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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2020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周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2020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时,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周波先生: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希腊的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历任江苏省无锡化工原料总公司职员,无锡市禹光房产开发公司职员,无锡市直湖港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处职员,江苏无锡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无锡永宜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景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人员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我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秉持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积极地出席公司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在履职中,注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注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上,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充分表达独立意见,通过认真负责地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周 波999000

2020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周 波444000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关联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

我已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与公司关联方无相关资金往来。2020年,关联方汪坤、门庆娟就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时,我没有发现公司存在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或其他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我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公司所聘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

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的,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

3. 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遵循了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或定价方法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情形。

4.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了一整套完整、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有科学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发展情况、资金安排及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等因素,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公司拟决定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6.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此次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基于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结合高管实际履职情况确定的;该事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理、合法、公允,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我同意公司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0年度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的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20年度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及讨论,并审慎做出表决,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波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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