业组成。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及零部件主要为定制化产品,系行业特性和产品特点所决定,符合行业惯例,各风机制造商均存在提供图纸及技术参数由供应商进行定制化生产制造的情形。公司对于定制化部件的采购均以如下两种模式开展:a)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b)由公司提出技术要求,供应商自行完成部件的设计、制造,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全部为外购成品,上述采购过程中,公司仅提供技术要求或技术图纸,不存在公司提供原材料委托供应商加工的情形。根据部件特点,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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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公司技术人员对关键节点进行随机检查,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生产,部分部件在产品最终发运前需待公司审核通过后才具备发货条件。同时,公司还需要在最终收货时进行验收才会确认为公司存货。除此以外,公司不参与供应商的任何生产制造环节,不存在外协生产的情形。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TLAA,公司“技术许可产品”的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指定采购与使用西门子的“核心组件”产品,部分“二次开发产品”的控制系统软件指定采购与使用西门子的“核心组件”产品。除此以外,“技术许可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的其他核心组件与零部件不存在指定使用西门子相关零部件的情形。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按单定制、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该模式是行业内普遍采用的生产模式。公司产品的生产主要由制造部负责。制造部管理公司下属制造基地。公司每月组织召开计划排产会,根据销售事业部制订的项目执行计划,结合各制造基地产能、采购资源,进行集体评审,制定主机制造滚动计划,以确保生产计划满足销售合同以及生产产能的要求;制造基地完成风机制造后,由各制造基地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完成产成品入库程序;最后,根据合同约定及客户需求,进行产品交付。

4、服务模式

公司后市场服务业务主要由工程服务分公司负责,主要涉及风机的增值服务、风场管理优化、人员能力提升等,包括备件方案、精益运维、专项运维、智能装备、智能资产管理、资产优化、培训与咨询等。公司根据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对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技术、物料、装备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服务,服务完成后由业主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由海上销售事业部、陆上销售事业部、海外销售事业部负责,海上销售事业部与陆上销售事业部分别对接国内市场海上风机与陆上风机的销售以及客户关系维护,海外销售事业部负责公司海外市场业务。

风力发电机组主要客户基本都是具备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或运营资质的大型央企、国企发电集团,目标客户群体较为明确且具有针对性。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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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普遍采用分阶段按比例付款的方式进行结算与付款,不同客户及项目结算方式根据合同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的销售定价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项目风资源具体情况、主要销售产品型号及竞争力、整体成本等因素综合影响,并主要通过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不同的机型、风资源环境、产品进入市场的时点、产品应用情况、实际招投标情况、市场竞争因素等,均会对产品价格产生影响。

6、研发模式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之“(一)核心研发部门介绍”与“(三)研发机制与激励文化”。

7、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为行业内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符合行业特点,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产业发展态势、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发展战略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变化主要集中于近年来风电产业政策推进竞价配置与平价上网。

未来,公司将拓展风资源业务。风资源业务主要包括风能资源的前期资源锁定、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运营等。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即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在陆上风电领域,公司的第一台2MW陆上风机于2009年4月并网发电,是国内首批投运的2MW级别陆上机型之一。在海上风电领域,公司是中国最早的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与服务商之一,其自主研发并于2010年实现投产的3.6MW海上机型在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历程中具备重要意义。

公司于2015年成立工程服务分公司,布局后市场配套服务业务。

公司于2019年成立全资子公司之恒新能源,开始拓展风资源业务。之恒新能源依托电气风电领先的风电设备技术与资质、成熟的市场服务体系,整合业界优质资源,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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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项目的开发、投资、运营为经营手段,实现公司业务的良性循环。

(六)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的核心环节如下:

业务阶段核心环节描述
设计机型定义根据市场的特点、需求及竞争对手情况,定义产品的主要参数,如技术路线、风轮直径范围,单机容量范围,发电量要求,成本要求等
整机方案设计和系统设计通过多轮的叶片、塔架、控制和载荷之间的循环迭代,在考虑发电量和成本平衡情况下明确风轮直径、单机容量、控制策略
零部件详细设计在整机方案设计和系统设计的基础上,开展叶片设计、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设计、变桨系统设计、塔架设计、主控系统设计等零部件的详细设计计算
生产部件、系统生产制造 部件、系统测试 整机生产制造 整机测试部件、系统按照详细设计要求进行生产 部件测试有叶片、发电机等 系统测试有变桨系统、驱动链等 整机生产制造指整机在车间的智能装配 整机测试有功率曲线测试、机械载荷测试、噪音测试、高低穿测试、电能质量测试等
销售销售解决方案为提高销售竞争力所做的风电场方案设计、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等解决方案
运维为并网运行的风电场提供风机运行和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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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齿轮箱陆上风力发电机组

图:带齿轮箱陆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流程工艺图

2、带齿轮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图:带齿轮箱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流程工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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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驱平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图:直驱平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流程工艺图

(七)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为废气、噪声、固体及液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公司污染物处理相关的工作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上述环境污染物均按规范的程序及方式进行处理。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生产流程、加大环境保护投入、提升整体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

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废气针对车辆废气排放,工厂选用高标准的叉车、拖车设备,车辆配有尾气处理装置,减少对环境污染;针对少量油漆、溶剂挥发物,其浓度满足VOC排放标准,局部工厂终检间或补漆间内设有通风及过滤装置,进一步在工艺上进行控制。
噪声制造工厂选用高效率、低噪声的工具、设备型号,并通过设备减振、建筑隔声、管道消声等综合性降噪措施,以减轻设备噪声影响,已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及液体废弃物针对化学品固体及液体废弃物,设有专门的化学品废弃物间进行临时存贮,并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污水管(其中餐厅油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并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活垃圾针对其他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相关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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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颁布机构文件名称公司所属行业分类
1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新能源领域”之“大型风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 制造业”之“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3415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4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6 新能源产业”之“6.2 风能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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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简介
1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简称“风能专委会”)成立于1981年,是经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下设秘书处和若干个专业组。现在已设置的专业组有风能资源专业组、叶片专业组、齿轮箱专业组、电控专业组、风力提水专业组、风电场专业组、海上风电技术专业组、总体技术专业组、轴承专业组和教育工作组,各专业组在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风能专委会作为我国风能领域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积极与国内外同行建立良好的关系,与相关兄弟专业委员会团结协作,与广大科技工作者密切联系,始终致力于促进我国风能技术进步,推动风能产业发展,提升全社会新能源意识。(资料来源: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官网)
2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于1989年成立。是由全国从事风能设备及其零部件产品和原辅材料制造、商品销售、咨询服务、设计研究、教学培训及风电场投资建设、运维和服务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组织,既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行业的平台和窗口。业务上受国家能源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等部委指导。(资料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官网)
3全国风力机械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1985年经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国家授权的唯一从事我国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国家级技术工作组织,负责全国风力发电、风力提水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资料来源: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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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年(2009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2011年国家能源局《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是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针,协调好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土地及海域利用、军事设施保护、电网建设及运行的关系;做好地方规划及项目建设与国家规划衔接
32014年国务院 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 计划(2014-2020年)》大力发展风电。重点规划建设酒泉、内蒙古西部、内蒙古东部、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以及配套送出工程。以南方和中东部地区为重点,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发展海上风电。到2020年,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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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有关要求的通知》为促进风电设备制造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规范风电设备市场秩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检测认证确保风电设备质量;二、规范风电设备质量验收工作;三、构建公平、公正、开放的招标采购市场;四、加强风电设备市场的信息披露和监管
52016年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大型风电技术创新:研究适用于200~300米高度的大型风电系统成套技术,开展大型高空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研发100米级及以上风电叶片,实现200~300米高空风力发电推广应用。深入开展海上典型风资源特性与风能吸收方法研究,自主开发海上风资源评估系统。突破远海风电场设计和建设关键技术,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0MW级及以上海上风电机组及轴承、控制系统、变流器、叶片等关键部件,研发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海上风电场集群运控并网系统,实现废弃风电机组材料的无害化处理与循环利用,保障海上风电资源的高效、大规模、可持续开发利用
62016年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1)总量目标: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2)消纳利用目标: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3)产业发展目标: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72016年发改委《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82016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加大中东部地区和南方地区资源勘探开发,优先发展分散式风电,实现低压侧并网就近消纳。稳步推进“三北”地区风电基地建设,统筹本地市场消纳和跨区输送能力,控制开发节奏,将弃风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加快完善风电产业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2020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1亿千瓦以上,风电与煤电上网电价基本相当
92016年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1)国家能源局统一组织全国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会同国家海洋局审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适时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进行评估;(2)鼓励海上风电项目采取连片规模化方式开发建设;(3)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用海应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的原则,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海上送出工程输电电缆通道和登陆点,严格限制无居民海岛风电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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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7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2500万千瓦
112017年发改委、国家海洋局《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1)加强5兆瓦、6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突破离岸变电站、海底电缆输电关键技术,延伸储能装置、智能电网等海上风电配套产业;(2)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海上风电产业,鼓励在深远海建设离岸式海上风电场,调整风电并网政策,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
122018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1)稳步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强化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控制弃风、弃光严重地区新建规模,确保风电、光伏发电弃电量和弃电率实现“双降”。有序建设重点风电基地项目,推动分散式风电、低风速风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风电平价上网路线图。健全市场机制,继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光伏领跑者计划,启动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示范和实证平台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2)稳步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安排新开工建设规模约2500万千瓦,新增装机规模约2000万千瓦。扎实推进部分地区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项目规模约2000万千瓦。积极稳妥推动海上风电建设,探索推进上海深远海域海上风电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
132018年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贫困地区能源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结合可再生能源分布和市场消纳情况,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四川等贫困地区风电基地和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陕西等贫困地区光伏电站建设
142019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1)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试点项目建设;(2)优化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投资环境;(3)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4)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5)认真落实电网企业接网工程建设责任;(6)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7)降低就近直接交易的输配电价及收费;(8)扎实推进本地消纳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建设;(9)结合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建设推进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10)创新金融支持方式;(11)做好预警管理衔接;(12)动态完善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支持机制
152019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1)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按省级行政区域确定消纳责任权重。(3)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4)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协同承担消纳责任。(5)电网企业承担经营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的组织责任。(6)做好消纳责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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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7)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同时可通过“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和“自愿认购绿证”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8)消纳量监测核算和交易。(9)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关信息报送。(10)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进行考核。(11)国家按省级行政区域监测评价。(12)超额完成消纳量不计入“十三五”能耗考核。(13)加强消纳责任权重实施监管
162019年发改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1)将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指导价;(2)2018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3)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4)新核准潮间带风电项目通过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项目所在资源区陆上风电指导价;(5)对2018年底前已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核准时的上网电价;2022年及以后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执行并网年份的指导价
172019年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3)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4)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5)制订《2019年风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6)制订《2019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182020年财政部、发改委、国家 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192020年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1)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2)有序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建设;(3)积极支持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4)稳妥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5)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6)严格项目开发建设信息监测;(7)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
202020年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1)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电网公司承担组织责任,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切实承担监管责任,推动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积极落实消纳责任,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任务;(2)明确各省(区、市)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
212020年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关于发布2020年全国按剔除一季度限发电量情形测算,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消纳能力8510万千瓦,其中风电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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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中心风电、光伏发电新增消纳能力的公告》万千瓦、光伏4845万千瓦。2020年,全国新增风电消纳能力为36.65GW,其中:国家电网新增消纳风电29.45GW,南方电网新增消纳风电6.2GW,内蒙古电力新增消纳风电1GW
222020年财政部、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1)明确资金补贴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2)明确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3)明确项目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4)加强项目核查
232020年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1)抓紧存量项目审核,分批纳入补贴清单,明确纳入补贴清单项目需满足的条件;(2)补贴清单由电网企业公布;(3)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要求,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4)纳入补贴清单项目信息变更向电网企业申请;(5)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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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控制由区域性产能增加而导致的弃风弃电现象方面,政府密集出台相关保障性规定,明确了各省完成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的最低比重指标,设立了风电保障性收购最低小时数,建立预警机制,使弃风弃电现象明显改善,发电效率明显提升;技术的进步使风电利用小时数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和改善,提升了风电投资的水平,促进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三,对可再生能源行业政策的重点体现在“平价上网”和“市场化交易”方面。根据国家发布的多个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和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政策,对陆上风电、潮间带风电与海上风电项目确定了不同的上网电价确定方式,为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依据。政策还明确了对无补贴平价上网风电项目提供多项支持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风电平价上网和行业平稳发展。

因此,在受上网价格调整的时间区间内,发行人的一部分客户(即风电投资者或业主)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导致在此期间内对风机产品的需求持续上升。随着风电机组平价上网政策的实施,这一部分客户的投资意愿将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成本压力而降低,导致市场对产品需求有一定波动,收入也会因此受到影响。

我国风电产业正在向更成熟、无补贴的可再生能源产业转型,这种转变将提高风电市场市场化竞争的程度,整机厂商也正向大兆瓦机型、运维及后市场服务、平价大基地、分散式项目发展,保证新增装机量平稳过渡。同时,随着国家在政策和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风机制造技术的不断创新,我国风电的成本控制能力正稳步提升,上网价格调整的政策将促使风电行业投资与建设效率要求提高,将有助于加速技术创新、优化产业结构、引导风电合理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从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4、公司对海上风电与陆上风电业务的关系之平衡

公司发展定位海陆并举、平衡发展,在海陆业务方面均衡投入,形成海陆兼备及并重的业务组合。公司在发展战略上高度重视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对陆上及海上业务在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战略、技术路径等方面均衡布局。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技术研发人员900多人共同承担陆上、海上业务技术研发任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中,涉及6款新产品开发与研究,其中三款陆上风电机组(3.X、4.X、5.X)以及三款海上风电机组(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产品、海上台风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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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已布局陆上制造基地8处,海上制造基地4处,截至2020年年底产能分别为2370MW和1420MW。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陆上及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在销售与市场方面,公司建立陆上销售事业部及海上销售事业部,分别对接国内市场海上风机与陆上风机的销售以及客户关系维护。

技术路径方面,对于陆上风电,公司主要以大风轮、轻量化、混钢塔架形式为方向,提升整体可靠性。对于海上风电,公司积极研发大兆瓦机组,做好向深远海发展的技术储备,有效降低风机基础的投资、调装费用和运维成本,进而提升经济效益。

5、补贴退坡、平价上网政策等对发行人收入及盈利能力的具体影响

从行业整体来看,补贴退坡、平价上网政策短期内催生行业抢装潮,但也使风电行业稳步走向市场化的健康发展的道路。随着风电机组平价上网政策的实施,部分客户的投资意愿将在一定时期内由于成本压力而降低,导致市场对产品需求有一定波动,抢装潮之后的一两年时间内,陆上和海上新增吊装容量将预期回落,逐步回归至抢装潮前的水平,公司新增订单也会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相比抢装潮期间将有所下降。

中长期来看,随着风电产业逐步完成向无补贴与平价上网的产业转型,市场化竞争将使风电产业的优势逐步突出,风力发电在清洁能源目标驱动下,风电产业将实现稳健发展。风电市场存量项目出保带来的运维市场需求、平价大基地项目、分散式项目、陆上存量项目风机整机的换机需求、海上深远海规模化项目等将催生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为行业中长期发展持续带来新的发展空间,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良好。

得益于抢装潮,公司过去一两年获得新增订单较多,目前在手订单充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合计达482.85亿元,同时,由于风电行业的增量项目,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和客户关系,有望持续获得新增订单,这些订单将在未来数年陆续执行或交付,进而为公司收入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通过产品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发电效率、降低度电成本,实现产品成本优化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推出经济效益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的产品与服务,提升盈利能力,进而缓解并消化抢装潮后平价上网等因素对公司盈利的影响。

综上所述,补贴退坡、平价上网政策催生了行业抢装潮,公司获取了较多新增订单,目前在手订单充分,这些在手订单未来在执行过程中,公司收入和盈利将有所提升。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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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潮以后,陆上和海上新增吊装容量将预期回落,逐步回归至抢装潮前的水平,公司新增订单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相比抢装潮期间将有所下降,但随着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良好,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和客户关系,将有望持续获得新增订单。这些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陆续执行或交付,将为公司收入提供有力支撑,随着公司产品成本优化和规模优势,公司盈利能力也有望得到保障。因此,抢装潮后,公司收入和盈利会有一定的波动,但总体保持相对平稳、稳健发展的水平。

6、抢装潮后公司订单情况的影响分析

抢装潮带来了新增吊装容量的快速增加,带来了公司新增订单及在手订单的快速增加。抢装潮过后的一两年时间内,新增吊装容量将预期回落,逐步回归至抢装潮前的水平,新增订单将有所下降,存量订单会陆续执行持续消化,公司新增订单及在手订单相比抢装潮期间会略有下滑,但不会发生断崖式下滑。公司未来订单主要由存量订单与新接订单增量两部分构成。存量方面,公司风机整机在手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风机订单金额合计达482.11亿元,较2019年末有较为明显的增长。这些订单将在未来几年陆续执行,转化为公司收入,为公司业绩提供较好支撑。

金额(不含税,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陆上整机96.07108.39
海上整机149.53373.72
合计245.604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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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品牌和口碑良好,市场地位相对稳定,客户关系良好,上述增量业务仍将获得一定的保障。此外,公司在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产能布局、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持续提升竞争力,亦将给市场占有率与新接订单带来积极影响。综上,抢装潮之后的一两年时间内,陆上和海上新增吊装容量将预期回落,逐步回归至抢装潮前的水平,但同时风电市场存量项目出保带来的运维市场需求、平价大基地项目、分散式项目、陆上存量项目风机整机的换机需求、海上深远海规模化项目等将催生行业新的需求增长点,为行业中长期发展持续带来新的发展空间,行业中长期发展趋势良好。公司过去一两年获得新增订单较多,目前在手订单充足,在手订单将支持公司未来几年的业务发展,公司凭借多年积累的品牌和客户关系,有望获得一定比例的新增订单,因此未来公司新增订单和在手订单相比抢装潮期间略有下降,但预计不会断崖式减少。

(二)行业发展情况

1、行业概况及发展背景

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的趋势具备确定性。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度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资源禀赋优势与良好的发展趋势,目前已成为开发和应用最为广泛的可再生能源之一,是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其发展正逐渐从补充性能源向替代性能源持续转变,其应用是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能源低碳化的重要驱动力。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11月),为实现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和20%的目标,促进能源转型,我国必须加快推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国家风电产业发展具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清晰的发展目标:第一,总量目标方面,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第二,消纳利用目标方面,到2020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第三,产业发展目标方面,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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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最大的风电市场,拥有丰富的风力资源。中国风电市场的繁荣与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市场地位,在过去数十年发展历程中也推动着中国风电风机整机制造商的发展和进步。加上中国风电产业很长一段时间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与鼓励,风电产业发展迅速,部分行业领先企业的产品技术水平逐步向国际先进水平靠拢。

2、行业发展现状

(1)全球市场

根据GWEC《Global Wind Report 2021》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风电市场发展较快,新增装机容量93吉瓦,同比增长53.0%;累计装机容量743吉瓦,同比增长14.3%。其中,陆上新增装机容量86.9吉瓦,海上新增装机容量6.1吉瓦;2020年在亚太、北美、拉丁美洲地区陆上风电新增装机量均创历史新高,全球范围内2020年海上风电新增装机量是历史第二高的年份。

图:2001年至2020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吉瓦

资料来源:GW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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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1年至2020年全球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吉瓦

资料来源:GWEC中国是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第一大国。根据GWEC《Global Wind Report 2021》统计数据,2020年,中国新增装机容量52.0吉瓦,占全球56%;累计装机容量288.3吉瓦,占全球38.8%。其中,陆上新增装机容量48.9吉瓦,同比增长101.5%;海上新增装机容量3.1吉瓦,同比增长22.7%。

图:2020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地域分布

资料来源:GWEC

(2)中国市场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统计数据,2019年,中国风电装机规模保持增长态势,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容量2,678.5万千瓦,同比增长26.7%;累计装机容量约2.36亿千瓦,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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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12.8%。

图:2009年至2019年中国新增和累计风电装机容量

单位:万千瓦

资料来源:CWEA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全国六大区域的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所占比例分别为华北28.0%、中南21.1%、华东23.6%、西北16.2%、西南5.7%、东北5.2%。“三北”地区新增装机容量占比为49.5%,中东南部地区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5%。

与2018年相比,2019年“三北”地区同比增长45.3%,其中,东北地区同比增长

107.5%,西北同比增长44.7%,华北同比增长37.9%;中东南地区同比增长12.5%,其中,西南地区同比增长30.8%,华东地区同比增长30.3%,中南地区同比下降5.4%。

图:2019年中国各区域新增装机容量占比情况

资料来源:CWEA注:

1、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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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3、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江西、福建)

4、西北地区(包括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

5、西南地区(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

6、中南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中国海上风电发展提速,新增装机588台,新增装机容量达到249.3万千瓦,同比增长44.1%;累计装机达到703万千瓦。(注:2018年累计装机444.5万千瓦,增加天津南港海上风电项目9万千瓦,累计装机量应为453.5万千瓦)

图:2015年至2019年中国海上风电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

单位:万千瓦

资料来源:CWEA,2015年-2018年数据来自CWEA往年所发布数据,2019年数据来自《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

3、行业内各类发电方式的比较与风力发电的竞争优势

目前,主要发电形式相关情况对比如下:

主要发电方式平均度电成本环保因素各自优劣势
火电燃煤发电232-449元/兆瓦时(约33-65美元/兆瓦时)存在一定烟气、粉尘污染选址灵活、出力稳定、技术成熟,但燃料不可再生
水电47美元/兆瓦时对环境冲击小,同时可控制洪水泛滥、提供灌溉用水、改善河流航运;同时有可能引起流域水文上的改变具备可再生、发电成本低、机组启动快、调节容易的优点,同时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选址对地理环境要求高
风电陆上53美元/兆瓦时 海上115美元/兆瓦时清洁能源、环境友好具备可再生、基建周期短、装机规模灵活等优点,同时也有发电情况不稳定的缺点
太阳能光伏68美元/兆瓦时清洁能源、环境友好结构简单易安装维护,同时能量密度低,发电有间歇性、不稳定性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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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煤电发电成本数据来自BloombergNEF《中国煤电上网电价的变化趋势:上篇》2019年中国数据,水电、风电、太阳能LCOE数据来自IRENA《Renewable_Power_Generation_Costs_in_2019》2019年全球数据根据IRENA《Renewable Power Generation Costs in 2019》统计数据,全球范围内,风电度电成本总体呈现下降趋势,陆上风电降本趋势尤为显著。预计,在2020年以后,陆上风电度电成本将有望下降至传统燃料发电之下,海上风电进入相近的成本区间并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但目前海上风电由于建造成本等原因度电成本仍然较高。

现阶段风电相比火电传统能源在经济性上确实存在一定差距。但火电技术较为成熟,后续度电成本下降空间不大,同时鉴于燃料成本占火电度电成本比重较大,燃料成本波动对度电成本的影响较大。此外,火电在环保方面的短板也将削弱其竞争优势,未来被清洁能源取代将是大势所趋。与同是清洁能源的水电相比,风电度电成本不占优势。但是水电初始投资大且对于选址要求较高,不具备大范围推广条件,度电成本下降空间有限。

与太阳能光伏发电相比,陆上风电与其度电成本处于同一水平;海上风电目前度电成本相对较高,但海上风电仍具备其自身发展优势,具体包括:(1)海上风电距离人口密集区较远,不易出现噪声及景观等环境问题,建设时也不存在地理条件限制;(2)风况较好区域供业主方选择较多;(3)沿海城市一般为电力需求较大的地区,海上风电可靠近电力负荷中心,相关电力输送成本更小;(4)海上风电属于技术密集以及创新程度较高的领域,发展海上风电可培育扶持当地新兴产业、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和就业,地方政府投资意愿较强。

随着平价上网的推进及产业的发展成熟,随着行业技术进步、配套基础设施健全、年上网电量增加等,风电度电成本趋势性下降,在经济性方面劣势将逐渐消减。近年来,为适应政策变化与平价上网的大趋势,各家风电整机厂商均高度重视通过降本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其他发电形式在经济性方面的差距将进一步缩小,最终达到平价上网的经济水平。

综上所述,伴随着风电行业技术进步,风电度电成本将持续下降,加上其环保、能源安全、资源禀赋等优势,风力发电占据我国能源行业的比重将越来越大,风力发电将具有越来越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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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发展主要趋势

1、政策推动竞价配置与平价上网

风电作为可再生能源,加速发展并实现其能源替代作用、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既是整个能源产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也是风电产业自身的发展目标,这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平价上网。风电行业发展初期,政策支持与电价补贴有效地促进了我国风电产业投入的提高、产量的提升、技术的进步、成本的下降,为最终实现平价上网奠定了一定发展基础,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经阶段。近年来,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成为主流政策导向与预期,促使市场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

2、全国弃风电量和弃风率持续“双降”

中国“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风能资源丰富,但却普遍远离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中部等地区,风能资源与电力消纳在区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由此导致风电并网消纳往往存在问题,存在“弃风限电”的现象。

国家能源局自2016年起,每年年初定期发布风电投资监测预警信息,指导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企业根据市场条件合理推进风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已连续发布5年,在引导全国风电开发布局优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促进弃风限电问题逐年好转创造了有利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0年弃风率超过5%的地区是新疆(弃风率10.3%、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甘肃(弃风率6.4%、弃风电量16.8亿千瓦时),蒙西(弃风率7%、弃风电量33.3亿千瓦时),湖南(弃风率5.5%、弃风电量5.8亿千瓦时)。四省(区)弃风电量合计105.6亿千瓦时,占全国弃风电量的64%。2020年全国弃风电量

166.1亿千瓦时,风电利用率96.5%,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弃风限电状况进一步得到缓解。

3、风电单机容量大型化趋势

风电行业风机单机容量大型化的趋势具备确定性,大兆瓦、高可靠性、高经济效益的风电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在市场上的认可度高,具备大兆瓦机型产品能力的整机厂商在未来将更具市场竞争力。风电技术进步是单机容量大型化的基础,单机容量大型化将有效提高风能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风电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的整体经济性、提高土地/海域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高投资回报、利于大规模项目开发,而风电度电成本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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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价上网政策稳步推进的重要基础,平价上网政策也将加速促进风电降本和大兆瓦机型的开发。在全球市场范围内,陆上风电领域,随着平价大基地项目、分散式风电项目的需求增加,对机组的风资源利用率要求提高,陆上风机功率已经逐步迈入4MW、5MW时代。海上风电领域,由于相较陆上风电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且未来势必面向远海、深海持续开拓,对产品本身和成本管控能力将不断提出新要求,大兆瓦机型推出的趋势更为突出。

以欧洲风电市场为例,根据欧洲风能协会的《Offshore Wind in Europe Key trends andstatistics 2020》报告统计,2020年欧洲安装的海上风电机组平均额定功率已达到8.2MW,而国内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容量还不到5MW。目前,西门子歌美飒、维斯塔斯和GE已经分别推出14MW、15MW、14MW级的海上机组和6.6MW、6MW和6MW的陆上机组,各国际领先厂商的投入力度明显增加,发展趋势显著。2017-2019年陆上与海上各兆瓦及风机新增装机容量情况如下表,大兆瓦机型装机量与增速明显增加:

陆上装机(万KW)2017年2018年2019年
3MW及以下机型1778.01735.31919.2
3-4MW机型54.9115.3437.9
4MW以上机型8.57.153.4
海上装机(万KW)2017年2018年2019年
4MW及以下机型25.643.648.2
4-6MW机型90.8114.94167.4
6MW以上机型06.9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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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精细化与定制化趋势

随着风电规模化发展的基本成形,适用于不同风资源环境的精细化项目规划、定制化产品设计成为重要趋势。针对高温、低温、高海拔、高风速、中低风速、低风速、抗台风等不同环境特点进行差异化的产品设计、提供针对性更强的整体解决方案逐渐成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构成部分。

5、风电智能化数字化趋势

风电项目的设计、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等环节整体构成风电项目复杂的体系,近年来,随着风电技术的逐渐成熟、前沿技术的不断发展,风电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的趋势也较为明确。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要促进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加强大数据、3D打印等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风电机组性能和智能化水平;掌握风电机组的降载优化、智能诊断、故障自恢复技术,掌握基于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的风电场智能化运维技术,掌握风电场多机组、风电场群的协同控制技术;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存量资产运行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风电行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主流模式之一,数字化转型使数据逐渐从生产经营的副产品转变为参与生产经营的关键要素,数据也成为企业的战略性资源,以加装传感器的风电机组为基础的网络建设提升风电数据的感知能力;并且,通过对海量运营数据的分析挖掘,风电行业已改变了原有的传统发电行业经验驱动的决策管理模式,依托多维度数据分析工具与算法,极大地提升能源管理效率,实现多场景优化决策。

总体来看,风电行业目前已开始积极从风机产品提供向风电服务提供转型,开始了数字化转型探索,逐步实现行业技术和数字技术的融合,正在数据感知和运营优化方面积极积累实践经验。

6、市场集中度提高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中国风电市场新增装机容量2,678.5万千瓦,其中,中国厂商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96.7%。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制造企业中均为中国企业。

风电整机制造企业市场集中趋势明显,从近五年的新增装机容量看,排名前五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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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58.3%增长到2019年的73.4%,提高了15.1个百分点;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81.2%增长到2019年的92.2%,提高了11个百分点。行业集中度的提高带来行业优质资源的集中,呈现头部效应,一定程度加剧了头部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同时,市场头部参与者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对下游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都将得到提升。

7、后市场服务增长具备确定性

根据国家能源局《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我国要推进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咨询服务业,鼓励通过市场竞争提高咨询服务质量;积极发展运行维护、技术改造、电力电量交易等专业化服务,做好市场管理与规则建设;创新运营模式与管理手段,充分共享行业服务资源;建立全国风电技术培训及人才培养基地,为风电从业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资质能力鉴定,与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健全产业服务体系。风机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较长、产品本身较为复杂,因此后市场服务是风电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随着我国风电行业的持续发展,存量与增量风机的后市场服务需求也将逐步增加,后市场产业链环节也将迎来增长。科学的后市场服务模式,可以对风电场存量资产进行更加高效的经营,增收节支,实现风电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四)行业进入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

第一,风力发电机组产品及其各零部件、相关技术的复杂程度均较高,且客观上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风机产品必须拥有过硬的质量。尤其如大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对产品性能、稳定性、产品效率等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拥有多年风机业务经验的陆上风机厂商,由于厚技术壁垒的存在,难以在短期内进入海上风电市场。

第二,风力发电机组是一个复杂的技术体系,从而使其产品与技术的研发涉及复杂的多学科专业体系,包括结构力学、理论力学、流体力学、空气动力学、电磁学、机械设计、材料力学、工艺工装、自动控制等,其生产工艺同样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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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较高的要求。

第三,行业内风机大兆瓦、智能化、数字化趋势明显,产品更新换代与前沿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落地成为各大整机商的竞争及投资焦点,且目前市场的头部企业,其产品及技术均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发展以及市场的验证。因此,从产品技术角度,行业进入技术壁垒高,对市场参与者的技术积累与产品经验均有较高要求。

2、人才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人才密集型行业。一方面,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技术的复杂性对行业内的人才提出了较高要求,无论在产品研发、技术研究方面,还是在生产制造环节,人才的储备和培养均有较高的要求和成本。另一方面,风机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多学科特点导致其对诸多学科领域均有专业人才需求,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多学科人才、复合型人才更是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稀缺性。因此,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各层级人才的储备、引进、培养与激励,已成为市场参与者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也是行业主要壁垒之一。

3、资金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属于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从产品的初期研发测试,到获得订单后的投产交付,以及各项技术研究研发工作,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市场竞争力。因此,行业对市场参与者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4、市场壁垒

风力发电设备行业的经营模式决定了对市场参与者的市场经验与能力有较高要求。风电行业下游客户基本均为大型国有发电企业,风电项目通过招投标模式甄选风机供应商,对风机供应商有着较高的要求,不仅包括产品质量、服务能力、市场地位等方面,更包括经市场验证的成功项目经验与案例。由于整个行业下游客户针对性较强,在服务能力与履约能力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市场参与者已经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市场地位、品牌、口碑和声誉是后续市场行为中的核心竞争力与优势。此外,近年来风电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头部竞争加剧,也将进一步导致市场壁垒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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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风能资源禀赋优势

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风场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风场发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资源禀赋优势,目前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是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2)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大

风电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构成,属于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亦得益于产业政策,我国风电行业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针对风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涵盖定价机制、财政补贴、产业运营等各个方面的产业政策,为风电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逐渐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推动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发展。近几年,政策主要导向为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短期来看,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与市场预期的相应变化,促使市场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长期来看,风电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部分,实现平价上网是发展的必经之路,对产业的整体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国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稳定的能源供应,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电力结构中煤电占据主导地位。伴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趋势具备确定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由18.0%增长至24.3%,清洁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比重增加。长期以来,国家积极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的举措将利于风电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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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效益持续凸显

在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推动下,中国风电机组制造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领先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联合设计以及自主研发等方式,已经全面掌握了产品技术能力。近年来,风电机组功率和风轮直径都呈现逐年扩大之势,大兆瓦级风电机组的研发进程正在加快,市场上大兆瓦机型风电项目数量也逐渐增多。风机单机容量的增加,将有效提高风机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升整个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风力发电机组相关技术的日趋成熟,大兆瓦机型的趋势愈发明确,未来,风力发电整体成本将持续下降,将有利于风电行业的整体发展。

此外,风电机组在设计方面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市场上不断研发出适合不同风资源环境特点和气候条件的定制化机组。从上游零部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到风电机组设计、控制软件及载荷评估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突破,均促进风电机组的价格及下游风电场投资和运维的成本不断降低。

综合来看,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渐突显,具备大规模开发的价值与可行性。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弃风限电”

中国“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风能资源丰富,但却普遍远离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中部等地区,风能资源与电力消纳在区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由此导致“弃风限电”的现象的存在,短期内风电并网消纳与“弃风限电”问题仍是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之一。在更完善的电网建设与持续的能源结构优化与调整情况下,“弃风限电”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

(2)市场和人才竞争加剧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近几年的高速扩张,国内企业逐渐向规范化发展,市场集中度呈现提高趋势,风机整机厂商面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此外,随着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深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加。目前,国内相关人员培训和储备机构尚不完善,高水平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的短缺成为制约国内风电企业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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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电场建设所引发的环保问题

虽然风力发电本身实现了清洁能源发电,然而风电场的建设占地规模较大,有时需要占据面积较大的林区林地或近海海域,随着风电场项目的开发与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环保问题。例如,在中国植被覆盖较好的中、东、南部地区,涉及重点林区林地的风电项目开发审批压力变大;近海风资源丰富区域往往与海洋经济区域和生态区域重合,风电建设一定程度上与鱼类、鸟类及其他生物生存与生态影响相关。未来,随着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标准的提高,土地、海洋资源等审批流程将更加严格,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将承担更多环境保护责任。

(4)部分重要零部件依赖进口

虽然中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显著,叶片、齿轮箱、电机等重要风机零部件已实现国产化,但从全产业层面来看,高端轴承、变流器核心部件、变桨系统核心部件等仍较高程度地依赖进口。前述关键零部件对国外供应链的依赖是制约中国成为高端风电设备制造强国的因素之一。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所处市场地位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36亿千瓦,其中9家整机制造企业的累计装机容量超过1,000万千瓦,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7.7%;公司累计容量1257万千瓦,占比5.3%,排名第七。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分别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运达风电和东方电气,前五家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3.4%。2019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125.7万千瓦,市场份额为4.7%,排名全国第六位;2018年、2017年市场份额分别为5.4%、5.7%,排名全国第五位、第六位。

表:2017年至2019年中国市场风电整机制造企业新增装机容量

序号2019年2018年2017年
制造商占比制造商占比制造商占比
1金风科技29.9%金风科技31.7%金风科技26.6%
2远景能源19.2%远景能源19.8%远景能源15.4%
3明阳智能13.5%明阳智能12.4%明阳智能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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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2019年2018年2017年
制造商占比制造商占比制造商占比
4运达风电6.0%联合动力5.9%联合动力6.7%
5东方电气4.9%电气风电5.4%中国海装5.9%
6电气风电4.7%运达风电4.0%电气风电5.7%
7中国海装4.1%中国海装3.8%湘电风能4.7%
8联合动力3.9%湘电风能2.6%运达风电4.2%
9中车风电3.4%Vestas2.6%东方电气4.1%
10三一重能2.6%东方电气1.8%华创风能3.7%
序号制造商海上累计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1电气风电2,90941.4%
2远景能源1,39919.9%
3金风科技1,37819.6%
4明阳智能6038.6%
5中国海装2944.2%
6华锐风电1702.4%
7Siemens Gamesa901.3%
8湘电风能711.0%
9联合动力660.9%
10GE180.3%
11东方电气150.2%
12太原重工100.1%
13三一重能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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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其中电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最多,为64.7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26.0%。其次分别为远景能源、金风科技、明阳智能、中国海装、湘电风能。

表:2019年中国风电整机企业海上新增装机容量

单位:MW

序号制造商海上新增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1电气风电64726.0%
2远景能源61524.7%
3金风科技60424.2%
4明阳智能47018.9%
5中国海装1506.0%
6湘电风能80.3%
合计2,493100.0%
序号制造商陆上累计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1金风科技56,04624.4%
2明阳智能20,1638.8%
3联合动力19,8878.7%
4远景能源19,8528.7%
5华锐风电16,3787.1%
6东方电气14,3566.3%
7湘电风能10,3704.5%
8中国海装9,9054.3%
9电气风电9,6634.2%
10运达风电8,15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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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达到2,429.2万千瓦,电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61万千瓦,市场份额2.5%,排名全国第11。

表:2019年中国风电整机企业陆上新增装机容量

单位:MW

序号制造商陆上新增装机容量市场份额
1金风科技7,41030.5%
2远景能源4,52318.6%
3明阳智能3,14112.9%
4运达风电1,5996.6%
5东方电气1,3085.4%
6联合动力1,0464.3%
7中国海装9553.9%
8中车风电9103.7%
9三一重能7042.9%
10湘电风能6792.8%
11电气风电6102.5%
12Siemens Gamesa4151.7%
13华仪风能2681.1%
14Vestas2511.0%
15许继风电2391.0%
16GE2100.9%
17华锐风电240.1%
合计24,292100.0%
海上风电新增2019年2018年2017年
电气风电64.772.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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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新增2019年2018年2017年
全国249.3165.5116.4
占比26.0%43.9%50.5%
陆上风电新增2019年2018年2017年
电气风电61.041.553.2
全国2,429.21,948.81,849.6
占比2.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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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对公司产品技术能力的提升均起到了关键作用。

(三)主要竞争对手

1、国际主要市场参与者

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1维斯塔斯 Vestas维斯塔斯总部位于丹麦,是全球最大的风力发电机组制造商之一。公司业务覆盖风力发电机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服务,在全球81个国家和地区装机逾113吉瓦,以及超过96吉瓦的运维服务规模。(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公开资料)
2西门子歌美飒 SGRE西门子(Siemens)于2017年完成对西班牙风电企业歌美飒(Gamesa)公司的合并。西门子歌美飒(SGRE,Siemens Gamesa Renewable Energy)业务覆盖陆上风机、海上风机、风机服务,是提供风电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风电企业之一,业务遍布90多个国家和地区,风电装机量达到99GW。(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3美国通用电气风能 GEWind美国通用电气风能(GEWind)是通用电气可再生能源的一个业务部门。GEWind为客户提供具有可靠性和可用性的增值服务。目前,GEWind主要提供陆上及海上风力发电产品系列,同时也为风场项目开发、运行及维护提供支援服务。(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2.SZ;02208.HK)金风科技拥有风机制造、风电服务、风电场投资与开发三大主营业务以及水务等其他业务。公司机组采用直驱永磁技术,拥有1.5MW、2S、3S/4S、6S/8S系列化机组,可适用于高温、低温、高海拔、低风速、沿海等不同运行环境。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风力发电设备制造领域的企业之一,在国内风电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资料来源:金风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
2远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远景能源拥有覆盖智能风机、智慧风场、分布式风电、智慧储能等领域的产品和技术服务,业务覆盖中国、法国、墨西哥、印度、越南、阿根廷、黑山、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和地区。(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3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601615.SH)明阳智能主营业务包括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业务,主要涵盖:1)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2)风电场及光伏电站开发、投资、建设和智能运营管理。公司是广东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战略新兴产业基地实施单位之一,是广东省实施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建设的重点单位。明阳智能风电整机制造板块包含风电机组及叶片等主要核心部件研发制造等业务。公司针对中国风况和气候条件,包括低温、沙尘、台风、盐雾、高原等严酷环境,研发和设计了适应不同特殊气候条件的陆上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包括1.5/2.0MW、3.0MW、4.0MW、5.0MW、6.0MW系列陆上型风机,以及5.5MW、6.45MW、7.25MW、8-10MW及11-15MW系列海上型风机。(资料来源:明阳智能2020年年度报告)
4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300772.SZ)运达股份主营业务为大型风力发电机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主要提供覆盖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风电整体解决方案,同时将业务链延伸至风电场的投资运营。公司产品主要为1.5MW、2.XMW系列、3.XMW和4.XMW系列风电机组。(资料来源:运达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
5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75.SH;东方电气主要经营模式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太阳能等发电成套设备,以及向全球能源运营商提供工程承包及服务等相关业务。作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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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基本情况
01072.HK)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本公司发电设备产量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茅,发电设备及服务业务遍及全球近80个国家和地区,在发电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资料来源:东方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
6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建设单位,专业从事风电装备研制及其系统总成、风电场工程技术服务和新能源投资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料来源:公司官网)
7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1296.HK)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风机产品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已形成涵盖整机产品系列以及配套叶片、发电机和齿轮箱三大部件的产业链条。(资料来源:公司官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销售毛利率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2017年电气风电655,735.912,118.5422.440.97
金风科技2,512,945.60314,880.6630.2415.04
明阳智能529,819.8932,842.0126.589.34
运达股份325,720.429,419.4219.4411.51
2018年电气风电617,109.94-5,230.7622.33-2.41
金风科技2,873,060.73328,259.7925.9614.03
明阳智能690,214.7242,275.0325.0810.05
运达股份331,176.7712,030.1719.0613.35
2019年电气风电1,013,455.6425,162.9420.158.33
金风科技3,824,455.39222,975.3019.017.94
明阳智能1,049,315.7066,133.4222.6612.05
运达股份501,026.0810,657.7517.158.09
2020年电气风电2,068,541.4641,668.5113.6410.14
金风科技5,626,510.54296,547.6417.739.51
明阳智能2,245,698.74130,431.5518.5715.71
运达股份N/AN/A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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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毛利率情况

公司名称毛利率(%)
西门子歌美飒-1.16(2020年)
维斯塔斯10.38(2020年)
GE未公布
金风科技17.73(2020年)
明阳智能18.57(2020年)
运达股份17.15(2019年)
远景能源未公布
电气风电13.64(2020年)
公司名称研发情况
西门子歌美飒将在2022年和2024年分别量产SG 11.0-200 DD和SG 14-222 DD海上机型,并可扩展到15MW的发电容量; 将在2020年推出基于5.X平台的SG 5.8-170和SG 5.8-155陆上机型的原型机,并可扩展到6.2MW和6.6MW的发电容量。
维斯塔斯海上V164-10.0MW将在2021年装机。
GE海上Haliade-X 12 MW将于2021年下半年量产。
金风科技持续推进2S、3S/4S、6S/8S系列化机组研发工作,对现有研发平台及产品进行了优化和升级,结合风机各领域关键技术应用对产品软硬件进行全线优化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 推出新一代直驱永磁平台GP21及系列高性能旗舰产品,包括面向中低风速市场的GW165-4.0MW机组及面向中高风速市场的GW165-5.XMW机组。GW175-8.0MW海上风电机组首台样机于2020年4月在福建兴化湾吊装成功。
明阳智能2020年发布MySE11MW-203半直驱海上风机,MySE6.25-173陆上半直驱新机型; 在新机型研发方面,全球单机容量最大的半直驱抗台风型MySE8-10MW风机,已经在在福建兴化湾二期满功率并网运行; 已通过再融资进一步投入漂浮式海上风机和12-15MW海上风机的研发及量产。
运达股份三北大基地风电市场产品开发; 平原低风速、高切变风电市场产品开发; 复杂电网、复杂环境风电市场产品开发; 分散式风电市场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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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研发情况
远景能源“超导风机Ecoswing 计划”获得欧盟地平线1亿欧元资助,将适用于各种环境的智能风机用于下一代的风电行业中。
电气风电陆上3.X、4.X、5.X大兆瓦机型,海上中低风速、大兆瓦、台风型产品; 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叶片关键技术、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深远海和综合能源等技术研究。
公司名称技术概况主要产品性能参数
西门子歌美飒技术路线包括2.1MW到5.8MW的带齿轮箱机组及3.2MW-10MW直至14MW的永磁直驱机组陆上2.X平台,功率2.1MW、2.2MW,2.6MW和2.9MW,风轮直径分别为114m、122m、114m和129m; 陆上3.X平台,功率3.4MW,风轮直径分别为132m和145m; 陆上4.X平台,功率5.0MW,风轮直径分别为132m和145m; 海上D6/D7平台,功率6MW、7MW,风轮直径154m; 海上D8平台,功率8MW,风轮直径167m。
维斯塔斯技术路线包括原维斯塔斯异步双馈机组,三菱重工维斯塔斯的半直驱永磁海上机组陆上2MW平台,功率2.0MW和2.2MW,风轮直径分别为90m、100m、110m和120m; 陆上4MW平台,功率3.45MW、4.0MW和4.2MW,风轮直径分别为105m、112m、117m、126m、136m和150m等; 陆上EnVentus平台,功率5.6MW,风轮直径150m和162m; 海上4MW平台,功率4.2MW风轮直径117m; 海上9MW平台,功率9.5MW风轮直径164m和174m。
GE技术路线包括GE异步双馈机组,GE-阿尔斯通直驱永磁海上机组陆上1MW平台,功率1.7MW和1.85MW,风轮直径分别为82.5m、87m、100m和103m; 陆上2MW平台,功率2MW可调,风轮直径分别为116m、127m、132m; 陆上3MW平台,功率3.2-4.2MW可调,风轮直径117m、130m和137m; 陆上5MW Cypress平台,功率4.8MW和5.3MW,风轮直径158m; 海上Haliade平台,功率6MW,风轮直径150米; 海上Haliade-X平台,功率12MW,风轮直径220米,是目前全球并网发电最大机组之一。
金风科技技术路线主要为直驱永磁机组GW2S智能风机平台:GW121-2.5、GW130-2.5、GW140-2.5、GW150-2.8、GW140-3.0、GW150-3.0 GW3S/4S智能风机平台:GW140-3.4、GW140-3.57、GW136-4.2、GW155-4.5、GW136-4.8 GW6S/8S智能风机平台:GW171-6.45、GW184-6.45、GW154-6.7、GW175-8.0
明阳智能技术路线主要为半直驱机组MySE3MW系列:3000(叶轮直径112、121、135) MySE3.2MW:3200(叶轮直径145) MySE3.6MW:3600(叶轮直径135) MySE4.0MW:4000(叶轮直径145、156) MySE5.0MW:5000(叶轮直径166) MySE5.5MW:5500(叶轮直径155) MySE6.XMW:6450(叶轮直径18X) MySE7.XMW:7000/7250(叶轮直径158) MySE8-10MW平台:8000-10000(叶轮直径1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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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技术概况主要产品性能参数
MySE11MW:11000(叶轮直径203)
运达股份技术路线主要为异步双馈机组2.X MW系列产品,功率2.0-2.3 MW,风轮直径103米、107米、110米、115米、121米、131米; 2.5 MW系列产品,功率2.5MW,风轮直径103米、107米、125米、140米、147米; 3.X MW系列产品,功率3.0MW-3.6MW,风轮直径140米、147米、156米; 4.X MW系列产品,功率4.2MW-4.5MW,风轮直径147米、156米、160米; 5MW系列产品,功率5MW,风轮直径130米、139米
远景能源技术路线主要为异步双馈机组陆上EN-156/3.X系列、EN-4.XMW/156系列、EN-3.XMW/141系列、和EN-2.XMW/131、141系列 海上EN- 4.X MW/136、148系列和EN- 5.X MW/161系列
电气风电技术路线涵盖齿轮箱增速型、风轮直驱型、中速传动型,拥有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设计技术及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陆上2.0MW(风轮直径87米、93米、99米、105米、116米) 陆上2.1MW(风轮直径126米、135米) 陆上2.5MW(风轮直径126米、135米) 陆上3.45MW/4.0MW(风轮直径146米) 陆上4.XMW(风轮直径146米、155米) 海上3.6MW(风轮直径116米、122米、136米) 海上4.0MW(风轮直径130米、146米) 海上5.XMW(风轮直径172米) 海上6.X/7.X(风轮直径154米、172米) 海上8.0MW(风轮直径167米)
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增长率2018年至2019年增长率
2.X系列(陆上)1,031366125181.69192.80
3.X系列(陆上)31234-817.65-
4.X系列(陆上)54----
4.X系列(海上)2362161729.2625.58
6.X系列(海上)37252048.0025.00
7.X系列(海上)37173117.65466.67
合计1,707658320159.421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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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增长率2018年至2019年增长率
6S/8S7339987.18333.33
3S/4S38822011476.3692.98
2S44363195247838.8428.93
1.5MW20074240170.27-69.17
合计50973528284144.4724.18
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增长率2018年至2019年增长率
1.5MW-2MW209440590-52.50-25.42
3MW-5MW1449399200263.1699.50
5.5MW-7MW161673140.302133.33
合计1819906793100.7714.25
机型2019年2018年增长率
1.5MW-5-
2MW(含2.2MW)415465-10.75
2.5MW23522968.18
3MW24--
合计674492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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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前沿占位优势

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前沿类产品。风电行业风机大型化趋势明显,单机容量高兆瓦风机的产品能力与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将成为风机整机厂商未来市场核心竞争优势的重要组成。公司作为国内海上风电龙头,已经在大型风机的研发设计与产业化落地上具备领先的技术积累,并且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优势,其未来发展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均将得益于长期且深厚的技术功底与前瞻性的产品布局。目前,公司陆上

4.X系列产品已中标数个项目。公司8MW海上风机于2020年初成功在广东省汕头市完成吊装并成功运行发电,成为国内完成吊装并运行的单机功率最大的海上风机。

3、市场区域与风资源覆盖优势

公司通过全国性的生产制造基地布局,实现了全国各地重点市场客户、资源、人才的覆盖,构建了辐射全国各地的高效高质量服务体系与能力。尤其是海上风电领域,公司形成了对福建、江苏、广东、山东的海上风电重点风资源地区的覆盖与多地联动,稳固公司在海上风电的龙头地位。

4、市场占有率优势

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统计数据,2019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125.7万千瓦,市场份额为4.7%,排名全国第六位;海上风电方面,2019年新增装机容量电气风电排名第一,共64.7万千瓦,占比达到26.0%;截至2019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电气风电以41.4%的市场份额领先,市场排名第一。公司稳居国内最大海上风电整机制造商的龙头地位。随着市场集中度的提高,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是保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基础。

5、产品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已形成全面的产品体系、过硬的产品质量、可靠的后市场服务能力,并经过市场的验证,获得了具有竞争力的客户口碑、建立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网络。目前,电气风电是国内风电项目风机设备首选供应商之一,市场知名度高,具有突出的品牌优势。

6、核心技术优势

公司具备国内领先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设计能力,陆上产品基本具备完全的自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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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产权,海上产品通过产品许可、二次开发、自主研发,掌握了先进的海上风电研发、供应链管理、制造和运维能力。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由数字化顶层设计、智能化生产制造、整机系统、核心部件、风电场等各个级别组成的核心技术体系优势。

7、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采取开放式研发策略,除上海研发总部以外,还成立了欧洲研发中心、北京研发中心、广东研发中心、杭州研发中心、大连研发中心及西安研发中心。其中,欧洲研发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电气风电迈出了国际化道路中的重要一步。同时,公司还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高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充分运用风电领域的国内外优势资源,建立了产学研合作体系,构建了产品、技术、研发的进步与创新的重要引擎。

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5项,省级科研项目/课题18项。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中国风电三十年整机制造企业突出贡献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五)主要竞争劣势

1、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能力较为有限

公司目前融资渠道较为单一。风电行业是多学科行业,其产品、项目、技术均具备较高的复杂程度,由此也决定了行业具备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的特征。风电项目普遍周期较长、投入较大、产品技术迭代较快,新产品与前沿技术亦是各家厂商竞争与角逐的焦点;公司新产品开发、产品技术研发、前沿技术研究、细分市场布局与培育、生产制造、核心人才引进等,均需要强有力的资金支持与可靠的融资能力保障。目前,公司资金主要来源于股东投入、自身生产经营的积累与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能力较为有限,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

2、主要销售区域集中于华东地区

从公司销售区域分布来看,华东地区销售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6.11%、72.20%、40.67%。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海上风机业务发展情况较好,华东地区海上风电需求相对较大,且为公司主要覆盖区域市场。目前,公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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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区域整体集中度较高。因此,在重点覆盖区域市场的风险管控,以及对全国市场的开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提出较高要求。公司整体的市场覆盖能力、开拓能力和稳定性尚需进一步的积累与巩固,相关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发展。2020年华东地区销售占比下降主要系公司陆上销售收入增加。

3、2018年及201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海上风电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海上风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37%、67.77%、

39.74%,公司2018年及2019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海上风电业务收入,公司海上风电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产品竞争力保持与提升将对公司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发展定位海陆并举、平衡发展,2020年,公司陆上风机收入增速较快,海上风机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形成海陆兼备及并重的业务组合。

4、对西门子歌美飒存在一定程度的技术依赖

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署多份“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涵盖公司海上4.X系列、6.X系列、7.X系列等报告期内主要在售机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技术许可产品的占比分别为78.88%、43.00%、11.19%。技术许可产品对西门子存在技术依赖。二次开发产品基于技术许可产品平台由公司自主开发形成,部分依赖西门子产品平台。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主营业务收入占有一定的比例,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与不稳定性,一定程度上构成公司竞争劣势。

四、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或服务的规模

1、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产量产销率销量产量产销率销量产量产销率
陆上2.X系列1,031982105%36640989%125105119%
3.X系列31234191%3434100%---
陆上4.X系列546090%------
陆上合计1,3971,383101%40044390%1251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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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量产量产销率销量产量产销率销量产量产销率
海上海上4.X系列23626788%216180120%17220285%
6.X系列376656%2523109%207286%
7.X系列374386%1717100%33100%
海上合计31037682%258220117%19521292%
总计1,7071,75997%65866399%320317101%
年度产能(功率数)产量(功率数)产能利用率
2020年3,7905,547146%
2019年2,4401,96981%
2018年2,1701,07650%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2.X系列1,7702,339132%1,47087560%1,370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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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3.X系列/陆上4.X系列6001,428238%100117117%---
海上4.X系列5201,068205%420720171%400808202%
6.X/7.X系列90071279%45025757%4005113%
总计3,7905,547146%2,4401,96981%2,1701,0765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1,950,913.8194.66%927,195.6992.26%611,544.40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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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①陆上风机1,126,524.0554.66%240,827.9823.96%81,637.9013.24%
其中:2.X系列763,545.2237.05%226,119.6322.50%81,637.9013.24%
3.X系列280,560.1613.61%14,708.351.46%--
4.XMW(陆上)82,418.664.00%----
②海上风机819,096.5139.74%681,068.1667.77%526,534.7585.37%
其中:4.X系列509,566.4724.72%490,973.5348.85%406,372.2965.88%
6.X系列149,138.857.24%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160,391.187.78%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3.250.26%5,299.550.53%3,371.740.55%
风电配套工程81,111.803.94%54,102.955.38%--
提供劳务23,443.541.14%12,357.031.23%5,248.170.85%
光伏EPC5,482.120.27%11,346.661.13%--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616,792.571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
陆上2.0MW674.264.97%642.31-3.08%662.73-5.06%
2.1MW650.518.31%600.58-7.02%645.96-
2.5MW812.079.22%743.50-3.08%767.09-
3.X系列1,058.721.18%1,046.34---
4.X系列1,526.27-----
陆上平均854.2024.64%685.362.05%671.56-3.79%
海上4.X系列2,159.18-7.13%2,324.96-3.73%2,415.01-4.57%
6.X系列4,030.78-14.89%4,736.11-10.37%5,284.33-
7.X系列4,334.90-5.20%4,572.46-5.87%4,857.84-
海上平均2,642.25-2.27%2,703.703.60%2,609.6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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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单价下降主要为行业整体原因

2018年至2019年,公司风电机组的销售价格下降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2016年底国家发改委下调风电四类资源区上网标杆电价,2017年初风电机组招标价格进一步下跌;2018年风电行业内不断释放竞价、平价和补贴退坡的预测消息,不明朗的市场形势使得当时各整机商采取降价的策略,以抢夺市场份额,直接导致2018年四季度和2019年年初整机降价潮。2019年随着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平价上网窗口时间明确,行业抢装情况进一步加剧。自2019年6月以来陆上风电机组市场价格逐渐回升,2020年陆上产品销售价格已实现上涨;由于海上产品行业政策及价格变动晚于陆上产品,目前仍呈现下滑趋势,结合公司在手订单来看,海上产品在手订单价格已出现一定回升,相关订单预计将逐渐实现销售,因此预计未来短期内公司销售风机的价格将有一定回升。

(2)公司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整理,2017年至2019年,金风科技、运达股份和明阳智能可比产品(单台容量在2.0MW-7.0MW范围)的平均单价基本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与公司产品的价格变动趋势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如下:

1)金风科技

单位:万元/台

产品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变动 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
2.0S770.54-658.23-0.33%660.41-5.00%
2.5S824.07-15.08%970.43-4.19%
3S1,518.43-1,175.51-29.73%1,672.77-17.84%
4S----
6S4,035.22-3,806.96-7.60%4,120.14-
8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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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运达股份

单位:万元/台

产品 名称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 比例
2MW632.004.38%605.51-7.46%654.32-4.79%
2.5MW800.609.04%734.26-7.33%792.3212.29%
3.0MW1,238.4831.08%944.80---
产品名称2020年度产品 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平均单价变动比例
1.5MW-2MW628.01-2.XMW643.623.06%624.50-3.98%
3MW-5MW964.87-3.XMW1,003.30-4.78%1,053.72-32.57%
5.5MW-7MW3,108.18-5.XMW3,213.94-3.49%3,33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平均成本变动比例平均成本变动比例平均成本变动比例
陆上2.0MW711.1220.25%591.377.53%549.96-7.64%
2.1MW624.64-12.40%713.088.47%657.43-
2.5MW736.006.13%693.50-10.76%777.13-
3.X系列1,005.439.05%921.97---
4.X系列1,357.03-----
海上4.X系列1,594.386.04%1,503.555.65%1,423.18-19.15%
6.X系列3,289.48-0.50%3,306.11-47.08%6,246.93-
7.X系列3,813.11-11.87%4,326.54-8.71%4,739.53-

8-4-1-173

机型风机2019年价格持续下降但平均成本反而有所增加,导致该机型2019年毛利率为负。

除2.0MW/2.1MW机型外,公司其他产品2017年至2019年价格呈现下降趋势,但是公司亦高度重视各型号产品的升级优化和降本增效,因此成本总体也呈现下降趋势且下降幅度超过价格降幅,预计不会发生产品毛利率为负的情况。

2017年度至2019年度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除2.0MW/2.1MW机型外,公司其他风机机型的售价和成本变化情况列示如下:

机型2017年至2019年单价变动 比例2017年至2019年成本变动 比例成本下降比例是否大于价格下降比例
2.5MW-3.08%-10.76%
4.X系列-8.13%-14.59%
6.X系列-10.37%-47.08%
7.X系列-5.8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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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随着目前风电行业竞争的逐渐加剧,以及风电行业受政策影响较大的特殊行业属性,不排除风机售价从长期来看售价有所下降的可能。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以及持续性降本增效的实施落地,预计公司仍将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因此预计未来价格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公司主要的客户群体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客户以大型央企和国有发电集团为主,客户普遍具有经营规模大、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等特点。

(三)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金额(不含税)占比
1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63,399.45242,846.3511.74%
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26,243.36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18,513.27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18,318.58
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16,371.68
2电气总公司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8,676.99207,261.2210.02%
上海电气57,090.35
电气电机厂1,493.87
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8,227.68163,856.757.92%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61,470.47
大唐(通辽)霍林河新能源有限公司3,013.87
大唐来安新能源有限公司945.63
大唐大庆东岗新能源有限公司199.12
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60,000.00160,794.977.77%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2,518.29
中电投张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30,973.45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遂川新能源有限公司23,7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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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1,226.40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2,282.93
5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64,184.96146,224.607.07%
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46,478.76
三峡新能源尚义风电有限公司21,788.50
葫芦岛全方新能源风电有限公司13,772.39
合计920,983.8944.52%
营业收入2,068,541.46100.00%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金额(不含税)占比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96,300.15204,301.5220.16%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7,177.44
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88,547.01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2,276.92
2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28,938.05142,450.8014.06%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13,512.74
3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95,172.4196,559.889.53%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387.46
4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78,219.5895,862.759.46%
福能埭头(莆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7,643.16
5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3,409.5363,409.536.26%
合计602,584.4759.45%
营业收入1,013,455.64100.00%
2018年度
序号客户金额(不含税)占比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1,965.81214,530.4834.76%
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97,703.13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64,861.54
2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98,947.22115,613.8818.73%
武鸣新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6,666.67

8-4-1-176

3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99,892.9899,892.9816.19%
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至上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461.5461,145.309.91%
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0,683.76
5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5,384.6245,384.627.35%
合计536,567.2686.95%
营业收入617,109.94100.00%

8-4-1-177

度的定制化,因此风机核心部件多为定制件。部分定制化部件由公司技术部门自主研发,但制造环节由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标准执行,完成后由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公司生产所需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电力价格较为稳定,电力费用分别为1,377.04万元、1,680.20万元和1,648.15万元。

(二)公司原材料采购情况

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数量众多且繁杂,因此公司原材料采购的品类较多,单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相对较低,公司原材料采购的具体情况及占采购总金额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叶片407,305.6018.55%165,472.6817.65%114,604.5217.66%
齿轮箱211,285.159.63%106,449.9711.35%48,688.417.50%
发电机169,500.697.72%57,817.836.17%36,955.545.70%
轴承159,222.497.25%56,504.246.03%22,840.903.52%
铸件111,972.425.10%44,948.884.79%18,205.182.81%
变流器93,588.074.26%38,427.014.10%21,856.963.37%
钢件81,376.623.71%37,148.643.96%25,565.503.94%
机舱罩/导流罩37,420.381.70%19,604.262.09%12,788.851.97%
主轴43,336.671.97%17,504.591.87%7,639.201.18%
主控53,383.692.43%17,185.811.83%14,751.112.27%
液压49,726.742.27%16,714.871.78%11,044.021.70%
开关柜/控制柜32,762.981.49%15,850.641.69%13,363.972.06%
其他原材料540,544.0224.62%155,685.7716.60%165,141.5325.45%
原材料采购合计1,991,425.5390.72%749,315.1979.92%513,445.6979.13%
其他非原材料采购203,730.379.28%188,288.2620.08%135,453.8920.87%
采购总金额2,195,155.90100.00%937,603.45100.00%648,899.5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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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非原材料采购的具体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原材料采购合计1,991,425.5390.72%749,315.1979.92%513,445.6979.13%
二、其他非原材料采购203,730.379.28%188,288.2620.08%135,453.8920.87%
外部支持费用75,750.283.45%76,924.718.20%42,867.466.61%
固资基建23,692.631.08%56,493.586.03%48,705.787.51%
物流及仓储63,690.722.90%21,857.562.33%13,352.712.06%
租赁、物业及动能费用13,953.780.64%13,893.091.48%12,758.391.97%
工具吊具6,072.850.28%9,277.610.99%9,999.651.54%
其他20,570.110.94%9,841.711.05%7,769.901.20%
采购总金额2,195,155.90100.00%937,603.45100.00%648,899.5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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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主要定制部件供应商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叶片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2,123.5625.07%50,783.0030.69%13,177.6611.50%
西门子集团44,820.1711.00%47,610.5028.77%81,647.3371.24%
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97,163.2823.86%35,168.6821.25%13,148.4411.47%
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东台有限公司83,401.5120.48%15,651.509.46%554.530.48%
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10,902.652.68%4,186.972.53%1,782.601.56%
其他68,894.4216.91%12,072.037.30%4,293.963.75%
合计407,305.59100.00%165,472.68100.00%114,604.52100.00%
齿轮箱西门子集团90,663.7842.91%39,770.5237.36%35,090.5072.07%
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63,784.3630.19%38,473.7736.14%11,213.9223.03%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720.196.97%8,811.158.28%1,969.254.04%
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14,027.386.64%2,528.732.38%167.520.34%
其他28,089.4513.29%16,865.8015.84%247.220.51%
合计211,285.15100.00%106,449.97100.00%48,688.41100.00%
发电机电气电机厂148,743.6587.75%47,972.3482.97%9,415.1925.48%
西门子集团14,191.398.37%9,801.5916.95%25,008.6467.67%
其他6,565.663.87%43.900.08%2,531.716.85%
合计169,500.70100.00%57,817.83100.00%36,955.54100.00%
轴承徐州罗特艾德回转支承有限公司52,632.8133.06%23,653.6641.86%9,615.7742.10%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25,349.7815.92%9,263.7916.39%4,213.8818.45%
Thyssenkrupp RotheErde GmBH18,461.4611.59%7,752.0013.72%296.871.30%
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3,589.428.53%4,806.138.51%3,561.1815.59%
舍弗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5,685.423.57%4,401.917.79%4,144.1118.14%
其他43,503.5927.32%6,626.7511.73%1,009.104.42%
合计159,222.48100.00%56,504.24100.00%22,840.90100.00%
变流器上海海臻控制设备有限公司37,892.1540.49%14,696.5938.25%3,671.7616.80%
KK Wind Solutions A/S17,608.5818.81%8,937.1423.26%1,857.418.50%
上海自贸试验区ABB实业有限公司3,677.793.93%7,822.6320.36%13,699.2762.6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7,073.1918.24%1,600.904.17%1,125.735.15%
其他17,336.3718.52%5,369.7513.97%1,502.7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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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定制部件供应商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93,588.07100.00%38,427.01100.00%21,856.96100.00%
产品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
2.X系列叶片15.80%-0.58%-0.12%
齿轮箱-6.61%-0.50%-1.36%
发电机-0.68%-1.98%-2.41%
变流器-3.29%-12.42%-3.67%
叶片轴承8.58%-5.96%-5.26%
主轴承-14.52%-2.84%-
轮毂13.72%14.37%0.42%
机架-4.12%16.81%-0.22%
主轴10.12%-0.21%-1.44%
4.X系列叶片14.24%2.20%-9.93%
主齿轮箱-4.11%-4.00%-12.90%
发电机-1.89%-2.86%-11.09%
变流器-1.89%0.56%-11.34%
主控系统-2.42%-1.21%-8.06%
变桨轴承21.19%0.13%-5.34%
主轴10.22%-6.47%16.11%
轮毂14.89%18.21%-5.24%
机架-6.40%11.43%-4.97%
主轴前轴承0.00%-39.55%
电缆6.83%-4.15%-2.91%
偏航轴承0.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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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提升导致采购量提升带来的规模效应;2)2018年相关原材料价格受行业整体景气度影响有所下降。其中,2.X和4.X系列产品的轮毂、机架2019年平均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2019年风电行业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轮毂、机架等部件受限于产能无法短时间内提升,导致出现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现象;4.X系列产品主轴及主轴前轴承2018年平均价格上涨明显,主要原因系公司4.X系列产品通过技术升级新生产4.0-146机型,相较于2017年的4.0-130机型,新产品叶片、轮毂等部件的成本有所增加,但相应风机的销售价格也更高。

2020年度,针对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主控系统、机架等部件,公司已建立起战略合作的供应商体系,以保障供货稳定并实现采购价格小幅下降;叶片、叶片轴承、轮毂、主轴、变桨轴承、电缆等部件受到行业整体抢装潮的影响较大,平均采购价格出现明显上涨。此外,公司2.X系列产品通过技术升级新生产2.5-146机型,也导致叶片、叶片轴承、轮毂、主轴等部件的成本有所增加;2.X系列产品主轴承采购价格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向国产主轴承供应商采购,成本下降较为明显。

公司主要能源供应为电力,国内电力供应充足,报告期内价格基本稳定。

(四)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1、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并口径)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电气总公司232,013.3510.57%发电机、电气件、轴承等
2西门子集团(注)169,750.897.73%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压器等
3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24,807.085.69%叶片
4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113,075.145.15%叶片
5中传控股有限公司72,331.073.30%齿轮箱
合计711,977.53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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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采购金额2,195,155.90100.00%-
2019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并口径)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西门子集团122,221.6713.04%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压器等
2电气总公司89,198.179.51%发电机、电气件、轴承等
3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53,159.785.67%叶片
4中传控股有限公司41,508.514.43%齿轮箱
5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8,500.074.11%叶片
合计344,588.2036.75%-
总采购金额937,603.45100.00%-
2018年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并口径)采购金额 (不含税)占比主要采购内容
1西门子集团206,476.0531.82%叶片、齿轮箱、发电机、变压器、整机等
2ABB集团29,267.094.51%变流器、开关柜、变压器等
3电气总公司27,224.714.20%发电机、电气件、轴承等
4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18,569.212.86%叶片、塔架、发电机
5KK Group14,257.962.20%变流器、主控
合计295,795.0245.58%-
总采购金额648,899.5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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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变动情况

(1)西门子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向西门子集团供应商采购总额分别为20.65亿元和12.22亿元和

16.98亿元,占公司总采购金额比例为31.82%、13.04%和7.73%。2019年及2020年,公司向西门子集团采购原材料金额占比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中使用非西门子叶片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的比例有所增加,且2020年公司陆上风机占比大幅上升,因此向西门子集团采购叶片的金额占比下降较多。

(2)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电气总公司供应商采购总额分别为2.72亿元、8.92亿元和23.20亿元,占公司总采购金额比例为4.20%、9.51%和10.57%。2019年及2020年,公司与电气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采购金额增长幅度较大,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1、经常性关联交易”。

(3)ABB集团

报告期内,公司向ABB集团采购内容主要为变流器、变压器和开关柜,采购总金额分别为2.93亿元、1.77亿元和2.48亿元。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较大,公司主要供应商(前五大)整体采购金额也有所增加。ABB集团虽然仍是公司采购金额较大的供应商,但在2019年起不再为公司供应商前五名。

2019年公司向ABB集团采购金额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部分原材料转向新供应商采购:1)变流器:2019年,公司向上海自贸试验区ABB实业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减少约0.59亿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原向上海自贸试验区ABB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用于海上

4.0-130机组的变流器,2019年起该型号产品逐步被4.0-146机组替代,新型号产品的变流器转向新供应商上海海臻控制设备有限公司采购;2)变压器:2019年,公司向北京ABB开关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减少约为0.46亿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原向ABB开关采购用于海上4.X系列产品的变压器,由于变压器市场的竞争较为充分,有多家同类供应商可供选择,公司根据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综合考虑机型需求、目标成本、产品质量等方面因素,选取该类部件供应商绩效评估结果靠前的合格供应商,因此部分变压器转向济南西门子变压器有限公司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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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86亿元、5.32亿元和

11.31亿元。2019年,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新机型的开发,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金额增长较大,公司主要供应商整体采购金额也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采购金额逐渐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新增供应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采购应用于海上机型的叶片,自2019年起公司整体业务有所增加,对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因此相应增加。

(5)中传控股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传控股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12亿元、4.15亿元和7.23亿元。2019年起,随着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陆上市场的复苏,中传控股有限公司作为齿轮箱的主要供应商整体采购金额也逐渐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传控股有限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齿轮箱,其下属公司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作为国内最大的齿轮箱厂商是公司陆上项目齿轮箱的首选及主力供应商,随着2019年以来公司陆上业务的活跃,整体采购金额也有所增加。

(6)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37亿元、3.85亿元和

12.48亿元。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叶片的主力供应商,采购金额一直稳定增长,2019年随着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进入海上市场,公司向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也逐渐增加。

2019年起,公司新增供应商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应用于海上产品的叶片,在陆上市场稳定增长的情况下,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在2019年及2020年的采购额有所增加。

(7)KK Group

报告期内,公司向KK Group采购金额分别为1.42亿元、1.70亿元和2.76亿元。KK Group作为公司海上项目控制系统的主力供应商,随着海上风机业务量增加而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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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向KK Group及其下属公司采购金额逐渐增长,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向KK Wind Solutions A/S及KK Wind Solutions India Pvt. Ltd.采购应用于海上产品的变流器和主控系统。

(五)部分核心部件高度依赖进口对发行人的影响

1、轴承、变流器、变压器等核心部件的集中度情况

(1)轴承

轴承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主要轴承品牌集中在德国、瑞典和日本等国家,近年来以洛轴和瓦轴为代表的国产轴承厂商市场份额虽然较小,但比例在不断提升。

主要轴承品牌主轴承全球市场占有率
德国舍弗勒29%
瑞典SKF24%
日本NTN12%
日本KOYO9%
美国Timken9%
德国罗特艾德8%
中国洛轴4%
中国瓦轴4%
捷克ZKL1%
其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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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均保持高负荷生产,大部份原材料生产商亦在不断扩张产能以满足订单的增长。其中轴承受生产场地、生产周期和生产工艺等方面限制,出现了较明显的阶段性供应紧张;变流器、变压器等零部件由于市场竞争充分,有多家供应商供货,因此基本保障了供应充足。

2020年以来受疫情因素影响,风场建设、风机制造和原材料生产均出现一段时间的停滞。由于国内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国内工厂较快实现复产复工,因此疫情对于国内供应商及在中国设有工厂的国外供应商影响较小。而随着疫情在海外不断发展,海外的部分风电项目有所推迟,造成国外风机制造商对于原材料的需求下降,也从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内风机制造商的原材料供应。

3、部分核心部件高度依赖进口对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和订单履行基本无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经营及订单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部分核心部件采购国外品牌的金额占比较高,是基于市场和商业的选择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相对集中的采购策略,即各类主要原材料均保持向2-3家主要供应商采购,以便把控原材料的产品质量、供应保障和采购成本,因此公司各类原材料采购的供应商集中度均较高。公司基于交付能力、产品质量、成本、服务等因素的综合考量后最终选定供应商,轴承、变流器、变压器等部件由于国外品牌在上述维度的综合表现较为成熟和优秀,因此公司主要采购国外品牌。

出于加强供应链安全性和应对国际经济贸易形势不确定性的考虑,公司也在不断更新和扩充合格供应商范围,并且加快推进开发和培育核心部件的国内供应商,以加快核心部件国产化替代的进程,减少对于国外品牌的依赖,强化自身供应链体系的可控性和安全性。目前公司积极与国内零部件厂商进行合作开发,未来在核心零部件采购方面会加大对国内零部件厂商的采购比例。

综上,公司部分核心部件采购国外品牌的金额占比较高,主要是公司相对集中的采购策略和多维度综合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导致,是公司基于市场和商业选择的结果。

(2)轴承依赖进口对公司经营和订单履行的影响

由于目前轴承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市场份额仍被国外品牌占据,因此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风电行业对于国外轴承仍然存在一定的进口依赖。受抢装潮和疫情影响,轴承出现一定的供应紧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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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轴承主要采购罗特艾德、舍弗勒和SKF等品牌。目前公司对轴承采购和收货情况正常,并未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订单的履行。但若出现国外供应链断供等极端性事件,预计会在短期内对公司订单履行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从以下三方面采取措施消除可能的不利影响:

1)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风机制造商,与罗特艾德、舍弗勒和SKF等主要供应商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已建立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供应商根据双方签署的长期协议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需求提前备货,保障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充足;发行人根据年度滚动计划提前锁定部分核心部件采购的数量和价格,最大程度缓解了抢装潮给行业整体造成的原材料供应紧张的局面;

2)包括公司在内的国内风电行业均在大力推动核心部件的国产化替代进程,如洛轴、瓦轴等本土品牌市场份额也在不断提升。公司已在部分主要机组开发其作为供应商,并且已在部分项目上进行了应用验证,预计随着国产主轴承厂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以及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未来对于国产轴承的采购占比将有所增加;

3)公司与洛轴、瓦轴、成都天马等行业内主要轴承品牌均维持良好合作并进行部分采购,上述品牌均在公司的轴承备选供应商范围内。

综上所述,轴承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存在供应紧张的情形,但由于公司与国内外主要供应商均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且已建立有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供应商根据双方签署的长期协议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需求提前备货,保障了发行人的原材料供应充足,因此轴承依赖进口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和订单履行基本无影响。公司与行业内多家主要轴承品牌均维持良好合作,有多家可选择供应商并且能够保障供应充足,因此,轴承依赖进口不会对发行人经营及订单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变流器和变压器依赖进口对公司经营和订单履行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变流器主要采购ABB、KK等品牌,变压器主要采购西门子、ABB等品牌。目前公司对变流器和变压器的采购和收货情况正常,并未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订单的履行。

变流器和变压器属于充分竞争市场,多家国内外供应商有能力提供同类产品,行业不存在高度集中的情形。目前国内变压器已有衡变、华鹏等主要本土品牌,公司已在部分主要机组开发其作为供应商;目前国内变流器已有禾望、阳光等主要本土品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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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部分主要机组开发其作为供应商,并且已在部分项目中进行了批量应用验证。预计随着国内厂家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以及市场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未来对于国产变流器和变压器的采购占比将有所增加。如果国外变流器和变压器出现断供情形,公司可立即转向国内变流器和变压器的采购。因此,变流器和变压器依赖进口对发行人订单履行没有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订单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部分核心部件高度依赖进口对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和订单履行基本无影响,不会对发行人经营及订单履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发行人主要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其他设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固定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87,339.6376,239.0587.29%
机器设备113,530.4379,945.7870.42%
运输工具2,653.05624.2923.53%
办公及其他设备8,904.122,552.1828.66%
合计212,427.23159,361.30-
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权证号房屋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建筑面积(m?)房屋用途
1.苏(2019)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24455号东台风电东进大道18号出让工业 用地106,414.23苏(2019)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24455号25,113.43工业
2.蒙(2019)锡林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796号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出让工业 用地61,078.6蒙(2019)锡林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796号8,381.73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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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权证号房屋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建筑面积(m?)房屋用途
3.闽(2020)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1587号莆田风电秀屿区东庄镇望山北街666号出让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98,055.57闽(2020)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1587号33,928.05工业
4.粤(2020)濠江区不动产权第0004128号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澳胜路1号出让工业90,761.34粤(2020)濠江区不动产权第0004128号31,561.93工业厂房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1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第2、3、4、6、13、14整幢20,0832017年7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
2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第1幢1-4层3,0972018年4月1日至2031年2月28日
3电气风电电气重装浦东新区倚天路188号建筑面积8,314;场地租赁面积12,79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电气风电江苏力沛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中山东路18号厂房一3,036;危化品库360;堆场3,490;厂房二3,24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5风电有限佳鑫盛(南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省如东工业新区太行山路东侧1,314.172019年9月15日至2022年9月14日
6黑龙江风电北安市庆华风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乌裕尔大街一号庆华厂院内一号工房2,676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7黑龙江风电北安市庆华风电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北安市东南直街一号黑河庆华新能源战略产业园区内总建筑面积8,972.2;零星建筑124;成品堆场约3,52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8甘肃风电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路国家级高新土地面积33,500,建筑面积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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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开发区内5,875.28月31日
9新疆风电哈密市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伊州区工业园区北部新兴产业园“火-风联动产业基地”土地面积100,007.37,房屋建筑面积20,341.52016年6月1日起5年
10河北风电河北泓云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内土地面积86,666.67,建筑面积7,414.17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11云南风电华宁县三江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工业园区新庄片区9,8532020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9日
1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江苏海力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省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海滨四路北侧、通海六路东侧土地面积89,855,建筑面积16,912.872019年4月20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3广东风电汕头市中海信置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9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园产A-01栋第6层601、604单元685.742018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29日
14电气风电孟颖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滨海港经济区三洪小区2,2002020年3月5日至2023年3月4日
15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郭勒盟男儿叁艺民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东工业园区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西200米院内3,200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16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东大街东制造园区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院内4号厂房7,500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
17广东风电柏亚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柏亚临港物流园A栋仓库5-6号2,437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18莆田风电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忆豪家具厂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前云706号13,000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6月30日
19莆田风电莆田市平港装卸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码头油厂内5号仓库6,278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20东台风电东台市长江运输有限公司东台经济开发区纬七路16号6,500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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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物业坐落租赁面积(m2)租赁期限
21东台风电上海闵蔚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东台经济开发区纬八路11号7,219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2如东风电南通盛久物流有限公司如东县洋口港建筑新材料产业园076地块5号标准厂房内5,600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3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物流园区F01-01地块内1,1832019年12月25日至2039年12月24日
24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濠江区广澳物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南侧6762020年3月12日至2028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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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总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发行人、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之间的纠纷导致甘肃风电无法继续使用甘肃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其将足额赔偿甘肃风电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综上,与金昌成音之间的纠纷对发行人造成的潜在不利影响较小,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亦已承诺将足额补偿甘肃风电遭受的相关损失,发行人及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关于甘肃租赁厂房的上述诉讼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内蒙古能源装备、如东风电承租的部分物业暂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上述内蒙古能源装备承租的位于“锡林浩特市东工业园区锡林郭勒盟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西200米院内”的房产、如东风电租赁的位于“如东县洋口港建筑新材料产业园076地块5号标准厂房内”的房产暂未办理取得房地产权证。

根据如东风电该租赁房产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如东风电租赁该租赁房产期间,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而致使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出现任何权属纠纷,或相关租赁协议被有权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无效而致使如东风电需另行寻找其他物业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或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权政府部门责令拆除或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而致使被该等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该等房产出租方均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如东风电所遭受的一切实际或可期的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赔偿。

根据内蒙古能源装备该租赁房产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在内蒙古能源装备租赁该房产期间,若因政府部门政策调整责令拆除或搬迁、征地要求停止经营活动、第三人主张该租赁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致使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出现权属纠纷,或相关租赁协议被有权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无效而致使该库房无法继续使用的,出租方将为内蒙古能源装备另寻一处与此库房条件相等的库房,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所有搬迁费用;若内蒙古能源装备不需出租方寻找替代库房,则自《库房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屋使用终止之日止,剩余房租租金可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额按照每日比例退还。

③莆田风电承租的一处物业坐落于划拨用地

上述莆田风电承租的坐落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前云706号”的物业,系坐落于划拨地上,出租方莆田市秀屿区东庄忆豪家具厂已出具书面确认,确认在莆田风电租赁该租赁房产期间,若因相关物业的瑕疵而致使莆田风电无法使用而需另行寻找其他物业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的,其将承担赔偿责任,对莆田风电所遭受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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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际或可期的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赔偿。

④内蒙古能源装备、广东风电、莆田风电承租的部分物业暂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上述内蒙古能源装备、广东风电、莆田风电分别承租的坐落于“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东大街东制造园区锡林浩特市神工制造有限公司院内4号厂房”、“汕头市濠江区柏亚临港物流园A栋仓库5-6号”、“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莆头村码头油厂内5号仓库”的物业暂未办理取得房产相应的权属证书。根据该等房产出租方出具的书面确认,在发行人相应控股子公司租赁该租赁房产期间,若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而致使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出现任何权属纠纷,或相关租赁协议被有权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为无效而致使发行人相应控股子公司需另行寻找其他物业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或该租赁房产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有权政府部门责令拆除或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而致使被该等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或其他处罚,该等房产出租方均将承担赔偿责任,对发行人相应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一切实际或可期的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赔偿。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
1苏(2019)东台市不动产权第1424455号东台风电东进大道18号出让工业 用地106,414.23
2蒙(2019)锡林浩特市不动产权第0047796号内蒙古能源装备锡林浩特市沃原奶牛场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内蒙古)有限公司出让工业 用地61,078.6
3闽(2020)莆田市不动产权第XY001587号莆田风电秀屿区东庄镇望山北街666号出让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业)98,055.57
4粤(2020)濠江区不动产权第0004128号广东风电汕头市濠江区澳胜路1号出让工业90,761.34
5蒙(2019)阿巴嘎旗不动产权第0000803号白音新 能源阿巴嘎旗洪格尔高勒镇阿拉腾图古日格嘎查出让工业 用地7,1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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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证号权利人土地状况
土地坐落使用权来源/类型土地 用途使用权面积(m?)
6鲁(2020)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942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海阳市海滨中路北、凤港路东出让工业用地57,515.11
编号商标 图形注册人核定使用 商品注册号有效期限
1风电有限第7类340710852019年7月21日至202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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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商标 图形注册人被许可人核定使用 商品类别注册号有效 期限许可使用 方式许可使用 范围
1.上海电气发行人第7类39962082019年4月7日至2029年4月6日

(1)在被许可

人的产品包装和宣传资料上使用商标;(2)在被许可人的营业场所使用商标;(3)被许可人未来生产经营中可能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其他情形

根据发行人与上海电气于2019年12月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上海电气长期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之外的产品和服务时非独占、非排他地使用“上海电气”商标。该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备案号为20200000012302。

3、专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专利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一种改进的风机塔筒平台结构发明ZL200710037072.3发行人2007年2月1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2风机塔架平台门板防磨结构发明ZL200710037074.2发行人2007年2月1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防水沥青密封材料发明ZL200710037443.8发行人2007年2月12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4风机塔筒基础密封工艺发明ZL200710037444.2发行人2007年2月12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5风力发电机叶片输送用工装及其使用方法发明ZL200710037842.4发行人2007年3月6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6可调整变桨机构的偏心衬套结构及装配方法发明ZL200710042664.4发行人2007年6月26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7风力发电机变频器的冷却系统及工作方式发明ZL200710042666.3发行人2007年6月26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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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8一种风电冷却系统的防冻结构发明ZL200710171392.8发行人2007年11月30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9一种用于轮毂盖的旋转机构发明ZL200710171401.3发行人2007年11月30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10海上及潮间带风力发电机组的机舱除湿除盐微正压系统发明ZL201010137486.5发行人、莆田风电、广东风电2010年4月1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11一种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塔底内置变压系统设备的配置和布置方案发明ZL201010194300.X发行人2010年6月7日起2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12一种风力发电机传动链振荡抑制方法发明ZL201510013213.2发行人、东台风电2015年1月1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一种用于风力发电机控制系统的风速估算方法发明ZL201510081426.9发行人2015年2月15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一种按需使用的风电机组舱内起吊装置发明ZL201510092555.8发行人2015年3月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一种风力发电机组部件振荡监测方法发明ZL201510256455.4发行人2015年5月2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一种混凝土塔架安装调平方法发明ZL201710193643.6发行人2017年3月28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风力发电机组风轮不平衡监测方法发明ZL201710638434.8发行人2017年7月3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应用于风力发电的主控程序仿真测试系统及其方法发明ZL201711036924.7发行人2017年10月3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9一种电机绕组发明ZL201711049196.3发行人、浙江大学2017年10月3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0一种吊装风力发电机组的专用吊具及吊装方法发明ZL201711240508.9发行人2017年11月3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1一种组合轴承座和前机架的部件及风电机组发明ZL201711274977.2发行人2017年12月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2一种减小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振动的控制方法及装置发明ZL201711435026.9发行人2017年12月2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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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23一种风电场低温待机控制方法发明ZL201810306840.9发行人2018年4月8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4一种提高空气冷却发电机散热效率的通风结构及方法发明ZL201810519189.3发行人、浙江大学2018年5月25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5永磁电机的转矩脉动的抑制方法和系统发明ZL201910127436.X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6永磁风力发电机的磁极固定装置及永磁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288938.0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7永磁风力发电机的磁极固定装置及永磁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288954.X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8一种半自动磁钢槽插装设备及其方法发明ZL201910823022.0发行人2019年9月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29一种渐缩截面涡流发生器及其安装方法发明ZL201910445723.5发行人2019年5月27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30电机的冷却装置发明ZL201910609823.7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7月8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31定子以及包括其的电机发明ZL201910649487.9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7月18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32一种盘车装置实用新型ZL201120411253.X发行人2011年10月25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3一种风机叶片大后缘结构实用新型ZL201120503475.4发行人2011年12月6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4一种无扭缆和解缆的风力发电机组电缆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120503483.9发行人2011年12月6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5一种风机基础环水平度修复零件实用新型ZL201120503610.5发行人2011年12月6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6一种新型螺柱装卸夹具实用新型ZL201220229095.0发行人2012年5月21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7一种大容量风力发电机组支撑结构实用新型ZL201220229112.0发行人2012年5月21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38一种电缆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2816.1发行人2012年8月3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8-4-1-198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39一种模拟桨叶轴承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5298.9发行人2012年起8月6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装有限
40一种简易的电网低电压故障模拟装置实用新型ZL201220387809.0发行人2012年8月7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41一种用于大容量风力发电机组的组装式起重装置实用新型ZL201320111069.2发行人2013年3月12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42一种海上风机塔架散热通风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111169.5发行人、莆田风电、广东风电2013年3月12日起10年继受取得(吸收合并)风能有限
43一种能有效降低运行噪音的风力发电机组冷却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820611.1发行人2013年12月1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44一种简易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机舱冷却系统实用新型ZL201320826274.7发行人2013年12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45一种通过齿轮啮合的风力发电机组主轴与齿轮箱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444828.1发行人、东台风电2014年8月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46一种能有效抵抗台风等极端风况的风电机组叶片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651635.3发行人、东台风电2014年11月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47一种新型的风电机组轮毂内起吊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120132.8发行人2015年3月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48一种洋流式发电机组整机分布设计实用新型ZL201520516575.9发行人2015年7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49一种分片式风力发电塔架实用新型ZL201620488947.6发行人2016年5月2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0一种塔筒与门框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490692.7发行人2016年5月2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1钢混组合式塔筒实用新型ZL201620707005.2发行人2016年7月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2一种风力发电机塔架实用新型ZL201620833370.8发行人、云南风电2016年8月3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3一种风力发电机基础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888902.8发行人、云南风电2016年8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19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54大批量风电实时数据展示装置实用新型ZL201620954756.4发行人2016年8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5一种大型电机用单层线圈组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093939.6发行人2017年1月2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6一种法兰实用新型ZL201720216141.6发行人2017年3月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7风力发电塔筒内部人工运维平台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252374.1发行人2017年3月1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8风力发电塔筒内部马鞍板固线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251356.1发行人2017年3月1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59风力发电塔筒中阻绝电缆着火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252361.4发行人2017年3月1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0一种涡流发生器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380690.7发行人2017年4月1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1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的防雷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585033.6发行人2017年5月2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2一种风机叶片静载测试加载叶片的工装实用新型ZL201720585612.0发行人2017年5月2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3一种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变电站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696068.7发行人2017年6月1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4一种钢混塔架的过渡段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711188.X发行人2017年6月1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5一种风力发电机主控柜定向温度调节装置及其附件组件实用新型ZL201720864406.3发行人2017年7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6用于风力发电机主控柜的风速可调式定向温度调节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864433.0发行人2017年7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7涡流发生器及其风力机叶片实用新型ZL201720997544.9发行人2017年8月1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8混凝土塔架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141635.9发行人2017年9月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69一种基于接插件的机舱接线连接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423564.1发行人2017年10月3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70风力发电机组间的实时控制网络系统和风力发电场实用新型ZL201721513318.5发行人2017年11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1一种箱式变压器控制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541812.2发行人2017年11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2灌浆连接的风力发电塔架实用新型ZL201721541827.9发行人2017年11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3一种吊带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1627310.1发行人2017年11月2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4一种吊装风力发电机组的专用吊具实用新型ZL201721638292.7发行人2017年11月3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5一种组合轴承座和前机架的组件实用新型ZL201721683419.7发行人2017年12月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6一种定子铁心结构及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721817532.X发行人2017年12月2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7一种含有间隙填充件的风电叶片实用新型ZL201820341617.3发行人2018年3月13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8一种外转子电机测试用的温度可调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0693927.1发行人2018年5月1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79一种风电叶片主梁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0989221.X发行人2018年6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0一种风力机叶片及其叶片增强结构件实用新型ZL201820990480.4发行人2018年6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1一种风电历史数据处理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1680741.9风电有限2018年10月1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2一种张力腿型漂浮式风机基础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769225.3发行人2018年10月3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3一种内外定子不等长的双定子永磁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780928.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8年10月3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一种内外层永磁体错位的双定子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780949.8浙江大学、发行人2018年10月3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5一种交替磁极的双定子永磁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780953.4浙江大学、发行人2018年10月3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86风机的散热器的清理装置和风机实用新型ZL201821848066.6发行人2018年11月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7一种桩壁面开孔的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实用新型ZL201822049390.8发行人2018年12月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8一种带有连通组件的海上风机单桩基础实用新型ZL201822050227.3发行人2018年12月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9降低风机塔筒涡激振动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103626.1发行人2018年12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0降低风机塔筒涡激振动的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103641.6发行人2018年12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1塔架减振装置及包括其的塔架实用新型ZL201822143379.8发行人2018年12月1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2塔筒涡激振动抑制装置及包括其的塔筒实用新型ZL201822211246.X发行人2018年12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3一种发电机的转子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0013520.4发行人2019年1月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4一种风轮叶片溜尾翻身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0055695.1发行人2019年1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5一种叶片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0205441.3发行人2019年2月1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6风力发电机的转子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0227688.5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7扰流器、风机塔筒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0230390.X发行人2019年2月2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8一种风力发电机组的变桨系统多功能供电保护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0262097.1发行人2019年3月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99一种用于风机上的尖端防雷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61717.X发行人2019年3月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0一种用于测试、运输和吊装直驱发电机的工装实用新型ZL201920268423.X发行人2019年3月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1一种通过配重方式辅助平台盖板开合的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339897.9发行人2019年3月1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02一种风机前机架翻身工装实用新型ZL201920371602.6发行人2019年3月2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3一种可调机舱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0614795.3发行人2019年4月3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4一种电机定子铁芯实用新型ZL201921034618.4浙江大学、风电有限2019年7月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5定子结构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188763.8发行人2019年7月2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6一种便于维护的可调节式测风仪安装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191021.0发行人2019年7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7一种用于风力发电机绝缘的PDIV脉冲测试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203128.2发行人2019年7月2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8一种用于吊装液压蓄能器的可调式专用吊具实用新型ZL201921212805.7发行人2019年7月3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09一种直驱发电机的盘车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392001.X发行人2019年8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0一种用于风机视频监测系统的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1431568.3发行人2019年8月3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1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020387.1风电有限2017年1月1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2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020386.7风电有限2017年1月1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3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121025.1风电有限2017年4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4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外观设计ZL201730121024.7风电有限2017年4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5用于大厅显示装置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ZL201930024601.X风电有限2019年1月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6一种大型直驱发电机的模块化定子铁芯实用新型ZL201921553309.8发行人2019年9月1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7永磁体固定结构、永磁风力发电机转子及永磁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019339.7发行人2020年1月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18一种基于海洋盐雾环境下的电刷滑环试验系统实用新型ZL201921252828.0发行人、河海大学2019年8月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19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319760.3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8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0一种识别通讯从站的方法和系统以及一种存储设备发明ZL201710638933.7风电有限2017年7月3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固有频率监测方法发明ZL201710639532.3风电有限2017年7月3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2一种抑制风力发电机组塔架侧向振动的控制方法发明ZL201810101969.6发行人2018年2月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3一种应用于风电台风机组的叶片锁紧装置发明ZL201910064478.3发行人2019年1月23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4永磁同步电机转矩脉动的抑制系统及方法发明ZL201910127437.4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5风力发电机组发明ZL201910126957.3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6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126954.X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2月2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7轴承冷却装置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188273.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3月13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8通风槽支撑结构及包括其的电机通风槽结构发明ZL201910188279.3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3月13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29控制发电机的轴承连接部件温度的装置及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188272.1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3月13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0一种扎束工装及采用该扎束工装的叶片大梁生产方法发明ZL201910228144.5发行人2019年3月25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1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288688.0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2定子及包括其的电机发明ZL201910303694.9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33风力发电机组发明ZL201910303376.2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1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4风力发电机轴承的空气冷却装置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340901.8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4月25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5刹车系统及外转子式直驱风力发电机组发明ZL201910447589.2发行人2019年5月27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6永磁体及包含其的电机发明ZL201910463200.3发行人2019年5月3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7用于风力发电机叶片的疲劳测试方法发明ZL201910588939.7发行人2019年7月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8风力发电机液冷装置以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594883.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7月3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39磁极模组、转子屋、转子组件以及永磁电机发明ZL201910623047.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7月1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0定子及包括其的电机发明ZL201910660408.4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7月2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1风电叶片的疲劳测试方法发明ZL201910663543.4发行人2019年7月2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2电机转子及包含其的电机发明ZL201910660796.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7月2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3一种调整风力发电机叶片重心位置的方法和装置发明ZL201910667297.X发行人2019年7月23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4一种浮筒柔性连接的半潜型漂浮式风机结构发明ZL201910676593.6发行人2019年7月25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5一种风力发电机组单叶片吊装盘车装置及其吊装方法发明ZL201910695428.5发行人2019年7月3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6磁极固定装置及其磁极模组安装方法发明ZL201910750152.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8月14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7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0757438.7发行人、浙江大学2019年8月1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48一种复合型液体阻尼器及使用方法发明ZL201910791221.8发行人2019年8月2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49风电叶片的主梁及其芯材和板材的铺设方法发明ZL201910791222.2发行人2019年8月26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0电机的定子组件发明ZL201910851270.6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9月1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1基于偏航速度预判的偏航马达保护故障穿越方法及系统发明ZL201910852674.7发行人2019年9月10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2滑动主轴承传动链及包括其的双馈风力涡轮机发明ZL201910863271.2发行人2019年9月12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3冷却装置、定子及风力发电机发明ZL201911063448.7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10月31日起2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4主轴承冷却装置及包括其的直驱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518011.3发行人2019年9月1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5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536811.8发行人2019年9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6用于漂浮式基础的系泊系统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1720090.6发行人2019年10月1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7冷却装置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731724.8发行人、浙江大学2019年10月1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8风力发电机冷却系统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1921742016.4发行人、浙江大学2019年10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59悬浮式测风塔实用新型ZL201921814490.3发行人2019年10月25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0轮毂冷却装置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组实用新型ZL201921867666.1发行人、浙江大学2019年10月3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1热交换装置及包括其的风力发电机组实用新型ZL201922218943.2浙江大学、发行人2019年12月1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2涂抹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387684.6发行人2019年12月24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3轮毂实用新型ZL202020020865.5发行人2020年1月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4一种混合型漂浮式风机基础实用新型ZL202020018540.3发行人2020年1月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8-4-1-20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65一种风机塔架内部平台的支撑工装实用新型ZL202020018538.6发行人2020年1月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6一种基于电流检测的盐雾试验滑环系统故障诊断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19303.9发行人2020年1月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7发电机双轴承冷却系统及包括其的直驱风力发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037603.X发行人、浙江大学2020年1月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8一种新型密封结构的风电液压偏航制动器实用新型ZL202020050700.2发行人2020年1月1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69可更换锚栓的预应力装置、风机基础及螺母固定组件实用新型ZL202020048322.4发行人2020年1月1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0一种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底部平台的电缆桥架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15583.3发行人2020年1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1一种风力发电机组单桩基础沼气处理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94142.X发行人2020年1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2一种风电机组基础锚索连接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094138.3发行人2020年1月1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3磁钢模组、电机转子及包含其的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109160.0发行人2020年1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4一种风力发电机械式风轮锁紧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03418.6发行人2020年1月1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5一种直驱风力发电机组主轴转速测量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16653.7发行人2020年1月1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6一种双层塔筒实用新型ZL202020118707.3发行人2020年1月1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7一种用于风电机组液压变桨系统的机械限位结构实用新型ZL202020125907.1发行人2020年1月2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8一种风机基础及风机实用新型ZL202020125917.5发行人2020年1月2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79预埋螺栓套、叶片及风力发电机组实用新型ZL202020180125.8发行人2020年2月1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0风力发电机组的消防系统实用新型ZL202020185847.2发行人2020年2月19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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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 权人专利权期限取得方式原权利主体
181一种绝缘材料表面瞬时击穿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191041.4发行人2020年2月2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2塔筒预制件、拼接式塔筒以及风力发电机组实用新型ZL202020235696.7发行人2020年2月2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3一种风力发电机组液压变桨系统实用新型ZL202020303395.3发行人2020年3月1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4一种新型风机叶片实用新型ZL202020408013.3发行人2020年3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5一种风能变流器的加热除湿控制电路及风能变流器实用新型ZL202020418010.8发行人2020年3月27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6风力发电机吊运工装实用新型ZL202020437227.3发行人2020年3月30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7具有板材错缝堆叠结构的风电叶片实用新型ZL202020599707.X发行人2020年4月21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8海上漂浮式风机基础及风机实用新型ZL202020612425.9发行人2020年4月22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89风力发电仿真系统实用新型ZL202020631031.8发行人2020年4月23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90风力发电机组散热器支撑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915272.5发行人2020年5月26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191变流器控制器实用新型ZL202020943856.3发行人2020年5月28日起10年原始取得不涉及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注册人首次发表日期首次登记日
1.上海电气风电SCADA监控软件V1.02016SR099942风电设备2014年2月12日2016年5月10日
2.上海电气风电大数据分析软件V1.02016SR148557风电设备2015年12月22日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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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注册人首次发表日期首次登记日
3.上海电气风电SCADA监控软件(ios版)V1.02018SR804391风电有限2016年9月1日2018年10月9日
4.上海电气风电视频监控系统V1.02018SR909444风电有限2016年6月2日2018年11月14日
5.上海电气远程数据交互软件V1.02016SR159869风电设备2015年12月25日2016年6月28日
6.上海电气风电通用数据通讯软件V1.02016SR099701风电设备2015年12月28日2016年5月10日
7.上海电气“风云”智能运维系统应用软件V1.02016SR109045风电设备2015年12月30日2016年5月17日
8.上海电气风电风机动力学模型自动化建模软件[简称:风机动力学模型自动化建模平台]V1.02018SR992092风电有限未发表2018年12月10日
9.风机整机动力学模型快速建模软件[简称:WPSim]V1.02019SR0451597风电有限2018年12月8日2019年5月10日
10.上海电气风电风力发电机组载荷前处理提效软件V1.02020SR0361692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4月22日
11上海电气结构件强度自动化分析云计算软件V1.02020SR0464933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5月18日
12上海电气PostPro风力发电机组一键式高效载荷后处理软件V1.02020SR0553541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6月2日
13上海电气结构件强度自动化分析软件V1.02020SR0715668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7月2日
14一种风力发电机组载荷计算报告自动输出软件ReportPro2020SR0866875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8月3日
15水平轴风机静态功率曲线仿真软件v1.02020SR1161628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9月25日
16水平轴风机静态气动性能仿真软件v1.02020SR1193270发行人未发表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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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为D231601142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及等级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有效期至2024年3月24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发行人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26日颁发的编号为(沪)JZ安许证字[2018]040889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自2018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5日。

之恒新能源现持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6月25日颁发的编号为(沪)JZ安许证字[2019]041099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有效期自2019年6月25日至2022年6月24日。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发行人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3987999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如东风电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777914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莆田风电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1463499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广东风电现持有备案登记表编号为02501188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发行人已完成海关编码为3111915036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如东风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如东海关颁发的海关注册编码为3206918013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莆田风电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莆田海关颁发的海关注册编码为3503961777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特许经营权情况。

八、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一)核心研发部门介绍

公司风电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主要由技术部承担。公司技术部下设6大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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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首席数字官办公室、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技术运营中心、产品线(PL,Product Line)、卓越能力中心(CoE,Center of Excellence)、设计验证中心(V&V,Verification & Validation)、应用工程中心(AEC,Application Engineering Center)、远程数据诊断中心(FRO,Fleet Reliability Organization)。公司技术部产品线、应用工程中心和远程数据诊断中心三大主线构建起风电全生命周期业务体系,总部卓越能力中心与异地研发中心深度融合、多点协同,全力聚焦核心技术与产品研发。

图:公司技术部组织架构图

(二)研发人员介绍

公司技术部是研发团队的核心构成。除技术部外,公司在生产经营环节与技术相关的关键部门均设有技术研发岗位,是公司技术研发团队的补充与延伸。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1、学历结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总计93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46.82%;其中,公司研发人员总计553人,占公司员工总数27.72%。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339人,占研发人员总数的61.30%。

学历人数(人)占比
大专40.72%
本科21037.97%
硕士30655.33%
博士335.97%
合计55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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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发机制与激励文化

1、研发机制

公司研发采用项目制,按研发类型主要分为新产品开发项目与技术开发项目。新产品开发包括风机整机开发、风机关键部件开发等。技术开发包括产品技术开发、平台技术开发、技术预研开发等。其中,产品技术开发主要为面向产品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平台技术开发主要为共性基础技术开发,技术预研开发主要为前瞻性技术开发。公司研发项目设有完善的评审决策机制,新产品开发项目由集成产品路线管理委员会(IPMT,Integrated Portfolio Management Team)评审决策,技术开发项目由技术委员会(TMT,Technology Management Team)评审决策。

2、研发流程

公司围绕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开发两大类研发机制,建立了结构化研发流程。结构化流程中均有定义清晰的评审环节,包括决策评审点(DCP,Decision Check Point)与技术评审(TR,Technical Review)。评审涵盖业务、技术、市场等多个方面,由研发、采购、质量、制造、销售、财务、测试、工服等多个职能部门人员构成的跨部门项目团队协同工作,并通过项目管理和管道管理机制来确保项目质量。

1)新产品开发项目研发流程

新产品开发项目流程分为概念、计划、开发、验证、生命周期五个阶段。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左右,并根据项目或客户要求调整。

2)技术开发项目研发流程

技术开发项目流程分为策划、开发验证、验收移交三个阶段。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左右,部分项目因为研究内容的复杂性和难度,研发周期会延长。

3、研发管理

公司围绕新产品开发与技术开发两大类研发机制,配套建立了健全的研发项目管理与管道管理机制。新产品开发项目和技术开发项目的管理职能,由技术部产品线产品研发支持团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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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主知识产权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专利申请与管理。公司设置有知识产权管理岗,招聘知识产权工程师,设有专利委员会,对公司产品技术研发的全周期进行严格管理与审核,经评审对满足相应标准的技术分别进行专利申请或认定为企业秘密,并确保公司研发与专利申请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提升整体专利数量与管理水平。近年来公司激励力度加大,专利数量逐步增加。

5、激励机制

公司每年对成果转化、突破创新、知识传承、效能提升、专利贡献及政府科研项目等事项进行评审激励,激励形式包括奖金、表彰(荣誉证书)及职级晋升加分。

6、二次开发产品研发情况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签订的TLAA协议,二次开发产品为公司结合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平台而独立开发,其应用了公司独立自主研发的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为了实现机组的高可靠性、高稳定性以及最优成本,二次开发产品的载荷计算、控制策略、叶片设计、电气系统设计、铸锻件设计及强度校核、塔架设计及强度校核等均由电气风电团队进行设计,并取得了设计认证和型式认证,使用与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相同的研发机制与流程,对公司海上风机整机设计技术进行了验证。

(四)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1、公司核心技术来源

(1)DEWIND与aerodyn

从产业发展角度来看,风电在中国的起步及发展要晚于全球市场。从行业普遍的发展路径来看,行业内主要市场参与者多为通过引进欧洲先进的风电产品与技术,通过长期的消化吸收与自主研发,实现自主产品技术体系的构建。

2006年2月5日,上海电气与EU ENERGY WIND LIMITED(即DEWIND)签署了1.25MW风机的技术许可协议,以使上海电气能够在中国大陆地区制造、销售DEWIND 1.25MW产品。2007年1月26日,双方签署了供应以上产品叶片的技术转让协议。在此基础上,公司对该款引进机组进行了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针对不同风资源设计了更大风轮的W1250产品,发电能力和性能得到大幅提升,并使公司具备了初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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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设计能力。根据公司与DEWIND所签署相关协议,与DEWIND协议内的产品与涉及技术归属DEWIND所有;独自执行的工作所产生的改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改进方独自所有;共同工作所产生的改进成果的知识产权为双方共同所有。发行人通过与德国DEWIND公司签订风机技术许可,以使上海电气能够在中国大陆地区制造、销售DEWIND 1.25MW产品,在此基础上,公司对该款引进机组进行了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针对不同风资源设计了更大风轮的W1250产品,发电能力和性能得到大幅提升,并使公司具备了初步的整机设计能力。2005年12月19日,上海电气与德国风机设计公司AERODYN ENERGIESYSTEMEGMBH(以下简称“aerodyn”)签署2MW风机的设计与研发合作协议。2006年11月7日,双方签署关于以上机组叶片技术合作开发的补充协议,双方共同享有任何与合作开发成果有关的知识产权;同日签署了关于以上机组控制系统的开发协议,规定aerodyn享有控制系统软件的版权与知识产权。2006年7月26日,双方签署了关于第二台风机的咨询服务协议,规定上海电气对风机开发成果享有全部知识产权。2007年7月30日,双方签署“合作和技术转让协议”和“软件销售许可协议”,aerodyn向上海电气转让其风机开发技术、计算机程序与开发流程执行手册,aerodyn承诺全部转让其风机开发的技术,使上海电气能独立进行构想、设计、创建和计算适合中国市场条件的新风机,aerodyn享有转让技术的版权/知识产权。发行人通过受让德国aerodyn公司的风机设计技术,公司培养了具备风电机组设计能力的核心团队,并与aerodyn设计团队联合开发了2MW 87米风轮直径和93米风轮直径的两款机组。

通过与DEWIND签订技术许可,并通过与aerodyn长达三年的联合设计、培训及软件合作,公司全面掌握并建立起了自己独立的风电机组设计能力,掌握了整机设计、叶片设计、载荷计算、控制等核心技术,自主开发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2000系列大风轮陆上风电机组,并在此基础上自主开发了2.X、3.X等一系列机型,均是目前陆上销售的主力机型。2010年,公司自主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W3600系列海上风电机组在当时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使公司海上风机设计能力领先于竞争对手。发行人当前掌握与使用的核心技术与上述两家公司相关技术与合作范围已无直接关联。

(2)西门子公司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风电市场,海上风电领域的发展对我国可再生能源战略的推进与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整体产业发展态势相似的是,中国海上风电市场的起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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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晚于全球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

西门子公司在欧洲及全球拥有数十年的风机制造与运营经验,尤其在海上风电领域,已经具备较为领先与成熟的解决方案能力。早在西门子公司进入中国风电市场以前,公司已经是国内最早涉足海上风电的整机厂商之一,走在全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前沿。公司作为当时国内的海上风电先行者,与规划进入中国风电市场的西门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是市场的选择。2012年,西门子公司分别与西门子风电(上海电气与西门子公司的合资公司,风装有限前身)、风能有限签署“技术许可协议(TLA)”,就相关产品进行许可。西门子风电负责引进产品的制造,风能有限负责引进产品的销售、安装、运维。

西门子风电、风能有限通过运营,建立了具有国际先进性的管理、供应链控制、本地化制造、安装和运维能力。后续考虑到国内市场的特点,上海电气和西门子公司友好协商,从“合资+产品许可”的合作模式,转变为“产品许可”的合作模式。

2015年,西门子公司与风电设备签署“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TLAA)”,就相关产品进行许可。

公司历经数年,通过与西门子公司的合作发展历程,逐步实现了风机销售、制造、安装和运维等各个方面具有国际化水准的经验积累与技术沉淀。针对中国的风况特点,为使产品更好地满足国内海上市场需求,公司进行了产品的二次开发,如针对中低风速的4.0-146机组和6.25-172机组及相应的台风型。二次开发机组为公司研发团队在许可产品基础上独立自主开发,其核心技术采用了电气风电自主研发的叶片和控制系统。在二次开发的过程中,公司的技术基础逐步得到了加强,核心技术能力得到了锻炼、验证与发展。公司通过这种合作方式,一方面,培养出了公司的关键人才,吸收了国外先进管理理念,建立起了一套高标准的国际化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公司实现了国际化、全球化的供应链管理,与优质供应商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

综上,公司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已经逐步掌握了陆上、海上风电机组的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关键技术,初步形成了数字化和智能化的顶层设计、战略规划、产业落地与布局。

2、公司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海上风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国内先进的陆上风机制造商与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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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公司立足风力发电机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的经验积累与核心优势,高度重视数字化、智能化战略的规划、投入、实施与落地,高度重视对风电市场前沿趋势的把握,借力数字化、智能化赋能产业发展,推动主营业务产业形态、经营形态、价值形态的升级和再造,巩固并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要核心技术体系与内容概述如下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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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公司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级别主要内容、特点与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1. 产品研发、设计、制造、交付、运维等业务环节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2. 风电场数字化解决方案,“风云”系统1. 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 2. 绘制中国海上LCOE地图 3. 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二次开发产品搭载“风云”系统 4. “风云”平台目前已接入超过100个风电场,保内风机100%可接入“风云”平台,风机总数超过3000台
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部分主打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实现了较高程度的、国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制造莆田基地、汕头基地是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的主要代表,其建立的智能化生产流程与制造体系已经应用于现有产品的生产制造
整机系统级别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拥有载荷与控制算法仿真、有限元计算、叶片设计、直驱发电机仿真设计、塔架支撑结构设计、海上整机基础载荷一体化设计、测试验证等全套设计仿真和验证平台1. 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二等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多项奖项 2. 承担和参与国家级项目/课题与省级项目/课题 3. 已成功开发多款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核心组件 4. 现有量产产品已经配置自主研发控制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陆上和海上全工况快速载荷计算分析处理,各类先进控制算法
测试验证技术风力发电机组部件及系统测试验证、整机测试验证、并网测试验证三部分技术1. 全功率试验台、大兆瓦直驱发电机对拖试验平台、振动试验台、变桨试验台等设备 2. 具备CNAS资质
核心部件级别叶片1. 叶片与整机一体化设计 2. SE系列高性能翼型族 3. 涡流发生器和后缘锯齿气动附件开发 4. 碳纤维、叶根预制等新型叶片开发1. 承担省级项目/课题 2. 公司已经自主开发完成了十几款叶片叶型 3. 拥有两套翼型可兼顾海上大型风电机组以及陆上低风速、低噪声风电机组的需求 4. 2017年公司设计S72叶片,率先在国内实现了在同一翼型下适应陆上和海上两种作业环境 5. 2018年公司研制成功全球最长玻纤风电叶片——S84叶片 6. 公司陆上机组2.X系列、3.X系列、海上机组3.6-116、4.0-122、4.0-146、5.55-172、6.25-172全部使用自主研发叶片 7. S66、S72、S76叶片已授权第三方进行生产使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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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级别主要内容、特点与技术先进性具体表征
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1. 发电机、变流器、整机强耦合的设计优化技术 2. 基于多模块组合的多通道并联容错技术1. 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三等奖 2. 参与省级项目/课题 3. 已完成6.25MW发电机、变流器、整机的耦合设计,整机已经批量生产
变桨系统1. 变桨系统设计、仿真、计算、测试全套技术 2. 变桨控制源代码 3. 安全冗余设计技术 4. 单轴多电机变桨同步技术1. 陆上部分风电机组已使用自主设计的电变桨产品 2. 拥有可应用于大兆瓦、大风轮的双驱变桨系统
塔架设计1. 柔塔载荷计算技术及设计方法、柔塔涡激振动控制策略、柔塔结构优化及轻量化技术 2. 混塔载荷计算技术、载荷处理技术、极限和疲劳分析技术、工艺控制技术1. 已有柔塔样机 2. 已完成多款混塔设计
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1. 基础设计与载荷仿真软件对接技术 2. 整机基础一体化建模仿真技术 3. 海上基础选型和基础工程量评估技术已应用于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
风电场级别风电场设计与运维1. 风电场流场建模技术、中尺度气象数据处理技术、移动式测风与测流技术、复杂地形测风数据处理技术、单机控制自适应技术 2. 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能量管理、健康管理、资产管理技术1. 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和省级项目/课题 2. 已建有数据中心,实现了风电场的远程运维和管理
电网适应性1. 高低电压穿越、次同步振荡抑制、无功调压等电网暂态支撑技术 2. 有功无功功率控制技术 3. 超宽电压、频率和无功适应的分散式弱电网自适应技术 4. 调频响应和惯性响应技术1. 承担省级项目/课题 2. 量产风机产品已通过了电网适应性测试认证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1. 绿色选址技术 2. 绿色设计技术 3. 绿色施工技术 4. 绿色运行技术 5. 绿色回收技术公司在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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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应用于“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全部环节和“二次开发产品”的部分整机及零部件环节。此外,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使用的是西门子核心技术,“二次开发产品”使用的是西门子核心技术及公司部分核心技术。

(1)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

公司数字化致力于构建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发展体系,打造数字化时代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整机研发、设计、制造、运维等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均具备一定的数字化、智能化能力。

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制造、运维等业务环节与阶段建立企业大数据平台,通过多系统数据集成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性能。近年来,数字化平台助力产品创新、快速迭代,公司先后推出陆上海上多款平台产品以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全力实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数字化服务。在产品服务阶段,公司打造以商业价值驱动的数字化风电产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化智联风机。

公司打造了风电大数据平台“风云”系统,为风电场的数字化建设提供解决方案。“风云”系统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分布式数据处理技术,让“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理念得以真正体现;利用云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高效利用数据、监控资产、预见机组故障,通过预测性控制技术对风机运行进行可靠性预测,实现用户资产使用价值的最大化,为用户提供包括前期风资源评估(包括绘制中国海上LCOE地图)、风机选址、整体方案设计、物流管理、运维监控、海上调度管理后评估等的一体化服务。

“风云”平台目前已接入超过100个风电场,保内风机100%可接入“风云”平台,风机总数超过3000台。平台可覆盖并容纳公司海陆所有机型数据。公司初步完成了公司内部风电数字化平台的构建。

(2)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

公司作为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走向智能制造是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路径。公司经过多年探索与产业实践,借鉴国际领先经验,已经在部分主打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实现了较高程度的、国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制造,实现公司生产制造环节的增益、降本。

公司的福建莆田智能制造基地与广东汕头智能制造基地主要规划生产公司海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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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风力发电机组,是公司智能制造基地的主要代表,其建立的智能化生产流程与制造体系已经应用于现有产品的生产制造。

1)福建莆田智能制造基地公司福建莆田智能制造基地是省级重点项目。基地占地面积9.8万平方米,厂房面积3万平方米。项目引入扭力机械手臂等先进工艺装备,建设6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生产线,形成了集研发、试验、制造、海上运维为一体的海上风电综合性基地。

基地按照“工业4.0”标准和流程打造,大量应用精密、可靠、高效的世界级先进设备,对标国际一流工厂的精益生产管理体系,在环境、工艺质量控制、设备运行方面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2)广东汕头智能制造基地

公司广东汕头智能制造基地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可生产4MW到10MW系列风力发电机组。

基地以世界级工厂为目标,引进大量精密、可靠、高效的先进制造设备,按照“工业4.0”的智能制造标准和流程布局,采用全球先进的SPS精益生产管理体系,是实现恒温恒湿的工业自动化环境的高端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3)整机系统级别

1)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

目前公司已基本建成了包含风电载荷与控制算法仿真平台、有限元计算平台、叶片设计平台、直驱发电机仿真设计平台、塔架支撑结构设计平台、海上整机基础载荷一体化设计平台、测试验证平台在内的大型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平台。同时公司还在构建10MW+的海上风电产品的测试验证平台,这都将为风电产品设计平台的优化及可靠性验证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风力发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

公司通过技术引进、高校合作、自主研发获得了独立自主的载荷计算与控制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载荷仿真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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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的载荷仿真平台可以计算评估和优化海上陆上各个型号机组及平台的载荷;与之相匹配建立了从概念设计、详细设计到机组测试验证的完整载荷仿真分析方法和流程;自主研发了载荷数据统计与后处理工具,大大缩短了载荷仿真的迭代时间,加快了机组开发进程,提高了产品研发效率。

②自主研发控制算法

公司自主研发了风机控制代码,控制软件已经使用在自主研发产品及二次开发产品中,在高可靠性的前提下,保证机组长时间运行在最优工况下,发电量最优。在传统控制算法的技术储备基础上,还开发了基于激光雷达的前馈控制技术、独立变桨控制等前沿控制技术。目前,前沿控制算法已经开发完毕并进行测试,关键部件载荷显著降低。

3)测试验证技术

测试验证是风电机组安全性与可靠性的重要保障。公司掌握了较完备的风力发电机组测试验证技术体系,包含部件及系统测试验证、整机测试验证、并网测试验证三部分技术。公司拥有全功率试验台、大兆瓦直驱发电机对拖试验平台、振动试验台、变桨试验台等设备,掌握了电能质量测试技术、单机模型仿真技术,具备CNAS资质。

(4)核心部件级别

1)叶片

公司具有国内领先的叶片设计能力。从2008年设计的34m叶片到如今的84m叶片,公司已经自主开发完成了十几款叶片叶型。

2010年,公司设计3.6MW/56.4m叶片,是国内最早自主设计的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叶片。2017年,公司设计了S72叶片,率先在国内实现了在同一翼型下适应陆上和海上两种作业环境。2018年,公司研制成功当时全球最长玻纤风电叶片——S84叶片。目前,公司自主研发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基本均采用自主设计的叶片。

公司叶片设计团队不仅掌握了核心的翼型开发、气动附件开发、气动与结构整体优化设计、气弹稳定性设计、叶片与整机系统优化等多学科优化设计技术,同时也掌握了新材料、新工艺等研究和开发,不仅能实现叶片性能最优,同时也保证了叶片的可靠性、稳定性、成本最优和供应链易获取性。

公司叶片设计核心技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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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叶片与整机一体化设计

公司陆上机组2.X系列、3.X系列、海上机组3.6-116、4.0-122、4.0-146、5.55-172、

6.25-172全部使用自主研发叶片。叶片与整机一体化的协同设计能力,使公司能够站在风机整机成本模型的高度,去衡量各项设计参数对风机的影响,实现叶片与整机的最优化设计。除叶片设计外,公司具有提供工艺设计、缺陷判定、维修方案、在役叶片改造(增功、降噪、延寿)等服务能力。

②SE系列高性能翼型族

公司开发了两套翼型,可兼顾海上大型风电机组以及陆上低风速、低噪声风电机组的需求。一种是SE01钝尾缘翼型族,其特点是大厚度、钝尾缘设计,其气动性能优良,更能适应海上大叶片市场需求;另一种是SE02翼型族,其特点是低噪声,能很好的满足陆上低噪声、低风速的需求。以上两套翼型,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用、搭配,设计出最佳的叶片外形。两套翼型族都经过了风洞试验验证,具有高升阻比、低噪声等特点,气动性能优良。

③气动附件开发

公司针对自己的翼型族,定制化开发了涡流发生器和后缘锯齿,以达到增功和降噪的效果。同时它们还具有覆盖范围广、弧面贴合性好、一体化成型、粘贴可靠性高等特点。目前这些气动附件已经批量应用在公司的叶片产品上。

④新型叶片研发

公司已实现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碳纤维拉挤板材叶片的设计和制造,顺利通过了静力、疲劳、防雷测试,形成的相关技术成果将为未来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叶片的设计提供技术支撑。公司完成了预制叶根技术的结构设计、工艺设计、工装设计、叶片生产等一系列关键技术攻关,预制叶根叶片顺利通过了静力和疲劳测试。

2)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

随着机组大型化发展,永磁直驱发电机的重量越来越大、对变流器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公司通过发电机、变流器、整机的耦合设计技术的应用,升级优化多款海上风电机组并通过验证。通过大兆瓦风电机组的实际设计应用,公司已经深入掌握了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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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流器、整机耦合设计的核心技术。在变流器设计方面,公司结合永磁直驱发电机控制特点,在变流器软件控制上实现了重要突破。开创性地通过采用基于多模块组合的多通道并联方案与发电机结构匹配,实现了多套绕组间的电能隔离及容错运行机制,从而大幅提高了传动链系统的可靠性与稳定性。

3)变桨系统变桨作为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部件之一,对于整机运行安全、发电量提升、载荷降低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目前拥有电变桨的自主设计能力且已应用于2.1MW、

2.5MW系列等多款产品上。电变桨多驱的开发突破了电变桨技术在大兆瓦机组上的技术瓶颈,提高了大兆瓦机组变桨部件的供应链可选择性。公司的变桨核心技术体现在以下方面:

公司掌握了从变桨设计、仿真、计算到测试的全套技术,并研发了变桨控制源代码。所开发的变桨系统在安全性能、可靠性能、可维护性能方面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软件增加安全冗余保护功能,大幅提高了机组容错能力。所开发的变桨系统样机已经取得国内认证机构的认证。公司研发了单轴多电机变桨技术,突破了单驱电动变桨在受到大扭矩时的使用瓶颈,使大风轮及大兆瓦机组可以有更多的供应商选择。4)塔架设计为了更大程度捕获风资源,低风速地区风电开发需求急剧上升,对于风力发电机组的要求也逐渐转向为高塔筒、长叶片。除常规钢塔设计技术外,公司的高塔设计路线包括柔塔设计技术(简称“柔塔”)与混凝土塔架设计技术(简称“混塔”)。

对于柔塔,公司掌握了柔塔载荷计算技术及设计方法、柔塔涡激振动控制策略、结构优化及轻量化等柔塔核心的技术。

对于混塔,公司经过多年研究探索,目前已掌握混塔载荷计算技术、载荷处理技术、极限和疲劳分析技术、工艺控制技术等混塔核心的技术。

5)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

基础部分约占据海上风电场成本的30%左右,以往由于技术限制,整机商与基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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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方各自独立进行设计,缺少一体化耦合计算,导致整体设计较为保守、成本偏高;此外,投标阶段往往需要整机商提供风电场整体解决方案。因此,公司研究并掌握了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技术,打通了基础设计软件与载荷仿真软件的交互接口,完成了海上机组整机建模和载荷计算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了海上基础选型和基础工程量评估方法,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海上风电市场的竞争力。目前,该技术已在前期客户技术交流及市场开拓、海上项目投标、风电场设计与建设等多个方面广泛应用。

(5)风电场级别

1)风电场设计与运维风资源是风电开发的前提和基础,风电场是各种成本和收益指标的载体,风的低能量密度决定了一个风电场需要由众多台机组构成。公司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风场的精细化规划设计、精益运营、后评估分析、提升改造,以获得最优的度电成本。技术研究包括风电场的流场建模技术、中尺度气象数据处理技术、移动式测风与测流技术、复杂地形测风数据处理技术,以及综合风-浪-流-土地-海域多元素耦合的资源再定义等研究,充分实现对海上、陆上资源的最优利用。公司拥有的能力包括风资源评估技术、风电场布机优化技术、风电场监控及运维能力、单机控制自适应技术等,实现地尽其用、风尽其用;复杂场址吊装施工技术,提高了吊装效率、降低了吊装成本;风电场级智能控制技术实现了风电场全生命周期的收益最大化;基于大数据平台的能量管理、健康管理、资产管理等系统,以及海陆大型风电场的后评估技术。上述场级解决方案成果有效支持了公司在海上和陆上市场的竞争力。

2)电网适应性公司各类海上陆上产品在电网适应性方面始终处于行业前列,公司在该领域致力于解决风能的不稳定、低品质能源属性,与电网标准要求的高稳定、高品质之间的矛盾。研究方向包括:低电压穿越、高电压穿越、次同步振荡抑制、以及分散式所需的无功调压等电网暂态支撑技术;满足大型基地项目、分散式项目的严格有功无功控制要求的功率控制技术;超宽电压、频率和无功适应的分散式弱电网自适应技术;以及调频响应和惯性响应技术、电能质量与电网适应性技术等。3)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公司在绿色选址、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行、绿色回收领域开展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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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选址方面通过多目标优化技术,建模迭代实现对生态红线与保护区、林地、居民区的合理规避;绿色设计方面涵盖了风机造型与外观的环境融入技术、设备组合降噪技术、污染物回收技术和防鸟类撞击的驱鸟设计;绿色施工方面采用小平台作业设计减少施工对环境的破坏;绿色运行方面采用光影规避技术,日间光影采取主动偏航并结合定时停机,航空灯管理技术可以使大型风场航空灯归一化闪烁,防污技术保证运维过程中油脂、粉末的有效收集;绿色回收方面,针对退役机组提供处置方案,并提供叶片玻璃钢材质等的再利用方案。

综上,发行人核心技术对应的设计、生产、销售的核心环节与零部件如下:

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核心技术所对应的业务阶段与核心环节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相关零部件发行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核心技术使用的具体情况
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设计-整机方案设计和系统设计 销售-销售解决方案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并自主开发风电场数字化解决方案“风云”系统
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生产-整机生产制造已建立的智能化生产流程与制造体系应用于现有产品的生产制造
整机系统级别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设计-机型定义 设计-整机方案设计和系统设计拥有全套设计仿真和验证平台,依托本地团队及计算平台进行整机设计、认证及完成样机测试验证
风力发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设计-整机方案设计和系统设计控制系统拥有陆上和海上全工况快速载荷计算分析处理能力和各类先进控制算法
测试验证技术设计、生产-部件、系统和整机测试风力发电机组部件及系统测试验证、整机测试验证、并网测试验证三部分技术,具备CNAS资质
核心部件级别叶片设计-零部件详细设计叶片完成叶片的设计、测试、认证,拥有叶片完整的设计能力
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设计-零部件详细设计发电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目前全部为使用带齿轮箱电机机型
变桨系统设计-零部件详细设计变桨拥有变桨系统设计、仿真、计算、测试全套技术,部分风电机组已使用自主设计的电变桨产品
塔架设计设计-零部件详细设计塔架独立完成机组的塔架设计认证,并获取证书
海上整机基础一体化设计销售-销售解决方案根据中国不同海域条件建立整机基础模型,进行一体化设计
风电场级别风电场设计与运维销售-销售解决方案 销售-运维拥有风电场流场建模技术、中尺度气象数据处理技术、移动式测风与测流技术、复杂地形测风数据处理技术、单机控制自适应技术,基于大数据平台对风机进行能量管理、健康管理和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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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核心技术发行人核心技术所对应的业务阶段与核心环节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相关零部件发行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核心技术使用的具体情况
实现了风电场的远程运维和管理
电网适应性设计-整机方案设计和系统设计从仿真建模、故障穿越、电能质量、调压调频、振荡抑制等多个方面满足电网的要求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销售-销售解决方案 销售-运维具有绿色选址、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行和绿色回收技术
产品类型型号产品系列/平台知识产权情况
陆上产品W系列2.0MW自主知识产权
2.1MW自主知识产权
2.5MW自主知识产权
3.45MW自主知识产权
4.0MW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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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型号产品系列/平台知识产权情况
4.5MW自主知识产权
4.8MW自主知识产权
SWT系列2.5MW技术许可
海上产品SWT系列4MW技术许可
4.0-146二次开发
6MW技术许可
7MW技术许可
8MW技术许可
W系列3.6MW自主知识产权
4.0-122自主知识产权
4.0-136自主知识产权
4.0-146二次开发
5.55-172自主知识产权
6.25-172二次开发
系列/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2.0MW2.0MW系列机组于2009年推向市场,拥有87m至116m多款风轮直径的系列机型,涵盖年平均风速10-6.5m/s左右的风电场,满足高温、低温、沿海、高原和山地等场景的应用需求。该系列机组是国内最早形成批量商业运营的2.0MW级别机组。已成功应用在中广核甘肃民勤400MW项目、海拔3500m的青海高原项目以及黑龙江等地的低温项目中。2.0MW系列风电机组采用成熟可靠的齿箱增速技术路线,同时使用先进的智能控制技术,实现降载、增功的最大化。机组结构上采用了经典的“三点支撑”传动结构,受到风载时既保持稳定又具有柔性,提升了传动部件的可靠性。长期运行业绩证明2.0MW系列机组具有高效、可靠、适应性广等优势。
2.1MW2.1MW系列机组于2017年9月推出,定位于陆上中东南部低风速及超低区域,针对该区域内的集中式以及分散式风电定制化开发。国内首个并网发电的陆上平价项目—中核甘肃矿区黑崖子2.1MW系列机组拥有126米和135米两个叶轮直径系列。当其配置135米直径风轮时,单位千瓦捕风能力是行业内各功率级别机型最领先之一。借助于高效叶片和第二代智能控制系统,该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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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项目使用的就是该系列的2.1MW-135机型,该机型也成功应用于中广核江西吉水超低风速项目,为5m/s以下的风资源开发提供成功案例。机组可充分挖掘各风速段下的发电量,为低风速以及超低风速资源的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5MW2.5MW系列机组于2017年4月推出,适用于中东南部及“三北”地区的中低风速项目。在中东南部地区,该系列机组利用其单机容量与捕风能力的最佳平衡,有效解决了风速低且风机点位资源紧缺的双重难题,且在运输与施工环节受限少。该系列机型广泛应用于山西、河南、宁夏、新疆、青海等多个区域的风电项目。该系列机组可配置126米和135米等多款直径的风轮。机组融合了智能感知与智能降载技术,大幅降低机组载荷,更加安全可靠。采用智能发电控制技术,充分挖掘发电潜力,发电量性能优异。同时考虑分散式应用场景的低噪声环保要求,机组采用低转速设计,同时组合其他降噪策略有效解决噪音问题。
3.45MW3.45MW系列风电机组于2017年11月推出,定位于陆上“三北”中高风速区域,是公司针对该区域内的集中式项目和大型风电基地类项目量身打造的机型。该系列机组充分借鉴了公司自主研发的海上3.6MW平台的成熟经验和批量运行数据,并根据陆上应用场景的特殊性进行定制化开发。该系列机型已在山西、内蒙等区域的多个项目应用。该系列机组配置146米直径的风轮,采用自主开发的72米高效叶片,搭配新一代智能控制系统,发电效率优异。该系列机组采用“鼠笼发电机+全功率变流”技术路线,具备全生命周期的高可靠性和少维护性。该系列机组具备更高的电网故障穿越能力、频率和电压适应能力,以及功率调节能力等,适网性能更加优异,可充分满足大型风电基地对机组电网友好性的严格需求。
4.XMW4.XMW系列风电机组于2018年12月推出,定位于陆上“三北”中高风速区域,以更大单机容量为大型风电基地类项目提供更低造价支撑。该系列机组充分借鉴海上大兆瓦产品平台的成熟经验,并基于平台化、模块化理念开发。该系列机型已在内蒙、河北多个大型基地项目中获得订单。该系列机组包含4.5MW和4.8MW两个单机功率,配置155米和146米两款直径风轮。机组采用模块化理念开发。机组具备分体运输、小平台吊装等解决方案,满足更多复杂场址应用。可搭配全方位的智能监测与控制系统,满足自适应发电、智能主动运维、环保降噪等方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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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完成了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海上机组,机组采用多桩承台的基础形式,基础整机一体化设计。所采用的多个设计技术,如多桩承台的基础设计技术、微正压防腐技术、半潜驳船运输及安装技术、基础风机一体化设计技术等,在后续的海上风电场大规模建设中仍然沿用。

2010年,公司自主开发的W3600-116机型,即3.6MW单机容量116米风轮直径的海上风电机组,为国内首家且同期单机容量最大的、公司完全自主开发的海上风电机组,该机组于2011年安装在东海大桥二期海上项目。

2012年和2017年,公司在3.6MW平台基础上,陆续开发了W4000-122(122米风轮直径)和W4000-136(136米风轮直径)两款机型,将单机容量从3.6MW提升为4MW,较大提高了发电效率。公司在W4000-122和W4000-136机组上对平台分别进行了优化和升级,使机组运行更稳定、更可靠,为客户提供更可观的收益。

2017年,公司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4MW平台进行二次开发,完成了W4000-146和SWT-4.0-146机型,是国内同期海上单位千瓦扫风面积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可为国内中低风速区域提供低LCOE解决方案,同时也具备台风区域的解决方案。

2018年,公司通过对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6MW直驱平台的二次开发,完成了WD6250-172机型,是国内同期6MW级已安装运行的风轮最大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可为海域面积受限区域提供低LCOE的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海上主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与二次开发产品如下:

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W4000-136该机组2017年立项开发,产品主要针对中低风速区域,基于电气风电3.6MW平台技术及运行经验,保证了中低风速风电场的收益。W4000-136机组上对平台分别进行了优化和升级,发电系统改为全功率系统,去掉了电机滑环等易损部件,电网适应性好,使用了电气风电第三代主控系统,控制更精细,机组运行更稳定可靠,为客户提供了更好的收益。
W4000-146(SWT-4.0-146)该机组专门针对上海、江苏等中东部风速资源较低的海上风电项目量身打造,发电能力提升10%~15%左右,使风速较低的海上项目具备开发利用的价值。4.0-146风机单机功率4.0MW,风轮直径146米。该机型是基于SWT-4.0-130机型,由公司研发团队主导开发形成的产品。该机型采用了公司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翼型族创新型S72大叶片,配合电气风电的第三代主控系统,控制更为精细,使机组的发电效率得到提升。该机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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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型产品定位与市场竞争优势技术特点与先进性
SWT-4.0-130机型相比,在低风速段最高带来近30%的发电效率提升。
WD6250-172(SWT-6.25-172)该机型适用于我国东南、中东、渤海湾等各海域、风速资源中等偏低且海域面积受限的海上风电项目。6.25-172风机单机功率6.0~6.25MW柔性可调,风轮直径172米。该机型由公司研发团队主导的具有自主核心部件的二次开发产品。该机型采用了公司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翼型族创新型S84大叶片,配合电气风电的第三代主控系统,控制更为精细,使机组的发电效率得到提升。
WG5.55F-172该机型专门针对杭州湾以北海上中低风速市场定制化开发,为中速传动平台首款产品,既代表着成熟技术的传承,也代表着技术的创新,充分吸收了电气风电多年以来的齿箱增速和永磁直驱技术特点和优势。机组采用创新的高集成度中速传动驱动链设计,扭矩密度提升了30%左右。更紧凑的驱动链结构带来更便利的整机运输和安装,更优的传动效率带来更高的发电收益,更少的关键部件数量带来更好的易维护性。可靠的驱动链系统,更优的风轮结构和最新一代的控制系统都确保了这台机组成为目前市场度电成本最优的机组解决方案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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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路径方面,公司陆上风机均为齿轮箱增速型技术路线,海上风机包括齿轮箱增速型与风轮直驱型两种技术路线。公司拥有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设计技术及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在研项目中积极布局大兆瓦机型、直驱机组和关键零部件技术的穿透,将全面突破大型风电机组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设计瓶颈,实现零部件与整机的深入集成。综上,陆上风机与海上风机技术原理相似,产品规格、技术要点与技术路径等方面又存在一定差异。公司产品技术路线全面,兼具陆上风机与海上风机的整机、核心组件、重要部件与相关技术的设计、研发、制造能力。公司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陆上风机与海上风机,拥有应用公司自主研发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的二次开发产品,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也属于行业内领先产品。

(4)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

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生产、销售并产生收入的主要产品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

2019-2020年度,公司二次开发机型市场竞争力得到体现,销售情况显著提升。二次开发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6.53%、28.70%,自主知识产权类与二次开发类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50.59%、83.2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机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自主知识产权1,123,455.6854.51%241,832.6624.06%121,652.8619.72%
2.X760,476.8536.90%208,476.4720.74%76,268.2512.37%
W3000-146148,228.687.19%----
W3450-146132,331.486.42%33,356.193.32%--
W4000-136 (陆上)51,313.272.49%----
W4000-136 (海上)----45,384.627.36%
W4500C-155 (陆上)31,105.391.51%
二次开发591,532.2128.70%266,599.6626.53%--
SWT-4.0-14677,967.583.78%78,823.807.84%--
W4000-146383,809.7818.62%139,310.3413.86%--
WD6250-172129,754.856.30%48,465.5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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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机型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1,714,987.8983.21%508,432.3250.59%121,652.86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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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产品和西门子授权技术的对应关系发行人各产品所对应的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与平台的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产品型号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西门子平台所使用电气风电之核心组件
二次开发SWT-4.0-146SWT-4.0-1304.X平台叶片
二次开发W4000-146SWT-4.0-1304.X平台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
二次开发WD6250-172SWT-6.0-154D6/D7平台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
技术许可SWT-2.5-108-2.X平台-
技术许可SWT-4.0-130-4.X平台-
技术许可SWT-6.0-154-D6/D7平台-
技术许可SWT-7.0-154-D6/D7平台-
技术许可产品技术情况
整机系统整机设计整机由西门子开发设计
载荷控制使用西门子载荷控制技术
测试验证通过西门子测试验证
核心部件叶片使用西门子叶片
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使用西门子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
变桨系统使用西门子与供应商完成的变桨系统
塔架发行人完成机组的塔架设计
二次开发产品技术情况
整机系统整机设计产品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平台,设计由发行人完成
载荷控制整机基于发行人的全套设计仿真平台,SWT-4.0-146使用西门子知识产权控制系统
测试验证通过电气风电完成的测试验证
核心部件叶片使用发行人自主知识产权叶片
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基于西门子永磁直驱发电机,发行人自主完成6.25MW发电机-变流器、整机的耦合设计
变桨系统使用发行人与供应商完成的变桨系统
塔架发行人完成机组的塔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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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发行人的海上风电机组产品主要是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和在此基础上的“二次开发产品”。“技术许可产品”是由西门子进行设计并提供核心组件,由公司制造、销售与服务的风机产品;“二次开发产品”是由西门子进行底层设计,基于西门子相对应“技术许可产品”的平台,使用电气风电叶片、控制系统等核心组件,通过电气风电进行整机载荷一体化设计,形成符合中国海陆特色风况并由公司制造、销售与服务的风机产品。2)各产品向西门子支付的授权费情况

产品类型产品型号一次性费用提成许可费
二次开发SWT-4.0-146-
二次开发W4000-146-
二次开发WD6250-172-
技术许可SWT-2.5-108
技术许可SWT-4.0-130
技术许可SWT-6.0-154
技术许可SWT-7.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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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公司与aerodyn合作期间相关技术及设计方法已经不适用超长叶片的设计要求,技术上存在较大差异。根据国内风电市场的特点,公司依据机型的性能要求,对叶片进行了重新设计并采用了多项新的设计方法或手段,如采用了自主开发的SE01和SE02高性能翼型及涡流发生器和后缘锯齿气动附件对叶片进行气动设计,用有限元方法和三维方法对叶片结构进行设计,用自主开发的叶根螺栓计算工具对叶根螺栓进行计算设计,用自主开发的疲劳测试方法对叶片进行了疲劳测试。根据前述自主开发的相关技术,公司形成了多项专利。

② 所对应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公司二次开发产品之叶片所对应的相关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期限
1一种涡流发生器安装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0380690.7发行人2017年4月12日起10年
2涡流发生器及其风力机叶片实用新型ZL201720997544.9发行人2017年8月10日起10年
3一种含有间隙填充件的风电叶片实用新型ZL201820341617.3发行人2018年3月13日起10年
4一种风电叶片主梁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0989221.X发行人2018年6月26日起10年
5一种风力机叶片及其叶片增强结构件实用新型ZL201820990480.4发行人2018年6月26日起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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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

② 所对应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公司二次开发产品之控制系统软件所对应的相关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专利权人专利权期限
1一种风力发电机传动链振荡抑制方法发明ZL201510013213.2发行人、东台风电2015年1月12日起20年
2一种用于风力发电机控制系统的风速估算方法发明ZL201510081426.9发行人2015年2月15日起20年
3风力发电机组风轮不平衡监测方法发明ZL201710638434.8发行人2017年7月31日起20年
4应用于风力发电的主控程序仿真测试系统及其方法发明ZL201711036924.7发行人2017年10月30日起20年
5一种减小风力发电机组塔架振动的控制方法及装置发明ZL201711435026.9发行人2017年12月26日起20年
6一种风电场低温待机控制方法发明ZL201810306840.9发行人2018年4月8日起20年
7一种风电历史数据处理系统实用新型ZL201821680741.9风电有限2018年10月10日起10年
8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020387.1风电有限2017年1月18日起10年
9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020386.7风电有限2017年1月18日起10年
10带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外观设计ZL201730121025.1风电有限2017年4月14日起10年
11带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外观设计ZL201730121024.7风电有限2017年4月14日起10年
12用于大厅显示装置的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ZL201930024601.X风电有限2019年1月9日起10年
序号软件名称登记号注册人首次发表日期首次登记日
1.上海电气风电SCADA监控软件V1.02016SR099942风电设备2014年 2月12日2016年 5月10日
2.上海电气风电大数据分析软件V1.02016SR148557风电设备2015年 12月22日2016年 6月20日
3.上海电气风电SCADA监控软件(ios版)V1.02018SR804391风电有限2016年 9月1日2018年 10月9日
4.上海电气风电视频监控系统V1.02018SR909444风电有限2016年 6月2日2018年 11月14日
5.上海电气远程数据交互软件V1.02016SR159869风电设备2015年 12月25日2016年 6月28日
6.上海电气风电通用数据通讯软件V1.02016SR099701风电设备2015年 12月28日2016年 5月10日
7.上海电气“风云”智能运维系统应用软件V1.02016SR109045风电设备2015年 12月30日2016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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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控制系统软件相关已受理而暂未授权专利38项,其中发明专利36项,实用新型2项。

(7)二次开发产品与技术许可产品的关系与替代性

二次开发产品是在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所属平台基础上,使用了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组件”(即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而形成的针对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的风力发电机组。

二次开发产品中由电气风电提供的“核心组件”都由公司独立开发完成,属于公司所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在二次开发过程中,自主建立载荷计算模型及详细参数,开发用于载荷仿真的动态链接控制器和核心控制算法,制定各工况的降载控制特性及提升发电量控制特性策略,自主开发兼具经济性和发电量匹配性的玻纤叶片及改进整机关键承载部件的加强设计,独立开发了海上直驱产品的全套控制系统,包括主控系统、全功率变流器系统、液压变桨控制系统、独立数据存储系统、远程监控系统、状态监测系统、自动消防系统、视频&IP电话系统等,并由公司自主完成了二次开发机型的整机型式认证及测试验证工作。

公司二次开发产品包括SWT-4.0-146、W4000-146、WD6250-172。其中,SWT-4.0-146与W4000-146机型是基于技术许可产品SWT-4.0-130所属的平台上自主开发的风电机组;WD6250-172机型是基于技术许可产品SWT-6.0-154所属的平台上自主开发的风电机组。

公司与西门子对三款二次开发产品分别签署了新的TLAA,对技术细节、核心组件归属和报酬支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次开发产品与技术许可产品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二次开发产品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该产品基于的 西门子平台所使用电气风电之核心组件
SWT-4.0-146SWT-4.0-1304.X平台叶片
W4000-146SWT-4.0-1304.X平台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
WD6250-172SWT-6.0-154D6/D7平台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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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具备高发电量收益、高可靠性、易于施工等优势。因此,在中低风速区域,二次开发产品对技术许可产品具有替代性。

综上,发行人在利用西门子底层授权技术进行“二次开发”过程中,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叶片与控制系统软件技术,相关技术具有先进性,具体体现在W4000-146、WD6250-172机型的叶片、控制系统软件均由发行人独立自主开发,SWT-4.0-146的叶片由发行人独立自主开发,“二次开发产品”至少使用一款电气风电“核心组件”。并且,为了实现机组的高可靠性、高稳定性以及最优成本,“二次开发产品”的载荷计算、控制策略、叶片设计、电气系统设计、铸锻件设计及强度校核、塔架设计及强度校核等均由发行人团队进行设计,并由公司自主完成了二次开发机型的整机型式认证及测试验证工作,“二次开发产品”体现发行人的整机设计与验证能力,具有先进性。

(8)发行人技术许可产品、二次开发产品对西门子存在持续依赖

根据公司与西门子所签署TLAA,西门子对于公司的技术许可涵盖海上4.X系列、

6.X系列、7.X系列等报告期内主要在售机型,其核心技术来源于西门子公司,因此公司“技术许可产品”对西门子存在技术依赖;公司“二次开发产品”虽应用公司独立自主开发之核心组件(叶片和/或控制系统),但仍需基于西门子产品平台,因此公司“二次开发产品”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技术依赖。

从技术角度来看,发行人“二次开发产品”开发过程中对西门子公司的技术依赖的主要体现在其产品开发需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平台之上。具体而言,根据“二次开发产品”TLAA,“二次开发产品”SWT-4.0-146与W4000-146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SWT-4.0-130所属的4.X平台“二次开发”形成,“二次开发产品”WD6250-172基于西门子“技术许可产品”SWT-6.0-154所属的D6/D7平台“二次开发”形成。

从收入角度来看,报告期内,公司来自“技术许可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的收入占比较高,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88%、69.53%、39.89%。

从采购角度来看,根据TLAA,公司“技术许可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控制系统软件。报告期内,公司向西门子总采购额占公司采购总金额比例分别为

31.82%、13.04%和7.73%,西门子指定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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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17.55%、7.29%和2.81%。因此公司“技术许可产品”以及“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采购依赖。从公司与西门子合作情况来看,双方经过多年合作,已经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当前,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海上风机制造商与服务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双方市场依存性较强,双方合作关系具备持续性。综上,公司“技术许可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在技术、收入和采购方面对西门子存在一定的依赖,且具有持续性。

4、公司与西门子签署的产品技术协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署的正在执行中的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年份名称产品类型具体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
12015《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风机SWT-2.3-101 MkI风机 SWT-2.5-101 MkI风机 SWT-2.5-108 MkI风机 SWT-3.6-120 MkII风机 SWT-4.0-120 MkIII风机 SWT-4.0-130 MkIII风机 SWT-6.0-154 MkI风机
2016《TLAA补充协议一》技术许可叶片B53-00叶片
2016《TLAA补充协议二》技术许可叶片B75-00叶片
2017《TLAA补充协议四》技术许可发电机永磁直驱发电机
22018《D7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风机SWT-7.0-154 MkI风机
32018《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风机SG8.0-167 DD风机
2019《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补充协议一》技术许可风机SG6.5-185 DD风机
42018《B63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技术许可叶片B63-00叶片
52015《核心部件(软件)供应合同》非许可的控制软件软件:风机控制器软件(包括用于集成控制器版本的变频器应用软件);软件文件:软件包内容和版本历史相关基本信息、风机安装、参数/警报信号表等相关信息、传感器信号表、风机FAT软件说明
62019《SWT-4.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二次开发风机SWT-4.0-146风机(使用公司自研叶片)
72019《W400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二次开发风机W4000-146风机(使用公司自研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
82019《WD6250-172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二次开发风机WD6250-172风机(使用公司自研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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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年份名称产品类型具体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
92019《B90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联合开发叶片B90叶片
102020《B90叶片及SG 6.5-185 DD更名协议》技术许可风机联合开发叶片SG 6.5-187 DD风机 S91叶片
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
陆上2.X系列1031366125
3.X系列31234-
4.0MW54--
陆上合计1397400125
海上4.X系列236216172
6.X系列372520
7.X系列37173
海上合计310258195
总计1707658320

8-4-1-240

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增长率2018年至2019年增长率
3.X系列(陆上)31234-817.65%-
4.X系列(陆上)54----
6.X系列(海上)37252048.00%25.00%
7.X系列(海上)37173117.65%466.67%
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增长率2018年至2019年增长率
6S/8S7339987.18%333.33%
3S/4S38822011476.36%92.98%
机型2020年2019年2018年2019年至2020年增长率2018年至2019年增长率
3MW-5MW1449399200263.16%99.50%
5.5MW-7MW161673140.30%2133.33%
机型2019年2018年增长率
3MW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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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中国不同气候、地理和风况环境。

发行人与西门子签署的TLAA技术许可机型与二次开发机型平台是西门子全球市场主流型号与平台。西门子除了计划2022年与2024年推出的11MW与14MW机型外,D6/D7/D8平台是目前西门子三款主要海上机组平台。其中,D6平台于2014年推出并装机,西门子与发行人于2015年签署关于D6的TLAA协议;D7和D8平台分别于2017年与2019年推出并装机,西门子与发行人于2018年签署关于D7与D8平台的TLAA协议。相关风机技术产品平台充分考量与应对多样化与迅速发展的中国市场需求,不存在将面临迭代与淘汰的技术产品平台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况。

根据西门子歌美飒公司2019财年年报,公司整体毛利率为9.27%。西门子歌美飒公司业务分为海上、陆上与风机服务三大板块,该毛利率反映三大板块业务整体毛利率。相对于海上风机业务,陆上风机业务由于竞争激烈,毛利率水平较海上风机业务低,因此该毛利率不代表与发行人签订TLAA协议中相关技术产品平台的毛利率水平。

根据目前海上风电市场情况,2019年国内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容量还不到5MW,D6/D7/D8平台及相关技术许可和二次开发产品处于成长至成熟的产品生命区间,目前不存在面临更新迭代、淘汰的风险。

(3)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比例逐步增加,对西门子的指定采购的比例逐步降低,对西门子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

公司充分考量与应对多样化的市场需求,打造了适应海上、陆上不同区域资源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风机产品。公司产品分为自主知识产权类、二次开发类和技术许可类。

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所生产、销售并产生收入的主要产品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二次开发产品”。

2019年度,公司二次开发机型市场竞争力得到体现,销售情况显著提升。二次开发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26.53%,自主知识产权类与二次开发类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50.59%。2020年,二次开发类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28.70%,自主知识产权类和二次开发类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83.21%,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比例逐步增加。根据公司与西门子公司签订的TLAA,公司“技术许可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核心组件”(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二次开发产品”中的SWT-4.0-146产品指定使用西门子的控制系统软件。报告期内,公司向西门子集团供应商采购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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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分别为20.65亿元、12.22亿元和16.98亿元,占公司总采购金额比例为31.82%、13.04%和7.73%,西门子指定原材料采购金额占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17.55%、7.29%和2.8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西门子指定采购的比例逐步降低。

综上,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比例逐步增加,对西门子的指定采购的比例逐步降低,对西门子的依赖程度逐步降低。

(4)发行人具备应对产品与技术迭代的能力

公司陆上风机均为齿轮箱增速型技术路线,海上风机包括齿轮箱增速型与风轮直驱型两种技术路线。公司拥有鼠笼发电机、双馈发电机设计技术及永磁直驱发电机与变流器耦合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通过长期对齿轮箱增速型和风轮直驱型技术路线的研究和实践,结合两者的特点和优势,发展了中速型技术路线,同时考虑对可维护性的高要求,在紧凑设计的前提下进行了可维护性设计,大大降低了风机生命周期的成本,为海上中低风速区域风电场带来建设成本的显著降低。公司在研项目中积极布局大兆瓦机型、直驱机组和关键零部件技术的穿透,将逐渐突破大型风电机组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设计瓶颈,实现零部件与整机的深入集成。因此,经过历年积累,公司除引进属于行业内领先的技术许可产品外,不但拥有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陆上风机与海上风机,拥有应用公司自主研发叶片和/或控制系统软件的二次开发产品,且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产品方面,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前沿类产品。公司作为国内海上风电龙头,已经在大型风机的研发设计与产业化落地上具备领先的技术积累,并且拥有较好的市场地位优势,其未来发展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均将得益于长期且深厚的技术功底与前瞻性的产品布局。目前,公司陆上4.X系列产品已中标数个项目。公司8MW海上风机于2020年初成功在广东省汕头市完成吊装并成功运行发电,成为国内完成吊装并运行的单机功率最大的海上风机。

研发与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拥有充分的技术储备。公司在研项目与本次募投项目均体现公司在前沿产品、前瞻技术方面的投入与布局。公司所积极布局的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大兆瓦系列等产品为行业内具有领先性的前沿类产品。公司在陆上、海上自主知识产权风机的产品、技术方面均具备较好的储备与积累。

综上,发行人具备应对产品与技术迭代的能力,具备大容量单机的独立研发能力,

8-4-1-243

在大容量单机方面具备较为全面的技术路线、可靠的产品规划与丰富的技术储备,能够较好适应未来大容量产品发展趋势,保持市场竞争力。因此,目前公司使用的技术与产品不存在更新迭代和被淘汰的风险。

6、发行人的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形成了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整体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风电场级别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主要承担了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5项,省级科研项目/课题18项,促进了行业进步。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中国风电三十年整机制造企业突出贡献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公司采取开放式研发策略,除上海研发总部以外,还成立了欧洲研发中心、北京研发中心、广东研发中心、杭州研发中心、大连研发中心及西安研发中心。其中,欧洲研发中心的成立标志着电气风电迈出了国际化道路中的重要一步。同时,公司还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和高校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充分运用风电领域的国内外优势资源,建立了产学研合作体系,构建了产品、技术、研发的进步与创新的重要引擎。

公司产品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和全场景覆盖,构建了全面的产品竞争体系。并且,公司牢牢把握行业精细化、定制化、大兆瓦等主要发展趋势,在陆上4.X系列、5.X系列与海上5.X系列、8.0MW系列进行积极的产品研发与布局。公司凭借具有竞争力的科技成果以及科技创新能力,在已有产品与未来前沿产品开发以及产品迭代上形成了技术优势的继承与提升,与产业融合程度高。

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体系与优势,对公司产品技术能力的提升均起到了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突出。

(五)核心技术保护措施

公司通过专利申请、关键资料保密管理、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等措施,对公司核心技术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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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体系建设与专利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取得发明专利65项,同时有百余项在申请国内发明专利。

2、保密管理与竞业禁止

公司对保密资料施行统一的保密制度并进行密级管理。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所签订的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目前均正常履约。

(六)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所获得重要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所获得重要奖项如下:

序号获奖 时间所获奖项/荣誉颁发机构获奖对象
12020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电气风电
22020上海市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有限
32019中国风电三十年整机制造企业突出贡献奖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电气风电
42019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上海市人民政府风电有限
序号级别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来源项目/课题编号年限
1国家级大功率风电机组研制与示范/近海风电场建设关键技术开发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部)2006BAA01A00/2006BAA01A232006年
2国家级大型风力机的关键力学问题研究及设计实现/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科技部)2014CB046200/2014CB0462062014年
3国家级风电机组智能控制与智能型风电场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智能风电场设计优化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科技部)2015BAA06B00/2015BAA06B042015年
4国家级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优化设计及批量化制造、安装调试与运行2018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专项(科技部)2018YFB1501300/2018YFB1501303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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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级别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来源项目/课题编号年限
关键技术/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
5国家级面向深远海的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及关键部件设计研发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专项(科技部)2019YFB15037002019年
6省级大容量海上风机碳/玻混杂叶片及球墨铸铁典型件制造技术201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先进制造、先进材料领域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上海市科委)105211004002010年
7省级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2011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大科技项目(上海市科委)11DZ12002002011年
8省级上海风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2年工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科委)12DZ22818002012年
9省级一体化能源-洋流发电技术开发2013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上海市科委)13dz12001002013年
10省级风电叶片降噪技术、耐磨蚀涂层技术和结构健康监测系统2013年企业技术创新联盟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科委)13DZ05113002013年
11省级2.5MW风力发电机组研制2013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上海市经信委)ZB-ZBYZ-04-13-22512013年
12省级大型海上风机系统整机测试平台2014年度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上海市经信委)ZB-ZBYZ-06-14-10342014年
13省级4MW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吸收与创新2014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计划(上海市经信委)15XI-1-122014年
14省级上海风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4年工程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科委)14DZ22814002014年
15省级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2015年度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上海市科委)15dz12067002015年
16省级风电机组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引进集成创新2016年度上海市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上海市经信委)XC-ZXSJ-01-2016-122016年
17省级海上风电柔直并网及深远海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领域(上海市科委)16DZ12034002016年
18省级国内首个单机容量最大海上风电场暨6MW风力发电机组首台突破2018年度上海市高端智能装备首台突破(上海市经信委)ZB-ZBST-01-18-08362018年
19省级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市科委)18DZ11010002018年

8-4-1-246

序号级别项目/课题名称项目/课题来源项目/课题编号年限
20省级风电变流器用1700伏IGBT芯片和模块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2018年度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高新技术领域(上海市科委)18511105000/185111050022018年
21省级10MW级海上风力机及百米级复材叶片概念设计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攻关项目(上海市科委)20dz1205300/ 20dz12053032020年
22省级数字化风电场设计平台开发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上海市科委)201607302002020年
23省级基于风机传动链的振动分析软件开发上海市2020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扬帆计划项目(上海市科委)20YF14150002020年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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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部分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 (万元)
1陆上2.5MW平台优化及产品研发处于项目验证阶段,平台内的部分机型已进入小批量,部分机型处于样机测试阶段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开发满足陆上中低风速区域市场、单机容量达2.5MW级别、可搭配不同叶轮直径的平台产品;在该平台上扩展开发适应海外60Hz电网的机型,满足如日本、北美等地区的市场需求该项目建立了2.5MW功率等级下的优质机型组合:直径为126米、135米和146米的风轮组合在捕风能力方面均领先于市场同级别产品,同时搭配高效叶片与智能发电控制技术,可进一步挖掘不同风资源条件下的发电潜力;平台机型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还可适应海外60Hz电网环境的市场需求。该平台产品在发电能力和适应范围等方面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5,758.14
2陆上3.X产品研发处于项目开发阶段后期,已取得设计认证,样机已经下线并完成吊装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针对陆上低风速地区定制化开发单机容量3.X MW级别机组,满足陆上3MW以上单机容量需求的低风速区域市场该项目产品聚焦陆上低风速区域市场对大兆瓦机组的特殊需求,基于海陆成熟平台深度定制开发而成。3.X MW的单机容量与15X 米的超大风轮精准匹配低风速市场对捕风、占地和造价的多维需求。与整机一体化设计的高效、轻质、超长叶片可实现对风能资源的高效利用。鼠笼发电机与全功率变流器组成的发电系统,提供生命周期内的高可靠性和少维护性,同时电网故障穿越能力更强。该项目产品在大兆瓦低风速产品中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661.54
3陆上4.X产品研发处于项目开发阶段,样机详细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车间装配与调试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针对国内陆上“三北”以及海外市场,定制化开发4.X MW级别机组,以单机大容量实现开发成本的下降,满足大型风电基地类项目的开发需求该项目产品基于平台化理念开发,充分复用已有海、陆平台的成熟部件和子系统,大幅提升可靠性。大型部套采用模块化和标准化的设计准则,可实现传动链的分体运输与安装,满足陆上运输与施工条件对大兆瓦机组的严苛要求。搭配智能感知与智能监控系统,充分满足大型基地项目的智能化运行与维护需求。该项目产品在高可靠性、高发电能力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8,987.1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8-4-1-248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 (万元)
4陆上5.X产品研发处于详细设计阶段,即将开始车间装配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主要面向陆上中高风速市场,满足大型基地项目的低造价高收益要求该项目打造单机容量5MW以上陆上产品平台。该平台集成整机系统多目标寻优、紧凑型传动链、超大型高效叶片、基于模型控制和独立变桨等多项新技术。以更低度电成本满足大型基地项目的高收益需求。在产品技术性能、成本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4,797.96
5陆上3-4MW级产品开发(二期)处于详细设计阶段,即将开始零部件采购及车间装配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
该项目基于平台化理念对已搭建的3.X MW和4.X MW产品平台进行风区匹配性优化。利用先进的载荷控制技术、叶片轻量化技术、结构优化技术实现平台产品的降重、提效。同时在高复用率的前提下扩展更大直径的风轮。该项目成果在产品可靠性、发电能力、成本管控等方面的综合水平达到国内领先8,345.00
6海上3-5MW产品研发设计工作完成,项目进入验证和小批量阶段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主要面向中国海域中低风速市场,以及浙南、粤西等中低风速且强台风市场根据国内海域特点,针对中低风速和台风区域特点,完成机组开发的工作,开发中低风速区域的高发电效率的叶片以及抗台的叶片的设计,通过台风预警机控制策略确保机组在满足发电收益的同时保证机组安全性。产品及技术属于国内领先15,768.50
7海上6-8MW产品研发针对国内不同海域特点引进欧洲成熟产品,同时在引进产品基础上,针对国内中低风速海域,已经完成一款机组的开发,正在进入小批量验证;同时,更新下一代机组的发电能力更强的机组的开发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针对福建、广东东部等高风速区域,提供经过验证的成熟产品。同时,针对国内中低风速海域特点,提供发电能力更强的机组,并保证风电场建设投资收益率采用成熟可靠的直驱永磁技术路线进一步提升机组可靠性水平,应用模块化设计、集成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以及大叶片设计技术,功率等级进一步提升,节约海域使用面积,机组在安装前完成调试工作,减少了海上的调试工作量,可有效利用海上安装窗口期。产品和技术属于国内领先25,8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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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 (万元)
8海上中低风速产品研发已经完成详细设计,正在开展车间装配工作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适应山东、江苏、杭州湾以北部等中低风速的海上风电项目在已有的机组运行经验基础上,通过先进的大叶片设计技术、优化的载荷计算工具和控制算法,保障机组能够捕捉较低的风速,获取最大发电量;发电机通过优化电磁性能,改善发电机的发电效率;优化发电机与变流器的系统协同设计,保证机组的高效稳定运行且性能最优。产品和技术属于国内领先7,387.90
9海上台风型产品研发完成了机组的详细设计并取得了设计认证,正在进行小批量项目的验证工作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适应海上中低风速、强台风海域基于海上批量运行的高可靠直驱平台技术开发。根据台风区域特点,提升机组的安全性,在保证发电量的同时,确保机组的安全性,根据台风特点,针对性的加强了部件强度,增加了台风预警系统及台风控制策略,提升了整机台风工况应对能力。强大的防雷设计以及机组内部系统环境调节系统保障内部器件、部件免受海上恶劣环境影响。基于“零伤害”理念的人机工程设计,最大化保障机组与人身安全。单机容量的提升,减少海域使用面积的需求的同时提升了发电收益。产品技术属于国内领先848.27
10海上大兆瓦产品 研发针对目标市场,产品开展详细设计及相关方案设计技术部为主,采购、制造、工服等各个业务条线参加到产品开发的相关人员适应广东、福建等高风速区域产品继承了已有的经过验证的直驱平台技术,保证了机组可靠性,通过模块化设计,保证部件的复用率,提高供应链的成熟度,同时通过大叶片技术、先进控制策略及电气系统优化设计,在降低机组载荷同时获得最佳的性能表现,保证良好的发电收益。产品技术属于国内领先13,108.11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万元)
1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开发处于项目测试验证阶段,载荷计算工具正处于公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研究新的载荷计算方法,完成载荷计算工具的开发优于目前行业使用的商业软件工具2,4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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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万元)
司内部公测阶段
2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叶片新结构的开发测试工作已完成,新材料叶片的预研处于采购生产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叶片新结构、新材料预研,为大型叶片轻量化做技术储备较早开展了叶片新结构、新材料研究,领先于国内其他整机厂9,492.50
3风电前瞻性技术预研与研究第一期调研分析完成,部分技术点正处于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调研和分析风电技术研究热点,并对个别技术进行详细的探索性预研找到技术突破点,形成竞争优势6,335.13
4风电机组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目前处于可靠性测试实施和高电压穿越设备采购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研究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方法,通过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提高故障率高的零部件可靠性,解决高电压穿越测试瓶颈掌握可靠性和高电压穿越测试技术,实现独立测试能力3,100.00
5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处于项目开发测试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分公司人员对原6MW机组进行优化升级和改造,使之具有更好的发电性能及制造性,并进行批量验证6MW同时期风轮直径最大9,735.15
6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处于项目开发测试验证阶段,部分内容已完成测试验证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分公司人员掌握部件、整机、风电场不同层级的优化技术;建立整机和风电场优化设计体系;形成部件、整机、风电场优化方法;优化风机设计方法,建设风机设计软件平台较早提出并实现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理念,实现精细化、系统化的优化设计技术穿透,全面领先于单点的优化设计技术10,674.85
7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处于项目开发测试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部分外部合作人员研究数字化风机、数字化风场、风云工业互联平台,以提高风机运行质量、风电场运营效率,提高发电量风电行业数字化转型刚刚开始,此项目将为数字化转型打好基础,实现更快更好的数字化转型21,666.67
8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处于项目开发测试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分公司人员,部分外部合作人员对风电机组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技术研究国内关键核心零部件设计能力有待提升,此项目将全面突破大型风电机组几大关键核心零部件设计瓶12,7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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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及进展情况相应人员研发方向与目标与行业技术水平的比较项目预算(万元)
颈,实现零部件与整机的深入集成
9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二期)处于项目开发测试验证阶段技术部人员为主,子公司人员和部分外部合作人员以新兴的深远海和综合能源风电市场为目标,开展对固定式和漂浮式风机一体化设计技术研究、设计新型式过渡水深和深远海漂浮式基础、漂浮式示范工程研究、海上综合解决方案技术研究、综合能源利用技术研究等设计适应中国海域条件的漂浮式基础型式,完成国内最大的综合能源示范16,7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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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研发费用55,981.4929,438.5540,487.03
营业收入2,068,541.461,013,455.64617,109.9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2.71%2.90%6.56%
序号项目名称合作方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保密措施
1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开发上海中认尚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双方针对风力发电机组载荷仿真平台进行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属于电气风电所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有相应保密条款
2风电前瞻性技术预研与研究Garrad Hassan & Partners Ltd双方在柔塔设计、控制算法设计和认证载荷计算方面进行合作开发知识产权属于对方所有,电气风电具有永久使用权
3深远海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二期)上海交通大学双方在智慧能源系统算法技术上进行合作研发知识产权属于电气风电所有
WindSim AS双方针对WindSim微观选址软件本地化进行研究开发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深圳易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双方针对综合能源管理策略技术进行研究开发知识产权属于电气风电所有
4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DNV GL Denmark A/S双方联合对叶片雨蚀分析综合技术和方法进行研究对方在分析和测试基础上发布的推荐实践由对方所有,其余知识产权双方共同享有
5风电机组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风电机组机电暂态仿真模型建模与模型参数整定双方基于对方提供的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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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合作方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权利义务划分约定保密措施
6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北京国科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方联合进行智能终端的研发项目交付物归电气风电所有
7大连理工大学双方联合进行风机健康智能诊断算法模型研究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8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浙江大学双方联合进行永磁发电机及新型电机研究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9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上海汇煦交通 科技有限公司双方联合进行传动链齿轮箱设计关键技术开发知识产权属于 对方所有,电气风电具有永 久使用权
序号颁布机构文件名称公司所属行业分类
1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新能源领域”之“大型风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C 制造业”之“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3415 风能原动设备制造”
3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4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6 新能源产业”之“6.2 风能产业”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是 □否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研发费用分别为40,487.03万元、29,438.55万元、55,981.49万元,累计金额125,907.07万元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是 □否发行人已获得发明专利中11项被应用于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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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是 □否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206.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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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董事会建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一)股东大会制度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建立了股东大会制度。2020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上市规则》、上交所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公司股东大会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公司股东大会主要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制订、董事与监事的任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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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制度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就董事长的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各项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委员的选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宜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有效决议。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由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一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主席的选举、财务预算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历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

1、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张恒龙、王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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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芬为独立董事。其中,周芬、张恒龙已通过上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考核并取得上交所颁发的相关证书,王永青尚待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恒龙、王永青、周芬的简历见本招股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的发展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公允的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2019年9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黄锋锋为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相关制度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2、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配合董事会的工作,对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2019年9月1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了各委员会委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个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金孝龙金孝龙、张恒龙、储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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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召集人委员
审计委员会周芬周芬、王永青、司文培
提名委员会王永青王永青、张恒龙、缪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恒龙张恒龙、周芬、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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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2)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3)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七)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公司已经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核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2331号),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处罚金额超过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及对外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的关联资金往来请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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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风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原有限公司的资产和人员全部进入股份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公司租赁坐落于浦东新区倚天路188号的厂房用于生产风机轮毂部件,该厂房的所有权人为上海电气子公司电气重装。风机轮毂部件对生产场地的要求较低,不存在特殊品质或区位要求。发行人在广东、福建、甘肃、新疆、内蒙古等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均建有风机生产基地,以满足不同项目客户和不同风机机型的生产需求,而发行人目前向电气重装租赁的厂房仅用于临时性生产5.X系列产品的轮毂部件,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主要厂房。该生产场地的可替换性较强、搬迁成本可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较低,不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

公司产品使用注册号为3996208的“上海电气”注册商标,该商标的所有权人为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商标系上海电气核心商标,其主要下属公司均使用该商标,因此上海电气未将该商标单独转让给公司或上海电气的其他任何子公司。公司与上海电气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在上海电气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长期无偿许可公司使用该商标,且在公司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为排他许可。根据商标许可使用安排,公司依法享有该商标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在提供风力发电设备产品时具有排他性及长期稳定性,因此不影响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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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设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报酬以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已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没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此外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税款义务。

(四)机构独立

公司拥有机构设置的自主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相应的经营机构和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干预,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开展主营业务所需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经营性资产,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业务环节。公司已建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示公平的关联交易。

此外,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电气企服自2018年10月起为公司提供了部分代理记账等服务,电气企服相关人员仅系在公司内部审批完毕后根据公司的指令从事辅助性的校验、录入等工作,其无权自行对已录入的财务数据进行修改,且电气企服已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防止公司财务信息泄露;公司财务人员对电气企服相关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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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相关的所有决策均系由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不存在上海电气通过电气企服干预或影响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的情形。同时,针对独立运行事宜,上海电气已出具承诺函:“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干预电气风电内部组织机构独立经营、决策、运作,亦不通过下属企业从事前述行为,保证电气风电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电气风电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六、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间接持有1%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为上海电气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持有电气总公司100%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主营业务主要涉及三大板块:能源装备板块、工业装备板块以及集成服务板块。能源装备业务板块包括燃煤发电及配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风电设备、核电设备、储能设备、高端化工设备、电网及工业智能供电系统解决方案;工业装备业务板块包括电梯、大中型电机、智能制造设备、工业基础件、环保设备、建筑工业化设备;集成服务业务板块包括能源、环保及自动化工程及服务,包括各类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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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及新能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烟气处理、轨道交通等;工业互联网服务;金融服务,包括融资租赁、保险经纪;国际贸易服务;高端物业服务等。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业务主要为投资或通过下属公司进行,下属公司主要包括上海电气、海立股份,海立股份主营业务为空调压缩机及电机的生产和销售。

公司与上海电气控制的其他企业所涉及之业务范围存在部分重合的情形,具体如下:

1、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1)股东方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基本情况

除公司外,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及下属企业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收入2019年收入2018年收入
天沃科技44,586.34110,895.61161,835.85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2,984.40101,717.95114,475.19
上海电气(母公司)168,204.46157,510.10205,656.18
合计345,775.21370,123.66481,96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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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入占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毛利占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毛利 比例收入占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毛利占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毛利 比例收入占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毛利占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毛利 比例
天沃科技44,586.342.16%-2,962.20-1.06%110,895.6111.03%7,751.253.82%161,835.8526.24%18,828.6113.67%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2,984.406.45%17,108.946.10%101,717.9510.12%9,720.664.80%114,475.1918.56%11,262.418.17%
上海电气(母公司)168,204.468.16%11,921.574.25%157,510.1015.67%368.330.18%205,656.1833.34%1,981.821.44%
合计345,775.2116.78%26,068.319.29%370,123.6636.83%17,840.258.80%481,967.2178.14%32,072.8423.28%
电气风电(主营业务)2,060,951.27-280,630.41-1,005,002.32-202,719.12-616,792.57-137,769.83-
公司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
收入占电气风电比例毛利占电气风电比例收入占电气风电比例毛利占电气风电比例收入占电气风电比例毛利占电气风电比例
天沃科技44,586.34813.31%-2,962.20-23546.90%110,895.61977.34%7,751.251034.59%161,835.85-18,828.61-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32,984.402425.79%17,108.94136001.11%101,717.95896.46%9,720.661297.45%114,475.19-11,262.41-
上海电气(母公司)168,204.463068.24%11,921.5794766.06%157,510.101388.16%368.3349.16%205,656.18-1,981.82-
合计345,775.216307.33%26,068.31207220.27%370,123.663261.96%17,840.252381.21%481,967.21-32,072.84-
电气风电5,482.12-12.58-11,346.66-7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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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与股东方相关业务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未导致利益冲突

①股东方历史沿革、资产、人员等方面与发行人关系概况

相关情况对比
发行人股东方相关主体
历史沿革公司成立于2006年,成立时由上海电气持有65%股权;经多次股权转让与增资,目前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持有公司1%股权 公司自2018年11月开始少量承接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天沃科技成立于2001年,于2018年成为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直接股权关系;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为上海电气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直接股权关系; 上海电气成立于2004年3月。2005年,上海电气在境外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上海电气直接持有公司99%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持有公司1%股权
资产公司合法拥有或使用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需的主要资产,公司与上述相关股东方之间不存在资产混同的情形
人员不存在公司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人员在相关股东方兼职从事该领域业务的情形
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产品服务的具体特点股东方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定位为大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业主主要通过将所发电力向电网公司出售实现收入,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公司从事的主要是分布式小型光伏电站的工程业务,业主建设分布式小型光伏电站主要为发电自用或作为园区厂房配套
技术公司在该业务领域不具备核心竞争优势,尤其在较为关键的工程设计环节较为薄弱;而股东方已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多年,并已取得相应的工程设计等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工程设计能力。公司开展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总体能力不构成与股东方的竞争
商标商号不适用 (光伏工程总承包服务并非实体商品,不直接涉及商标商号)
客户股东方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业主主要为利用空余厂房资源进行小规模发电的企业
供应商公司与相关股东方存在光伏设备供应商重合,系相关行业参与者集中度较高导致,符合行业特点。重合的光伏设备供应商为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18-2020年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分别为1,493.43万元、253.75万元,占2018-2020年公司光伏工程总承包累计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30%、1.58%。 不存在公司在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时与上述相关股东方共用采购渠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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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工程设计等专业资质,具有较强的工程设计能力。公司开展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总体能力不构成与股东方的竞争。

③股东方相关业务定位为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公司从事的是分布式小型光伏电站项目

股东方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定位为大型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业主主要通过将所发电力向电网公司出售实现收入,客户主要为大型光伏发电运营企业;公司从事的主要是分布式小型光伏电站的工程业务,业主建设分布式小型光伏电站主要为发电自用或作为园区厂房配套

④公司报告期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系公司零星、偶发性业务

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存在少量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主要系开拓风电业务过程中为更好服务业主方而零星承接,非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签订的光伏业务合同金额合计1.89亿元,已累计确认收入1.68亿元,占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累计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46%。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公司并未将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作为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仅系公司零星、偶发性业务。公司已作出内部决策,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涉及光伏工程总承包的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⑤相关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未导致利益冲突

公司上述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系本次申报前独立取得,不存在公司与股东方之间的非公平竞争情形,不存在公司与股东方之间利益输送情形,从事相关业务亦未导致公司与股东方之间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情形。

因此,公司与股东方相关主体均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但不构成替代性和竞争性,未导致利益冲突。

(3)公司自首次申报后未再承接过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且未来亦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

公司于2020年6月向上交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公司和控股股东于2020年1月分别作出了相关承诺,承诺在手合同履行完毕后,公司不再从事光伏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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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总承包业务;自承诺作出以来(2020年1月起),公司未再承接过新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4)申报时尚未执行完毕的2个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均已完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文件时,尚有2个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正在执行。由于业主方不同意合同的转签,因此公司在做出相关承诺时明确会将在手合同执行完毕。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均已完工,并分别与业主方签署了结算协议或竣工结算书。上述2个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结算确认金额(万元)进展情况
1中鑫北辰9.4MW光伏项目3,174.13已签署结算协议
2上海汽车17MW光伏项目7,342.30已签署竣工结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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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配套工程服务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海电气及下属企业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0年收入2019年收入2018年收入
天沃科技208,933.87321,424.87201,283.46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16,634.5120,663.27-
上海电气(母公司)274,346.3572,009.34-
合计899,914.73414,097.47201,2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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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电气投资均存在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或其子公司参与风电领域基金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持股主体名称认缴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执行事务 合伙人
1之恒新能源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50050%-
2之恒新能源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5209.79%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之恒新能源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809.79%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名称认缴出资金额 (万元)持股比例执行事务合伙人
1宁夏宁柏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49,00022.70%宁夏开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唐电(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042.50%大唐建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4,08039.18%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4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62,72039.18%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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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电气投资系唐电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并非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参与唐电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根据《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景上电一号”)、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景上电二号”)委托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管理人负责协助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基金的投资及其他业务、协助管理和维持基金的资产。电气投资系华景上电一号及华景上电二号的有限合伙人,并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不参与华景上电一号及华景上电二号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综上,电气投资不参与上述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仅作为财务性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此外,上海电气和电气总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电气投资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

(3)电气投资作为财务性投资者投资风电领域基金,不构成同业竞争

①与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

电气投资仅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上述基金,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基金所投标的企业均不受电气投资控制,属于财务性投资,因此电气投资无法通过其投资的基金对下属标的企业进行控制,相关标的企业亦不存在被上海电气控制的可能性,即使所投资相关标的企业从事风电领域业务亦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②与公司参与投资风电领域基金亦不构成同业竞争

若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参与风电领域基金,将参与基金的管理,将参与基金所投资标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相关基金所投资标的可能成为公司所控制企业。而电气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所投资标的决策和经营管理,属于财务性投资者,其投资的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所投资企业不受其控制。因此在该情形下,电气投资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若公司和电气投资均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风电领域基金,公司投资风电领域基金,目的系协同风电产业资源,促进主营业务发展,而电气投资是财务性投资者,其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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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在该情形下,公司所投资标的与电气投资所投资标的均不受各自双方控制,相互之间亦不构成“竞争方”,不构成同业竞争。双方均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风电基金,该类财务性投资并不构成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因此,公司投资风电领域基金,目的系协同风电产业资源,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电气投资不参与风电领域基金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亦不控制相关投资标的,不存在因电气投资参与风电领域基金的投资间接增加风电领域业务的可能性;电气投资参与投资上述基金仅系财务性投资,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与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与公司参与投资风电领域基金亦不构成同业竞争。综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及前述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上海电气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电气风电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保障电气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公司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公司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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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与本公司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本公司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公司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2、电气总公司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电气风电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保障电气风电及其他股东利益,电气总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企业承诺在本企业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下属企业(不包括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在本企业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如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电气风电,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电气风电。

2、本企业下属企业与电气风电均从事的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不属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电气风电目前执行的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数量少、金额小,属于偶发性业务,且占电气风电业务比例较低。本企业将督促电气风电在执行完成现有光伏合同后不再从事光伏工程总承包业务。

3、电气风电主营业务是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目前存在部分风电设备供应相关的工程合同,但不从事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该类业务与本企业下属企业的风电工程总承包(EPC)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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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企业下属企业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风电投资基金,属财务性投资,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不参与基金所投企业的经营管理,也不存在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与电气风电主营业务属于不同定位。本企业承诺,未来风电领域的基金投资优先由电气风电参与,由电气风电决策是否参与基金的经营管理,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仅作为财务性投资人参与。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应对相关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上述承诺自电气风电就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

3、发行人承诺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分拆后的业务定位,公司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公司现有光伏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完成后,不再从事该领域业务;2、在上海电气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若上海电气及其下属其他单位继续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不从事风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本公司将根据业主方的要求,仅提供风电设备合同相关的配套服务。”

(三)结论

目前公司与上海电气、电气总公司之间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并且通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关联方如下:

1、直接控股股东与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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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2、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除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电气的具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1、控股股东情况”。

3、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1)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的一级子公司、与电气风电发生交易的其他子公司及主要联营、合营企业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控股比例
1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1998-8-1024,667.50人民币100.00%
2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1989-10-2020,748.70人民币100.00%
3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1997-3-2623,976.00人民币100.00%
4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1987-6-306,248.00人民币100.00%
5上海电气斯必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11-12-2625,627.13人民币55.00%
6上海电气上重碾磨特装设备有限公司2015-10-715,000.00人民币100.00%
7上海电气燃气轮机有限公司2014-11-660,000.00人民币60.00%
8上海电气亮源光热工程有限公司2015-4-92,000.00人民币50.00%
9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000-2-2439,914.62人民币60.58%
10上海电气集团欧罗巴有限公司2018-1-16126.00欧元100.00%
11上海电气国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12-1150,000.00人民币47.40%
12上海电气富士电机电气技术有限公司2014-2-203,000.00美元51.00%
13上海电气分布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6-4-19750.00人民币70.00%
14上海电气巴拿马有限公司2017-11-29700,000.00美元100.00%
15上海电气(印度)有限公司2011-10-1747,529.93印度卢比100.00%
16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2010-11-9150.00美元100.00%
17上海电气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07-6-51,000.00人民币100.00%
18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00-4-1010,263.16人民币95.00%
19上海电气电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2014-9-24130.00美元100.00%
20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1-930,000.00人民币100.00%
21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2006-12-21361,913.42人民币57.80%
22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2015-10-745,000.00人民币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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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控股比例
23上海第一机床厂有限公司2004-9-2262,000.00人民币100.00%
24上海电气凯士比核电泵阀有限公司2008-9-244,055.00欧元55.00%
25上海电气输配电集团有限公司2011-9-29200,000.00人民币50.00%
26上海互感器厂有限公司1981-6-303,347.00人民币100.00%
27上海继电器有限公司1981-6-154,000.36人民币100.00%
28四达机床制造有限公司2006-10-6430.00欧元100.00%
29上海电气集团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2019-1-2820,000.00人民币100.00%
30上海机床厂有限公司1981-6-152,174.60人民币100.00%
31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1992-4-113,045.00人民币100.00%
32上海电气泰雷兹交通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2011-11-2520,000.00人民币50.10%
33上海电气集团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18-11-3010,200.00人民币52.00%
34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1992-9-263,051.50人民币95.70%
35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5-9-30172,594.34人民币47.18%
36上海市离心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1999-12-64,000.00人民币100.00%
37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990-10-16195,612.34人民币51.12%
38上海电气集团(马鞍山)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12-612,100.00人民币90.00%
39上海电气集团(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9-5-2717,546.00人民币88.41%
40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2005-12-86,758.85美元75.00%
41上海电气(安徽)投资有限公司2015-5-630,000.00人民币100.00%
42上海电气(新疆)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9-1-730,000.00人民币100.00%
43上海电气(如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5-610,161.70人民币90.00%
44上海电气(如东)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9-5-68,386.80人民币95.00%
45上海电气(启东)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9-4-3052,684.20人民币97.95%
46上海电气(淮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15-10-2336,000.00人民币90.00%
47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95-12-12220,000.00人民币74.63%
48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5-8-18300,000.00人民币100.00%
49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2007-3-1957,000.00人民币100.00%
50上海电气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18-2-1135,000.00人民币100.00%
51上海电气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19-6-2513,500.00人民币55.00%
52上海电气(安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2019-12-105,000.00人民币60.00%
53上海电气慧程智能系统有限公司2019-8-282,000.00人民币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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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控股比例
54上海电气实业有限公司1993-9-2820,970.06人民币51.81%
55上海电装燃油喷射有限公司2001-1-92,940.00美元61.00%
56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994-2-24102,273.93人民币48.81%
57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995-8-3043,430.08人民币80.59%
58上海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2-21,000.00人民币100.00%
59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998-4-29168,100.00人民币100.00%
60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2005-7-741,000.00人民币100.00%
61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2019-6-1082,600.00人民币100.00%
62上海金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8-8-165,000.00人民币54.09%
63上海电气香港有限公司2001-1-1445,907.83港币100.00%
64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4-3-101,000.00人民币100.00%
65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1-3-3186,937.53人民币15.01%
66上海电气新时代有限公司2014-9-235,000.00人民币100.00%
67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2015-3-1630,000.00人民币40.00%
68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18-5-186,000.00人民币100.00%
69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2017-6-167,000.00人民币80.00%
70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2001-6-142,850.00人民币100.00%
71青岛华晨伟业电力科技工程有限公司2013-3-52,040.82人民币46.00%
72上海电气集团(凤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2-148,985.97人民币70.00%
7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6-2664,953.80人民币28.39%
74张家港特恩驰电缆有限公司1997-7-184,840.99人民币95.00%
75上海电气集团(怀远)水处理有限公司2020-7-314,477.13人民币89.00%
76上海欣机机床有限公司2020-12-1142,873.00人民币100.00%
77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2007-4-97,509.68人民币50.00%
78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2016-9-110,000.00人民币47.18%
79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2003-8-725,124.30人民币48.02%
80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1987-6-18,500.00人民币51.12%
81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1992-12-131,794.15美元30.00%
82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1986-4-255,000.00人民币50.00%
83上海ABB变压器有限公司1994-7-28700.00美元49.00%
84上海资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7-23100.00人民币12.00%
85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1981-6-154,619.00人民币50.00%

8-4-1-277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 (万原币)币种持股/控股比例
86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1995-12-2823,310.00人民币47.18%
87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1995-12-261,121.65美元25.00%
88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1993-3-2317,638.00人民币42.46%
89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2001-1-111,310.00美元49.00%
90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1986-12-215,526.94美元25.38%
91上海纳杰电气成套有限公司2002-6-105,000.00人民币42.50%
92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程有限公司2011-10-82,500.00人民币29.77%
93上海电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06-3-61,200.00人民币80.59%
94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2002-10-305,000.00人民币15.39%
95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03-1-2500.00人民币30.00%
96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2003-11-2420,000.00人民币80.00%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持股/控股比例
1上海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1995-12-2532,794.70人民币100.00%
2太平洋机电(集团)有限公司1994-8-10170,414.00人民币100.00%
3上海电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2-3-2641,694.21人民币100.00%
4上海电气(集团)长江公司1995-10-23500.00人民币100.00%
5上海液压气动有限责任公司1990-12-615,057.30人民币100.00%
6上海电气人力资源有限公司2000-3-20140.00人民币100.00%
7上海电气轻工工具有限公司1992-3-91,214.60人民币100.00%
8上海联合木材工业有限公司1993-8-3010,231.00人民币100.00%
9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93-4-2614,146.00人民币100.00%
10上海英雄实业有限公司1999-1-1548,478.10人民币100.00%
11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3-2688,330.03人民币27.07%
12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1992-1-1597,018.52人民币100.00%
13上海共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06-1-101,000.00人民币100.00%
14上海电气机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2001-11-194,983.79人民币100.00%
15上海第三机床厂1981-6-3015,023.80人民币100.00%
16上海电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010-11-89,996.00美元100.00%

8-4-1-278

序号公司名称设立日期注册资本(万原币)币种持股/控股比例
17上海电气钠硫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012-1-1240,000.00人民币60.00%
18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2015-3-2717,000.00人民币51.00%
19上海连合仪表有限公司2017-12-884,295.70人民币100.00%
20上海电气智能康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2018-6-15500.00人民币70.00%
21上海亥雅实业有限公司2019-3-2510,000.00人民币100.00%
22上海电气集团钢管有限公司2019-10-28100,000.00人民币100.00%
23昂华(上海)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5-2510,886.98人民币50.82%
24上海康达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8-712,828.44人民币40.01%
25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999-12-284,000.00人民币18.95%
26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2003-4-153,000.00人民币100.00%
27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2002-3-2641,694.21人民币86.73%
28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009-5-122,600.00人民币45.00%

8-4-1-279

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与“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关联方。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海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本届任职期间
1郑建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18.09.18-2021.09.17
2黄瓯执行董事、总裁2018.09.18-2021.09.17
3朱兆开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4朱斌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5姚珉芳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6李安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7习俊通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09.18-2021.09.17
8徐建新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11.14-2021.09.17
9刘运宏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11.25-2021.09.17
10周国雄监事会主席2018.09.18-2021.09.17
11华杏生监事会副主席2018.09.18-2021.09.17
12韩泉治监事2018.09.18-2021.09.17
13张艳职工监事2019.05.20-2021.09.17
14袁胜洲职工监事2019.05.20-2021.09.17
15董鑑华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6陈干锦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7顾治强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8金孝龙副总裁2018.09.18-2021.09.17
19阳虹副总裁2020.9.30-2021.09.17
20胡康财务总监2018.09.18-2021.09.17
21童丽萍首席法务官2018.09.18-2021.09.17
22伏蓉董事会秘书2018.09.18-2021.09.17
23张铭杰首席投资官2018.09.18-2021.09.17

8-4-1-280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上海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司关联方。

9、注销及转让的关联方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非关联化情况
1上海电气阿尔斯通临港变压器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7年12月注销
2上海电气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8年1月注销
3上海电气风能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7年8月注销
4上海辛克试验机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8年6月注销
5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同一控股股东2019年7月转让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经常性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263,086.2895,081.5729,538.0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占营业成本的比重14.73%11.75%6.1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229,562.205,978.61417.01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1.10%0.59%0.07%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82.70548.64695.77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0.03%0.07%0.15%
关联租赁4,272.194,423.293,704.42
关联租赁占营业成本的比重0.24%0.55%0.77%
关联资金往来
其中:借入借款-161,600.00277,623.49
归还借款27,800.00340,900.00156,940.26

8-4-1-281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支出2,398.864,928.077,736.08
利息收入6,338.231,152.37781.30
手续费支出335.63151.3223.11
关联存款367,491.34355,376.91221,965.23
无偿使用商标---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固定资产采购-1,802.5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30,143.3329,617.4893.29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占营业成本的比重1.46%2.92%0.02%
关联担保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
上海电气30,000.002018年5月30日
上海电气10,018.432020年3月6日
其他关联交易
其中:支付职工薪酬14,960.7224,119.7322,407.66
支付保险费2,524.581,906.064,582.31
转让专利-0.95-
开具保函145,057.55137,357.776,837.48
与关联方设立基金2020年6月8日,电气风电下属子公司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1-282

2、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键管理人员提供报酬、关联租赁、关联资金往来、关联存款,具体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发电机成本加成/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49,788.8250,324.729,570.15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电气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42,755.4519,211.686,100.84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叶片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7,690.682,828.35-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轴承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6,683.229,314.534,253.69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紧固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589.882,099.551,059.34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液压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428.97979.12481.31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维修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291.71567.421,769.11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系统运维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56.33665.58-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冷却系统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07.27914.371,387.82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13.83630.07630.54
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部件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56.88--
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设备及零部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26.39206.12543.32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94.54-16.96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设计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18.11438.49960.66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工程建安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87.554,244.032,646.58
上海ABB变压器有限公司变压器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1.54--
中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党校培训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1.140.151.40
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咨询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7.285.4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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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资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劳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5.38--
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电缆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0.3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咨询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1322.6432.55
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劳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003.00-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测试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19--
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小电器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510.260.61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紧固件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111.094.86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行车、起重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802.52-
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电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343.610.89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叶片轴承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96.4038.61
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采购开关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35.40-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7.23-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电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4.10-
上海纳杰电气成套有限公司计量柜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76-
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安装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6.68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培训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36
上海电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IT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0.35
合计263,086.2895,081.5729,538.01
营业成本1,786,442.02809,204.79479,310.31
关联采购占比14.73%11.7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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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生产制造企业提供完善的配套零部件供应与相关服务,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内公司的交易价格采用成本加成方式确定或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报告期内,电气风电经常性关联采购总额分别为29,538.01万元、95,081.57万元和263,086.28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16%、11.75%和14.73%。2019年及2020年,电气风电向关联方采购的金额和占比较2018年度相比有所增加,主要因电气风电2019年与2020年总体业务规模增长较大和部分海上机型新增订单增长较快等原因,电气风电2019年与2020年向关联方电气电机厂、中复连众加大了风机发电机、叶片采购规模。

上述主要关联采购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向电气电机厂关联采购情况电气电机厂是上海电气旗下一家综合性电机制造大型企业,产品覆盖大中型交流电动机、直流电动机、风力发电机、汽轮发电机等,广泛用于火电、核电、风电、冶金、石化防爆、水利、市政、矿山、水泥等各行各业。为提升电气风电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上海电气内部业务的协同性,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采购直驱发电机、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等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①鼠笼发电机、双馈发电机采购情况

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主要应用在陆上风机。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采购的鼠笼发电机和双馈发电机采购单价区间为32万元/台-43万元/台,由于不同MW机型技术差异较大,因此价格区间跨度较大。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上述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相当。

②直驱发电机采购情况

电气风电在2018年起向市场推出6MW、7MW和8MW型号海上风机,并同时与电气电机厂就6MW、7MW和8MW型号的直驱发电机进行合作。一方面,由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提供一揽子技术支持,包括提供相关直驱发电机产品技术许可及厂房、设备等,并由电气电机厂支付技术服务费;另一方面,电气电机厂依靠自身在电机制造领域的专业优势,结合电气风电提供的技术支持,生产6MW、7MW和8MW型号的直驱发电机并独家销售至电气风电,实现直驱电机的进口替代,相关产品仅适用电气风电6MW、7MW和8MW风机机型,双方采用成本加成法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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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电气件(变流器),采购单价区间为22万元/台-25万元/台,采购价格因不同兆瓦机型存在技术差异而略有不同,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相当。

3)向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SKF主轴承,采购单价区间为9万元/台-80万元/台,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轴承主要因该公司为上海电气内部专业从事贸易的公司,具有渠道优势,从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采购轴承有助于提升电气风电的采购效率,定价方式为根据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对外采购价格基础上考虑一定服务费用确定。

4)向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电气风电在汕头基地的智慧能源项目和莆田基地建设项目提供电气设备及施工服务,上述合同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签署,定价公允。5)向中复连众关联采购情况电气风电的部分海上风机的叶片原仅向西门子歌美飒再生能源(上海)有限公司采购,报告期内,该等型号叶片向西门子的采购价格区间为600万元/台-650万元/台。为进一步加快电气风电部分风机机型叶片的国产化进程,降低成本,电气风电与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中复连众,进行叶片的生产。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授权相关技术许可,并委派技术专家团队进行技术指导,由中复连众生产部分机型的叶片并独家销售至电气风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采购叶片的采购单价区间略低于西门子的采购价格区间。

6)向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采购紧固件,采购单价区间为0.5万元/台-5万元/台,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差异较大,因此价格区间跨度较大。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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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向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采购液压站,采购单价区间为

0.8万元/台-2万元/台,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差异较小。

8)向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采购冷却系统,采购单价区间为6万元-20万元/台,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定价方式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差异较小。

9)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关联采购情况电气风电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风机驱动链的检测、维护、组装及维修服务,前者的单次维护费用在18万元至26万元不等;电气风电亦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齿轮箱的维修服务,价格在30万元至60万元不等。由于不同兆瓦机型技术和物料存在差异,因此价格存在一定差异。定价方式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采购价格与电气风电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的价格差异较小。公司同时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运维所需的SKF轴承、齿轮箱等配件。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风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48,676.99--
上海电气销售风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9,457.16--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风机及备件产品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11,226.40--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销售风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8,1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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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电气电机厂提供技术支持等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764.461,239.24-
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咨询协定价格547.17--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32.341,189.60417.01
中复连众技术许可费、提供劳务协定价格193.963,549.77-
合计229,562.205,978.61417.01
营业收入2,068,541.461,013,455.64617,109.94
关联销售占比11.10%0.59%0.07%

8-4-1-288

5)2019年、2020年,电气风电向电气电机厂收取技术服务费等合计为1,239.24万元和764.46万元。电气风电与电气电机厂的具体合作模式详见本小节“(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之“1)向电气电机厂关联采购情况”相关内容。6)2020年,电气风电下属子公司之恒新能源向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风资源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涉及金额合计547.17万元。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系电气风电参股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场的开发、运营,未来双方的合作将可能持续发生。

7)由于业务需要,电气风电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SKF轴承、齿轮箱等风机运维所需的材料,报告期内电气风电向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417.01万元、1,189.60万元和532.34万元。

8)2019年,电气风电向联营公司中复连众关联销售3,549.77万元,包括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收取的技术许可转授权收入以及因派遣专家团队进行业务指导收取的劳务费。2020年,电气风电向中复连众提供的支持较少。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582.70548.64695.77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3,021.812,945.592,798.45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1,099.871,085.75542.81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116.22351.77222.15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34.2940.18141.00
合计4,272.194,423.293,704.42
租赁费用总计11,687.8111,303.389,354.37
关联租赁占比36.55%39.13%39.60%

8-4-1-289

及能源费支出等,其中,2019年与2020年租金支出相比2018年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向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新增临时性厂房租赁用于生产风机的轮毂部件。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合作期间不存在纠纷。未来该部分生产将逐渐转移至如东风电进行。风机轮毂部件生产对厂房要求较低,在配备相应起重设备及面积的厂房内均能实现生产,对厂房没有其他特殊品质或者区位要求,如果租赁期满后公司不能续租,且尚未将该部分生产转移至如东风电,公司可寻找新的厂房进行生产,搬迁成本较低。此外,公司2019年与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发生的租赁费金额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电气风电自2019年起因业务规模增加而增加了起重设备的租赁。电气风电向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租赁仓库,金额较小。

(5)关联资金往来

1)借入借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61,600.00277,623.49
合计-161,600.00277,623.49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7,800.00340,900.00156,940.26
合计27,800.00340,900.00156,940.26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398.864,928.077,736.08
合计2,398.864,928.077,736.08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6,338.231,152.37781.30
合计6,338.231,152.37781.30

8-4-1-290

5)手续费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35.63151.3223.11
合计335.63151.3223.11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活期存款366,694.62354,167.69220,756.01
保证金796.721,209.231,209.23
合计367,491.34355,376.91221,965.23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1,802.52-

8-4-1-291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风机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25,900.6828,606.81-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根据评估价值协商定价3,434.84--
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729.42827.8943.18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8.9651.8350.11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测试服务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9.43--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79.65-
上海电气销售原材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1.30-
合计30,143.3329,617.4893.29
营业收入2,068,541.461,013,455.64617,109.94
关联销售占比1.46%2.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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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担保情况均为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电气30,000.002018年5月30日2025年12月21日
上海电气10,018.432020年3月6日2027年12月25日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18,716.03
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4,960.7224,119.733,691.64
合计14,960.7224,119.7322,407.66
关联方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524.581,906.064,582.31

8-4-1-293

电气保险经纪作为上海电气体系内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电气风电通过其购买保险可获得一定的价格优惠。该等保险主要涉及风机产品保险、关键生产设备保险等。保险购买完成后,保险公司将直接与电气风电签订保单。2019年与2020年相关保险费较2018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2019年开始风机样机保险金额下降。3)2019年度,电气风电向上海市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转让专利所有权计0.95万元。4)于2020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本公司对外开出与产品销售相关的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金额为145,057.55万元(2019年12月31日:137,357.77万元,2018年12月31日:6,837.48万元)。

5)2020年6月8日,电气风电下属子公司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方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和天津华景顺启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四方共同设立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款项余额

1)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5,511.4044,925.00-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120.567,598.706,130.90
上海电气7,533.206,566.00-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800.00
中复连众100.00
合计76,065.1759,089.706,130.90
占当期余额比例44.02%57.13%12.90%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5,000.00--

8-4-1-294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中复连众1,838.80--
合计6,838.80--
占当期余额比例17.81%--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21,091.757,733.488,694.88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4,785.9417,431.843,773.87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612.50--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4,273.12--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268.75--
一重上电(齐齐哈尔市)新能源有限公司580.00--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60.3870.97420.82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302,315.88-
中复连众-3,762.75-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344.25255.69
合计46,874.7432,659.1713,145.26
占当期余额比例9.79%6.48%4.42%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196.25--
上海电气19,680.07--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416.154,673.98-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3,805.75--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845.00--
上海申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40.39404.79-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29.00129.00129.00
合计84,312.615,207.77129.00
占当期余额比例8.66%0.81%0.03%

8-4-1-295

5)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5.00
上海电气-1,885.071,885.07
合计65.001,885.071,885.07
占当期余额比例0.39%14.28%18.49%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8,793.278,850.811,389.04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1,297.22901.74-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43.9743.97-
电气保险经纪17.86--
上海电气(越南)有限公司17.73--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5.285.285.28
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0.39--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7,040.96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246.36-
合计10,175.7210,048.168,435.28
占当期余额比例3.86%7.88%9.29%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505.00505.00505.00
合计505.00505.00505.00
占当期余额比例100.00%100.00%100.00%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75,154.2538,134.361,546.67

8-4-1-296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8,373.5812,098.625,184.07
中复连众4,915.14--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3,136.16654.83335.04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1,663.47350.97268.67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899.25956.34949.50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80.13407.80-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9.7861.48-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22.7067.50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1.59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551.42498.39
合计104,331.7553,238.528,851.42
占当期余额比例45.27%35.26%6.39%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27,000.00206,000.00
合计-27,000.00206,000.00
占当期余额比例-33.13%77.97%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26,000.0030,000.0030,800.00
合计26,000.0030,000.0030,800.00
占当期余额比例49.45%96.92%89.48%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4,000.00800.00300.00
合计4,000.00800.00300.00
占当期余额比例4.86%1.17%0.50%

8-4-1-297

5)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9,808.198,388.322,779.06
上海电气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4,019.592,939.44165.93
上海集优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2,607.001,018.56181.48
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限公司946.47547.29139.46
上海电气输配电工程成套有限公司837.302,041.181,504.75
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794.32789.94-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29.62303.64411.91
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301.27239.1987.27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256.954,016.041,673.84
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有限公司189.39184.6639.98
摩根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115.7080.73-
上海电气物业有限公司112.05117.34-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84.06104.0341.23
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42.66436.43347.01
上海ABB变压器有限公司29.12--
上海电气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3.57200.59-
上海华普电缆有限公司23.01--
上海联合滚动轴承有限公司4.336.9226.72
上海电气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3.18--
上海自动化仪表有限公司1.34--
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190.56-
上海西门子高压开关有限公司-153.00-
中复连众风电科技有限公司-76.27-
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程有限公司-49.5149.51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15.00-
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048.00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87.60
上海标五高强度紧固件有限公司--8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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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自动化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37.15
合计20,629.1221,903.647,704.85
占当期余额比例1.87%3.55%1.95%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138.73224.48-
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71.04434.20261.23
上海船用曲轴有限公司36.00--
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4.084.08-
上海电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202.18-
中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委员会党校0.180.180.18
上海电气临港重型机械装备有限公司0.020.020.02
合计252.25665.14261.43
占当期余额比例0.59%1.28%0.50%
关联方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4,007.837,813.58-
上海电气2,954.356,566.00-
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922.50--
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00.00--
上海环保工程成套有限公司-49,582.50-
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43.60-
合计8,384.6884,005.67-
占当期余额比例1.00%14.55%-

8-4-1-299

部转至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相关合同负债已全部转入收入。

报告期各期末,电气风电对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往来主要系电气风电与关联方正常业务往来所致。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对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为1,885.07万元,系电气风电为上海电气代垫工程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电气已与电气风电结清相关代垫工程款项。

(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就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之公允性、必要性等事宜予以确认;所涉关联董事均回避未参加表决;由于发行人全体股东均为关联股东,若股东回避表决将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关联股东未适用回避程序,均参与投票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王永青、张恒龙、周芬对该等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已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括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内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上海电气出具的承诺

上海电气作为A+H上市公司,同样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同时,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后的关联交易情形,上海电气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善意行使和履行作为电气风电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电气风电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电气风电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并促使由本公司提名的电气风电董事(如有)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义务。在电气风电的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回避表决。

2、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3、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属子

8-4-1-300

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气风电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2、电气总公司出具的承诺

电气总公司作为电气风电的间接控股股东,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电气风电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2、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电气风电及其下属子公司除外,下同)与电气风电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依法与电气风电或其下属子公司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严格和善意地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将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不会向电气风电谋求超出该等交易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电气风电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电气风电以及电气风电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

8-4-1-301

式补偿给电气风电;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电气风电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电气风电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电气风电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8-4-1-302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普华永道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1027号)。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财务信息,若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公司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合并会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产品特点的影响因素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以及后市场配套服务,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设备,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基本实现了全功率覆盖。报告期内,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原材料成本的占比均超过90%。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外购零部件及配件,由传动系统、结构系统、电气系统、辅助系统四部分构成,主要零部件包括叶片、齿轮箱、发电机、钢件、交流器等,相关零部件价格的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盈利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二)业务模式的影响因素

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获取项目订单,基于“按单定制、以销定产、以产定采”的经营模式,通过向上游符合相应标准的供应商采购定制化及标准化的风机零部件,由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完成向客户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及提供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实现盈利。

公司处于风电产业链的中游,下游客户回款多存在一定的信用期,且由于订单金额通常较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金额较大。但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大型发电集团下属公司,经营规模较大,资信状况与回款情况较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

8-4-1-303

(三)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因素

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19年全国新增装机容量排名前五的分别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运达风电和东方电气,前五家市场份额合计达到73.4%。2019年,公司新增装机容量125.7万千瓦,市场份额为4.7%,排名全国第六位;2018年、2017年市场份额分别为5.4%、5.7%,排名全国第五位、第六位。

电气风电是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全行业领先。根据《2019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截至2019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以上有电气风电、远景能源、金风科技和明阳智能,这4家企业海上风电机组累计装机量占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的89.5%,电气风电以41.4%的市场份额领先。2019年,全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249.3万千瓦,共有6家整机制造企业有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其中电气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最多,为64.7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占比达到26.0%。其次分别为远景能源、金风科技、明阳智能、中国海装、湘电风能。

近5年,风电整机制造企业的市场份额集中趋势明显。从近五年的新增装机容量看,排名前五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58.3%增长到2019年的73.4%,提高了15.1个百分点;排名前十的风电整机企业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由2015年的81.2%增长到2019年的92.2%,提高了11个百分点。预计未来电气风电的市场竞争对手仍然为金风科技、远景能源、明阳智能等其他主要风电整机制造厂商。

(四)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因素

1、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风能资源禀赋优势

风能凭借其资源总量丰富、环保,风场运行管理自动化程度高,风场发电成本持续降低等突出的资源禀赋优势,目前已成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拥有丰富的风能资源,是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2)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大

风电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重要构成,属于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发展一直以来受到政策的支持力度较大。亦得益于产业政策,我国风电行业得到了较快较好的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针对风电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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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定价机制、财政补贴、产业运营等各个方面的产业政策,为风电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在政策的引导下,行业逐渐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推动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发展。近几年,政策主要导向为推动竞价配置、推进平价上网。短期来看,相关政策的逐步出台与市场预期的相应变化,促使市场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长期来看,风电作为国家新能源产业中重要一部分,实现平价上网是发展的必经之路,对产业的整体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国家能源结构持续优化

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对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稳定的能源供应,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以煤为主,电力结构中煤电占据主导地位。伴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可再生能源产业已成为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重要推动力量。

在全球能源结构向低碳化转变、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可再生能源需求持续增长趋势具备确定性。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2015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比由18.0%增长至24.3%,清洁能源在能源供应结构中比重增加。长期以来,国家积极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能源结构优化的举措将利于风电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4)风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经济效益持续凸显

在市场需求和竞争的推动下,中国风电机组制造业整体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国内领先企业通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联合设计以及自主研发等方式,已经全面掌握了产品技术能力。

近年来,风电机组功率和风轮直径都呈现逐年扩大之势,大兆瓦级风电机组的研发进程正在加快,市场上大兆瓦机型风电项目数量也逐渐增多。风机单机容量的增加,将有效提高风机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度电成本、提升整个风电项目的投资回报率。随着风力发电机组相关技术的日趋成熟,大兆瓦机型的趋势愈发明确,未来,风力发电整体成本将持续下降,将有利于风电行业的整体发展。

此外,风电机组在设计方面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市场上不断研发出适合不同风资源环境特点和气候条件的定制化机组。从上游零部件齿轮箱、发电机、叶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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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机组设计、控制软件及载荷评估等方面关键技术的突破,均促进风电机组的价格及下游风电场投资和运维的成本不断降低。

综合来看,风电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经济效益逐渐突显,具备大规模开发的价值与可行性。

2、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弃风限电”

中国“三北”地区(华北、东北、西北)风能资源丰富,但却普遍远离用电负荷较高的东部、中部等地区,风能资源与电力消纳在区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由此导致“弃风限电”的现象的存在,短期内风电并网消纳与“弃风限电”问题仍是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之一。在更完善的电网建设与持续的能源结构优化与调整情况下,“弃风限电”问题正逐步得到缓解。

(2)市场和人才竞争加剧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近几年的高速扩张,国内企业逐渐向规范化发展,市场集中度呈现提高趋势,风机整机厂商面临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此外,随着我国风电行业发展深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日趋增加。目前,国内相关人员培训和储备机构尚不完善,高水平研发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的短缺成为制约国内风电企业持续发展的因素之一。

(3)风电场建设所引发的环保问题

虽然风力发电本身实现了清洁能源发电,然而风电场的建设占地规模较大,有时需要占据面积较大的林区林地或近海海域,随着风电场项目的开发与大型项目数量的增加,随之也会带来一定环保问题。例如,在中国植被覆盖较好的中、东、南部地区,涉及重点林区林地的风电项目开发审批压力变大;近海风资源丰富区域往往与海洋经济区域和生态区域重合,风电建设一定程度上与鱼类、鸟类及其他生物生存与生态影响相关。未来,随着政府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及标准的提高,土地、海洋资源等审批流程将更加严格,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将承担更多环境保护责任。

(4)部分重要零部件依赖进口

虽然中国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显著,叶片、齿轮箱、电机等重要风机零部件已实现国产化,但从全产业层面来看,高端轴承、变流器核心部件、变桨系统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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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等仍较高程度地依赖进口。前述关键零部件对国外供应链的依赖是制约中国成为高端风电设备制造强国的因素之一。

二、财务报表

(一)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076,846,546.093,931,498,170.392,447,093,753.63
应收票据1,728,016,388.281,034,342,253.57473,535,502.68
应收账款4,625,598,453.774,631,388,678.312,593,712,892.58
应收款项融资383,889,100.40--
预付款项2,634,025,940.881,274,822,798.05907,867,115.99
其他应收款159,260,134.08128,883,800.2898,919,820.59
存货4,643,639,578.182,072,491,051.071,089,322,445.84
合同资产5,494,588,385.233,781,327,948.462,507,278,565.25
持有待售资产9,788,166.399,788,166.39-
其他流动资产417,852,946.68346,228,567.68325,695,412.03
流动资产合计24,173,505,639.9817,210,771,434.2010,443,425,508.5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050,000.005,050,000.005,0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304,522,360.15118,541,117.85107,360,790.5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0,129,589.14143,345,000.004,845,000.00
固定资产1,593,613,031.851,268,329,396.43466,500,349.86
在建工程417,128,899.02116,976,281.03361,847,958.53
无形资产85,037,228.1576,250,414.3397,368,986.98
商誉7,293,123.007,293,123.007,293,123.00
长期待摊费用18,754,636.9119,722,300.8322,351,94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881,698,915.26759,985,369.34572,115,848.43
其他非流动资产4,119,610,980.442,529,812,632.592,434,760,01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7,592,838,763.925,045,305,635.404,079,494,008.66
资产总计31,766,344,403.9022,256,077,069.6014,522,919,5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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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34,414,000.00814,943,279.442,642,004,123.09
应付票据2,304,691,311.501,509,770,859.041,384,141,744.08
应付账款11,005,512,358.966,170,573,682.103,947,711,826.22
合同负债8,379,636,562.695,774,447,596.171,229,981,390.09
应付职工薪酬255,601,933.2875,067,910.5160,853,468.62
应交税费115,400,365.68434,585,942.5592,219,386.01
其他应付款424,298,598.52518,766,245.66523,792,553.2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22,398,789.76685,708,735.11602,767,367.79
其他流动负债803,136,561.04884,865,243.89498,379,454.81
流动负债合计24,445,090,481.4316,868,729,494.4710,981,851,313.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25,781,190.39309,533,813.30344,204,573.40
预计负债1,690,187,254.581,156,424,377.821,022,356,772.75
递延收益23,853,253.9924,894,764.1925,936,274.39
其他非流动负债756,841,018.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996,662,716.961,490,852,955.311,392,497,620.54
负债合计27,441,753,198.3918,359,582,449.7812,374,348,934.50
股东/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800,000,000.00800,000,000.003,485,347,437.12
资本公积2,848,211,134.112,839,909,345.3542,513,623.72
其他综合收益831,637.00412,100.23317,143.31
专项储备48,622,835.1845,932,642.2355,525,238.81
盈余公积60,851,078.0728,859,217.24-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566,074,521.15181,381,314.77-1,435,132,860.21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4,324,591,205.513,896,494,619.822,148,570,582.75
负债及股东/所有者权益总计31,766,344,403.9022,256,077,069.6014,522,919,517.2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0,685,414,570.8610,134,556,426.356,171,099,437.45
减:营业成本17,864,420,161.758,092,047,901.354,793,103,1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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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税金及附加78,378,712.4360,032,051.5137,620,990.77
销售费用1,530,530,583.35878,974,315.22694,234,866.48
管理费用547,822,714.11441,449,589.36366,098,658.53
研发费用559,814,944.91294,385,474.43404,870,282.44
财务费用-16,473,766.4285,844,345.87105,526,422.46
其中:利息费用31,639,300.4071,511,210.80105,114,036.71
利息收入-68,954,668.50-15,057,430.51-8,080,250.43
加:其他收益94,814,701.6080,209,523.09152,935,645.64
投资收益20,174,409.82-13,819,672.68-4,482,627.2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181,242.30-13,819,672.68-4,482,627.2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765,410.86--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245,270,747.40-29,848,412.196,494,835.25
资产减值损失-61,435,087.70-49,724,113.53-4,834,537.02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3,227,723.82-206,685.63213,677.3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20,208,304.81268,433,387.67-80,027,922.53
加:营业外收入46,006,249.4921,884,891.9117,938,815.21
减:营业外支出5,484,406.143,266,565.97476,621.3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60,730,148.16287,051,713.61-62,565,728.70
减:所得税费用44,045,080.9535,422,270.12-10,258,082.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6,685,067.21251,629,443.49-52,307,646.1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19,536.7794,956.92317,143.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19,536.7794,956.92317,143.31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419,536.7794,956.92317,143.31
六、综合收益总额417,104,603.98251,724,400.41-51,990,502.8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713,256,269.1312,917,208,772.087,444,739,020.66
收到的税费返回46,661,755.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8,032,415.10220,519,866.19256,252,3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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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97,950,439.4113,137,728,638.277,700,991,371.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691,386,977.459,285,415,314.096,187,192,456.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8,250,555.51447,304,769.30344,260,497.57
支付的各项税费939,131,861.81279,222,392.29463,661,284.1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2,236,946.92356,022,386.26273,191,656.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21,006,341.6910,367,964,861.947,268,305,89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944,097.722,769,763,776.33432,685,475.99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581,294.37667,073.001,336,058.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8,581,294.37667,073.001,336,058.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36,490,634.46659,790,493.41482,622,878.03
投资支付的现金182,889,733.96163,500,000.0042,293,000.00
部分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15,006,832.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4,387,200.90823,290,493.41524,915,878.03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805,906.53-822,623,420.41-523,579,819.98
三、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24,963,302.112,356,543,511.893,424,109,674.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4,963,302.113,856,543,511.893,424,109,674.4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2,943,279.444,213,275,115.641,862,744,706.2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519,850.7470,382,983.00103,179,324.9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08,725.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6,463,130.184,283,658,098.641,971,132,756.56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额-231,499,828.07-427,114,586.751,452,976,917.8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4,919.42118,074.43-1,320.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9,473,443.701,520,143,843.601,362,081,252.9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18,845,329.232,398,701,485.631,036,620,232.6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068,318,772.933,918,845,329.232,398,701,4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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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533,495,834.683,652,997,811.512,064,717,192.45
应收票据1,447,193,714.771,005,908,326.57473,535,502.68
应收账款5,480,599,118.415,346,511,388.552,909,864,855.27
应收款项融资286,403,050.40--
预付款项2,564,480,723.40732,349,683.911,195,414,937.09
其他应收款139,371,446.64398,479,243.42192,780,386.24
存货1,893,683,941.74691,043,640.53803,409,945.54
合同资产5,426,310,536.513,662,013,107.942,507,278,565.25
持有待售资产9,788,166.399,788,166.39-
其他流动资产261,178,268.53109,849,381.12244,905,474.20
流动资产合计21,042,504,801.4715,608,940,749.9410,391,906,858.7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5,050,000.005,050,000.005,0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527,616,879.921,210,000,317.85952,819,990.5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0,129,589.14143,345,000.004,845,000.00
固定资产656,865,948.78317,812,338.8663,073,231.23
在建工程4,116,642.439,017,734.2039,334,208.88
无形资产12,496,620.9114,937,453.7935,332,229.13
商誉7,293,123.007,293,123.007,293,123.00
长期待摊费用17,092,660.7219,722,300.8322,351,940.94
递延所得税资产701,065,389.09677,345,902.46497,406,970.98
其他非流动资产4,012,315,754.282,417,864,951.832,346,015,210.39
非流动资产合计7,104,042,608.274,822,389,122.823,973,521,905.08
资产总计28,146,547,409.7420,431,329,872.7614,365,428,763.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34,414,000.00814,943,279.441,992,504,123.09
应付票据2,401,539,478.88733,791,417.84909,481,647.26
应付账款8,096,247,730.835,501,166,978.115,271,025,4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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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8,379,590,807.975,691,932,829.781,229,981,390.09
应付职工薪酬238,580,290.8967,598,725.0159,700,786.16
应交税费18,019,297.82364,319,722.7089,495,026.38
其他应付款342,020,471.24527,262,035.35467,583,376.4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03,146,534.36632,758,404.73557,376,322.45
其他流动负债788,959,327.15869,852,842.76478,659,887.94
流动负债合计21,302,517,939.1415,203,626,235.7211,055,808,023.62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1,690,187,254.581,156,424,377.821,022,356,772.75
其他非流动负债756,841,018.00--
非流动负债合计2,447,028,272.581,156,424,377.821,022,356,772.75
负债合计23,749,546,211.7216,360,050,613.5412,078,164,796.37
股东/所有者权益
股本/实收资本800,000,000.00800,000,000.003,485,347,437.12
资本公积2,805,697,510.392,797,395,721.63-
专项储备-2,499,184.4112,868,298.27
盈余公积60,851,078.0728,859,217.24-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30,452,609.56442,525,135.94-1,210,951,767.96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4,397,001,198.024,071,279,259.222,287,263,967.43
负债及股东/所有者权益总计28,146,547,409.7420,431,329,872.7614,365,428,763.8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21,306,324,117.1110,250,140,886.856,187,653,142.72
减:营业成本18,780,805,332.088,359,791,825.104,830,780,422.36
税金及附加53,579,270.8537,972,558.8931,376,069.36
销售费用1,485,927,459.19856,756,361.43682,920,379.41
管理费用450,474,889.75343,937,391.62272,048,181.97
研发费用569,489,507.30284,479,326.25404,739,549.11
财务费用-28,478,510.6667,256,279.8084,999,965.82
其中:利息费用13,085,156.7557,677,149.5976,179,057.74
利息收入-69,777,058.36-13,219,912.79-6,847,6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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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加:其他收益88,408,990.5877,507,886.89151,035,066.31
投资收益20,215,835.91-13,819,672.68-4,482,627.2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0,215,835.91-13,819,672.68-4,482,627.2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765,410.86--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239,379,914.17-22,955,472.285,872,058.27
资产减值损失-57,549,218.26-43,762,313.23-2,888,830.62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01,304.65-206,770.21213,677.3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82,114,975.49296,710,802.2530,537,918.78
加:营业外收入45,363,376.5021,555,331.3817,423,645.70
减:营业外支出5,899,899.973,255,709.58180,349.8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321,578,452.02315,010,424.0547,781,214.66
减:所得税费用1,659,843.7326,418,251.64-10,417,432.6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19,918,608.29288,592,172.4158,198,647.33
五、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319,918,608.29288,592,172.4158,198,647.3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121,500,974.1011,588,501,188.506,877,027,618.0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08,971,357.23236,929,362.65295,155,985.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30,472,331.3311,825,430,551.157,172,183,603.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552,484,901.558,821,290,243.965,445,184,575.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74,071,913.62403,994,330.70323,895,657.93
支付的各项税费752,020,219.97186,575,313.79457,888,081.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40,109,409.99399,548,170.89258,385,615.2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518,686,445.139,811,408,059.346,485,353,930.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1,785,886.202,014,022,491.81686,829,673.32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99,808.6033,979,856.661,336,0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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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999,808.6033,979,856.661,336,058.0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13,691,273.57280,762,995.4120,827,339.87
投资支付的现金316,950,000.00409,500,000.00141,152,2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0,641,273.57690,262,995.41161,979,539.87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829,641,464.97-656,283,138.75-160,643,481.82
三、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34,414,000.002,234,000,000.002,330,408,241.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4,414,000.003,734,000,000.002,330,408,241.6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14,943,279.443,411,560,843.651,615,747,846.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992,050.6255,597,890.3575,415,224.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1,935,330.063,467,158,734.001,691,163,071.50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额-497,521,330.06266,841,266.00639,245,170.17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额-115,376,908.831,624,580,619.061,165,431,361.6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640,905,543.512,016,324,924.45850,893,562.78
五、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25,528,634.683,640,905,543.512,016,324,9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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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普华永道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普华永道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发行人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相对相关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占比。具体的比例和金额为:2018年项目金额是否超过营业收入的1%,即61,710,994.37元;2019年及2020年项目金额是否超过利润总额的5%,分别即14,352,585.68元和23,036,507.41元。

普华永道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产品销售收入确认 电气风电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于2018年度,电气风电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171,099,437.45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6,115,444,070.74元,约占公司总收入的99.10%。于2019年度,电气风电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134,556,426.35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9,271,956,921.83元,约占公司总收入的91.49%。于2020年,电气风电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685,414,570.86元,其中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9,509,138,055.53元,约占公司总收入的94.31%。 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关注主要由于其销售量巨大,并且产品销售收入确认金额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普华永道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普华永道将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对于产品销售收入,普华永道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电气风电自销售订单审批至产品销售收入入账的销售流程中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通过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电气风电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对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与在财务报表披露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一致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 此外,普华永道采用抽样方式对产品销售收入执行了以下程序: 1、检查与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订单、销售合同、产品运输单、客户签收单、销售发票等; 2、基于交易金额、性质和客户特点的考虑,向特定客户函证交易金额及应收账款的余额; 3、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核对至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4、实施针对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核查程序,包括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及背景调查,同行业价格及毛利率分析等。 根据已执行的程序,普华永道取得的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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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对于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人民币2,593,712,892.58元及人民币4,942,038,575.64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和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79,816,446.49元及人民币65,600,066.21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631,388,678.31元及人民币6,311,140,581.05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和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11,169,203.19元及人民币80,532,794.75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电气风电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净额分别为人民币4,625,598,453.77元及人民币9,601,659,631.71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和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62,182,829.00元及人民币138,835,256.03元。 电气风电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坏账与减值准备。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并计提单项坏账与减值准备。对于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电气风电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前瞻性预测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模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在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时,管理层综合考虑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等信息。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管理层使用的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价格指数和工业增加值等。 考虑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时需要做出重大估计和判断,因此普华永道将其作为关注重点并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通过对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的实际核销及损失结果与以前年度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比较,以评估管理层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坏账与减值准备计提政策及其判断的历史合理性。 针对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坏账与减值准备的计提,普华永道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普华永道了解并获取了管理层通过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而就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是否需要单独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作出评估,采用抽样的方法检查了管理层评估客户财务经营情况的支持性证据,包括客户的信用历史等。 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模型,普华永道执行了以下程序: 1、根据行业惯例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方法的合理性; 2、采用抽样的方式,结合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历史回收情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账龄等信息,对模型中相关历史信用损失率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评估历史违约百分比; 3、采用抽样的方式,通过查看验收文件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逾期天数的准确性进行了测试; 4、根据资产组合与经济指标的相关性,复核了管理层经济指标、经济场景及权重选取的合理性,并将经济指标核对至公开的外部数据源; 5、按照考虑前瞻性信息调整后的违约百分比,重新计算了预期信用损失的准确性。 此外,普华永道还通过比较同行业信用政策及坏账与减值准备计提政策等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电气风电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坏账及减值准备的总体合理性进行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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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普华永道执行的工作,普华永道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作出的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评估相关的判断。
(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计提 电气风电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是针对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公司就其所交付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服务,因保证产品质量所发生的成本而计提的准备。电气风电根据风力发电机组同类型或类似产品历史维修经验,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的成本进行估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按照预计发生的年限折现。于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产品质量保证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1,579,733,095.20元、人民币1,789,182,782.55元和人民币2,393,333,788.94元。 由于电气风电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对其计提需要做出涉及包括以历史维修经验为基础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占收入的比例、完成质量保证事项所需成本预测涉及的工时、工资与材料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现值计算所使用的折现率等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普华永道将该事项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普华永道了解、评估了管理层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提、冲回和使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采用抽样方式,复核了产品质量保证到期后,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所作的补提或因未被使用而冲回的金额,并以此评估管理层在计算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时所作判断的历史合理性。 针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计提,普华永道执行了以下程序: 1、普华永道评估了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提方法的合理性及与以前年度的一致性; 2、采用抽样的方法,通过检查相关销售合同中的质量保证条款评估管理层在计算中使用的参数的适当性; 3、普华永道结合同类型或类似产品的历史数据、结合当期产品生产与质量情况进行评估,与质量保证业务负责人进行讨论,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提时所使用包括以历史维修经验为基础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占收入的比例、完成质量保证事项所需成本预测涉及的工时、工资与材料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现值计算所使用的折现率等重要假设的合理性; 4、普华永道重新计算了产品质量保证准备计算表的算术准确性; 5、普华永道结合期末尚处于质量保证期产品的状态,通过对比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预测和实际使用情况的差异,复核产品质量保证准备余额以及当期由于假设变化产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变动的合理性。 根据已执行的程序,普华永道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支持管理层在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时作出的估计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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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范围确定原则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公司的持股比例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主要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情况”之“(一)控股公司”。

(三)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8年度,因业务需要,公司新设上海电气风电如东有限公司、内蒙古胡杨新能源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三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二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一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四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五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柴旦能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吴起上电能源有限公司、安塞上电电力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一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二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三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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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区潮电四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五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六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七期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SEWPG European Innovation Center AS。

2、2019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19年度,因业务需要,公司新设上海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之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瓜州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枞阳县之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古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潮电八期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上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马鞍山之恒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如东县之恒电力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靖边县上电风能有限公司。

3、2020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2020年度,因业务需要,公司新设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海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榆林市横山区上电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三江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卫辉市上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原市上电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定西安定区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会宁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库伦旗上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注销上海电气能源装备(宁夏)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设备尚义有限公司、吴起上电能源有限公司、安塞上电电力有限公司,同时将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对外转让。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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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四)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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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合并范围公司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合并范围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此外,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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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债务工具

本公司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三种方式进行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债权投资等。本公司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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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等。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余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权益工具本公司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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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1、应收票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
组合应收账款
3.合同资产
组合合同资产
4.其他应收款
组合1押金和保证金
组合2应收退税款
组合3员工备用金
组合4应收关联方款项
组合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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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3)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其余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主要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借款等。该类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后续计量。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一方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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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九)存货

1、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采用分次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公司通过单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公司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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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成本确定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预计将承担的损失金额。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公司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3、因处置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引起的核算方法的转换

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首先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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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时(转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间应当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本公司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办公及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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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0年5%4.8%
机器设备3-10年5%9.5%-31.7%
运输工具5-10年5%9.5%-19.0%
办公及其他设备3-5年5%1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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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三)借款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十四)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以成本计量。公司制改建时国有股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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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软件

软件按有效年限5年平均摊销。

3、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按预计使用寿命5年平均摊销。

4、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5、研究与开发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被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以及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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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七)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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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公司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应付职工薪酬。

(十八)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股东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十九)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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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预计负债,列示为流动负债。

(二十)收入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与本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描述如下:

(1)销售产品收入

本公司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确认收入。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对外提供技术改造等劳务,由接受劳务方验收后确认收入。本公司对外提供维修保养等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工程建造收入—风电配套工程及光伏工程总承包

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建造,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成工程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公司按照已完成工程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公司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如果本公司已收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工程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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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提供工程建造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履约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本公司将为获取合同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按照相关合同下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基础摊销计入损益。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价值高于因提供该劳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对超出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分别列示为存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对于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取得成本,以减去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3、各项业务的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具体含义

业务类型收入分类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具体含义
销售商品 收入风力发电设备 销售风机销售收入根据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将风机产品提供给购货方,风机运抵现场,到货取得业主签收确认全额销售合同收入,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①风机控制权转移以业主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设备/材料签收单》为依据; ②风机销售收入金额的确定以公司与购货方(业主)签订的购销合同或协议价款为依据; ③风机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设备/材料签收单》
提供劳务 收入技术改造劳务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验收单》时,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改造合同全额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①以业主签字确认并盖章的《验收单》为依据; ②技术改造收入金额的确定以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技术改造合同或协议价款为依据; ③相关的已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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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收入分类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具体含义
维修保养等劳务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依据与客户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如下: ①收入金额的确定根据合同/协议双方签订的价格为依据; ②收入以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③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根据履约进度转移
工程建造 收入风电配套工程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工程建造服务合同按完工百分比法(投入法)确认收入。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根据履约进度转移
光伏工程总承包
收入分类收款类型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具体含义
风力发电设备销售一般应收款(一般为70%)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设备/材料签收单》
验收款(一般为20%)通过240小时测试,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预验收证书》
质保金(一般为10%)完成质保义务,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最终验收证书》时
技术改造劳务一般应收款(一般为90%)完成合同约定技术改造劳务,取得客户签字并确认盖章的《验收单》时
质保金(一般为10%)完成质保义务时
维修保养劳务一般应收款完成合同约定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时
风电配套工程一般应收款(一般为90%)完成工程建造项目对应的履约进度
质保金(一般为10%)完成质保义务时
光伏工程总承包一般应收款(一般为90%)完成工程建造项目对应的履约进度
质保金(一般为10%)完成质保义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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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2018)修订》(“新收入准则”)新引入的一个会计报表科目。根据新收入准则应收指南有关企业应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规定,“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的,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借记“合同资产”科目或“应收账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合同资产”科目。”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都是企业拥有的有权收取对价的合同权利,都是在企业确认收入的同时相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资产项目,其二者的区别在于,应收账款代表的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资产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包括其他条件。比较典型的情况是质保尾款。例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企业确认收入时,针对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方能收取得的款项,虽然已经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但是由于收款除时间流逝外,该尾款还取决于最终未发生质量问题,因此,在这部分收款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5、服务或工作量完成以及已完成劳务/工程进度确认的具体标志、计量依据和时点,该时点前发生成本的归集方法及如何与对应收入进行配比

业务 类型收入分类收入确认具体标志、计量依据和时点该时点前发生成本的归集方法及如何与对应收入进行配比
销售商品收入销售商品收入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设备/材料签收单》时,客户取得风力发电设备的控制权,依据与购货方(业主)签订的购销合同金额确认收入。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成本,在收入确认的同时全额结转项目成本(包含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成本以及安装指导过程中的人员及租赁费用等)。
提供劳务收入技术改造劳务取得客户签字确认并盖章的《验收单》时,依据与客户签订的技术改造合同全额确认收入。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成本,在收入确认的同时全额结转项目成本
维修保养劳务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依据与客户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按履约进度(通常是直线法)确认收入。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成本,在确认收入同时,按照项目各期末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扣除以前期间累计已结转成本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成本。
工程建造收入风电配套工程提供服务的期间内依据与客户签订的工程建造服务合同按完工百分比法(投入法)确认收入。按照项目归集成本并计算完工进度,同时确认工程建造收入
光伏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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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集成本,材料按生产领料单直接领用到项目,不同成本项目的具体成本归集方法列示如下:

成本项目成本归集方法
直接材料采购作为原材料时按实际采购成本计价,领用至项目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中如差旅费、委外加工费等能直接归集到项目的,直接归集,其余如折旧、房租等不能直接归集的,与直接人工一并按当月项目工时比例在所有项目间分摊。
制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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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改造劳务不涉及安装调试工作,相关劳务完成后,公司需提供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设备维修,保证所有技改满足机组匹配要求,符合机组正常运行条件。2)维修保养劳务(时间段确认收入)维修保养劳务不涉及售后服务安排及安装调试工作。

(3)工程建造收入

对于工程建造收入,公司须负责安装和调试工作,其中安装工作委托第三方操作。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如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公司应返工或修补出现的缺陷、瑕疵或损坏,或更换、重新安装。

7、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主要差异

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公司主要业务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主要差异对比如下:

项目原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新收入准则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销售产品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公司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确认收入。将产品按照协议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购买方确认接收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公司确认收入。
提供 劳务技术改造劳务公司在2017年及以前未提供技术改造服务本公司对外提供技术改造等劳务,由接受劳务方验收后确认收入。
运维服务于资产负债表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对外提供维修保养等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工程建造公司在2017年及以前未开展工程建造业务本公司对外提供工程建造,根据已完成工程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工程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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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基地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的装配、测试与生产,完成订单交付,进而完成向客户的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及提供后市场配套服务,以实现盈利。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未产生影响。

(2)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合同条款的影响

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的合同条款约定,在客户指定交货地点完成风机交货,在风机安装调试过程中予以技术指导,并提供风机后续的质保服务。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的合同条款未产生影响。

(3)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

实施新收入准则前,将销售风机相关的预收款项计入预收款项科目,发行人在销售风机并确认收入时,将应收到货款、应收预验收款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将应收质保金计入长期应收款科目;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将销售风机相关的预收款项计入合同负债科目,发行人在销售风机并确认收入时,将应收到货款计入应收账款科目,将应收预验收款和应收质保金计入合同资产科目。

除在资产负债表对预收款项和应收款项列示科目不同之外,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在收入确认的其他方面均未产生影响,即未对公司收入确认期间和金额产生影响。

9、实施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合并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如上文所述,因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的期间和金额等方面均无影响,因此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即:2017年度和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年度)的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均没有影响。

(二十一)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税费返还、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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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本公司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纳入营业利润,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公司内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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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二十三)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2、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十四)持有待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二)本公司已与其他方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出售协议且已取得相关批准,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二十五)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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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二十六)股份支付

本公司之母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构成股份支付。发生的股份支付没有结算义务的,该股权支付作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处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为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日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的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二十七)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1、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

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所得税

本公司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公司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3)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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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向相关政府部门重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根据以往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到期后重新认定的历史经验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于未来年度能够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进而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其相应的递延所得税。倘若未来本公司于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未能取得重新认定,则需按照25%的法定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进而将增加已确认的净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并减少递延所得税费用。

(4)预计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是针对产品质量保证期内,本公司就其所交付的风力发电机组产品提供免费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服务,以保证产品质量而发生的成本进行计提的准备。本公司根据风力发电机组同类型或类似产品历史维修经验,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产品质量保证的成本进行估计,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按照预计发生的年限进行折现,计提产品质量保证准备。

本公司对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的判断和估计涉及以历史维修经验为基础的产品质量保证占收入的比例、预计完成质量保证事项所需成本预测涉及的工时、工资与材料等、产品质量保证准备现值计算所使用的折现率等。

2、采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1)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于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基准”、“不利”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60%、30%和10%。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国内生产总值、生产价格指数和工业增加值等。

于2020年度,本公司已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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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和参数,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项目经济情景
基准不利有利
国内生产总值8.83%6.80%10.00%
生产价格指数1.52%0.10%2.50%
工业增加值8.23%6.20%10.50%
项目经济情景
基准不利有利
国内生产总值5.97%5.80%6.20%
生产价格指数0.01%-2.00%1.70%
工业增加值5.29%4.70%6.20%
项目经济情景
基准不利有利
国内生产总值6.32%6.00%6.68%
生产价格指数0.64%-1.00%1.97%
工业增加值5.81%5.4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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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分别与承租人和出租人达成的且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租金减免,本公司在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均已采用上述通知中的简化方法进行处理。

(2)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名称影响金额(元)
2019年度2018年度
合并报表母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
本公司将原计入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重分类至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信用减值损失-14,932,728.54-13,159,710.534,392,645.794,392,645.79
资产减值损失14,932,728.5413,159,710.53-4,392,645.79-4,392,645.79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
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应收账款259,371.29505,625.56
应收票据47,353.55104,269.1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06,724.84-609,894.69
本公司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项目。应付账款394,771.18336,058.74
应付票据138,414.17157,534.4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33,185.36-493,593.22
本公司将应付利息和其他应应付利息-320.45-1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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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
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其他应付款320.45126.98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影响金额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
本公司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项目。应收账款290,986.49527,950.30
应收票据47,353.5596,510.0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38,340.04-624,460.35
本公司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项目。应付账款527,102.55426,356.37
应付票据90,948.1669,515.6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618,050.71-495,872.05
本公司将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 项目应付利息-183.43-107.05
其他应付款183.43107.05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18年1月1日
合并报表母公司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将与提供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原值216,779.37209,426.7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999.27-6,999.27
应收账款—原值-216,779.37-209,426.73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6,999.276,999.27
长期应收款-192,620.87-181,283.25
其他非流动资产192,620.87181,283.25
合同负债107,423.69107,4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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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2018年1月1日
合并报表母公司
预收款项-107,423.69-107,423.69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12,169.60货币资金摊余成本112,169.6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09,894.69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09,894.69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2,757.69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12,757.69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93,125.87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93,125.87
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科目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摊余成本93,596.94货币资金摊余成本93,596.9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24,460.35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摊余成本624,460.35
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3,437.12其他应收款摊余成本23,437.12
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81,788.25长期应收款摊余成本181,7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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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价值
合并公司
应收款项2017年12月31日815,778.25829,685.72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金融工具准则)--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合计--
应收款项2018年1月1日815,778.25829,685.72
项目按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重分类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减值准备46,037.62-6,999.2739,038.35
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54.64-54.64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999.276,999.27
合计46,092.26-46,0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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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政府补助9,481.476,814.2512,570.56
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52.181,861.831,746.2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76.54--
部分处置子公司损失-0.68--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损失)322.77-20.6721.37
小计13,579.208,655.4114,338.15
所得税影响额-2,144.81-1,328.52-2,171.92
合计11,434.397,326.9012,166.2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668.5125,162.94-5,23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0,234.1217,836.05-17,397.00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2%、25%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7%、16%、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7%、5%

8-4-1-350

2017年,本公司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731002564),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起至2019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021年,本公司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31005759),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起至2022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欧洲研发中心

本公司下属下列注册于海外的一级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在国家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适用当地税率22%。

(3)其他子公司

除上述公司外,其他子公司适用所得税率为25%。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及相关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本公司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8年5月1日前该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及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公司风力发电设备的销售业务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该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恒新能源从事建筑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十、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0.991.020.95
速动比率(倍)0.800.900.85

8-4-1-351

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4.38%80.07%84.08%
资产负债率(合并)86.39%82.49%85.2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231.501.22
存货周转率(次/年)5.325.124.5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3,433.2845,559.0710,393.80
利息保障倍数(倍)-5.030.3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1,668.5125,162.94-5,230.7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0,234.1217,836.05-17,397.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71%2.90%6.5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1.853.460.5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191.901.7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414.872.69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140.5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7.360.380.38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30.31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900.220.22

8-4-1-352

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18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1不适用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00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2,060,951.2799.63%1,005,002.3299.17%616,792.5799.95%

8-4-1-35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7,590.190.37%8,453.320.83%317.370.05%
合计2,068,541.46100.00%1,013,455.64100.00%617,109.9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1,950,913.8194.66%927,195.6992.26%611,544.4099.15%
①陆上风机1,126,524.0554.66%240,827.9823.96%81,637.9013.24%
其中:2.X系列763,545.2237.05%226,119.6322.50%81,637.9013.24%
3.X系列280,560.1613.61%14,708.351.46%--
4.XMW(陆上)82,418.664.00%----
②海上风机819,096.5139.74%681,068.1667.77%526,534.7585.37%
其中:4.X系列509,566.4724.72%490,973.5348.85%406,372.2965.88%
6.X系列149,138.857.24%111,875.0511.13%105,713.4917.14%
7.X系列160,391.187.78%78,219.587.78%14,448.972.34%
③其他5,293.250.26%5,299.550.53%3,371.740.55%
风电配套工程81,111.803.94%54,102.955.38%--
提供劳务23,443.541.14%12,357.031.23%5,248.170.85%
光伏EPC5,482.120.27%11,346.661.13%--

8-4-1-35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616,792.57100%

8-4-1-355

(2)海上风机

4.0MW平台系列海上风电机组是目前国内海上风电市场份额最大、应用最广、技术最成熟的海上风电机组之一。公司4.X系列风机为4.0MW机型风机,是公司目前在海上风机产品中销售份额最高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4.X系列风机的销售情况总体较为稳定,2020年销售收入约50亿元,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滑主要因公司2020年营业总收入增长较多且陆上风机销售较多所致。

随着现代风电技术的不断发展,机组大型化成为发展趋势。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并推出6.X系列和7.X系列海上风电机组,进一步增加公司在海上风机产品的竞争力。其中,6.X系列风机在2018年和2019年销售收入均保持在10亿元左右,并在2020年增长至近15亿元;7.X系列风机在2019年的销售收入相比2018年增幅较大,主要因公司福建三川项目在2019年交付的风机台数较多,实现较大规模的销售收入所致,2020年,公司7.X系列风机的收入规模增长至16亿元。

(3)其他

公司销售产品中的其他收入为向客户销售风机备品备件的收入,报告期内占比较小。

除上述销售产品业务外,公司其他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提供劳务收入、风电配套工程业务收入、光伏EPC业务收入。其中,提供劳务收入系电气风电工程服务分公司为客户提供有偿运维、检修等服务的收入;风电配套工程收入和光伏EPC收入系公司为客户提供风电配套工程业务服务和光伏EPC业务服务的相关收入。

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电气目前均从事光伏EPC业务,公司已承诺将在履行完毕在手光伏EPC合同后,未来不再从事光伏EPC业务,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

3、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域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838,133.3240.67%725,602.0472.20%469,442.8776.11%
华北411,353.2019.96%149,722.7314.90%125,636.6920.37%

8-4-1-35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西北354,197.3917.19%105,088.9510.46%--
其他457,267.3522.19%24,588.602.45%21,713.013.52%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8-4-1-357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季节性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25,742.431.25%21,814.472.17%39,894.526.47%
第二季度536,799.3726.05%300,618.5429.91%279,668.6445.34%
第三季度509,690.8224.73%169,820.2016.90%18,929.763.07%
第四季度988,718.6547.97%512,749.1151.02%278,299.6545.12%
合计2,060,951.27100.00%1,005,002.32100.00%616,792.57100.00%
季度金风科技运达股份明阳智能可比公司平均占比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2020年度第一季度546,730.339.72%102,545.33-297,788.4913.26%11.49%
第二季度1,395,800.5924.81%251,586.47-534,299.5323.79%24.30%
第三季度1,760,615.9031.29%341,115.27-680,525.4430.30%30.80%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8-4-1-358

季度金风科技运达股份明阳智能可比公司平均占比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四季度1,923,363.7234.18%--733,085.2832.64%33.41%
合计5,626,510.54100.00%--2,245,698.74100.00%100.00%
2019年度第一季度539,574.6114.11%67,885.7213.55%174,591.0616.64%14.8%
第二季度1,033,755.0427.03%80,053.5415.98%226,925.4021.63%21.5%
第三季度900,168.9523.54%122,859.7424.52%319,511.8330.45%26.2%
第四季度1,350,956.7935.32%230,227.0845.95%328,287.4131.29%37.5%
合计3,824,455.39100.00%501,026.08100.00%1,049,315.70100.00%100.00%
2018年度第一季度385,968.5713.43%16,680.595.04%52,426.837.60%8.69%
第二季度716,998.6224.96%109,317.9833.01%201,862.4929.25%29.12%
第三季度678,595.8123.62%23,132.926.99%199,558.6828.91%19.92%
第四季度1,091,497.7337.99%182,045.2854.97%236,366.7234.25%42.28%
合计2,873,060.73100.00%331,176.77100.00%690,214.72100.00%100.00%

8-4-1-359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业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780,320.8699.66%802,283.2199.14%479,022.7499.94%
其他业务成本6,121.160.34%6,921.580.86%287.570.06%
合计1,786,442.02100.00%809,204.79100.00%479,310.31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1,672,649.8193.95%723,899.9490.23%474,646.2699.09%
①陆上风机1,029,515.1057.83%240,216.4929.94%105,177.3221.96%
其中:2.X系列701,402.5539.40%220,031.6927.43%97,833.3520.42%
3.X系列254,833.1814.31%20,184.802.52%7,343.971.53%
4.XMW(陆上)73,279.374.12%----
②海上风机639,068.5435.90%479,448.0259.76%367,170.5376.65%
其中:4.X系列376,272.6421.14%324,766.6140.48%244,787.5151.10%
6.X系列121,710.856.84%81,130.2210.11%108,164.4322.58%
7.X系列141,085.057.92%73,551.199.17%14,218.602.97%
③其他4,066.170.23%4,235.440.53%2,298.410.48%
风电配套工程80,789.034.54%59,134.087.37%--
提供劳务21,412.481.20%8,651.731.08%4,376.480.91%
光伏EPC5,469.530.31%10,597.451.32%--
合计1,780,320.86100.00%802,283.21100.00%479,022.74100.00%

8-4-1-360

1,672,649.8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09%、90.23%和93.95%。公

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与收入构成情况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销售产品成本的主要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1,548,729.5292.59%660,829.4391.29%424,939.8589.53%
人工成本15,621.360.93%5,876.400.81%4,552.910.96%
制造费用31,716.091.90%14,300.951.98%7,880.801.66%
其他76,582.854.58%42,893.165.93%37,272.717.85%
合计1,672,649.81100.00%723,899.94100.00%474,646.26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叶片365,232.8123.58%149,667.1722.65%95,750.6727.67%
齿轮箱196,131.0412.66%77,336.3611.70%46,706.3213.50%
发电机133,897.068.65%66,648.5810.09%24,869.477.19%
铸件96,818.756.25%33,187.435.02%15,692.344.53%
变流器73,403.334.74%33,883.805.13%18,565.165.36%
偏航变桨轴承64,225.264.15%23,178.223.51%11,890.573.44%
钢件52,096.043.36%35,101.395.31%19,501.115.64%
电缆37,044.192.39%15,082.502.28%8,820.872.55%
偏航变桨驱动33,393.972.16%11,871.871.80%5,721.911.65%
主控系统28,893.711.87%16,445.782.49%10,200.482.95%
变压器17,360.561.12%16,497.212.50%10,836.953.13%
其他450,232.7829.07%181,929.1227.53%77,500.3022.40%

8-4-1-361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原材料小计1,548,729.52100.00%660,829.43100.00%346,056.14100.00%
6MW整机进口----78,883.72-
原材料合计1,548,729.52-660,829.43-424,939.8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销售产品278,263.9999.16%203,295.75100.28%136,898.1499.37%
提供劳务2,031.060.72%3,705.301.83%871.690.63%
风电配套工程322.770.12%-5,031.14-2.48%--
光伏EPC12.580.00%749.210.37%--
合计280,630.41100.00%202,719.12100.00%137,769.83100.00%

8-4-1-36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产品14.26%21.93%22.39%
提供劳务8.66%29.99%16.61%
风电配套工程0.40%-9.30%-
光伏EPC0.23%6.60%-
综合毛利率13.62%20.17%22.3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X系列8.14%2.69%-19.84%
3.X系列9.17%-37.23%-
4.XMW(陆上)11.09%--
4.X系列26.16%33.85%39.76%
6.X系列18.39%27.48%-2.32%
7.X系列12.04%5.97%1.59%
其他23.18%20.08%31.83%

8-4-1-363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2.X系列7.01%-0.96%3.98%
3.X系列5.03%5.97%-
4.XMW(陆上)11.09%--
4.X系列26.16%33.85%39.76%
6.X系列18.39%26.12%-18.19%
7.X系列12.04%5.97%1.59%
其他23.18%20.08%31.83%

8-4-1-364

7.X系列风机同样为公司近年来推出的新产品,产品尚处于优化完善过程中。报告期内,随着7.X系列风机的逐渐优化完善,毛利率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其他业务为销售风机的备品备件业务,报告期内业务体量较小,且报告期各年度销售的具体备品备件种类差异较大,因此毛利率呈现一定波动。

①风机产品按照不同技术来源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风机产品按照不同技术来源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技术来源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自主研发7.22%-0.43%6.93%
二次开发22.72%30.62%-
技术许可17.91%27.86%28.28%
风机型号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对应收入占自主研发类总收入的 比例毛利率对应收入占自主研发类总收入的 比例毛利率对应收入占自主研发类总收入的 比例毛利率
2.0/ 2.1MW17.80%0.38%80.44%-2.82%62.74%4.48%
2.5MW49.89%9.67%12.97%5.38%--
3.45MW24.97%5.03%6.59%5.97%--
4.XMW (陆上)7.34%11.09%----
4.0MW (海上)----37.26%11.04%

8-4-1-365

风机型号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对应收入占自主研发类总收入的 比例毛利率对应收入占自主研发类总收入的 比例毛利率对应收入占自主研发类总收入的 比例毛利率
合计100%7.22%100%-0.43%100%6.93%

8-4-1-366

竞争力。

③行业竞争状况、风机升级换代周期等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1)行业竞争状况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A、结合海上风机新增装机市场份额变动的相关情况随着风电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在2019年海上风机的新增装机市场份额有一定下降,主要原因为随着近年来海上风电的快速发展,更多竞争对手进入海上风电行业,由于海上风电单个项目总体容量较大,故单个项目(数十万千瓦级别)对公司整体市场占有率数据影响较大。公司在2019年部分项目因风场建设的环评批复取得时间晚于预期等外部因素导致部分项目风机延迟吊装,最终未计入当年统计数据,对公司市场占有率存在一定影响。此外,随着新的竞争者不断涌入海上风电行业,行业早期的一家独大的局面势必会随着行业的发展而变化,取而代之的是多足鼎立的局面。电气风电作为国内海上风电的龙头企业,在2019年的海上风机新增装机量仍占据行业第一,市场份额的下滑既有上文所述的外部客观因素,但也是行业发展成熟的必然趋势。

虽然报告期内海上市场占有率有所下降,但发行人在海上产品仍具备相关技术优势和较好的市场前景,一方面,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风机制造商,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和充分的技术储备,雄厚的技术研发实力是公司在行业长久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随着我国2030碳达峰及2060碳中和目标的确立,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未来将迎来加速发展的契机,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公司在2019年海上风机新增装机市场份额的下降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B、结合部分型号风机毛利及毛利率变动的相关情况

如上文所述,风机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部分型号风机的售价有所下降,同时在行业抢装潮和新冠疫情的背景下,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上涨,同时加之公司近两年部分项目的供货范围有所增加,导致公司在2019年和2020年出现了部分型号风机毛利及毛利率下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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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机组的销售价格主要受国家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随着风电行业补贴退坡的实施落地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从行业长远发展来看,预计未来整个行业及公司的风机售价将继续逐步下降;但与此同时,公司长期致力于降本措施增效,公司每年会制定整体降本目标,并构建全业务链端到端的系统降本策划,从“销售降本”、“物料降本”、“物流降本”和“制造降本”等多个方面积极推进降本的落地。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渐扩大以及持续性降本增效的实施推进,公司未来产品的成本总体上也将有所下降,预计不会出现风机毛利率大幅下降的情况。

公司部分产品近两年出现毛利及毛利率下滑的情况与行业总体情况基本保持一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最近两年均出现一定下滑。未来,随着平价上网的推进落地,预计行业内整体的竞争格局也将趋于稳定,公司各产品总体的毛利及毛利率情况也将处于合理稳定的区间。因此,公司短期内部分型号风机的毛利及毛利率下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发行人海上风机市场份额下滑以及部分型号风机的毛利及毛利率下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风机升级换代周期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随着风机的大型化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已基本完成了2.0/2.1MW风机的迭代,3.XMW和4.XMW(陆上)风机将作为公司未来几年陆上风机的主推机型;海上风机方面,海上4.XMW风机在公司未来的销售占比中也将有所下降,除现有的6.XMW和7.XMW风机外,公司目前已推出5.XMW风机和8.XMW风机。

风电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风机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且迅速,产品技术迭代快,升级换代已为行业常态。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风机制造商,拥有应对风机升级换代周期的系统策略。

公司基于细分市场的容量和竞品分析对产品进行总体规划,通常会有多款产品应对不同细分市场,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分批择机推出。公司从产品规划的制高点整体策划,推进海陆产品平台化和模块化设计,精准定义平台的容量范围和裕度,通过平台化的方式缩减产品推向市场的周期。同时提升平台化机型物料的复用率,通过批量供应链的优势,进一步压低产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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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期推出的新产品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较快得到市场认可并实现较好的盈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风机在手订单余额达到482.11亿元,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机型在手订单余额(亿元)
2.X(含2.0/2.1MW和2.5MW)27.89
3.X10.92
4.X(陆上)69.58
4.X112.35
5.X7.08
6.X70.68
7.X41.76
8.X141.85
证券简称2020年度/最新报告期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风科技17.73%19.01%25.96%
运达股份12.85%(注)17.15%19.06%
明阳智能18.57%22.66%25.08%
平均值16.38%19.61%23.37%
公司13.62%20.17%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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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在报告期内均出现一定下滑,公司的毛利率在2019年和2020年同样出现一定下滑,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153,053.067.40%87,897.438.67%69,423.4911.25%
管理费用54,782.272.65%44,144.964.36%36,609.875.93%
研发费用55,981.492.71%29,438.552.90%40,487.036.56%
财务费用-1,647.38-0.08%8,584.430.85%10,552.641.71%
期间费用合计262,169.4512.67%170,065.3716.78%157,073.0225.45%
营业收入2,068,541.46100.00%1,013,455.64100.00%617,109.94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122,488.2480.03%69,329.4578.88%55,453.7379.88%
职工薪酬费用14,744.159.63%8,421.799.58%4,793.546.90%
中标服务费5,680.013.71%986.331.12%1,218.311.75%
代理费及佣金2,731.931.78%1,573.431.79%557.140.80%
差旅费1,692.731.11%1,573.741.79%1,221.021.76%
业务招待费1,267.310.83%1,193.231.36%858.861.24%
折旧和摊销863.730.56%1,008.491.15%849.351.22%
其他3,584.962.34%3,811.004.34%4,471.536.44%

8-4-1-37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153,053.06100.00%87,897.43100.00%69,423.49100.00%
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支出构成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固定比例计提部分122,247.3655,568.2536,441.41
一次性计提部分3,277.3815,131.4420,289.09
计提的质量保证准备对应的未确认融资费用-3,036.51-1,370.25-1,276.78
合计122,488.2469,329.4555,4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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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对供应商的技术要求及采购环节的把控,故2020年未发生偶发性、非常规质量事故;同时,公司也复核了报告期内质量事故余额,余额充足,无需进行额外补提。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风科技6.49%6.80%5.80%
运达股份9.90%(注)11.25%10.78%
明阳智能4.34%8.53%10.37%
平均值6.91%8.86%8.98%
公司7.40%8.67%11.2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费用30,949.7556.50%19,166.5443.42%12,229.3533.40%
外部支持费7,021.5212.82%7,103.5116.09%6,362.2717.38%
租赁费4,219.397.70%6,663.7315.10%7,125.2219.46%
办公费3,830.346.99%3,106.727.04%3,240.818.85%
差旅费1,925.873.52%1,933.644.38%1,736.644.74%
折旧及摊销1,903.433.47%2,487.665.64%2,206.966.03%
安全生产费1,820.983.32%648.791.47%669.921.83%
修理费511.740.93%303.150.69%348.700.95%
业务招待费505.690.92%701.381.59%498.481.36%
动力能源费361.030.66%533.791.21%486.691.33%
其他1,732.533.16%1,496.063.39%1,704.844.66%
合计54,782.27100.00%44,144.96100.00%36,609.87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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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6,609.87万元、44,144.96万元和54,782.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3%、4.36%和2.65%。管理费用率逐年下降主要因公司报告期内收入规模增长较大所致。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费用、外部支持费和租赁费等构成。

(1)职工薪酬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费用分别为12,229.35万元、19,166.54万元和30,949.75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管理人员的薪酬费用增长较多,主要原因为公司管理人员在增加较多及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有所提高所致。

(2)外部支持费

管理费用中的外部支持费主要包括咨询费、技术服务费、律师费、审计费以及外包服务费等。报告期内,公司外部支持费分别为6,362.27万元、7,103.51万元和7,021.52万元,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3)租赁费

管理费用中的租赁费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上海电气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的租金支出等。

报告期内,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风科技3.17%4.24%5.61%
运达股份0.36%0.86%1.51%
明阳智能2.27%3.99%5.28%
平均值1.93%3.03%4.13%
公司2.65%4.3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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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研发直接投入21,179.4337.83%6,651.8822.60%19,878.1549.10%
职工薪酬费用18,191.8232.50%10,672.0636.25%8,351.6820.63%
委外研究及设计费11,238.5620.08%8,320.5028.26%9,692.8923.94%
折旧及摊销3,714.666.64%1,399.524.75%779.841.93%
差旅费705.401.26%573.671.95%642.421.59%
其他951.631.70%1,820.936.19%1,142.052.82%
合计55,981.49100.00%29,438.55100.00%40,487.03100.00%

8-4-1-374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直接投入分别为19,878.15万元、6,651.88万元和21,179.43万元。2019年度,公司签署了研发样机销售意向合同,当年度相关研发投入中部分研发投入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存货,因此计入当期研发费用的研发直接投入相比2018年和2020年较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海上6-8MW产品研发25,856.309,980.854,015.606,453.33进行中
基于数字化技术的风电应用技术研究18,168.64-4,830.904,794.19结题
深远海及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与开发(一期)7,473.662,148.222,411.61334.19结题
海上3-5MW产品研发15,768.502,881.772,454.216,740.81进行中
陆上2.5MW平台优化及产品研发15,758.143,977.264,796.156,304.12进行中
风电机组整机和核心零部件技术研究与开发(一期)13,614.04-574.632,540.14结题
陆上4MW级产品研发(一期)3,415.401,698.941,077.64235.58结题
风电前瞻性技术预研与研究6,335.134,554.981,746.97396.70进行中
海上大兆瓦产品预研1,382.00823.78542.09-结题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优化设计、先进制造及验证技术9,735.151,459.10381.33-进行中
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9,492.502,079.43563.002,180.45进行中
陆上2.0PLUS平台产品研发9,267.50-315.503,714.29结题
陆上3MW级产品研发(一期)5,889.90498.791,379.103,038.60结题
风电场技术预研与开发4,098.18-2,255.60327.09终止
海上5-8MW产品引进及国产化3,419.50-44.811,473.95结题
风电机组可靠性和并网测试技术研究3,100.00422.55672.991,142.80进行中
下一代风机载荷仿真技术开发2,417.451,383.09719.17-进行中
风电研发实验室能力建设一期1,960.00-657.25810.79结题

8-4-1-375

项目名称项目预算费用支出实施进度
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12,731.991,355.64--进行中
海上大兆瓦产品研发13,108.112,308.72--进行中
海上台风型产品研发848.27269.67--进行中
海上中低风速产品研发7,387.902,640.74--进行中
陆上3.X产品研发3,661.54828.29--进行中
陆上3-4MW级产品开发(二期)8,345.003,019.90--进行中
陆上4.X产品研发8,987.142,685.58--进行中
陆上5.X产品研发4,797.96559.82--进行中
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10,674.852,214.67--进行中
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二期)16,705.645,343.20--进行中
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21,666.672,846.50--进行中
合计266,067.0655,981.4929,438.5540,487.03-
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平均值
金风科技2.63%2.47%3.70%2.93%
运达股份3.01%3.65%3.85%3.50%
明阳智能2.67%2.99%2.85%2.84%
公司2.71%2.90%6.56%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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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利息支出(A)3,810.008,628.9511,071.54
减:资本化利息(B)646.071,477.82560.14
利息费用(C=A-B)3,163.937,151.1210,511.40
减:利息收入(D)6,895.471,505.74808.03
汇兑损益(E)286.27-99.02-767.87
手续费及其他(F)1,797.903,038.071,617.13
合计(=C-D+E+F)-1,647.388,584.4310,552.6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印花税3,851.1549.14%1,695.8828.25%953.8225.35%
城市维护建设税1,488.1618.99%2,038.6233.96%1,328.6535.32%
教育费附加896.7611.44%1,179.6219.65%802.2221.32%
地方教育费附加604.427.71%588.609.80%364.249.68%
其他997.3812.73%500.488.34%313.178.32%
合计7,837.87100.00%6,003.21100.00%3,762.1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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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款5,730.005,493.006,609.00与收益相关
2.X机型140钢混塔架解决项目补贴款1,179.00--与收益相关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国拨经费625.65--与收益相关
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经费331.84110.7085.47与收益相关
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经费236.00-773.46与收益相关
人社局补贴214.411.01239.19与收益相关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国拨专项经费200.3076.00-与收益相关
一体化能源-洋流发电技术开发158.00--与收益相关
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研发经费156.00-53.53与收益相关
厂区资产建设补贴104.15104.15104.15与资产相关
省级外贸专项资金100.00--与收益相关
进口贴息89.36--与收益相关
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79.0155.00-与收益相关
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70.0010.00-与收益相关
房租补贴50.9240.0098.51与收益相关
省级专项资金(信息化和互联网方向)40.24--与收益相关
研发中心专项经费40.00--与收益相关
市监管局品牌奖30.00--与收益相关
税收返还13.56-35.91与收益相关
海上风电柔直并网及深远海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12.00--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2.000.50-与收益相关
台风影响风电场观测数据分析项目政府补拨款0.490.86-与收益相关
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1,206.702,723.00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补贴-600.00-与收益相关
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经费-179.120.88与收益相关
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60.0010.00与资产相关
风电机组核心零部件智能制造技术引进集成创新补贴尾款-52.50-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扶持款-31.402,664.70与收益相关
上海闵行高新技术产业扶持款--1,391.00与收益相关

8-4-1-37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经费--175.98与收益相关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款--100.00与收益相关
大型海上风机系统整机测试平台研发经费--81.00与收益相关
4MW海上风电机组技术的吸收与创新项目经费尾款--75.00与收益相关
兆瓦级风储智能微电网示范应用项目尾款--37.80与收益相关
深远海张力腿基础的漂浮式风机一体化仿真研究经费--24.00与收益相关
纳税贡献奖--6.00与收益相关
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影响气象参数设计规范研制经费--5.00与收益相关
其他18.53--与收益相关
合计9,481.478,020.9515,293.56

8-4-1-379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018.12-1,381.97-448.26
部分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损失-0.68--
合计2,017.44-1,381.97-448.2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转回)24,898.64101.51%-3,135.28105.04%926.57142.66%
其他应收减值损失/(转回)-371.56-1.51%-6.240.21%-250.55-38.58%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转回)--156.68-5.25%-26.54-4.09%
合计24,527.07100.00%-2,984.84100.00%649.48100.0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5,830.2594.90%1,493.2730.03%-439.26-90.86%
存货跌价准备损失313.265.10%1,063.6721.39%922.72190.8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415.4748.58%--
合计6,143.51100.00%4,972.41100.00%483.45100.00%

8-4-1-380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A)333.64-30.38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B)10.8720.679.01
合计(A-B)322.77-20.6721.37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外收入
保险理赔所得3,966.832,050.271,608.41
其他633.79138.22185.47
合计4,600.622,188.491,793.88
营业外支出
赔偿支出537.57307.33-
其他10.8719.3247.66
合计548.44326.6647.66

8-4-1-381

(1)增值税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未交数-6,845.06-19,049.664,386.47
本期应交数36,971.3535,314.866,000.98
本期已交数47,370.5423,110.2629,437.11
期末未交数-17,244.25-6,845.06-19,049.66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期初未交数20,883.85-1,557.8310,856.08
本期应交数16,575.8622,329.1830.09
本期已交数37,286.68-112.5012,444.00
期末未交数173.0320,883.85-1,557.8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1,382.9418,219.90662.9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5,153.982,155.862,023.03
税收优惠总额6,536.9220,375.762,685.93
当期利润总额46,073.0128,705.17-6,256.57
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14.19%70.98%-42.93%

8-4-1-382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2,417,350.5676.10%1,721,077.1477.33%1,044,342.5571.91%
非流动资产759,283.8823.90%504,530.5622.67%407,949.4028.09%
资产总计3,176,634.44100.00%2,225,607.71100.00%1,452,291.95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407,684.6516.86%393,149.8222.84%244,709.3823.43%
应收票据172,801.647.15%103,434.236.01%47,353.554.53%
应收账款462,559.8519.13%463,138.8726.91%259,371.2924.84%
应收款项融资38,388.911.59%----
预付款项263,402.5910.90%127,482.287.41%90,786.718.69%
其他应收款15,926.010.66%12,888.380.75%9,891.980.95%
存货464,363.9619.21%207,249.1112.04%108,932.2410.43%

8-4-1-383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同资产549,458.8422.73%378,132.7921.97%250,727.8624.01%
持有待售资产978.820.04%978.820.06%--
其他流动资产41,785.291.73%34,622.862.01%32,569.543.12%
流动资产合计2,417,350.56100.00%1,721,077.14100.00%1,044,342.55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银行存款406,831.8899.79%391,884.5399.68%239,870.1598.02%
其他货币资金852.780.21%1,265.280.32%4,839.231.98%
合计407,684.65100.00%393,149.82100.00%244,709.38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商业承兑汇票----11,960.0025.17%
银行承兑汇票172,801.6481.82%103,434.23100.00%35,550.2374.83%

8-4-1-38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收款项融资38,388.9118.18%----
小计211,190.55100.00%103,434.23100.00%47,510.23100.00%
减:坏账准备----156.68-
合计211,190.55-103,434.23-47,353.55-

8-4-1-385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余额478,778.13504,255.79297,352.93
坏账准备16,218.2841,116.9237,981.6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小计462,559.85463,138.87259,371.29
合同资产余额557,403.74382,957.93254,055.99
坏账准备7,944.904,825.133,328.13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小计549,458.84378,132.79250,727.86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合计1,036,181.87887,213.72551,408.92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012,018.68841,271.66510,099.15
项目2020年度/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金额增长率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1,036,181.8716.79%887,213.7260.90%551,408.92-0.02%
营业收入2,068,541.46104.11%1,013,455.6464.23%617,109.94-5.89%
占比50.09%-87.54%-89.35%-

8-4-1-386

公司作为A+H上市公司上海电气的控股子公司,自2018年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在账龄分析法下,以预期信用损失率作为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应收账款账龄科目账面余额占比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未逾期应收账款301,425.6682.88%1.43%4,296.34
合同资产557,403.747,944.90
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154,437.5114.90%4.10%6,336.05
逾期一到二年应收账款11,331.141.09%8.76%992.84
逾期二到三年应收账款1,207.680.12%15.90%192.06
逾期三到四年应收账款6,035.760.58%31.90%1,925.34
逾期四到五年应收账款3,523.050.34%51.20%1,803.89
逾期五年以上应收账款817.350.08%82.19%671.76
合计-1,036,181.87100.00%2.33%24,163.19
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龄科目账面余额占比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未逾期应收账款258,358.5172.28%1.26%3,255.22
合同资产382,957.934,825.13
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179,219.3620.20%6.36%11,396.89
逾期一到二年应收账款16,828.511.90%11.71%1,971.17
逾期二到三年应收账款22,546.942.54%20.53%4,628.47
逾期三到四年应收账款7,640.030.86%41.65%3,181.79
逾期四到五年应收账款5,893.910.66%67.61%3,984.66
逾期五年以上应收账款13,768.531.55%92.23%12,698.72
合计-887,213.72100.00%5.18%45,942.05
2018/12/31
应收账款账龄科目账面余额占比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
未逾期应收账款126,560.7169.03%1.31%1,657.95
合同资产254,055.993,328.13
逾期一年以内应收账款87,482.0615.87%8.19%7,168.43
逾期一到二年应收账款40,495.317.34%12.71%5,146.72

8-4-1-387

逾期二到三年应收账款10,301.951.87%21.29%2,193.50
逾期三到四年应收账款14,831.432.69%43.03%6,382.14
逾期四到五年应收账款4,451.680.81%68.45%3,047.17
逾期五年以上应收账款13,229.802.40%93.62%12,385.73
合计-551,408.92100.00%7.49%41,309.78
账龄运达股份电气风电
2020年2019年2018年
未逾期0.00%1.43%1.26%1.31%
逾期六个月以内0.50%4.10%6.36%8.19%
逾期一年以内4.00%
逾期一到二年10.00%8.76%11.71%12.71%
逾期二到三年25.00%15.90%20.53%21.29%
逾期三到四年50.00%31.90%41.65%43.03%
逾期四到五年80.00%51.20%67.61%68.45%
逾期五年以上100.00%82.19%92.23%93.62%

8-4-1-388

金风科技和明阳智能2020年度基于一般账龄分析法以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账龄金风科技明阳智能
六个月以内0.18%0.55%
六个月至一年1.17%1.11%
一年至二年2.43%5.71%
二年至三年5.61%8.90%
三年至四年12.11%20.25%
四年至五年31.54%39.95%
五年以上67.09%90.00%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销售内容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2,910.826.07%风机未逾期至1年
2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7,394.785.54%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8-4-1-389

3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49,124.184.74%风机未逾期至1个月
4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6,940.164.53%风机未逾期至1个月
5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1,888.344.04%风机未逾期至1个月
合计258,258.2824.92%--
2019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销售内容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98,453.1111.10%风机未逾期至2年
2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82,226.689.27%风机未逾期至1年
3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2,570.597.05%风机未逾期
4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0,968.396.87%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5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3,772.416.06%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合计357,991.1840.35%--
2018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名称应收款项 账面余额占应收款项账面余额的比例销售内容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82,271.8614.92%风机未逾期至6个月
2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4,176.8211.64%风机未逾期
3国家电投集团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6,000.0010.16%风机未逾期
4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25,868.564.69%风机未逾期至5年以上
5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24,086.814.37%风机未逾期至2年
合计252,404.05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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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0

5)主要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各付款节点的逾期情况及期后回收比例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及回款情况总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478,778.13504,255.79297,352.94
截至当年末的逾期金额177,352.49245,897.28170,792.23
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逾期回款金额14,161.16186,073.90158,351.53
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逾期回款比例7.98%75.67%92.72%
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95,036.33428,435.70279,752.76
截至2021年2月28日的应收账款回款比例19.85%84.96%94.08%
2020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应收账款其中:应收到货款其中:应收验收款其中:应收质保金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款情况
余额应收金额逾期账龄金额应收金额逾期金额应收金额逾期金额金额比例
账龄账龄
1河北建投海上风74,962.16---74,962.16小于30天74,962.16---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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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1

电有限公司
2中国大唐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7,440.4327,440.43未逾期24,076.23------0.000.00%
小于30天3,364.20
3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21,281.3621,281.36未逾期11,171.00------8,213.9738.60%
270-360天8,871.09
1-2年1,239.27
4浩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501.7120,501.71未逾期16,609.62------0.000.00%
小于30天2,371.04
30-60天1,521.05
5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388.1720,388.17未逾期20,388.17------1,700.008.34%
6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18,335.4018,335.40未逾期18,335.403,329.1018.16%
7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7,534.4817,534.48未逾期17,534.48------0.000.00%
8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6,711.1716,711.17未逾期12,047.73------0.000.00%
小于30天4,663.44
9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6,076.4816,076.4890-180天16,076.48------0.000.00%
10上海电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4,785.9414,143.23270-360天14,143.23---642.712-3年642.710.000.00%
合计248,017.31---------13,243.075.34%
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78,778.13-----------
占比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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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2

2019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应收账款其中:应收到货款其中:应收验收款其中:应收质保金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款情况
余额应收金额逾期账龄金额应收金额逾期金额应收金额逾期金额金额比例
账龄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61,204.4361,204.43未逾期19,549.25------59,308.0496.90%
小于30天13,963.75
90-180天3,029.91
270-360天15,551.76
1-2年9,109.76
2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53,772.4153,772.41未逾期40,913.79------53,772.41100.00%
小于30天10,520.69
90-180天2,337.93
3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9,016.8749,016.87未逾期49,016.87------49,016.87100.00%
4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39,669.0539,669.05未逾期15,087.30------39,669.05100.00%
小于30天5,029.10
90-180天19,552.65
5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8,102.4338,102.43未逾期4,062.85------38,102.43100.00%
90-180天34,039.57
6上海电气租赁有限公司24,986.9421,698.33未逾期21,698.332,120.5690-180天2,120.561,168.051-2年1,168.0510,201.0040.83%
7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19,950.3419,950.34未逾期19,950.34------19,950.34100.00%
8中广核(福建)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5,273.8215,273.82未逾期10,909.87------15,273.82100.00%
小于30天2,181.97
90-180天2,18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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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3

9中电建宁夏工程有限公司14,306.2514,306.25未逾期14,306.25------14,306.25100.00%
10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8,905.158,905.15未逾期3,355.97------8,905.15100.00%
小于30天2,982.80
270-360天2,566.38
合计325,187.69---------308,505.3694.87%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504,255.79-----------
占比64.49%-----------
2018年12月31日
序号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其中:应收到货款其中:应收验收款其中:应收质保金截至2021年2月28日回款情况
应收金额逾期账龄金额应收金额逾期金额应收金额逾期金额金额比例
账龄账龄
1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59,096.6959,096.69未逾期15,551.76------57,857.4197.90%
90-180天43,544.93
2国电电力浙江舟山海上风电开发有限公司16,651.6516,651.65未逾期16,651.65------16,651.65100.00%
3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1,770.2611,770.26未逾期5,887.73------11,770.26100.00%
90-180天5,882.53------
4阿拉善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10,782.0810,782.08未逾期10,782.08------9,267.0085.95%
5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9,636.156,175.9590-180天1,826.297301-2年7302,730.2090-180天1,795.209,636.15100.00%
270-360天4,349.66270-360天935
6国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9,294.789,294.78未逾期9,294.78------9,294.78100.00%
7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站本部8,694.882,033.785年以上2,033.781,687.455年以上1,687.454,973.653-4年4,973.658,694.88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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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4

8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8,380.418,380.41未逾期8,380.41------8,380.41100.00%
9上海临港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8,292.976,292.97未逾期6,278.622,000.001-2年2,000.00---8,264.6299.66%
1-2年14.35
10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7,888.832,081.38未逾期1,371.125,807.453-4年5,807.45---7,466.7894.65%
小于30天358.12
270-360天201.34
3-4年133.8
5年以上17
合计150,488.68---------147,283.9597.87%
20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297,352.93-----------
占比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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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5

由上表可知,因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央企国企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同时受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截至2020年末的应收账款在期后的回款比例总体不高,为正常现象。

公司截至2018年末和2019年末的应收账款在期后的回款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2月底的回款比例分别为97.87%和94.87%,其中少数客户回款比例较低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阿拉善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阿拉善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到货款10,782.08万元,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已收回9,267.00万元,回款比例为85.95%,尚未全部回款主要因阿拉善北控新能源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将其与公司签订的风机采购协议进行了转让,并由新购货方支付剩余应付款项。根据新购货方向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相关货款将在其完成相关融资流程后逐步支付公司,融资流程较长,但款项目前已逐步到位,公司不存在收款风险。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248,560.0594.37%119,656.5393.86%74,469.2482.03%
一到二年12,061.664.58%6,526.265.12%8,268.659.11%
二到三年2,177.670.83%856.700.67%6,440.657.09%
三年以上603.220.23%442.790.35%1,608.181.77%
合计263,402.59100.00%127,482.28100.00%90,786.7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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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6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8,300.2149.97%10,651.5480.69%7,567.5174.21%
应收退税款7,153.3843.07%----
应收员工备用金370.062.23%196.181.49%546.805.36%
应收关联方款项65.000.39%1,885.0714.28%1,885.0718.49%
其他720.354.34%467.013.54%197.781.94%
合计16,609.00100.00%13,199.80100.00%10,197.16100.00%
减:坏账准备682.99-311.42-305.18-
账面价值15,926.01-12,888.38-9,891.98-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年以内14,162.4785.27%8,303.3962.91%7,030.3668.94%
一到二年1,350.398.13%2,207.6416.72%923.159.05%
二到三年762.264.59%445.643.38%154.101.51%
三年以上333.872.01%2,243.1416.99%2,089.5720.49%
合计16,609.00100.00%13,199.80100.00%10,197.16100.00%
序号公司名称款项 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比坏账 准备
1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秀屿区税务局退税款7,153.38一年以内43.07%-
2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保证金1,578.67一年以内9.50%69.33
3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1,006.10两年以内6.06%33.55
4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保证金603.91二至三年3.64%303.90
5中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证金415.38一年以内2.50%27.19
合计-10,757.43-64.77%4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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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7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代垫工程款系发生在报告期前的代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支付的工程款,金额为1,885.0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电气已与公司结清相关款项。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货分类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60,875.9855.76%3,502.76257,373.22
在产品78,597.8716.80%-78,597.87
产成品128,392.8727.44%-128,392.87
合计467,866.72100.00%3,502.76464,363.96
存货分类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7,694.3755.73%3,189.50114,504.87
在产品46,492.6522.01%753.3145,739.35
产成品47,004.8922.26%-47,004.89
合计211,191.91100.00%3,942.81207,249.11
存货分类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占比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57,090.8050.26%4,647.8452,442.96
在产品9,335.448.22%-9,335.44
产成品47,153.8541.52%-47,153.85
合计113,580.08100.00%4,647.84108,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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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未到期销售款923,031.9294.76%618,505.3396.77%500,763.86100.00%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51,017.565.24%20,662.013.23%--
小计974,049.49100.00%639,167.34100.00%500,763.86100.00%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3,883.53-8,053.28-6,560.01-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410,707.12-252,981.26-243,476.00-
合计549,458.84-378,132.79-250,727.86-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978.82-978.82
合计978.82-978.82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价值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978.82-978.82
合计978.82-9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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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399

临港新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土地补偿款总额为2,138.45万元。2019年12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沪府土[2019]718号《关于批准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对临港重装备产业区D03-02地块土地储备工程实施前期开发的通知》,同意该宗土地收储行为。该宗土地的收储工作预计于2020年完成。由于2020年新冠疫情导致该土地收储进度滞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土地收储尚未完成,公司预计上述土地收储将于2021年内完成,因此,在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仍将该收储土地使用权列示为持有待售资产。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待抵扣进项税额20,506.6223,979.9317,100.07
合同取得成本12,980.037,177.573,785.32
预缴企业所得税6,610.615.902,449.11
已开票增值税销项税788.193,272.288,422.63
待认证进项税-37.77812.42
其他899.85149.41-
合计41,785.2934,622.8632,569.5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应收款505.000.07%505.000.10%505.000.12%
长期股权投资30,452.244.01%11,854.112.35%10,736.082.6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6,012.962.11%14,334.502.84%484.500.12%
固定资产159,361.3020.99%126,832.9425.14%46,650.03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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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在建工程41,712.895.49%11,697.632.32%36,184.808.87%
无形资产8,503.721.12%7,625.041.51%9,736.902.39%
商誉729.310.10%729.310.14%729.310.18%
长期待摊费用1,875.460.25%1,972.230.39%2,235.190.55%
递延所得税资产88,169.8911.61%75,998.5415.06%57,211.5814.02%
其他非流动资产411,961.1054.26%252,981.2650.14%243,476.0059.68%
非流动资产合计759,283.88100.00%504,530.56100.00%407,949.40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长期应收款-应收租赁保证金505.00505.00505.00
减: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505.00505.00505.00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联营企业
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1,880.00--
中复连众(上海)风电科技有限公司10,083.438,145.807,019.65
国家电投集团安徽池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019.801,019.801,019.80
娄烦县隆顺能源有限公司882.29882.29882.29
静乐县新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5.58805.58805.58
杭州爱德旺斯驱动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783.41700.657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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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1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300.00300.00300.00
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六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00.39--
汕头市濠江区海电七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01.81--
汕头市濠江区海电八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98.93--
华景上电一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30--
华景上电二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8.30--
合计30,452.2411,854.1110,736.08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6,836.935,000.00150.00
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4,604.974,684.50184.50
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4,571.064,650.00150.00
合计16,012.9614,334.50484.5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账面原值合计:212,427.23100.00%159,458.44100.00%71,999.09100.00%
房屋及建筑物87,339.6341.12%84,043.2752.71%41,688.2557.90%
机器设备113,530.4353.44%64,858.1940.67%21,269.2229.54%
运输工具2,653.051.25%2,612.301.64%2,588.233.59%
办公及其他设备8,904.124.19%7,944.684.98%6,453.388.96%
累计折旧合计:53,065.93100.00%32,625.50100.00%25,349.05100.00%
房屋及建筑物11,100.5820.92%7,198.9222.07%5,071.1820.01%
机器设备33,584.6463.29%18,964.0958.13%15,149.625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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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2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运输工具2,028.773.82%1,878.235.76%1,879.327.41%
办公及其他设备6,351.9311.97%4,584.2614.05%3,248.9312.82%
账面价值合计:159,361.30100.00%126,832.94100.00%46,650.03100.00%
房屋及建筑物76,239.0547.84%76,844.3660.59%36,617.0778.49%
机器设备79,945.7850.17%45,894.1036.18%6,119.6013.12%
运输工具624.290.39%734.070.58%708.921.52%
办公及其他设备2,552.181.60%3,360.412.65%3,204.456.87%
类别金风科技明阳智能运达股份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30-405-203020
机器设备5-203-20103-10
运输工具5-104-5105-10
办公及其他设备5-103-553-5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比例账面原值比例账面原值比例
房屋及建筑物87,339.6341.12%84,043.2752.71%41,688.2557.90%
机器设备113,530.4353.44%64,858.1940.67%21,269.22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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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3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比例账面原值比例账面原值比例
运输工具2,653.051.25%2,612.301.64%2,588.233.59%
办公及其他设备8,904.124.19%7,944.684.98%6,453.388.96%
合计212,427.23100.00%159,458.44100.00%71,999.09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变动比例账面原值变动 比例账面原值变动比例
固定资产 (万元)212,427.2333.22%159,458.44121.47%71,999.09-
产能(MW)3,79055.33%2,44012.44%2,170-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数量/金额变动比例数量/金额变动 比例数量/金额变动比例
风机产量 (台套)1,759165.31%663109.15%317-
营业收入 (万元)2,068,541.46104.11%1,013,455.6464.23%617,1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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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4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12/31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内蒙白音项目30,495.14-30,495.14
广东智慧能源项目7,083.63-7,083.63
临港项目2,415.472,415.47-
其他4,134.11-4,134.11
合计44,128.362,415.4741,712.89
2019/12/31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广东智慧能源项目6,347.30-6,347.30
内蒙白音项目3,120.07-3,120.07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507.68-507.68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458.41-458.41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71.37-71.37
临港项目2,415.472,415.47-
其他1,192.80-1,192.80
合计14,113.102,415.4711,697.63
2018/12/31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16,770.76-16,770.76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9,433.58-9,433.58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5,831.16-5,831.16
临港项目2,415.47-2,415.47
内蒙白音项目116.39-116.39
其他1,617.44-1,617.44
合计36,184.80-36,1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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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5

内蒙白音项目和广东智慧能源项目建设进度达到90%以上,因此年末在建工程大幅增加。因公司位于上海市临港地区的土地使用权于2019年7月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收储申请并得到批准,公司在该宗土地上在建的原海上风机制造基地在建厂房于当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背景情况详见本小节“2、流动资产分析”之“(8)持有待售资产”相关内容。

1)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依据及影响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2020年
在建工程名称转入固定资产金额转入固定资产依据影响(注)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507.68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实体建造已经全部完工;2.资产符合合同规定、设计要求;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19.39万元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458.41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19.22万元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507.93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1.84万元
其他700.25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34.91万元
合计2,174.26-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75.36万元
2019年
在建工程名称转入固定资产金额转入固定资产依据影响(注)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34,457.07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实体建造已经全部完工;2.资产符合合同规定、设计要求;3.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1,959.91万元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14,724.05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1,500.96万元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6,162.79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308.14万元
其他3,075.46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398.37万元
合计58,419.37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4,167.38万元
2018年
在建工程名称转入固定资产金额转入固定资产依据影响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24,001.65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实体建造已经全部完工;2.资产符合合同规定、设计要求;3.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每年使利润总额减少1,20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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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6

2018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为莆田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当年度莆田基地建设项目的桩基工程、联合厂房、综合楼等工程已经建设完成进入可使用状态,且完成了竣工验收。

2019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为广东基地建设项目、莆田基地建设项目、内蒙基地建设项目和其他零星项目。其中当年度莆田基地转入固定资产的主要为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的生产设备;广东基地建设项目当年度厂房、综合楼、库房等主体工程均已建设完成,同时完成了竣工验收,剩余未转固的主要是部分生产线上的机器设备;内蒙基地建设项目除部分生产线上的生产设备外,整体项目均已建设完成进入可使用状态,同时完成了竣工验收。

2020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内容为广东基地建设项目、内蒙基地建设项目、莆田基地建设项目和其他零星项目。其中转固的主要是生产线上的机器设备。

2)尚未完工交付项目的建设期限、预计未来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与条件,是否存在长期未转固的在建工程

截至报告期末2020年12月31日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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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407

单位:万元

在建工程名称起始建设时间建设期限已转固金额尚未转固金额预计未来转入固定资产的时间未来转入固定资产条件
广东智慧能源项目2019年8月17个月-7,083.632021年底前全场通过240H预试运行验收。
内蒙白音项目2019年7月21个月-30,495.142021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通过验收。
其他---4,134.11-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41,712.89-

8-4-1-408

广东智慧能源系统项目,作为上海电气的风光储荷新型智慧能源系统示范项目,将集成风力发电机组、屋顶光伏发电站、储能电站、工业负荷、智慧能源系统等子系统,通过智慧能源系统的统一调度,完成风机低电压穿越、源荷储协调运行等一系列的测试、试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受新冠疫情影响,该项目通过240H预试运行验收时间有所延后,预计将于2021年内完成转固。目前项目进展正常,预计总建设期限为17个月。

内蒙白音项目为风场建设项目,风场规划容量50MW。截至2020年底尚未转固,建设完成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全场验收通过后预计将于2021年4月转固。目前项目进展正常,预计总建设期限为21个月。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不存在长期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转固的在建工程预计均将在2021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账面原值合计:33,727.15100.00%31,494.02100.00%32,616.56100.00%
土地使用权7,911.7723.46%6,739.0421.40%7,861.5824.10%
软件597.211.77%467.701.49%467.701.43%
非专利技术25,218.1674.77%24,287.2877.12%24,287.2874.46%
累计摊销合计:25,223.42100.00%23,868.98100.00%22,879.66100.00%
土地使用权759.503.01%607.742.55%655.632.87%
软件495.431.96%461.891.94%454.221.99%
非专利技术23,968.5095.02%22,799.3495.52%21,769.8295.15%
账面价值合计:8,503.72100.00%7,625.04100.00%9,736.90100.00%
土地使用权7,152.2884.11%6,131.3080.41%7,205.9674.01%
软件101.781.20%5.810.08%13.480.14%
非专利技术1,249.6614.70%1,487.9419.51%2,517.4725.85%

8-4-1-409

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和非专利技术。

(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吸收合并风能装备729.31729.31729.31
合计729.31729.31729.3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1,875.461,972.232,235.19
合计1,875.461,972.232,235.19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
预计负债239,333.3836,032.98178,918.2826,987.87157,973.3123,893.19
应付暂估224,618.1040,024.74187,199.9230,623.8773,845.3211,375.94
资产减值准备36,321.665,579.7655,274.118,422.9849,501.257,503.38
预提费用30,854.704,977.1128,619.154,303.1641,732.848,140.15
预计合同亏损4,269.33640.4028,165.534,224.8328,308.194,246.23
递延收益3,907.24833.424,000.63849.044,443.68925.91
应付职工薪酬----1,654.36248.15
可抵扣亏损----482.24120.56
其他325.9381.482,447.12586.793,547.01758.07
合计539,630.3488,169.89484,624.7375,998.54361,488.2057,211.58

8-4-1-4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57,211.58万元、75,998.54万元和88,169.89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94%、3.41%和2.78%。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因计提预计负债、应付暂估、计提预提费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原因引起的所得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合同资产416,645.75256,209.41246,707.87
减:减值准备5,938.623,228.153,231.87
其他1,253.97
合计411,961.10252,981.26243,476.00

8-4-1-411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2,444,509.0589.08%1,686,872.9591.88%1,098,185.1388.75%
非流动负债299,666.2710.92%149,085.308.12%139,249.7611.25%
负债总计2,744,175.32100.00%1,835,958.24100.00%1,237,434.89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33,441.401.37%81,494.334.83%264,200.4124.06%
应付票据230,469.139.43%150,977.098.95%138,414.1712.60%
应付账款1,100,551.2445.02%617,057.3736.58%394,771.1835.95%
合同负债837,963.6634.28%577,444.7634.23%122,998.1411.20%
应付职工薪酬25,560.191.05%7,506.790.45%6,085.350.55%
应交税费11,540.040.47%43,458.592.58%9,221.940.84%
其他 应付款42,429.861.74%51,876.623.08%52,379.264.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2,239.883.36%68,570.874.06%60,276.745.49%
其他流动负债80,313.663.29%88,486.525.25%49,837.954.54%
流动负债合计2,444,509.05100.00%1,686,872.95100.00%1,098,185.13100.00%

8-4-1-412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科目余额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3.81%、84.59%和90.10%。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73,800.00237,950.00
保理借款-7,694.3326,250.41
贴现贷款33,441.40--
合计33,441.4081,494.33264,200.41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82,386.2879,379.0380,996.99
银行承兑汇票148,082.8571,598.0557,417.19
合计230,469.13150,977.09138,414.17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及劳务款1,100,551.24617,057.37394,771.18
合计1,100,551.24617,057.37394,771.18

8-4-1-413

2020年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所致。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及劳务款904,940.74570,461.89122,998.14
工程项目已结算未完工-6,982.87-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一年后到期的合同负债66,977.08--
合计837,963.66577,444.76122,998.14
项目2020/12/312019/12/312018/12/31
应付短期薪酬25,054.817,000.745,682.58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4,097.096,260.215,092.17
职工福利费276.91311.41311.80
社会保险费263.84243.80175.26
住房公积金80.7937.4719.07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4.715.545.53
其他短期薪酬291.46142.3278.75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505.38506.05402.77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461.82461.52381.84
失业保险费43.5744.5420.92
合计25,560.197,506.796,085.35

8-4-1-414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6,783.6420,889.75891.29
未交增值税4,050.5620,444.927,285.45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43.821,037.90501.24
其他562.011,086.03543.96
合计11,540.0443,458.599,221.9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应付技术提成费14,369.0312,427.426,649.39
应付中标服务费7,198.072,063.782,499.52
应付工程款6,175.169,175.788,649.47
应付劳务费4,506.171,298.46533.46
应付销售佣金2,987.422,095.332,690.30
应付运费及保险费1,861.171,423.591,131.08
应付租赁费1,655.431,142.53384.06
应付中介服务费1,357.95149.41-
应付利息245.22433.28320.45
应付关联方181.21230.940.20
应付手续费0.14194.20343.99
应付信用证-18,974.4028,206.90
其他1,892.892,267.50970.43
合计42,429.8651,876.6252,379.26

8-4-1-415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70,314.6563,275.8455,737.6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430.19800.00300.00
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4,495.034,495.034,239.10
合计82,239.8868,570.8760,276.74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预估增值税83,229.4458,809.8519,679.70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长期预预估增值税8,707.02--
预计合同亏损4,269.3328,165.5328,308.19
政府补助1,521.911,511.151,850.05
合计80,313.6688,486.5249,837.95

8-4-1-416

3、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52,578.1217.55%30,953.3820.76%34,420.4624.72%
预计负债169,018.7356.40%115,642.4477.57%102,235.6873.42%
递延收益2,385.330.80%2,489.481.67%2,593.631.86%
其他非流动负债75,684.1025.26%----
非流动负债合计299,666.27100.00%149,085.30100.00%139,249.76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60,008.3131,753.3834,720.46
减: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7,430.19800.00300.00
合计52,578.1230,953.3834,420.46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产品质量保证准备239,333.38178,918.28157,973.31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70,314.6563,275.8455,737.63
合计169,018.73115,642.44102,235.68

8-4-1-4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含列示在流动负债部分)分别为157,973.31万元、178,918.28万元和239,333.38万元,均为预提的产品质量保证准备。其中,作为非流动负债列示的预计负债余额分别102,235.68万元、115,642.44万元和169,018.73万元。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一般为2-5年)内,公司对售出的产品负有质量保证义务,因产品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理、更换等费用将由公司承担。具体情况详见本章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1、销售费用”。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均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政府补助3,907.244,000.634,443.68
减: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政府补助1,521.911,511.151,850.05
合计2,385.332,489.482,593.63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政府补助:
厂区资产建设补贴2,385.332,489.482,593.63
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国拨经费880.92605.43-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系统国拨专项经费187.30222.70-
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线资金88.00--
数字化风电场设计平台开发80.00--
大型风电碳纤维叶片关键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开发经费52.80331.84442.53
6MW直驱型海上风电机组批量安装调试与运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52.59--
全生命周期全系统一体化优化设计技术研究48.19--
工业协议解析及数据转换模块联合体34.96--
直驱永磁传动链系统检测试验技术24.15--
碳纤维等高性能材料在超长柔性叶片的设计及应用22.24--

8-4-1-418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
基于摄像测量的风电叶片机械故障在线检测方法和仪器研制经费21.2428.9221.69
基于风机传动链的震动分析软件开发20.00--
大型风电叶片测试技术研究政府拨款4.004.13-
台风影响风电场观测数据分析项目政府补拨款3.644.14-
大型海上风电叶片全尺寸结构安全性验证技术研究1.87--
一体化能源-洋流发电技术开发经费-158.00-
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经费-156.00-
首台套保险政府补贴--1,206.70
基于国产IGBT的风电机组关键技术研究应用经费--179.12
5MW以上直驱型海上风电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经费---
大型海上风机系统整机测试平台研发经费---
高性能风力机的力学综合评估和集成优化研究经费---
基于云平台的风电智能服务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研发经费---
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影响气象参数设计规范研制经费---
小计3,907.244,000.634,443.68
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0.991.020.95
速动比率(倍)0.800.900.8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84.38%80.07%84.08%

8-4-1-419

项目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2018年度 /2018.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86.39%82.49%85.2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73,433.2845,559.0710,393.80
利息保障倍数-5.030.39
流动比率
证券简称2020年12月31日 /最新报告期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0.920.981.04
运达股份0.92(注)0.920.90
明阳智能1.221.241.15
平均值1.021.051.03
公司0.991.020.95
速动比率
证券简称2020年12月31日 /最新报告期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0.800.810.88
运达股份0.62(注)0.710.74
明阳智能0.911.091.01
平均值0.780.870.88
公司0.800.900.85
资产负债率
证券简称2020年12月31日 /最新报告期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风科技67.95%68.73%67.46%

8-4-1-420

运达股份89.75%(注)86.80%85.41%
明阳智能70.78%79.56%78.11%
平均值76.16%78.36%76.99%
公司86.39%82.49%85.21%
短期借款
借款人贷款人借款余额借款期限利率截至期末已发生的利息费用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33,441.401年以内2.94%-3%876.21
长期借款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中行濠江支行953.388年4.655%44.99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中行濠江支行1,527.168年4.655%68.52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中行濠江支行400.798年4.505%9.53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中行濠江支行202.358年4.505%3.52
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中行濠江支行16,906.26年3.95%272.68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08年4.90%993.61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08年4.90%496.81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3,597.18年4.75%142.39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333.878年4.65%9.44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321.118年4.65%7.88

8-4-1-421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2694.648年4.65%49.77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3008年4.65%4.99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429.038年4.65%5.49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1,140.68年4.65%9.72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609.598年4.65%4.49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3008年4.65%1.9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118.938年4.65%0.57
内蒙古白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173.568年4.65%0.47
借款人贷款人借款余额借款期限利率截至期末已发生的利息费用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0008年4.90%993.61
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10,0008年4.90%496.81

8-4-1-422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2019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2020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借款费用资本化累计金额
广东智慧能源项目-234.57272.33506.89
内蒙白音项目2.1721.31302.72326.21
广东基地建设项目278.18759.52-1,037.70
内蒙基地建设项目96.72130.89-250.75
莆田基地建设项目156.48312.7310.33548.97
其他26.5918.8160.69107.59
合计560.141,477.82646.072,778.11
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风科技3.092.521.93
运达股份-2.211.98
明阳智能5.312.051.46
平均值4.202.261.79
公司2.231.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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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率的比较情况

证券简称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金风科技6.694.724.69
运达股份-2.963.44
明阳智能3.243.813.27
平均值4.973.833.80
公司5.325.124.5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94.41276,976.3843,268.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80.59-82,262.34-52,357.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49.98-42,711.46145,297.6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16.4911.81-0.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14,947.34152,014.38136,208.13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71,325.631,291,720.88744,473.90
收到的税费返回4,666.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803.2422,051.9925,62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09,795.041,313,772.86770,09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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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169,138.70928,541.53618,719.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825.0644,730.4834,426.05
支付的各项税费93,913.1927,922.2446,366.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3,223.6935,602.2427,31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62,100.631,036,796.49726,830.59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94.41276,976.3843,268.55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471,325.631,291,720.88744,473.90
营业收入2,068,541.461,013,455.64617,109.94
收现率119.47%127.46%120.64%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694.41276,976.3843,268.55
净利润41,668.5125,162.94-5,230.76
净利润现金比率354.45%1100.73%-8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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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活动现金流分析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3,858.1366.71133.6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858.1366.71133.6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3,649.0665,979.0548,262.29
投资支付的现金18,288.9716,350.004,229.30
部分处置子公司减少的现金1,500.6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438.7282,329.0552,491.5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09,580.59-82,262.34-52,357.9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2,496.33235,654.35342,410.9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496.33385,654.35342,410.9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294.33421,327.51186,274.4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351.997,038.3010,317.9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20.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646.31428,365.81197,113.28
筹资活动(使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149.98-42,711.46145,2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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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年度,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48,262.29万元、65,979.05万元和93,649.06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基地的建设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六)流动性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高,为276,976.38万元,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47,694.41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短期内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为控制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建立了《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对供应商发票、记账、对账、清账及付款进行规定管理;公司同时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的记账、对账、坏账、收款管理进行规定管理。

未来,公司将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中长期贷款、加强与优质客户合作提高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等方式降低财务杠杆,优化债务结构和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以进一步降低公司未来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1、公司财务状况未来趋势分析

2020年,受益于风电行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及公司自身产品的逐步成熟,公司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盈利能力及盈利质量较高。

未来公司将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提高营运能力,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控制财务风险。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一方面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将大幅提高,资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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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优化;另一方面短期内将降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反映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但长期来看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财务灵活性。

2、公司盈利能力未来趋势分析

(1)伴随着风电行业整体的快速发展及公司自身产品的逐步成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在2020年迎来快速增长。公司目前在手订单充沛,未来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资产运营效率较高,盈利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业务将实现产品升级、产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严格的成本和费用控制制度,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逐步改进优化,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能力将逐步增强。

(4)作为国内领先的风机设备制造商与服务商,公司在产品质量、技术工艺、市场占有率上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与积累,成功走出一条产品许可、二次开发、战略合作与自主研发齐头并进的产品技术路线,成功开拓出一条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的发展路径,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信誉,形成了稳定、优质的客户群。

(5)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还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体系与优势。此外,公司还注重“风机场网环数”的全面发展,正在逐步实现从整机供应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6)近年来,从市场端来看,全国累计装机容量持续增长,全国风电并网良好,弃风量和弃风率持续“双降”;从政策端来看,补贴压力下政策快推竞价配置、平价上网,去补贴、降电价因素将刺激最近几年行业出现在调价时间节点前集中对风电场进行建设的现象;从竞争端来看,风机整机商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风电全生命周期能力的构建已成行业趋势。

综上,受益于风电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与支持,同时考虑到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地不断增强,从中长期看,公司业务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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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事项如下:

公司于2017年10月启动广东基地项目的建设,旨在建设6.0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电机组的生产能力,满足当地海上风电市场需求。公司于2018年投入在建工程16,770.76万元(不含税),于2019年投入在建工程18,193.99万元(不含税),该项目预计于2020年7月完成建设。

公司于2016年4月启动莆田基地项目的建设,旨在建设6MW及以上等级海上风电机组生产能力,满足当地海上风电市场需求。公司于2017年投入在建工程8,924.12万元(不含税),公司于2018年投入在建工程24,511.10万元(不含税),于2019年投入在建工程5,361.84万元(不含税),该项目已于2019年4月完成建设。该项目于2020年上半年发生后续零星支出36.70万元。

公司于2019年新增对外投资16,350.00万元,主要为对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如东有限公司、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的增资款。

公司2020年度对外投资金额合计117,076.72万元,其中,技改投资金额为98,787.72万元,主要为别力古台50MW风电场项目、广东海上风电智能制造项目、汕头基地发电机产线项目等技改项目;权益投资金额为18,289.00万元,主要为对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如东和风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苏交控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增资款。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吸收合并风能有限、风能装备两家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之“(五)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十五、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

(一)期后事项

公司不存在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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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对外开出与产品销售相关的履约保函和质量保函金额为581,412.21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在进行中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之“(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新冠疫情对于发行人的影响

1、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所在地区疫情情况,结合疫情期间开工比例、下游需求及订单变化、上游供应商复工等情况,分析疫情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的同比影响

(1)公司及重要子公司所在地区疫情情况及疫情期间开工比例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分布在上海、福建、广东、江苏、黑龙江、内蒙古、宁夏、河北、云南、甘肃等地,上述地区均不属于疫情爆发的重灾区。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于2020年2月中旬开始根据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及自身经营情况陆续复工,截至2020年3月底,公司各生产基地已全面复工开始生产风机。

(2)下游需求及订单变化

公司主要客户为具备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或运营资质的大型央企、国企发电集团,虽然2020年年初受到了疫情延迟复工的影响,但自2020年3月以来已在政府统筹安排下陆续复工。公司客户项目地点较为分散,也多不在湖北境内,受疫情影响较小。在行业政策刚性压力下,2020年公司客户并未因疫情而降低装机诉求,反而受国家加大基建以提振经济、国家电网为应对疫情助推复工的影响而加大投资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因此公司2020年订单较2019年底订单有所增长。

公司2020年底与2019年底的订单情况如下表所示:

8-4-1-430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底2019年底
在手订单4,828,468.702,550,643.00

8-4-1-431

(2)采购订单情况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国内外各地政府加大管控,对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和运输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公司国内外主要供应商的复工以及公司及时开拓新运输渠道,原材料供应已恢复正常。2020年,公司不存在供应商延期交货的情形。

(3)是否存在需要计提合同预计损失或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形,相关计提是否充分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签署合同的履行并未受到疫情影响,2020年不存在客户因疫情影响取消或推迟订单的情况,因此无需计提合同预计损失,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包括影响面及具体表现、时间预期、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的具体表现

1)采购方面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国内外各地政府加大管控,对部分原材料的生产和运输造成了一定影响,但随着公司国内外主要供应商的复工以及公司及时开拓新运输渠道,原材料供应已恢复正常。

2)生产方面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于2020年2月中旬开始根据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及自身经营情况陆续复工,截至2020年3月底,公司各生产基地已全面复工开始生产风机,公司2020年产量较2019年产量整体有较大提升。

单位:台

产品2020年2019年变动率
风机产品5711692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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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疫情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的具体表现

疫情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并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1102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较2019年有所上升。

(3)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影响的时间预期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公司已全面复工复产,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有序。但境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但结合公司2020年以来的销售情况分析,疫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较小。

(4)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80,000万股,根据发行方案,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3,333.34万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上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风电产业核心及前沿技术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风电业务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做大做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综合优势。并有效深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

2、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提升公司融资效率

分拆上市后,公司将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提升融资效率,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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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发挥风电产业资源优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未来公司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线,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拟开发6款产品,并针对4个技术方向进行研究:6款产品包括三款陆上风电机组,3.X、4.X、5.X(分别针对“三北”地区低风速资源、中风速资源、高风速资源),三款海上风电机组,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产品、海上台风型产品(提供不同海域下的解决方案);4个技术方向分别为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是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将采用当前已掌握的在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相关核心技术,并对相应技术进行研发升级。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测试场地、测试设备和能力、人员规模均已无法完全满足新产品测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空间,项目依托集团现有测试机制和人员,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自建15MW+全功率试验台,满足公司未来至少5年内的样机测试需求,是公司发展风机主营业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在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测试能力,是现有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该募投项目将提升公司风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服务的广度;同时通过该项目建成的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延寿、功率优化等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服务,增加公司服务的深度;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可提供维修吊车服务,大幅降低客户维修成本。项目实施后是对现有业务的补充,是未来公司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公司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通过多系统数据集成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该募投项目通过在现有厂区内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期实现公司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是对公司目前生产能力的提升。主要涉及公司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按照“工业4.0”标准和流程对海上风电机组生产进行改造和升级。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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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公司长期深耕风电产业链,积累了大量优质的客户资源,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同时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国内市场开发、营销体系,具备较强的产品技术优势和研发能力。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培育了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具备优秀专业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运营团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具备可实施性。

(四)发行人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在保持成本弹性的同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了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均出具了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函,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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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审计报告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期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供应商的构成、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的构成、税收政策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公司2021年一季度未经审计或审阅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3月2020年1-3月变动率
营业收入443,051.9025,846.541614.1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49.69-19,968.42-167.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69.69-21,664.07-15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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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0年5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上海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投资安排

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5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0%。最终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询价情况予以确定。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101,058.52101,058.52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55,000.0053,827.54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49,171.9049,171.90
4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6,545.8216,545.82
4.1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0,807.9410,807.94
4.2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5,737.885,737.88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90,000.00
合计311,776.24310,603.78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101,058.5230,599.0849,964.0020,495.44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53,827.5417,226.8123,104.8613,49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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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49,171.9013,864.3322,004.4113,303.16
4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6,545.821,443.479,445.685,656.67
4.1 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10,807.941,137.455,801.423,869.07
4.2 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5,737.88306.023,644.261,787.60
5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
合计310,603.7863,133.69104,518.9552,951.14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保备案用地情况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海代码:31010479275971920201D3101001,国家代码:2020-310104-34-03-0016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1010410000002)公司现有场地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370687-38-03-006601)海环报告【2020】047号鲁(2020)海阳市不动产权第0001942号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上海代码:31010479275971920201D3101002,国家代码:2020-310104-34-03-0016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31010410000001)公司现有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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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环保备案用地情况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20051238113000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44051200000023)公司现有场地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020-152502-34-03-00707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15250200000014)公司现有场地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为实现风电大型化的趋势,公司需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设计质量、可靠性和系统协同性,增强对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供应链的掌控能力,同时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本项目拟投资前沿风电尖端技术, 将公司研发部门打造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优化公司研发实验环境,吸引行业内更多的技术人才。公司将通过实施该项目继续对行业内前瞻性课题和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开发6款产品,并针对4个技术方向进行研究。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风电机组大型化是行业未来的创新领域与发展趋势,在此趋势下,针对风机本身的可靠性、安全性、维护经济性的要求也愈加急迫。为了提高海上机组的可靠性,缩短海上机型的研发周期,欧美各国都加快了综合气动模型、传动链、电气模型的大型试验平台的研制,提高风电的整体技术水平。该募投项目将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有利于公司研发团队深入了解测试领域的最新技术,指导、推动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公司的测试水平,进而显著增强公司在新产品研发领域的竞争力。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传统风电整机制造厂商采取的经营模式为系统集成、专业化协作,即风电机组制造商从事整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配套零部件从外部采购。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当前风电的新模式已从过去单纯的产品招标,转为“整体解决方案”招标。设备厂商需要负责从前期风资源的测评,到风电机组的提供,以及质保期后风电场的技术改造升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该项目通过对风电市场的老旧存量机组提供从部件、整机到全场的技术改造方案,大幅提高可利用率、提升发电量、延长机组寿命,增加客户收益;同时,通过开发空中吊车、机器人等自动控制智能运维的软件平台,为风电行业客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定制化的专项服务。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中国智能制造战略指出需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增加产品附加值;同时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要求的提升,构建一套完整的智能化、柔性化生产线,以实现海上和陆上风电机组产品的升级。该募投项目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实现公司海上和陆上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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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对应募投项目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序号对应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与核心技术的关系
1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该募投项目拟开发6款产品,并针对4个技术方向进行研究:6款产品包括三款陆上风电机组,3.X、4.X、5.X(分别针对“三北”地区低风速资源、中风速资源、高风速资源),三款海上风电机组,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产品、海上台风型产品(提供不同海域下的解决方案);4个技术方向分别为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该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是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布局。将采用当前已掌握的在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相关核心技术,并对相应技术进行研发升级。
2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山东海阳测试基地项目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测试场地、测试设备和能力、人员规模均已无法完全满足新产品测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空间,项目依托集团现有测试机制和人员,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升级测试中心硬件环境,自建15MW+全功率试验台,满足公司未来至少5年内的样机测试需求,是公司发展风机主营业务的重要环节。有利于在整机系统级别、核心部件级别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测试能力,是现有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
3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该募投项目将提升公司风机全生命周期的服务能力,提高公司服务的广度;同时通过该项目建成的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延寿、功率优化等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服务,增加公司服务的深度;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可提供维修吊车服务,大幅降低客户维修成本。项目实施后是对现有业务的补充,是未来公司业务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涉及公司数字化顶层设计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及升级,通过多系统数据集成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
4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该募投项目通过在现有厂区内配置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以期实现公司风机智能化、柔性化生产,是对公司目前生产能力的提升。主要涉及公司智能化生产制造级别核心技术的运用,按照“工业4.0”标准和流程对海上风电机组生产进行改造和升级。
5陆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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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一)国家产业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需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需坚持统筹规划、集散并举、陆海齐进、有效利用。调整优化风电开发布局,逐步由“三北”地区为主转向中东部地区为主,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稳步建设风电基地,积极开发海上风电。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量需确保达到

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设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不断提高,3-5家设备制造企业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在政策的引导下,风电行业逐渐进入有序竞争阶段,行业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推动了风电产业的持续发展。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导向,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优秀人才团队可为募投项目提供支持

公司自成立以来,十分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培养,通过多年的经营管理建立了一支层次结构合理、专业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团队,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大与之密不可分。目前公司研发涵盖了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测试及运营维护等各环节的高素质人才,团队具备独立自主研发大型陆上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具备风电机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及测试能力。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风电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有着较为准确的判断和认识。与此同时,电气风电还建立了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人才支撑,满足公司未来发展。

(三)充足的技术储备为各募投项目提供扎实基础

作为国内最早开展风电业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已形成了一支成熟的研发队伍,建立了领先的研发、实验基地。公司具备国内领先的整机及关键零部件设计能力,陆上产品基本具备了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海上产品通过战略合作、自主研发,掌握了国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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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海上风电制造技术和运维能力,除风力发电机组整机设计技术外,公司具备了以叶片技术、控制技术为代表的风机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具备了领先的装备制造能力,形成了强大的核心技术体系和整机系统级别技术优势。公司产品覆盖1.25MW到8MW全系列风电机组,并积累了大量的设计、运行经验。技术积累方面,公司已取得证书的专利中多项产品和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另有多项发明专利处于在申请阶段,以上述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获得体现了公司核心技术优势和产品竞争优势。公司先后承担了5项国家级、18项省部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共获得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2项,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产品和技术开发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公司已有场地进行先端技术和产品的开发。项目旨在将公司研发部门打造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优化公司研发实验环境,吸引行业内更多的技术人才。项目实施后,公司将继续对行业内前瞻性课题和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加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为公司未来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奠基。

2、项目背景

本项目基于国内风电发展现状,着力突破风电整机及关键部件的相关关键技术,建立综合能源开发平台,旨在解决风电大规模发展的主机设备的高性能、高可靠性及产业化能力提升问题。项目的系列研究成果包含各类新平台、新装备和新工艺等,通过研究创新、工程应用、实施反馈和持续完善,可有力提升风电机组的研发及运营技术水平,拉动国产化主控系统、变桨系统、变流器系统及叶片等海上/陆上风电机组主要部件产业链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能力提升。通过项目的实施,可有效降低整机设备成本及全生命期内的运维成本,提升国产风电机组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填补公司在分布式能源及微电网领域的空白,有效整合公司作为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能力,探索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情况下高品质的能源供给方式。项目的实施能满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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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快速增长的风电市场的需求。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丰富产品种类,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通过对叶片、发电机、变流器、变桨驱动、塔架、轴承、控制系统等多个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技术上的挖掘和穿透,不仅可以实现降低成本,而且可以大大提升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设计质量、可靠性和系统协同性,增强公司对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和供应链的掌控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对陆上3.X产品、4.X产品、5.X产品和海上中低风速产品、大兆瓦产品、台风型产品的开发,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强化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2)适应风电市场新的竞争要求

近年来,随着客户对风电技术认知程度的加深以及平价上网的现实要求,需要风电整机厂商从风电场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提供基于全生命周期最优度电成本的整体解决方案。

全生命周期度电最优需要在整机设计、零部件运维、风电场宏观/微观选址、风电场场级控制,运维故障诊断系统、备品备件中心布局、人员优化、运维窗口期及车辆、船只调度等风电全过程考虑,这要求风电整机厂商具备从微观风电产品研发到宏观风电场设计、建设运行的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能力。随着行业内部分优势企业开始在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领域积极布局,并凭借在此方面的能力获取了一定数量的业务订单。若公司不提升在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方面的能力,将会大大降低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增加公司产品整体解决方案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针对性地开发出性能更优、更具成本优势的风机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为客户带来更优的度电成本和收益。不仅是适应风电市场新的竞争要求,更是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3)顺应技术发展的趋势

源于平价上网的趋势,度电成本下降的压力,向纵深化、精细化发展的需求,我国风电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数字化意味着高效率、高精度,也意味着精益化、定制化。智能化则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AI、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风电运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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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的业务场景需求,通过大数据分析来实现高效、智能化的运维,降低运营成本,提供增值服务;通过运维大数据分析反过来给前端的产品设计输入,实现产品设计的闭环。

根据我国海上风资源特点,针对从南到北的不同区域特点,定制化产品和解决方案能带来收益最大化,在南方高风速海域,大兆瓦风电机组具有明显的优势,在中低风速海域,在保证一定的单机功率的同时,增大叶轮直径,较高的单位千瓦扫风面积,能带来明显的发电量提升,保证客户收益。由于海上风电机组的可达性差,可靠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机组的稳定可靠运行能够给客户带来显著的收益,针对不同海域的针对性解决方案,结合产品高可靠性技术是海上风电场收益最重要的保证。

为确保陆上平价风电项目能够实现低造价、高收益,所开发的大型化风电机组必须在生命周期内具备更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更优的发电能力和电网适应能力,以及更高的智能感知、智能监控、智能运维等智能化程度。

项目通过加大对核心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穿透、新一代数字化产品的开发、提升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和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建立生命周期的风电机组设计、安装、运维信息一体化,提高产品设计质量和后端效率,从而降低度电成本、缩短项目建设周期,为风电平价时代的需求提供支撑。

(4)应对市场发展趋势

陆上风电正在成为或已成为世界各地最便宜的发电来源。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发布的《十年:进展到行动》(10 Years: Progress to Action)显示,2019年全球陆上风电成本降至47美元/MWh,下降率为46%。平价上网后,随着消纳问题的不断改善,中国陆上风电投资重心将会进一步向“三北”地区转移,预计更多陆上风电市场需求会在“三北”地区。尽管“三北”地区项目的风资源条件优于中东南部地区,但同样存在机位资源紧张问题,未来,大容量机型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

由于海上运输、安装和运维成本高,海域使用面积限制越来越紧凑,为了降低风电场建设成本及后期运维成本,海上风电机组向大型化发展已成为趋势。根据欧洲风能协会的《Offshore Wind in Europe - Key trends and statistics 2019》报告统计,2019年欧洲安装的海上风电机组平均额定功率是7.8MW,比2018年增加了1MW,而国内海上风电机组平均容量还不到5MW。同时,海上低风速区域风电项目投资进入高峰期。我国I类风区的闽南、粤东地区平均风速在10m/s左右,杭州湾以北海域年平均风速普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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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s左右,渤海、黄海和东海大部分地区年平均风速约7.5m/s左右。根据目前各省政策,大兆瓦的中低风速风电机组有较高的发电效率,在未来中低风速海上地区的竞争中占据重要地位。国内目前在建项目的离岸距离最远已经达到50km,核准的海上风电场中,最远的已经达到80km,而国外最远的已经接近200km。由于近海海域区划功能矛盾突出,同时近海海域的风资源开发也逐渐趋向饱和,向深远海发展也是海上风电市场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抢占未来深远海海上风电市场,保持国内海上风电领先优势。

4、项目建设及研发内容

(1)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购买服务器、储存器、3D激光雷达、测试平台、交换机、专业软件等适用于风电产品、技术开发的软、硬件,从而满足公司产品及技术开发的需求。

(2)主要研发内容

1)全生命周期设计优化技术研究

本技术将主要研究整机设计优化、风电场设计优化、安装设计优化、运维设计优化。整机设计优化主要研究零部件、整机成本模型及零部件、整机的设计优化方法;风电场设计优化主要研究基于全生命周期的风电场成本模型,及基于安装设计优化、运维设计优化、整场设计优化的优化技术。采用开源或商业软件搭建适用于风电机组集成优化的软件平台;采用不同风速的稳态载荷谱拼接算法完成整机载荷快速估算;采用编写自动化流程软件完成部件强度智能校核,通过打通部件来完成整机优化平台的集成。

2)新一代数字化和云服务平台开发

数字化风机:包括智能风机控制器、风机智能终端。智能风机控制器规划了基于MBD、MBC等先进控制的新一代风机控制、智能需求管理体系,以及集成上述功能的软件平台、仿真测试系统。风机智能终端规划了边缘计算、规模化的数据收集与缓存、实时数据库、实现高低不同分辨率数据的有效存储,在兼具上述功能的同时,智能终端可以在保证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强大的远程听诊能力、及CMS与SCADA的数据链无缝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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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风场:包括智能SCADA监控系统、智能场控系统。智能SCADA监控系统规划了包括功率曲线、可利用率、MTBF、风机性能等在内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以及CMS集成、风功率预测、三维可视化、视频监控等功能。智能场控系统规划的功能包括:能量管理、有功控制、无功控制、频率控制、惯量支持、风光储互补、光影控制、噪声控制等。

风云工业互联平台:融合自动化、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挖掘、云计算和商务智能技术为一体的大数据应用及展示平台。

3)关键核心零部件技术穿透

对风电机组超长叶片、发电机、变流器、变桨驱动、塔架、轴承等多个关键核心零部件进行研究。逐步攻破超长叶片气动设计、结构设计、材料应用和工艺制造等核心技术;解决超大发电机计算不准、成本高、运输难,变流器和变桨驱动可靠性低、与整机匹配性差,塔架运输难、成本高、风险大,轴承选型和问题解决周期长、设计质量无法掌控等行业难点和痛点问题。

4)深远海和综合能源技术研究

以新兴的深远海和综合能源风电市场为目标,开展对固定式和漂浮式风机一体化设计技术研究、新型式过渡水深和深远海漂浮式基础技术研究、漂浮式示范工程研究、海上综合解决方案、综合能源利用技术研究等。

5)海上中低风速产品研发

①研究大兆瓦、低转速发电机、长叶片载荷仿真与部件优化,优化整机载荷,从系统角度优化整机各部件成本,提升系统级优化和协同水平,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

②研究大兆瓦发电机电磁及冷却设计,通过系统优化设计,降低发电损耗,提升发电能力及环境适应性。

③研究基于平准化度电成本的整机多学科交叉分析设计、基础塔架一体化优化设计方法,从风电场角度对解决方案及整机进行系统级优化,实现高可靠性、高性价比的最优设计,降低LCOE,提高产品竞争力。

④研究整机载荷优化、极端载荷控制策略、电网友好的电气系统和远程监控系统、批量制造成熟工艺技术和检测技术等,实现风电机组成本最优,发电量最优、机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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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最优及先进可靠制造质量,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及客户认可度。

⑤大型叶片制造工艺和测试验证技术,提升叶片设计能力,降低叶片制造成本,提高叶片质量和批量制造工艺,保障叶片气动效率,提升风电机组发电能力。6)海上大兆瓦产品研发

①开展高可靠性海上大兆瓦风力发电机组及关键部件的优化设计及批量化制造、安装、调试与运行等关键技术研究。

②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测试验证技术,分别从部件、系统和整机三个不同的层面对设计进行测试验证闭环,包括系统性试验方案的设计、综合试验台的设计和应用、整机测试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方法,进行测试数据的反馈和分析等,通过测试验证闭环,保证设计与实际运行环境的符合性,提升海上机组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③研究碳纤维叶片设计、制造和测试验证技术,以及针对碳纤维特性的制造工艺、防雷技术:通过应用碳纤维技术解决超长叶片的瓶颈,设计并制造出高强度、轻量化的碳纤维叶片,解决大兆瓦的海上风力发电机机组长叶片的技术难点问题,同时,通过碳纤维叶片的使用,提升大兆瓦海上产品的整体性能及经济性。

④研究大兆瓦海上风力发电机组的创新运输安装技术:包括大兆瓦风电机组的最优运输和预组装方案,适应不同环境下的整机吊装方案和单叶片吊装方案,提升风电机组安装效率,进一步降低风电机组的度电成本。

7)海上台风型产品研发

①研究大型化风电机组在强台风、低风速海上风资源区域下,从系统角度分析研究台风过境的表现规律,以及如何通过优化仿真风电机组载荷,实现部件优化设计,达到风电机组应对台风高可靠性能。

②研究大兆瓦风电机组,在整机算法比较下,如何降低整机疲劳损伤,实现部件可用性,从平台通用性角度,优化整机各部件配合,提升产品经济性。

③研究基于大数据平台,开发应对台风的控制模式,通过数据传输及分析预判,实现产品对台风的预警系统及应急处理方案,从而提升风场智能运维及恶劣天气的应对能力。

④分析大型叶片设计在强台风下可靠性,同时满足在中低风速下的良好发电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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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低LCOE,从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8)陆上3.X产品研发

①研发适应“三北”地区低风速资源,单机容量在3.X兆瓦级别的风电机组。以优异的发电能力和良好的电网及环境适应性满足平价时代“三北”地区低风速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此类区域的产品竞争力

②研究针对大容量低风速陆上风电机组的整机系统设计技术、低风速发电量挖掘技术等,提升产品在发电效率与造价控制等方面的综合性能,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③研究针对大型外送基地的风电机组电网友好性技术,形成满足更高电网标准的功率调节能力、调频调压能力、高电压穿越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频率适应能力、震荡抑制能力以及建模仿真能力等,支撑大型风电基地项目的开展。

④研究适应3.X风电机组的智能控制降载技术和智能监测诊断技术。提高风电机组可靠性,降低风电机组载荷水平,提升风电机组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9)陆上4.X产品研发

①基于平台化和模块化设计理念,研发适应“三北”地区中等风速资源,单机容量在4.X兆瓦级别的风电机组。以更大单机容量降低风场造价,以高捕风能力保障风场容量系数,充分满足平价时代“三北”地区中等风速市场的收益要求,提升公司在此类区域的产品竞争力。

②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平台化设计技术,利用平台化设计理念增强对已有成熟子系统和部件的复用率,提升产品可靠性。同时支持单机容量与风轮直径在一定范围内的柔性配置,满足对特定大型基地项目的快速定制化开发。

③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模块化和标准设计技术,对传动链系统、电驱动系统和机舱架等子系统及大型结构件进行模块化分解和标准化设计,提高各零部件在4.X平台内以及与其他海陆平台的跨平台通用性。

④研究大型风电机组的智能监控诊断技术,包括传动链、叶片、螺栓、塔筒等部位的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以及健康度评估技术。为平价时代大型风电基地项目的智能主动运维提供支撑,满足大型风电基地对低成本智能运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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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陆上5.X产品研发

①研发适应陆上中高风速资源,具备5兆瓦及以上更大单机容量的陆上风电机组。充分发挥大容量风电机组所带来的风场造价降低和运维成本下降优势,以更低的度电成本满足国内“三北”地区以及海外中高风速市场的收益需求,打造公司在此类风资源区域的产品竞争力。

②研究5.X兆瓦风电机组传动链技术,优化大型风电机组传动链布局,研究传动链系统内机械与电气子系统的耦合性能,开展传动链动态特性仿真与测试,提高传动链系统的综合效率,增强传动链可靠性。

③研发适应5.X兆瓦风电机组的大型陆上风电叶片。基于叶片与整机一体化设计理念,通过气动寻优与结构优化设计实现轻质量与高效率。优化弦长、扭角、预弯等设计参数,并与模块化设计相结合充分满足陆上运输条件。

④研究大容量风电机组载荷控制技术。融合基于模型控制、独立变桨等多种控制手段降低整机载荷,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风电机组的轻量化。

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101,058.52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10,257.45万元、研发费用90,801.07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10,257.4510.15%
1.1工程费用9,769.009.67%
1.1.1设备购置费9,769.009.67%
1.2预备费用488.450.48%
1.2.1基本预备费488.450.48%
1.2.2涨价预备费-0.00%
2研发费用90,801.0789.85%
3项目总投资101,058.5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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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阶段实施完成,包括:前期准备、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员工招聘、项目设计与研发。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员工招聘*******
项目设计与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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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建立健全测试体系,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在山东省海阳市建立先进测试中心。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

风电机组的大型化趋势之下,针对风机本身的可靠性、安全性、维护经济性的要求也愈加严格。为了提高海上机组的可靠性,缩短海上机型的研发周期,欧美各国都加快了综合气动模型、传动链、电气模型的大型试验平台的研制,提高风电的整体技术水平。从行业来看,美国的SCE&G能源创新中心、德国Fraunhofer IWES研究所、丹麦LORC测试中心,英国ORE catapult 研究中心以及风机厂家MHI-Vestas、SGRE、GE都拥有先进的大型全功率试验台,不但能够进行地面全功率拖动测试和多自由度加载测试,还能联合电网模拟装置,全面模拟风机运行。国内的金风科技正在建设16MW风电机组整机传动实验台、东方电气已建成10MW全功率拖动试验台。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高公司机组的地面测试能力,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

(2)改善公司测试现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在机组大型化的趋势下,客户对机组运行的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若风电机组没有足够的试验验证,批量投产后出现问题会带来极大损失。因此在出厂前在试验平台上进行相关试验尤为重要。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现有的测试场地、测试设备和能力、人员规模均已无法完全满足新产品测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未来发展空间,主要表现为:1)大型机组的机舱更长、轴承更大,需要更大的测试场地;2)现有2MW和6-8MW的测试台功率等级过低,无法满足10MW以上机组测试需求;(3)现有测试人员工作量繁重,需要增加相应的测试人员,保证工作质量和深度。因此公司需改善测试现状,提升测试水平及能力。该项目通过新建测试试验台和实验室、扩张测试人员团队,提升公司测试水平和能力,从而提升产品可靠性,降低风险。

(3)建立健全的测试体系,保证产品品质,提高核心竞争力

电气风电对风电机组测试有着严格的要求,制定了较完善的测试体系,保证了公司现有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本项目开展风机关键部件及传动链的地面测试验证,能够推进研发测试验证闭环,提升研发质量,保证产品品质,对公司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建立先进的关键部件及传动链测试验证体系,通过动态测试验证,提高零部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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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性,降低机组故障率,减少维修费用和业主的电量损失,大大提升机组的竞争力。其次,完善的试验体系可以提高对供应商的管控水平。最后,将试验台测试数据运用至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中,通过测试对产品进行故障分析、信息交流和反馈,提高设计、制造、运用和维护的可靠性水平,构建全面科学的风机及其部件的可靠性评价与实验管理体系,从而加强风机运营中的可靠性,降低生产和运维成本,加速开发周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

公司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以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通过引入全球一流的智能化技术理念及管理经验,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构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期服务等全智能化的管理流程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风电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为保持国际领先的风电厂家地位,电气风电将陆续计划开发10MW、15MW机组,并计划向海外市场拓展,这就需要研制技术领先的大功率试验平台,保障新研发机组能够得到最快的测试验证,提高风电机组的可靠性。该项目拟自建15MW+全功率试验台,满足公司未来至少5年内的样机测试需求,同时留有扩展空间,可以升级应对未来更大机组的测试需求,是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4、项目建设内容

测试基地针对风机研发先进试验系统,包括关键部件和系统、机舱/传动链、型式试验和并网等方面。建成后,测试基地将成为综合、立体、交互式的风机试验中心,能够模拟不同加载条件,实现真实载荷加载或加速应力加载,获得更多设备可靠性信息;对风机机舱整体进行试验,更为有效地对风机设计进行试验验证。

公司拟开展如下几个方向的建设工作:

(1)全功率机舱试验台

1)可用于样机车间静态调试和旋转测试。

2)可进行发电机型式试验,进行绝缘测试、电阻测试、空载特性测试、温升测试、功率曲线测试、过载测试等,用于检测发电机的电性能、机械性能、热性能,通过测试结果验证电机设计(电磁模型、冷却模型、CAE模型),有力支撑公司电机的开发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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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进行大型风电机组传动链的全功率测试,验证整机传动链效率,检测传动链模态和振动情况。4)可进行机舱振动测试,可以验证极限振动情况下振动对部件造成的破坏,验证电气连接部件的可靠性。

(2)变桨轴承试验台

随着大型海上风电机组的开发,关键轴承尺寸越来越大的同时,结构型式也会不仅限于目前的单排或双排四点接触式球轴承,将来必会引入新型的结构型式。变桨轴承、主轴轴承作为风电机组不可缺少且十分重要的核心零部件,其可靠性和经济性的评估将尤为重要。当前,国内外风电行业对关键轴承建立了一些加载试验台对其寿命和适用性进行评估。其中,罗特艾德(德国)、成都天马(中国)、上海欧际(中国)、西门子(丹麦)目前的变桨轴承实验能力都可以达到3-4个月疲劳试验等效20年寿命,然而研究对象仅针对1-6MW轴承,已经不满足未来的测试需求。针对国内外缺少大兆瓦轴承试验台的问题,上海电气拟开发针对更大功率等级机组配套变桨轴承测试试验台,用于先进的轴承滚道寿命测试、极限载荷测试、加载疲劳测试以及润滑测试等。与此同时,试验台也可以对风力发电机变桨轴承相连部件进行间接测试,包括轮毂等。因此,拟建设的变桨轴承试验台在国际水平上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引领未来试验台建设潮流,并且有助于提升上海电气大兆瓦风机研发效率。

(3)偏航系统试验台

用于测试偏航系统的功能和可靠性。模拟偏航系统的运行,监测运行状态参数,开展偏航系统的功能测试和可靠性寿命测试,为新产品开发、设计改进和零部件选型提供测试技术支撑。

(4)型式认证实验室

用于不同MW级陆上和海上机组的样机型式测试及数据分析,验证优化研发设计模型。型式测试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功率特性和与安全相关的数据,以及对通过分析方法不能可靠评估的项目进行验证。通过型式测试,可以验证风电机组的性能特性,与机组的研发形成设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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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55,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55,000.00100.00%
1.1工程费用48,736.6288.61%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26.566.96%
1.3预备费用2,436.824.43%
1.3.1基本预备费用2,436.824.43%
1.3.2涨价预备费用--
2项目总投资55,000.00100.00%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立项、备案)***
土建工程及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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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排水系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排放;生活污水利用周边现有设施处理,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应对建材临时堆放场采取防雨水冲刷。施工现场及时清理等措施,并针对各施工流程、沉淀池等环节和设施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排。营运过程产生的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应集中收集进入海阳滨海国祯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厂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针对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废水收集和输送管道、一般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可能产生跑、冒、滴、漏的环节。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通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中物料堆放应采取遮盖、洒水、喷洒覆盖剂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合理使用,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性密闭堆放设施进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食堂炉灶所用燃料为管道天然气,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所在建筑物楼顶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相应的标准要求。

3)落实噪声污染防止措施

施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时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如需夜间施工需经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项目营运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避免突发性噪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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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润滑脂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集中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做好定置标识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严禁流失、扩散。

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严格落实分配该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COD 0.0259t/a、NH

-N 0.00259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7)落实环境影响告提岀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确保各种污染防治设施或措施的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

(2)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后市场能力提升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上海本部实施技术研发,包括检测技术、软件平台、专用设备的研发,并部署综合数字化管理平台。项目拟购置软、硬件及配套设备。项目实施后,通过对风电市场的老旧存量机组提供从部件、整机到全场的技术改造方案,大幅提高可利用率、提升发电量、延长机组寿命,增加客户收益。同时,通过开发大部件更换空中维修吊车,及适用于各种风电行业机器人自动控制智能运维的软件平台,为风电行业客户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定制化的专项服务,显著增强公司在风电后市场领域的竞争力。

2、项目背景

根据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发布的《中国风电后市场发展报告2018》,按风电机组质保期平均为5年测算,到2018年底,2013年以前机组已出质保。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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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装机5年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约为9,141万千瓦,占总装机量的43.6%,装机5年以上机组占比逐年增大,较2013年相比,增长近7.7倍。风电机组存量市场催生了巨大的风电后市场需求。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公司拟开展该项目。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实现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战略目标传统风电整机制造厂商采取的经营模式为系统集成、专业化协作,即风电机组制造商从事整机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配套零部件从外部采购。随着行业的发展变化,近年来风电场业主的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风电场业主的招标从过去单纯的产品招标,转为“整体解决方案”招标。设备厂商需要负责从前期风资源的测评,到风电机组的提供,以及质保期后风电场的技术改造升级等全生命周期服务。

项目建成后,不仅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同时符合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企业实现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战略目标。

(2)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设备生产制造,随着风电市场的迅速扩容,要求风电后市场能够及时跟进,为众多的风电项目提供运行保障,从而大大促进风电后市场规模的扩大与市场影响力的提升。行业内部分具备较强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率先开始提供以风电机组产品为核心的系统化整体解决方案。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要想保持持续的盈利能力,需要依托现有资源,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加大风电后市场开发,延伸业务领域,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力。

(3)有利于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

目前国内多地的风电后市场发展中,主要以提供常规运维服务为主,如日常清洁、巡检以及力矩维护等事项。随着客户对机组运行的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对后市场服务的需求除了正常的运维需求外,催生技术升级改造和成本降低方面的更高要求。

项目建成后,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可为客户提供延寿、功率优化等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服务;风电先进运维装备平台,既可提供维修吊车服务,大幅降低客户维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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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可通过软件平台实现机器人替代人工作业,并实时数据采集和监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项目有助于公司后市场能力的提升,从而极大增强服务客户的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4、项目建设内容

(1)风电智能化运维技术平台

本项目通过风机健康评价及Re-Life平台、风机跨品牌控制和运营平台、风电场能量管理及发电量提升平台及风机环境与安全适应性平台四个子平台的建设,实现风电机组提质增效,提升客户经济效益,具体情况如下:术平台服务对比

现有服务募投服务区别和联系
主要针对公司自主品牌机组进行传统技术改造服务,提高机器稳定性,满足电网要求的基础上,多发电,减少故障,节省维修成本主要针对非公司品牌风机,兼顾公司自主品牌风机提供风机健康评价及Re-Life、风机跨品牌控制和运营、风电场能量管理及发电量提升、风机环境与安全适应性等服务,满足电网要求的基础上,提升发电量,降低故障率,节省维修成本区别: 现有服务:主要针对公司自主品牌风机提供传统单点的技改服务 募投服务:主要针对非公司自主品牌风机提供平台化、系统化、体系化的技改服务 联系: 平台化、系统化、体系化的服务模式是在传统单点式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前者是后者更高级的形态
现有服务募投服务区别和联系
陆上风机采用大型吊车进行大部件更换,海上风机采用支腿船及其他吊装船舶进行大部件更换使用空中维修吊车更换大部件,降低对大型吊车、支腿船的需求,降低综合成本区别: 现有服务:使用大型吊车、支腿船的组合 募投服务:使用小型吊车、平板驳船与空中维修吊车的组合 联系: 募投模式是对传统模式的革新,施工最终效果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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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25,543.2051.95%
1.1工程费用23,828.8648.47%
1.1.1设备购置费23,828.8648.47%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8.001.01%
1.3预备费用1,216.342.47%
1.3.1基本预备费1,216.342.47%
1.3.2涨价预备费--
2研发费用20,523.6741.74%
3铺底流动资金3,105.036.31%
4项目总投资49,171.90100.00%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前期准备*
场地租赁及装修**
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
人员招聘****
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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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海上风电机组柔性化生产技改项目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电气风电现有厂区中,通过配置机器人和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等,升级工具设备,打造智能制造管理系统和AIoT智慧物流,实现工厂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建设,以期实现公司海上风机柔性化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海上大兆瓦直驱机组产品生产能力,有利于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水平,提升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成本,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能力,缩短交货周期,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项目背景

风力发电作为绿色能源,是解决能源短缺、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有力手段,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出台多项政策进行支持。同时,风电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19年10月份发布的《风电的未来——开发、投资、技术、并网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指出:未来30年,要实现巴黎气候目标,陆上和海上风电装机量将超过总电力需求的三分之一(35%),到2050年成为主要的发电来源,海上风机未来将迎来极大发展。为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海上大兆瓦机型的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智能化发展,实现智能制造

中国智能制造战略指出:“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政策的提出要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增加产品附加值。因此,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是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结果,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求企业抓紧这一趋势进行智能化改造。

本项目抓住中国智能制造政策导向,拟引进螺栓扭矩、角度记录、追溯系统,智能制造、物流、仓储管理等系统,以加强数据收集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利用制造物联、信息化技术,将企业信息化延伸至生产车间,构建数字化的透明工厂,实现工序实时监控、数据实施反馈,实现工艺精细化管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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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

(2)提升自动化程度,实现产品结构丰富

目前,上海电气风电广东有限公司自有的部分设备机械加工精密度不高,难以实现生产数据追溯,造成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困难,生产进度难以控制,难以满足高精度、高规格海上产品系列的生产要求。另外,公司当前部分设备、设施难以满足日后大兆瓦产品的风机转运、装配工序,对海上风电机组产品升级换代造成一定难度。虽然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已经购买、替换了部分设备,但为应对紧张的生产任务和更高标准的产品要求,公司有必要按照较高标准设计、重新构建一套完整的柔性化生产线,以期实现海上风电机组产品的生产和升级。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要求的提升,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海上大兆瓦机型的生产要求。

(3)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推动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同时不得设置竞争最低限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不得干预项目单位报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竞争配置办法(试行)》提出:“通过竞争性配置,选择有投资能力、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讲诚信的企业获得我省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引导海上风电产业升级和降低成本,提高国家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海上风电健康有序发展。”

国家多次主动下调风电标杆电价、实施竞价原则上网,意在倒逼风电行业不断通过技术升级,提高自身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智能的产业政策,通过引进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替代人力,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风电人力成本。

项目实施后,高效、连续化的生产流程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操作人员,节省人工、材料成本,降低能耗,进一步提高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经济性。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品质将会有效提升,成本显著下降,将实现绿色生产,提升产品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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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及内容主要如下:

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1机器人、自动化装配设备当前风电产品的装配过程大都采用人工装配,机械化水平低下,人力需求多,而效率不高,局部生产过程由于缺乏人机工程考量的工装,而容易产生疲劳,引发员工职业健康问题在风电的主力生产工厂设计开发自动化、机械化装配设备,消除制造装配瓶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通过自动化设备开发,综合提升产能提升7%以上,并节省人力约16人 (1)通过机器人设备的开发,实现螺栓紧固或拉伸的自动化、无人化,单个工站效率可提高200%以上,在瓶颈产能提升上,综合产能提升5% (2)针对风机大量的螺栓连接问题,通过螺栓自动润滑设备的开发,可针对M20以上螺栓自动送料与涂抹润滑剂,工序能力提升100%以上,并在质量控制上实现螺栓润滑及涂抹的均匀性,以提高扭矩系数稳定性
2工具设备升级(1)风电装配车间大部件大都靠螺栓方式联结,而螺栓的拧紧主要采用人工使用扭力扳手方式,效率比较低,质量追溯性不高,往往是装配中的瓶颈,严重影响生产效率 (2)螺栓扭矩及拉力的稳定性是影响风机装配质量及寿命的关键因素,当前大都通过动手记录,存在遗漏记录风险,且很难有效分析过程数据 (3)在风电装配过程中,面临大量登高作业,当前大都采用登高梯子作业,梯子的柔性程度低,登高效率低,也造成了过多移动的浪费(4)在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及工装的备件大都为非标设计,一旦出现问题将面临停机,从而导致停产影响效率(1)引入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替代现有手动拧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 (2)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 (3)提高登高作业的人机配合性,提高登高作业安全性及效率 (4)提高生产用关键设备工装配件快速响应(1)通过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可在关键工厂全方位替代手动工具,预估在螺栓紧固工序提升80%以上效率,而整个产线综合效率提高3%以上 (2)扭矩数据记录系统,配置有云端服务器,所有扭矩及角度数据的存储及追溯功能,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同时实现拧紧工具跟踪运行时间、过载等运行状况,高效安排合理的维保节点,实现工具运行状态追溯及不良实时预警系统,以期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扭力工艺质量分析,同时合理的实施维保减少设备的停机时间 (3)通过引入曲臂式登高车,可提高装配柔性,间接提高装配的效率 (4)通过3D打印机的引进与应用,可实现工艺半实物模拟,提高工艺设计水平,并且可以工装配件打印快速响应,减少车间由于备件问题导致的停产,预估可有效降低产线停机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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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3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传统的风电装配模式,大都采用行车吊装装配,而流水线的周转同样采用行车周转,效率低下的同时,对建筑载荷的要求很高,且能耗较大。而当前的厂房设施大都不满足日后大兆瓦的风机装配。 此外,针对流水线的物料周转,依靠人员进行配送,效率不高,生产线的平衡率收到影响。(1)采用更低能耗且不改造现有厂房结构的前提,实现大兆瓦新风机产品在现有车间的装配整机运输、流水线周转 (2)通过Mover及AGV模块车拉动流水线按节拍流转,提高配送效率 (3)升级现有厂房行车,实现大兆瓦机组装配吊装使用总体实现10MW及以上机组生产能力的起重能力升级,及物流周转能力提升,并减少物流人员数量 (1)建设自动化配送与转运装备,以提升物流周转效率和解决大兆瓦机组的转运瓶颈问题。开发大吨位升降模块车Mover,可胜任8-10MW以上机组的工厂转运能力,能够做到自动导航,提高效率,相对于传统行车起到周转,转运时间缩减60倍;同时,针对流水线的物料配送,采用AGV周转车,可提高流水线的周转效率,并节省生产物料配送人员6人以上 (2)针对8-10MW风机的生产线部件吊装,设计500T能力吊车,相对于抬吊方案,提升500%站位周转吊装效率,综合生产效率实现20%以上的提升
4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风电装配完成后,需要进行出厂的测试,而目前大都是依赖手动进行测试,不能模拟机组或运转过程中的各项指标。手动测试主要使用包括使用相序表、数字万用表、钳流表、CF卡适配器、各类手持工具、平板电脑、以太网线、短接线等,对机组部件的各功能进行测试,效率很低,且测试过程依赖人工,容易漏测、跳测,且测试报告为人为填写,质量追溯性很差开发调试项目自动测试,智能化检测、消除遗漏测试,替代人工测试,提高检测效率设计开发产品集成测试设备,实现机舱、轮毂、发电机及其他部件的功能智能集成化测试,提高生产率,提高质量追溯性;通过自动化测试,实现智能化检测判断,并能自动打印测试报告,在效率上是传统人工的10倍以上
5智能制造管理系统(1)生产状态的及时获取及动态调度:目前的现场的生产状态信息主要通过生产进度员人工收集 (2)齐套检查与物流跟踪:目前对齐套状态的检查和跟踪均是由人工完成,尤其是对manko来料状态实时跟踪 (3)制造业务的协同一体化:目前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仍然依赖人工的沟通,存在管理成本高,及时性不足的问题。 (4)业务现场无纸化与效率提升:目前工厂的现场业务依通过智能化软件和设备,系统化的实现: (1)计划调度业务,包括生产订单、月计划、详细的上线及推移计划的编制,现场进度的反馈与可视化监控 (2)齐套管理业务,包括订单及工序的齐套性检查,缺件监控与跟踪,缺件补装任务管理(1)缩短整体制造周期和生产节拍37.5% (2)每兆瓦产出降低16%的人工成本 (3)提升过程质量,返工率降低1%,NCC降低10%。4.80%以上流程业务将从纸质文件流转变为电子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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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赖纸质单据和人工填报电子表单的方式记录和传递信息,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量,并且传递效率低下,信息可靠性不足 (5)物料与装配关系追溯:目前关键零部件的追溯主要采用抄录供应商提供的序列号来完成。传抄序列号带来的工作量大、易错漏,不统一的编码规则也不利于未来信息化的追溯体系建立 (6)作业指导与防错防呆:目前的生产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通过查询纸质的工艺指导文件获取详细的作业要求,并通过检查表将关键的控制点固化。此种模式下,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仍然较为依赖生产人员的能力和主观责任心 (7)设备资源状态监控:目前生产资源的状态主要靠人工获取和记录,生产资源的检查和维护的执行也依赖生产、技术人员本身的素养等 (3)来料收货业务,包括收货盘点,检验协同,贴标签,入库上架等 (4)生产配送业务,包括配送计划的同步生成,拣配引导,预约叫料和配送过程管理等 (5)生产执行业务,包括任务派工,开工点检,执行过程中的作业指导,数据采集与报工,报检协同,吊运管理等 (6)质量管理业务,包括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库存检验,检验放行,不合格品处理,质量数据追溯等 (7)异常管理业务,包括异常的汇报,审批,升级,处理,关闭等 (8)设备工具点检,包括设备点检,周期性维护,设备维修等
6AIoT智慧物流(1)原材料物流由供应商负责,对物料发货及到货情况无法做到及时更新,需人工沟通,信息实效性和准确性较差 (2)原材料收货和订单匹配,发票匹配会有差异,造成后续单据和系统匹配时间长,效率低 (3)原材料收货主要靠人工,收货时间较长,容易出错 (4)现有库位的利用率没有最优化,无法完全做到先进先出,外借仓库需求较大(1)通过供应商商段的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在发货端匹配订单情况,发运情况,在运输过程中进行进程监控,能在发货时预计到货时间,和发货品类和数量,有利于生产安排 (2)通过RFID技术,进行自动读取原材料信息、自动收货,自动匹配订单,提升收货准确(1)90%以上的主要大部件实现原材料的物流全程跟踪。 2.50%以上的关键物料达到自动化收货 (3)优化库位设置,提高仓储利用率20% (4)确保信息流的准确性和及时,通过提高信息准确率来降低库存,提高库存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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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率和效率,减少发票匹配错误 (3)通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可对工厂的原材料入库、产线配料、日常管理、仓储策略制订、批次管理进行智能化的配置,提供可视化的管理,及提供最优的库位配置建议
6.1AIoT智慧物流(智能立库)(1)原仓库为单叉立库,横向布置,库位总数量不满足需求,且尺寸无法满足后续发电机物料存储需求 (2)物料容器以厂内物料单张贴,有时一个容器摆放多种物料,造成入库难,出库拣选难 (3)物料由人驾驶叉车、堆高车入库、搬运,效率较低 (4)后续产能大幅提升,物料存取作业频繁,面临多辆车辆在立库及车间通道狭窄空间内高密度交叉作业,风险较大 (5)入库、出库查找库位,需要人工查找,时效长,易出错 (6)物料盘点靠人工盘点,工作量巨大,出错率高(1)优化改造现有立库结构,改为纵向布局,增加双伸库位 (2)建设物料传输系统,增加自动化堆垛机,AGV牵引小车,物料自动出、入库及配送 (3)配置WMS和WCS系统,实现仓库自动化控制,信息自动化管理(1)库位区域合理划分,优化格局,增加托位 (2)物料、托盘、库位均采用RFID管理,物料由自动分配托盘和库位,无需人工分配、查找 (3)物料由输送机、堆垛机自动快速入库、出库 (4)建立分拣系统,配合WMS软件功能,达到快速分拣的功能 (5)上WMS系统,管理库位及分拣逻辑判断,配合人工分拣 (6)以“先进先出”为出库管理目标 (7)以订单为单位,人工岗位拣选,按系统提示数量手持PDA设备扫码拣选 (8)搭配AGV牵引物料自动搬运
序号名称合计(万元)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9,893.0891.54%
1.1工程费用9,379.0086.78%
1.1.1设备购置费9,379.0086.78%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990.40%
1.3预备费用471.094.36%
1.3.1基本预备费471.09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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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合计(万元)投资比例
1.3.2涨价预备费-0.00%
2铺底流动资金914.868.46%
3项目总投资10,807.94100.00%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方案设计****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
投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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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背景

风力发电作为绿色能源,是解决能源短缺、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的有力手段,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重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出台多项政策进行支持。同时,风电未来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19年10月份发布的《风电的未来——开发、投资、技术、并网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指出:未来30年,要实现巴黎气候目标,陆上和海上风电装机量将超过总电力需求的三分之一(35%),到2050年成为主要的发电来源,陆上风机未来将迎来极大发展。为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提升产品生产质量和技术水平,满足陆上大兆瓦机型的生产要求。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智能化发展,实现智能制造

中国智能制造战略指出:“紧密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装备融合的集成创新和工程应用”。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新能源设备上云,开展设备建模、功率预测、调度优化等服务,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并网效率。政策的提出要加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风电行业的交叉融合,增加产品附加值。随着行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智能化将成为未来风电的主要发展方向,这亦是风电制造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需抓紧这一趋势进行智能化改造。

本项目顺应能源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深化风电与控制技术、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等的深度融合,拟引进螺栓扭矩、角度记录、追溯系统,智能制造、物流、仓储管理等系统,以加强数据收集能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为目标,利用制造物联、信息化技术,将企业信息化延伸至生产车间,构建数字化的透明工厂,实现工序实时监控、数据实施反馈,实现工艺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智能制造。

(2)提升自动化程度,实现产品结构丰富

目前,我国陆上风电保持蓬勃发展已至成熟期,风电单机容量从2~3兆瓦为主发展到3兆瓦以上机型,随着风电机组产品不断地升级迭代更新,风电机组的大型化将为行业的发展趋势。当前,公司厂房的局部车间已经不能充分满足大型风电机组的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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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设备机械加工精密度不高,造成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困难,难以满足高精度、高规格产品系列的生产要求。从行业来看,各大整机商积极研发推出针对平价大基地的3.X兆瓦和4.X兆瓦平台机型并量产,乌兰察布风电项目的中标机型单机平均容量已达到4.16兆瓦。为应对紧张的生产任务、更高标准的产品要求以及行业的激烈竞争,公司有必要按照较高标准设计、重新构建一套高端、功能完善的智能化生产线,以保证市场竞争地位。随着下游市场对产品要求的提升,公司必须实施智能化改造,增加自动化机械,优化转运吊装环节,实现生产、流转、仓储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实现陆上风电机组产品的升级换代。

(3)响应国家产业政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当前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化石燃料的竞争日益激烈,风电平价时代将至。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发布题为《十年:进展到行动》(10 Years: Progress to Action),2010年陆上发电的平准化发电成本(LCOE)为84美元/MWh,2019年降至47美元/MWh,下降率为46%。至2030年,全球陆上风电的装机容量需要达到2,015GW,其成本将降低至30~40美元/MWh。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推动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促进风电有序规范建设,加快风电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市场化发展,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通过竞争配置方式组织建设。国家多次主动下调风电标杆电价,意在倒逼风电行业不断通过技术升级,提高自身经济性和市场竞争力。本项目积极响应国家绿色智能的产业政策,通过引进全自动化和半自动化装配生产线替代人力,提高生产效率,降低风电人力成本。

项目实施后,高效、连续化的生产流程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操作人员,节省人工、材料成本,降低能耗,进一步提高陆上风电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因此,本项目建设完成后,产品品质将会有效提升,成本显著下降,将实现绿色生产,提升产品竞争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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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目标及内容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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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1机器人、自动化装配设备当前风电产品的装配过程大都采用人工装配,机械化水平低下,人力需求多,而效率不高,局部生产过程由于缺乏人机工程考量的工装,而容易产生疲劳,引发员工职业健康问题在风电的主力生产工厂设计开发自动化、机械化装配设备,消除制造装配瓶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力成本通过自动化设备开发,综合提升产能提升7%以上,并节省人力约16人 (1)通过机器人设备的开发,单个工站效率可提高200%以上,在瓶颈产能提升上,两个关键工厂综合产能提升5% (2)通过机舱前机架翻身和主轴对中穿轴自动化设备开发,提高工位装配效率100%以上,并极大降低吊装安全与质量隐患 (3)此外,通过螺栓自动润滑设备的开发,可针对M20以上螺栓自动送料与涂抹润滑剂,工序能力提升100%以上 (4)通过设计人机工程的专用工装设备可减少工位的等待、调整、准备浪费等工时,提高装配效率,并降低人员劳动强度
2工具设备升级(1)风电装配车间大部件大都靠螺栓方式联结,而螺栓的拧紧主要采用人工使用扭力扳手方式,效率比较低,质量追溯性不高,往往是装配中的瓶颈,严重影响生产效率,局部采用电动的冲击扳手,工作时产生巨大噪音,影响员工职业健康,而间接影响装配效率 (2)在风电装配过程中,面临大量登高作业,当前大都采用登高梯子作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也造成了过多移动的浪费 (3)此外,在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及工装的备件大都为非标设计,一旦出现问题将面临停机,从而导致停产影响效率 (4)随着产品不断地迭代更新,风机的大型化是个趋势,当前陆上厂房的局部车间已经不能充分满足3.X及4.X以上机型的生产,而需要在较远工厂代生产,整机运费颇高(1)引入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替代现有手动拧紧工具,提高生产效率 (2)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 (3)提高生产用关键设备工装配件快速响应 (4)在现有较为轻量化的陆上基地,通过升级吊装设备,完成更大机组的生产扩能(1)通过电动扳手及带传感器液压扳手普及,可在关键工厂全方位替代手动工具,预估在螺栓紧固工序提升80%以上效率,而整个产线综合效率提高3%以上 (2)扭矩数据记录系统,配置有云端服务器,所有扭矩及角度数据的存储及追溯功能,实现扭矩及角度参数的收集实现扭矩、及角度的分析报表,同时实现拧紧工具跟踪运行时间、过载等运行状况,高效安排合理的维保节点,实现工具运行状态追溯及不良实时预警系统,以期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扭力工艺质量分析,同时合理的实施维保减少设备的停机时间 (3)通过引入曲臂式登高车,可提高装配柔性,间接提高装配的效率 (4)通过3D打印机的引进与应用,可实现工艺半实物仿真模拟,提高工艺设计水平,并且可以工装配件打印快速响应,减少车间由于备件问题导致的停产,预估可有效降低产线停机率0.5% (5)拟引入液压移动式龙门吊,可绕开改造厂房的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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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大投资,可实现大风轮机组产品的扩能,通过吊装能力提升,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
3智能化集成测试与检测设备风电装配完成后,需要进行出厂的测试,而目前大都是依赖手动进行测试,不能模拟机舱在旋转过程中的各项指标。手动测试主要使用包括使用相序表、数字万用表、钳流表、CF卡适配器、各类手持工具、平板电脑、以太网线、短接线等,对机舱的各功能进行测试,效率很低,且测试过程依赖人工,容易漏测、跳测,且测试报告为人为填写,质量追溯性很差开发机舱调试项目自动测试,智能化检测、消除遗漏测试,替代人工测试,提高检测效率设计开发产品集成测试设备,实现机舱与轮毂功能智能集成化测试,提高生产率,提高质量追溯性;新开发大兆瓦产品的功能性集成自动测试,智能化检测判断,并能自动打印测试报告,在效率上是传统人工的10倍以上,针对新产品开发转量产后产线综合效率提高5%以上
4智能制造管理系统(1)生产状态的及时获取及动态调度:目前的现场的生产状态信息主要通过生产进度员人工收集 (2)齐套检查与物流跟踪:目前对齐套状态的检查和跟踪均是由人工完成,尤其是对manko来料状态实时跟踪 (3)制造业务的协同一体化:目前的部门间的协同工作仍然依赖人工的沟通,存在管理成本高,及时性不足的问题 (4)业务现场无纸化与效率提升:目前工厂的现场业务依赖纸质单据和人工填报电子表单的方式记录和传递信息,带来大量的额外工作量,并且传递效率低下,信息可靠性不足 (5)物料与装配关系追溯:目前关键零部件的追溯主要采用抄录供应商提供的序列号来完成。传抄序列号带来的工作量大、易错漏,不统一的编码规则也不利于未来信息化的追溯体系建立 (6)作业指导与防错防呆:目前的生产作业通过智能化软件和设备,系统化的实现: (1)计划调度业务,包括生产订单、月计划、详细的上线及推移计划的编制,现场进度的反馈与可视化监控 (2)齐套管理业务,包括订单及工序的齐套性检查,缺件监控与跟踪,缺件补装任务管理等 (3)来料收货业务,包括收货盘点,检验协同,贴标签,入库上架等 (4)生产配送业务,包括配送计划的同步生成,拣配引导,预约叫料和配送过程管理等 (5)生产执行业务,包括任务派工,开工点检,执行过程中的作业指导,数据采集与报工,报检协同,吊运管理等 (6)质量管理业务,包括来料(1)缩短整体制造周期和生产节拍37.5% (2)每兆瓦产出降低16%的人工成本 (3)提升过程质量,返工率降低1%,NCC降低10% (4)80%以上流程业务将从纸质文件流转变为电子化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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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技改模块现状拟提升的方向拟达到的目标
过程中,操作人员通过查询纸质的工艺指导文件获取详细的作业要求,并通过检查表将关键的控制点固化。此种模式下,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仍然较为依赖生产人员的能力和主观责任心 (7)设备资源状态监控:目前生产资源的状态主要靠人工获取和记录,生产资源的检查和维护的执行也依赖生产、技术人员本身的素养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库存检验,检验放行,不合格品处理,质量数据追溯等 (7)异常管理业务,包括异常的汇报,审批,升级,处理,关闭等 (8)设备工具点检,包括设备点检,周期性维护,设备维修等
5AIoT智慧物流(1)原材料物流由供应商负责,对物料发货及到货情况无法做到及时更新,需人工沟通,信息实效性和准确性较差 (2)原材料收货和订单匹配,发票匹配会有差异,造成后续单据和系统匹配时间长,效率低 (3)原材料收货主要靠人工,收货时间较长,容易出错 (4)现有库位的利用率没有最优化,无法完全做到先进先出,外借仓库需求较大(1)通过供应商商段的智能物流管理系统,做到信息共享,在发货端匹配订单情况,发运情况,在运输过程中进行进程监控,能在发货时预计到货时间,和发货品类和数量,有利于生产安排 (2)通过RFID技术,进行自动读取原材料信息、自动收货,自动匹配订单,提升收货准确率和效率,减少发票匹配错误 (3)通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可对工厂的原材料入库、产线配料、日常管理、仓储策略制订、批次管理进行智能化的配置,提供可视化的管理,及提供最优的库位配置建议(1)90%以上的主要大部件实现原材料的物流全程跟踪 (2)50%以上的关键物料达到自动化收货 (3)优化库位设置,提高仓储利用率20% (4)确保信息流的准确性和及时,通过提高信息准确率来降低库存,提高库存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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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5,737.88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5,465.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

272.63万元。

序号名称合计(万元)投资比例
1建设投资5,465.2595.25%
1.1工程费用5,183.0090.33%
1.1.1设备购置费5,183.0090.33%
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010.38%
1.3预备费用260.244.54%
1.3.1基本预备费260.244.54%
1.3.2涨价预备费-0.00%
2铺底流动资金272.634.75%
3项目总投资5,737.88100.00%
项目建设期第1年建设期第2年建设期第3年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方案设计***
设备采购*******
安装调试******
投产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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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一)整体发展战略

作为中国海上风电龙头企业,公司始终坚守“能动全球工业,智创美好生活”的发展理念,持续探索引领中国海上风电又好又快发展的道路,致力于成为中国风电新能源“大国重器”领先企业,努力提升我国新能源高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水平。公司以“致力于创造有未来的能源”为使命,推动风电成为重要的未来能源,以“成为全球领先的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为目标,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以智能化助推风电进化,以数字化赋能风电未来。通过引入全球一流的智能化技术理念及管理经验,打造国际领先的智能化生产基地,构建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后期服务等全智能化的管理流程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风电全生命周期”的产品与服务。

(二)公司未来三年具体发展计划

电气风电总体目标是要实现三个转变:从装备制造商向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从本土化向国际化转变;从市场跟随者向行业引领者转变。为实现该目标,公司将实施以下发展规划:

1、产品发展规划

未来三年,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坚持开放式研发策略,持续拓展由多个国内外研发中心、高校合作团队、自主研发团队等形成的研发体系,加强专利规划与管理,重视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强化公司产品开发体系与技术研发体系建设。

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一直引领中国海上风电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海上风电项目的离岸距离逐渐增加,对于大于50公里的项目,为实现全生命周期度电成本最优,大兆瓦机组优势明显,所以对于海上低风速区域,将以6-8MW级别机组为主,对于福建粤东高风速区域,将以大兆瓦机组为主,同时需要兼顾机组运维等配套产业链的发展。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的大背景下,面对竞争对手日渐强势的挑战,公司布局深远海市场,做好漂浮式机组技术准备,进一步巩固公司海上风电的市场地位。对陆上风电,公司根据地形特点和资源条件,进行了全面的战略布局。对“三北”区域中高风速地区,兼顾智能化、考虑经济性、安全性和稳定性,“三北”区域产品布局有2.X系列、3.X系列、4.X系列、5.X系列平台。对中东南部低风速区域,考虑地形、风切变、电力消纳能力等因素,布局有2.X系列、3.X系列机组。在工业互联的时代背景下,公司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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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先进技术,结合风电的业务场景需求,打造数字化风场产品。该系列产品可以实现基于云端的数字化风场开发/建设/运维、智能增功、智能延寿等,有效降低平准化度电成本,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技术发展规划

技术能力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夯实提升以下核心技术,逐步实现从整机供应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

(1)数字化顶层设计层面核心技术

研发新一代基于模型的风机控制器、新一代风云系统、风机健康管理软件、风资源评估APP、智能场控系统、资产管理APP等一系列数字化产品,实现风场运行智能化、运维数字化,将智能嵌入实体设备,扩展实体产品的价值,大幅提高故障预警准确率和发电量。

数字化产品开发配套的、基于模型的设计技术,以及软件、模型、硬件仿真测试技术,实现研发过程数字化,科学地降低产品成本,产品开发大幅提效,并能实现产品可靠性的大幅提升。将数字化产品嵌入到风机中,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产品的持续升级空间,最终为性能改善做好准备,为客户提供拥有更大升值空间的风电产品。

(2)智能化生产制造层面核心技术

继续通过加强核心技术,提升主打产品的生产制造环节中的智能化程度,实现智能化、柔性化生产,从而达成公司生产制造环节的增益、降本。

(3)整机系统层面核心技术

整机制造商最核心的技术之一就是整机的集成设计,而集成设计主要包括整机设计、载荷控制和测试验证技术。通过研发,将实现陆上5.X系列和海上8MW以上整机的设计分析能力,开发全新的数字化控制系统,建立8MW以上的拖动测试验证能力,实现10MW级驱动链测试。

(4)核心部件层面核心技术

通过对核心部件的技术穿透,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对风电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提升风电机组的设计水平,使公司产品的总体技术水平达到行业领先。另外,通过对几个核心部件的技术穿透,不仅可以更好地梳理供应链降本路径,有效实现降本增效,而且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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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现对供应商的更好协作,提高部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5)风电场层面核心技术

公司将重点进行两个方面的技术创新,一是大规模乃至超大规模的风电场开发技术,二是在智慧能源上的创新,针对于电网末端、智能配电网,实现能源的就地利用和对主网的友好性。基于此,可建立在风电场设计与运维、电网适应性、环保与持续发展等方面提供全生命周期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支撑公司业务发展。

3、业务发展规划

公司的战略核心是构建健康的业务组合,围绕核心业务与战略业务,构建均衡且可持续的增长点,推动公司客户、产品、运营三维的核心能力建设。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整机设备制造。核心业务是公司的业务支柱以及重要的现金流和利润来源。战略作用在于为其他业务发展提供技能及资源支持。战略重点在于继续提升市场地位,形成战略控制点;通过优化设计、降低成本、优化管理来发掘利润潜力。

公司的战略业务包括风资源开发与运维服务。风资源开发业务模式成熟,占据产业链高利润环节。其战略作用在于带动设备市场占有率,实现主业协同。其战略重点在于快速提高运营规模,获得稳定的高额利润;拓展业务模式,形成成熟的解决方案。运维服务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其战略作用在于形成公司的新增长点,其战略重点在于快速抢占市场,提升运营规模;创新业务模式,丰富产品线,提升竞争力。

4、人才资源规划

风力发电属于复杂的多学科领域,风电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的特点,因此,风力发电机组从整机到部件,以及其设计、工程、装配、测试、运维等各环节,均对人才资源有较高且较为全面的需求,且高端人才资源具备稀缺性。随着市场容量持续增长,产品技术更新迭代,风电行业对高素质、复合型、多元化的专业人才需求将持续增长。因此,吸引并培养专业人才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的保持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公司将通过内部培养、人才交流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注入持续推动力。

5、资本运作规划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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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提升融资效率,从而有效降低资金成本,为电气风电发挥风电产业资源优势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公司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加大对风电产业核心及前沿技术的进一步投入与开发,保持风电业务创新活力,增强核心技术实力,实现风电业务板块的做大做强,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与综合优势。未来公司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丰富产品线,实现跨越式发展。

八、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的假设条件及实施发展计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拟定上述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本次募集资金能及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如期完成;

2、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稳定,没有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

3、公司所遵循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的行业及主营业务领域的市场保持正常发展状态,没有出现危及本行业发展的重大市场变化;

5、无其他带来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

(二)实施上述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和解决措施

1、实施上述规划将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因素

经过多年的稳步发展,公司已具备一定的资本积累,但要实现经营目标,在核心技术、员工培训和人才引进等方面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单纯依靠自有资金不能有效满足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将对公司的快速发展形成制约。

(2)人才培养

公司处于从整机制造商向风电全生命周期服务商的转变的关键阶段,除对管理、技术、市场等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将变得更为迫切,更新增了对从事数字化、智能化、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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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服务相关工作人才的需求。公司未来能否及时通过外部引进及内部培养出相应的专业人才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将面临人才引进、培养、和有效使用的挑战。

(3)政策变化

2019年开始,国家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陆上风电项目全面实现平价上网,海上风电项目尽快实现降本。行业的迅速变化对公司的产品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经营将面临新的挑战。

(4)激励机制

公司通过多年发展,建立了一套以员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但总体上仍有不足,主要包括缺乏市场化决策制度、市场化薪酬体系、员工持股机制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发展,因此公司需建立相应市场化机制。

(5)公司治理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较大挑战,为了确保公司管理高效需更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2、实施上述规划拟采用的方法、途径

(1)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

本次股票发行将为上述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支持。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计划认真组织募投项目的实施,并且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公司产品科技含量,通过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培训和激励机制,加快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通过外招内培,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团队,为公司发展规划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并利用公司与国内外高校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化产学研合作平台建设,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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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挥现有技术优势

公司将继续发挥现有的技术研发优势,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加强与下游客户和上游供应商之间的合作,紧跟国际先进技术最新动态,保证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将运用云技术,物联网技术等,不断逐步提升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以实现智能制造标准化,提升制造能力。

(4)建立市场化激励机制

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强化市场化的决策机制,优化管理方式与经营机制,建立员工持股与企业长期发展相匹配的激励机制。

(5)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

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高效运行,梳理完善各种业务流程,加强业务管控,促进公司管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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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等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等制度的有效执行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总体原则、管理和责任、具体程序、披露内容、保密制度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信息披露的具体流程,确保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直接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常设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作为公司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的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将不断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确保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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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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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0%;(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2)现金分红比例

在满足上述分红条件的前提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顺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年度现金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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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事项:(1)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其相关预计收益情况;(3)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4)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6)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应扣减现金红利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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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3)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

董事会及监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公司盈利但董事会在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

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还应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并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或调整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互联网系统等方式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主要在于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等进行了明确。

三、滚存利润分配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次发行完成后,如公司发行前尚存滚存未分配利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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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草案)》规定,公司股东投票机制如下: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公司应当釆用累积投票等方式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公司采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五、相关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1、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也不由电气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2、电气风电上市后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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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电气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

4、电气风电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承诺不减持电气风电股份。

5、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在电气风电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电气风电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电气风电,则电气风电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红利中与本公司应上交电气风电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红利。”

2、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1、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以本企业所持电气风电控股股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债”)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上证函[2020]51号),本企业已于2020年2月3日完成本次可交债第一期发行。除本次可交债投资人依法行使换股权外,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

2、电气风电上市后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间接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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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明确并披露电气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

4、电气风电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承诺不减持本企业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

5、本企业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电气风电所有。”

3、股东电气投资承诺

“1、自电气风电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电气风电股份,也不由电气风电回购该部分股份。

2、电气风电上市后6个月内如电气风电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电气风电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电气风电的控制权安排,保证电气风电持续稳定经营。

4、电气风电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电气风电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承诺不减持电气风电股份。

5、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时,应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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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电气风电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电气风电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电气风电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电气风电,则电气风电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红利中与本公司应上交电气风电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红利。”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1、本公司拟长期持有电气风电股票。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2、本公司在持有电气风电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电气风电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电气风电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电气风电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电气风电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电气风电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本公司减持电气风电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稳定股价及股份回购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制定了《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启动情形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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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2、责任主体

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包括控股股东、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包括:由公司回购公司股票;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上述措施可单独或合并采用。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A、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B、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4、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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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还应遵循下列原则: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措施预案执行。

5、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A、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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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监管(如需)及控股股东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B、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国有资产监管(如需)及控股股东内部审议程序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不包括控股股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A、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B、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C、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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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和现金分红(税后,下同)的1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2、公司承诺

“本公司上市(以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本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将严格依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3、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企业将严格依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人将严格依照《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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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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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作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3、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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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同时,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在保持成本弹性的同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积极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制订了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企业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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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承诺:“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促进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的实现,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

(七)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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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相关承诺事项”之“(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鉴于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向上交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承诺

“1、如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2、直接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承诺

“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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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红利中扣减;

5、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3、间接控股股东电气总公司承诺

“1、如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企业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企业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4、股东电气投资承诺

“1、如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公司分配现金红利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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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5、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其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九)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六、同业竞争”之“(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四)关于规范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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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1、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1风电有限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400MW(H6)海上风电项目100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设备250,100
2风电有限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江苏如东400MW(H10)海上风电项目100套SWT-4.0-146风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设备250,100
3发行人华能浙江平湖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6.0-172风电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227,505.14
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5#海上风电场项目75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升压变及环网柜等附属设备184,696.60
5风电有限滨海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海南区H3#海上风电项目75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75,344.8276
6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如东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如东黄沙洋H1-1#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含基础顶法兰)及其内部所有机械附件124,689.655172
7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一期风电场B区184M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型号为SWT-4.0-130,单机容量为4MW,总容量为184MW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124,594.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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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万元)
8发行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竹根沙(H2#)300MW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50台单机容量为4MW和17台单机容量为6MW,总容量为302MW的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196,191.38
9风电有限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东台五期(H1)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4.0-146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技术服务等115,337.90
10发行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第二批项目21套SWT-6.0-154型号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14,995.594487
11发行人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600万千瓦示范项目大板梁第三风电场178套W4500-155风电机组、4套W5000-155示范机型风电机组及公用系统234,756.2433
12发行人内蒙古察哈尔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600万千瓦示范项目幸福第一风电场64套W4500-155风电机组、65套W4800-146风电机组及公用系统167,619.7543
13发行人福建省福能海峡发电有限公司长乐外海海上风电场C区第一批项目25套SG-8.0-167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136,600
14发行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能嵊泗2#海上风电场工程32套SWT-6.25-172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41,000
15发行人中广核(嵊泗)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广核浙江嵊泗5#、6#海上风电场(二标段)24套SWT-6.25-172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02,750
16发行人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第二批项目30套SWT-7.0-154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48,890
17发行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启东海上风电H1#、H2#、H3#项目H1#10套SWT-6.25-172、H2#15套SWT-6.25-172和9套W5550-172、H3#13套SWT-6.25-172和9套W5550-172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升压变及环网柜等附属设备264,226.80
18发行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二期32台单机容量为6.25M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139,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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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签订了《国家电投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于2020年4月签订了《国家电投江苏如东H4#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联合体实施细则》。发行人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与华勘院、中天科技作为联合体共同承包如东H4#400MW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总价为598,445万元;发行人负责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的内附件的供货,以及风机的安装指导及风机调试等,涉及的合同金额为231,123万元。如东海翔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与华勘院(联合体牵头方)、发行人(联合体成员方)及中天科技(联合体成员方)于2020年3月签订了《国家电投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联合体各方于2020年4月签订了《国家电投江苏如东H7#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联合体实施细则》。发行人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与华勘院、中天科技作为联合体共同承包如东H7#400MW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总价为651,019万元,发行人负责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与塔架的内附件的供货,以及风机的安装指导及风机调试等,涉及的合同金额为231,123万元。

2、已履行完毕的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完毕的金额超过100,000万元的重要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1风电设备中电投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电投滨海北区H2#海上风电场项目100台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295,847.00
2风电有限河北建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唐山乐亭菩提岛海上风电场300兆瓦示范工程风力发电项目75台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文件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215,738.803419
3风电有限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华东台四期H2海上风电项目63套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72,738.4615
4风电设备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福建莆田南日岛一期风电场A区200MW风力发电项目50台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150,467.0086
5风电设备苏州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东台分公司江苏东台200MW海上风电项目50套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148,800.00
6风电有限华能如东海上八仙角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如东海上风电场152兆瓦风力发电项目38套SWT-4.0-130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26,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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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卖方买方项目名称销售标的合同金额
7风电有限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6MW项目20套SWT-6.0-154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121,816.8592
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名称采购标的合同期限
1.风电有限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WM风电机组用叶片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2.0WM风电机组叶片部件(包括产品主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服务及文件资料等)。2014年1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2.风电有限西门子歌美飒再生能源(上海)有限公司《叶片长期供应协议》《框架协议的修正协议》《补充协议》B63叶片、B53叶片。在双方技术许可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3.风电有限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交货期等均以采购订单为准。2019年1月17日至2022年1月17日
4.西门子风电威能极风力驱动(天津)有限 公司1Trading Agreement Adoption AgreementGearboxes and Related Parts for Siemens Wind Power A/S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提前15个月通知可终止该协议
5.风电有限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MW风电机组用叶片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2.0WM风电机组叶片部件(包括产品主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服务及文件资料等)。2014年1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
6.风电有限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 公司《采购框架协议》发电机_2MW新空水冷YFKSYG500-4、发电机、1MW普通型发电、1MW高原型发电机等。2018年7月2日起三年
7.风电有限徐州罗特艾德回转支承有限公司《2.0MW风电机组用偏航变桨轴承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继承协议》2.0WM风电机组偏航变桨轴承部件(包括产品主设备、备品备件、随机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服务及文件资料等)。2014年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8.风电有限上海电气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双方书面签署的采购订单为准。2019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

威能极风力驱动(天津)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合并至“西门子机械传动(天津)有限公司”,“西门子机械传动(天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弗兰德传动系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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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采购方供应商合同名称采购标的合同期限
9.风电有限上海玻璃钢研究院东台有限公司《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采购订单为准。2019年1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0.风电有限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MW风电机组用主轴及锁紧螺母2014年合作供货框架协议》《2019年度采购量及价格补充协议》《内贸采购框架协议(配套件、设备)》2MW风电机组主轴及锁紧螺母部件,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2014年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风电设备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公司《零部件供应协议》风力发电机、叶片等。2017年1月25日起长期有效
12.风电有限上海自贸试验区ABB实业有限公司《适用协议》《交易协议》变流器等。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日,到期自动续约,最多不超过3年
13.风电有限KK Wind Solutions A/S《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以采购订单为准。2017年9月20日起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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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软件许可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风电设备/风电有限与西门子公司签署的正在履行中的主要技术/软件许可合同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 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产品 类型许可费
1.《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15年4月29日、2016年5月12日、2016年12月20日、2017年6月13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设备/风电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为2.5-108 MkI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制造和装配B53叶片,为生产和组装用于6.0-154 MkI合同产品/改进产品的B75叶片,并将它们合并在此类合同产品/改进产品中,为生产和组装用于6.0-154MkI合同产品/改进产品的永磁直驱发电机;(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WT-2.3-101 MkI、 SWT-2.5-101 MkI、 SWT-2.5-108 MkI、 SWT-3.6-120 MkII、 SWT-4.0-120 MkIII、 SWT-4.0-130 MkIII、 SWT-6.0-154 MkI等型号的风机 B53-00叶片 B75-00叶片 永磁直驱发电机技术许可风机、技术许可叶片、技术许可发电机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2.《D7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8年4月2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2)对合同产品/改进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WT-7.0-154 MkI 风机技术许可风机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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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 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产品 类型许可费
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
3.《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18年3月2日、2019年12月20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G8.0-167 DD、SG6.5-185 DD型号的风机技术许可风机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4.《B63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8年3月2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有限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及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将他们合并在配套转让的SWT-4.0-130风机上;(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B63-00叶片技术许可叶片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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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 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产品 类型许可费
5.《核心部件(软件)供应合同》2015年4月29日西门子 公司风电 设备许可人授予被许可人一项非排他(受限于本附件第1项技术许可协议的排他性条款)、不可转让的许可以向客户分发和再许可被许可软件和软件文件,但仅限用于合同产品之上。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至风电设备与西门子公司签署关于许可专有技术和知识产权以销售合同产品的协议到期日软件:风机控制器软件(包括用于集成控制器版本的变频器应用软件);软件文件:软件包内容和版本历史相关基本信息、风机安装、参数/警报信号表等相关信息、传感器信号表、风机FAT软件说明非许可的控制软件
6.《SWT-4.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0月3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除核心组件以外);(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SWT-4.0-146风机 (使用公司自研叶片)二次开发风机提成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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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 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产品 类型许可费
7.《W400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0月3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W4000-146风机 (使用公司自研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二次开发风机提成许可费
8.《WD6250-172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0月3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被许可人的常规改进和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现场装配、安装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且进行与此相关的项目管理和执行;(4)改进、修改和开发在合同产品中包含的专有技术和/或许可人的改进以及专利所含的技术。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WD6250-172风机 (使用公司自研叶片和控制系统软件)二次开发风机提成许可费
9.《B90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2019年12月20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许可人就专有技术、文件、许可人的改进、升级文件及专利授予被许可人不可转让的、非排他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且不可分许可的(受限于其他条款的约定)中国(不包括港澳台)生效日起20年B90叶片联合开发叶片一次性费用及提成许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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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签署时间许可人被许 可人授权内容授权 地域有效 期限合同产品/软件及软件文件产品 类型许可费
权利和许可,以:(1)制造和组装合同产品/改进产品,并将他们合并在配套转让的SG6.5-185DD风机上;(2)对合同产品/改进产品进行质量控制并提供技术支持;(3)销售、运输和调试、维修和服务合同产品/改进产品;(4)被许可人应有权独立全面的进行开发。 以上“合同产品”指双方联合开发项目中许可方应交付的部分相关的或在联合开发项目中许可方独立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技术。
10《B90叶片及SG 6.5-185 DD更名协议》2020年6月29日西门子 公司电气 风电原《B90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D8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补充协议一》中的SG 6.5-185 DD风机及B90叶片的产品定义及引用内容分别正式变更为SG 6.5-187 DD风机及S91叶片。其授权内容分别适用原协议约定。中国(不包括港澳台)分别适用原协议约定SG 6.5-187 DD风机 S91叶片技术许可风机 联合开发叶片分别适用原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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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reas, SGRE and SEWPG have signed the following contracts:

(1)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5-04-29)(1.1) Amendment 1 to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6-05-12)(1.2) Amendment 2 to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6-12-20)

(2) Supply Agreement for Core Components (Software) (dated on 2015-04-29)

(3) B63 Blades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8-03-02)

(4) D8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8-03-02)

(5) D7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8-04-02)

(6) SWT-4.0-146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9-10-30)

(7) W4000-146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9-10-30)

(8) WD6250-172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9-10-30)

(9) SG6.5-185 DD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9-12-20)

(10) B90 Blades Technology License and Assistance Agreement (dated on 2019-12-20)(collectively "Contracts")Now therefore, both parties agree that:

1. SGRE confirms to waive any and all rights and interests that the below mentioned contracts might grant in the "Change of Control" inLicensee in the Contracts due to Financial Plan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o IPO and following-up share sale, M&A etc. (hereinafter refer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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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as" Financial Plan")。

2. Further, the Parties agree, that no competitor of SGRE shall obtain a Majority Stake of SEWPG. The change of control clauses in thebelow mentioned contracts will still be in force after the above mentioned share structure reform has been finalized.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executed this amendment by their representatives duly authorized as of December 17

th

2019 in Brande DK.”

具体译文如下:

“鉴于,SGRE和SEWPG已经签署了下列合同:

(1)《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日期为2015-04-29)

(1.1)《技术许可证及协助协议》修正案1(日期为2016-05-12)

(1.2)《技术许可证及协助协议》修正案2(日期为2016-12-20)

(2)《核心组件(软件)供应协议》(日期为2015-04-29)

(3)《B63叶片技术许可及协助协议》(日期为2018-03-02)

(4)《D8技术许可及协助协议》(日期为2018-03-02)

(5)《D7技术许可及协助协议》(日期为2018-04-02)

(6)《SWT-4.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日期为2019-10-30)

(7)《W4000-146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日期为201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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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WD6250-172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日期为2019-10-30)

(9)《SG6.5-185 DD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日期为2019-12-20)

(10)《B90叶片技术许可和协助协议》(日期为2019-12-20)(统称为“合同”)因此,双方都同意:

1. SGRE兹确认放弃下述合同可能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中因融资方案而发生“控制权变更”的任何及所有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开募股和后续股份出售、并购等(以下简称为“融资方案”)。

2. 此外,双方同意,SGRE的任何竞争者不得获得SEWPG的大多数股份。在前述本条股权结构变化最终确定后,下述合同中的控制权变更条款才将有效。

兹证明,双方已于2019年12月17日在Brande DK经双方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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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授信、借款及保理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授信及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1、授信合同

发行人与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于2020年1月15日签署《综合授信协议》,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向发行人提供2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0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4日。

发行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于2020年4月1日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向发行人提供130,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

发行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6月签署《授信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发行人提供40,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1年6月9日。

广东风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2020年8月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广东风电提供15,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7月19日。

莆田风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于2020年7月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向莆田风电提供23,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6月2日。

之恒新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8月签署《授信协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向之恒新能源提供10,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0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日。

发行人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8月签署《授信额度合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向发行人提供80,00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7月29日。

2、借款及保理合同

(1)白音新能源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于2019年12月11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向白音新能源提供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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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27,600万元,借款期限为8年,利率为固定利率,为定价日前1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莆田风电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5月30日签订《人民币中长期借款合同》,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莆田风电提供借款37,100万元,借款期限8年,利率为浮动利率,即实际提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广东风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2019年12月11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广东风电提供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96个月,利率为浮动利率,即实际提款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笔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14.5个基点,每12个月调整。

(4)广东风电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于2020年7月31日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向广东风电提供借款3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72个月,利率为以实际提款日为起算日,每12个月为一个浮动周期重新定价的浮动利率。

二、对外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担保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的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在进行中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1、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相关诉讼

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成音”)于2018年8月出具《民事起诉状》。金昌成音(原告)因与公司前身风电有限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风电(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为共同被告))有关租赁和收购厂房的合同纠纷,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立即启动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程序;立即支付收购厂房价款38,583,150.86元并承担延迟收购厂房违约金11,574,9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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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支付拖欠的2018年度的厂房租赁费2,604,362.69元(自2019年1月1日至厂房收购款全部付清之日的租赁费另行计算,与拖欠租赁费一并支付);

3、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编号为(2018)甘民初152号的《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判决:1、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启动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程序,金昌成音予以协助;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支付收购款项38,583,150.86元;2、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金昌成音2018年度剩余租金2,604,362.69元,并支付2019年度的甘肃风电付清收购甘肃金昌风电厂房款项之前的租金,具体金额计算方式为:38,583,150.86元*13.5%÷12*实际月份;3、风电有限对前两项判决项下甘肃风电应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金昌成音的其他诉讼请求。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于2019年2月出具《民事上诉状》。风电有限及甘肃风电以金昌成音为被上诉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判令:1、依法将该案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驳回被上诉人一审中的全部诉讼请求;2、该案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8日出具(2019)最高法民终6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甘民初152号民事判决并发回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该案目前正在一审重审审理过程中。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5日作出(2020)甘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金昌成音2018年度剩余租金2,604,362.69元,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厂房收购款全部付清之日的租赁费;

(2)被告甘肃风电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金昌成音违约金11,574,945.2元;(3)发行人对该判决前两项确认的债务,在被告甘肃风电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金昌成音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作出后,甘肃风电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民事上诉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认为上述判决存在部分事实认定错误、相互矛盾、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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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错误,应当予以撤销,请求:(1)依法撤销(2020)甘民初2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项判决内容,驳回金昌成音的全部诉讼请求;(2)一审、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金昌成音承担。

电气总公司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公司、甘肃风电与金昌成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导致甘肃风电无法继续使用甘肃租赁厂房进行生产经营并因此遭受经济损失,其将足额赔偿甘肃风电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本案金额占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所显示净资产的比重较低,公司控股股东亦已承诺将足额补偿甘肃风电遭受的相关损失。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与武汉武船相关诉讼

公司作为第三人涉及一起争议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在进行中的主要诉讼案件。武汉武船(原告)于2018年11月出具《民事起诉状》,武汉武船因与海南东方风力发电厂(被告,以下简称“东方发电厂”)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东方发电厂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等。东方发电厂于2019年7月出具《民事反诉状》,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反诉人武汉武船支付因工程延期等造成反诉人的损失并支付相关违约金。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出具的(2018)琼民初71号《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书》,前述案件的原告武汉武船申请追加公司为该案的第三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发行人控股股东上海电气涉及的主要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1、上海电气诉王志军、官红岩合同纠纷案

根据上海电气于2018年1月出具的《民事起诉状》,上海电气(原告)因与王志军(被告一)及官红岩(被告二)的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王志军及被告二官红岩(以下合称“被告”)向上海电气支付欠款84,820.98万元及延迟付款利息10,880.94万元,两项金额合计95,701.92万元;2、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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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6日作出(2018)沪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被告王志军、官红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上海电气支付848,209,829.37元;(2)被告王志军、官红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向上海电气支付利息(利息均以5.4亿元为基数,其中2014年11月30日至2014年12月21日、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3月25日、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5日、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20日、2015年9月2日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20%计)。

2、上海电气诉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及反诉仲裁案

根据上海电气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的仲裁申请,上海电气因与印度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的合同纠纷,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至少13,532.07万美元设备款及其他相关应付款项。该案目前正在仲裁审理过程中。

根据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于2021年2月发出的Reliance Infra Projects(UK) Limited、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与Sasan Power Limited(以下合称“Reliance方面”)对上海电气提起的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Reliance方面因与上海电气的合同纠纷(该案与上述上海电气诉RELIANCE INFRASTRUCTURE LIMITED仲裁案所涉及的系同一项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申请,要求上海电气赔偿约4.16亿美元的运营损失、收入损失、维修费及其他应付款项。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上海电气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该仲裁案件后续的结果不会导致届时需追溯调整上海电气以往年度的利润,亦不会影响电气风电本次发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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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声 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金孝龙缪骏刘国平张和平
司文培储西让张恒龙王永青
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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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张艳王君炜施蕾
缪骏郑刚张飙黄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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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郑建华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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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郑建华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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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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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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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8-4-1-524

发行人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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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8-4-1-52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19〕第0195号《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尚一平彭庶明
马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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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柴艳王云
王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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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声明

8-4-1-529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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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上市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查阅地点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15号查询电话:021-34290800;传真:021-34291080;邮编:200240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1层查询电话:010-60838814;传真:010-60836960;邮编:100026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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