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
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