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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无锡线上线下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忠实、勤勉、审慎的客观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核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

二、关于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该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良好的职业素质,经验丰富。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五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内部控制体系比较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能够防范日常运作中的经营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健全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周 波

2021年 月 日

周 宇

2021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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