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在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仔细查阅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基于上述,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柴广跃 伍涛 王利国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