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目前已经满足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中华A、*ST中华B | 股票代码 | 000017、20001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龙龙 | 喻晓敏、钟小津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路31号众鑫科技大厦501 | ||
传真 | 0755-28181009 | 0755-28181009 | ||
电话 | 0755-25516998,28181666 | 0755-25516998,28181666 | ||
电子信箱 | dmc@szcbc.com | dmc@szcbc.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自行车及锂电池材料业务、珠宝黄金业务:(1)自行车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包括生产、装配、采购、销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采购、销售、委托加工锂电池材料等;(2)黄金珠宝业务主要提供黄金珠宝垂直领域的供应管理与服务,公司对接下游黄金珠宝品牌商,根据其产品需求,进行黄金、钻石采购,然后委托黄金珠宝加工厂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成品经检验合格制作产品证书,并交付给下游客户。通过整合上游供应商资源、下游客户资源,提高
黄金珠宝产品在上下游的周转速度,降低流通环节的成本,形成上下游整体的竞争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117,857,480.17 | 76,022,687.75 | 55.03% | 119,906,950.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85,834.68 | -7,186,905.64 | 155.44% | -1,591,968.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71,751.90 | -7,370,499.83 | 143.29% | -1,837,914.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2,228.96 | -13,791,941.34 | 128.58% | -9,479,474.1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69 | -0.0130 | 155.38% | -0.00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69 | -0.0130 | 155.38% | -0.00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01% | -53.69% | 95.70% | -10.54%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总资产 | 91,742,769.99 | 62,733,602.58 | 46.24% | 73,242,960.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05,230.98 | 7,119,396.30 | 53.18% | 14,306,301.94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7,434,449.73 | 35,221,905.48 | 40,216,980.94 | 34,984,144.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1,902.33 | 3,389,545.83 | 2,465,571.65 | -1,477,38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2,274.89 | 2,890,182.46 | 2,379,318.61 | -1,505,474.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9,865.86 | 890,530.08 | 1,866,001.79 | 725,831.2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0,48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8,87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国晟能 | 境内非国有 | 11.52% | 63,508,747 | 0 |
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法人 | |||||
大华继显(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89% | 15,907,850 | 0 | ||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52% | 13,909,425 | 0 | ||
申万宏源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51% | 8,303,272 | 0 | ||
拉萨市星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0% | 6,090,255 | 0 | ||
李惠丽 | 境内自然人 | 0.71% | 3,891,124 | 0 | ||
LI SHERYN ZHAN MING | 境外自然人 | 0.63% | 3,480,187 | 0 | ||
徐洪波 | 境内自然人 | 0.58% | 3,187,519 | 0 | ||
葛志琼 | 境内自然人 | 0.58% | 3,177,952 | 0 | ||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6% | 3,070,676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惠丽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纪汉飞的配偶,所持股份为代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B股股份。除此外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给各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威胁,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社会经济面临严重困难,公司经营面临特殊风险。为应对疫情,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带领下,立足自身国情,采取有力防控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政府、企业、员工齐心协力恢复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经营。政府多措并举稳民生稳企业稳就业,公司开源节流保业务保稳定保生存求发展。政府对企业的帮扶措施包括:延长假期、稳就业返还社保、发放稳岗补贴、免除企业养老保险、发放抗疫补贴、提供贷款贴息和流动资金支持等。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延长假期、加强消毒防疫、居家办公、弹性办公等各种措施,千方百计维系上下游业务,采取盘活资金、优化调整经营场所、压缩费用、加强成本管控等保障企业现金流,创造条件努力保障员工健康,保障队伍稳定,为社会稳定和保障就业,为防疫抗疫成功贡献企业力量。在政府、企业、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业务在一季度末开始逐渐恢复,二三四季度经营业务恢复发展情况总体顺利,全
年度珠宝黄金业务收入8706万元(约占总营业收入的74%),自行车锂电材料等业务收入3080万元(约占总营业收入的26%)。经内生发展,2020年珠宝黄金业务已经成为公司核心主营业务。 2020年,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42006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0-2022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将继续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等工作。2020年,公司结合重整后自身家底薄的实际情况,一方面继续坚持传统业务模式发展,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开展新产品研发工作,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模式转型,按照业务团队电商化转型和内引外联成本可控方式,积极拓展电商业务模式,实现电商零售业务平稳发展;同时,基于电动自行车业务长期过程中相应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和技术应用等的跟踪研究,在广泛商业接洽和往年业务基础上,继续拓展锂电池材料业务,丰翼主营业务。一方面继续推进开展珠宝黄金业务,拓展业务维度,2019年8月公司与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50万元设立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65%,为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钻金森珠宝持股35%。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2020年2月双方决定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至2000万元,相关注册资金于2020年6月完成到位。为了满足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其资金实力、综合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2020年8月公司与合资方深圳钻金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合同,将再次共同对深圳鑫森珠宝黄金供应链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新增出资11700万元,根据自有资金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陆续投入;钻金森珠宝新增出资6300万元,合计新增出资18000万元。2020年8月21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事项。一方面努力推进公司重组方遴选工作,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期望以此提高公司经营实力和发展后劲。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方面,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同时推出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5名特定投资者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证监会受理及公司中介机构回复证监会一次反馈意见后,2020年11月底,鉴于相关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等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的沟通和审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发行事项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2020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拟向万胜实业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在证监会受理并发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后,公司和中介机构已于2021年4月21日完成回复工作,后续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2020年,为推进中华花园二期改造工作和解决历史遗留办证问题,公司与深圳建郅实业公司签订了《中华花园二期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合同》,合同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生效,随后我公司和深圳建郅实业公司成立了工作团队,共同配合推进合同履行和相关事务开展。
通过各项工作努力开展,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85.75万元,净利润437.57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378.58万元。
项目 | 期末或本期 | 期初或上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117,857,480.17 | 76,022,687.75 | 55.03% | 本期珠宝黄金业务收入增长 |
营业成本 | 103,221,623.73 | 68,681,471.12 | 50.29% | 本期珠宝黄金业务成本增长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为“-”) | -603,180.13 | -2,533,065.87 | -76.19% |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比上期减少 |
净利润 | 4,375,706.59 | -7,813,881.65 | 156.00% | 本期收入增长毛利增长,费用下降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85,834.68 | -7,186,905.64 | 152.68% | 本期收入增长毛利增长,费用下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2,228.96 | -13,791,941.34 | 128.58% | 本期收到中华花园二期保证金及预收租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81.18 | -897,577.01 | 105.17% | 上期购置固定资产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25,000.00 | 4,275,000.00 | 129.82% | 本期子公司鑫森增资收到少数股东投资 |
货币资金 | 19,887,978.05 | 6,074,367.91 | 227.41% | 本期收到中华花园二期保证金及预收租金 |
应收账款 | 55,031,424.70 | 38,616,523.93 | 42.51% | 本期珠宝黄金业务应收客户货款增加 |
无形资产 | 0.00 | 753,000.00 | -100.00% | 本期无形资产摊销完毕 |
合同负债 | 15,254,713.38 | 1,739,953.80 | 776.73% | 本期收到中华花园二期保证金及预收租金导致合同负债增加(期初数由上期期末预收款项重分类而来) |
应付职工薪酬 | 1,459,244.07 | 599,962.73 | 143.22% | 本期应付职工薪酬增加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905,230.98 | 7,119,396.30 | 53.18% | 本期扭亏为盈 |
少数股东权益 | 14,737,058.70 | 4,322,186.79 | 240.96% | 主要是子公司增资少数股东持股比例35%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从事珠宝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实体经营门店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黄金珠宝业务主要提供黄金珠宝垂直领域的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对接的是下游黄金珠宝品牌商,并无实体经营门店。
(二)报告期内线上销售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并无线上销售。
(三)报告期内的存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珠宝业务存货余额5,953,853.31元,较期初增加 49.77%,各存货类型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品类 | 金额 | 占比 |
产成品 | 珠宝首饰 | 443,189.84 | 7.44% |
黄金首饰 | — | — | |
其他 | — | — | |
合计 | 443,189.84 | 7.44% | |
原材料 | 黄金 | — | — |
铂金 | — | — | |
钻石 | 1,298,565.61 | 21.81% | |
合计 | 1,298,565.61 | 21.81% |
包装物 | 54,454.64 | 0.91% | |
在产品 | 4,157,643.22 | 69.83% |
合计 | 5,953,853.31 | 100.00% |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自行车及零配件销售 | 16,435,436.09 | 8,235,916.19 | 50.11% | -64.99% | 54.08% | 38.72% |
锂电池材料 | 13,405,034.83 | 213,703.82 | 1.59% | -45.20% | -86.91% | -5.08% |
珠宝黄金 | 87,064,073.74 | 6,123,477.93 | 7.03% | 1,784.90% | 1582.46% | -0.85% |
其他 | 952,935.51 | 62,758.50 | 6.59% | 100.00% | 100.00% | 100.00%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上升,主要是珠宝黄金业务营业收入上升。营业成本上升,主要是因为珠宝黄金业务营业成本上升。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是因为本期收入增长毛利增长,费用下降等。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的变更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实施新收入准则后公司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本公司执行规定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将“预收款项”调整为“合同负债”列示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列示金额为0.00元、2020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15,254,713.38元,2020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1,175,251.38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12月31日预收款项列示金额为0.00元、2020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列示金额为14,685,423.04元,2020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列示金额为1,101,243.63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7月21日,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0%,深圳市振邦达科技有限公司出资30%成立深圳市阿米尼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