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1-034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1年4月20日总股本399,532,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天能重工 | 股票代码 | 30056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方瑞征 |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海硕路7号 | |||
传真 | 0532-58829955 | |||
电话 | 0532-58829955 | |||
电子信箱 | ir@qdtnp.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坚持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在坚持风机塔架制造与销售的同时,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储备、投资建设并持有运营风力发电场、光伏发电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风机塔架及其相关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新能源(风力、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业务等。
(一)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42,487.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2,758.4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67%。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0年度,公司实现风机塔架产量40.22万吨,实现销售39.85万吨。公司抓住国内风电行业高景气度及“抢装潮”机遇,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优化各项成本控制,进而带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良好增长。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在继续持有运营现有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实现四个风场的并网,分别是:
(1)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
(2)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3)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100MW风电场项目;
(4)阳泉景祐新能源40MW风电场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0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1794.65万元,利润约4120.29万元;合计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363.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4232.96万元,利润约3655.86万元。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风力发电用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锚栓以及新能源发电业务。
(三)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客户订单,根据订单进行原材料采购、风机塔架制造并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原材料采购基本与销售合同相对应。公司通常在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会根据合同约定、客户供货计划及原材料价格走势情况,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的模式,即根据销售合同及客户提供的技术图纸进行原材料采购,然后根据客户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风机塔架销售订单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且生产及销售采取“属地就近”原则,以缩小运输半径,降低运输费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共有12个生产基地(含在建),分别位于山东、新疆、吉林、云南、湖南、江苏、内蒙古、广东等地,具体年产能情况如下:
(1)山东青岛工厂:80000吨
(2)新疆哈密工厂:34000吨
(3)吉林大安工厂:17000吨
(4)云南玉溪工厂:25500吨
(5)湖南郴州工厂:34000吨
(6)吉林通榆工厂:40000吨
(7)内蒙古兴安盟工厂:40000吨
(8)内蒙古商都工厂(在建):40000吨
(9)内蒙古包头工厂(在建):40000吨
(10)江苏盐城工厂(海工):100000吨
(11)大连工厂(海工):80000吨
(12)广东汕尾工厂(海工):100000吨
上述基地,合计产能约为630500吨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风电行业高景气度及“抢装潮”机遇,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优化各项成本控制,进而带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良好增长。
(1)2020年度,公司塔筒业务订单充足,实现销售39.85万吨,同比增长39.24%,盈利情况良好;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约30.35亿元,其中海上风电塔筒及单桩订单约9.66亿元。
(2)公司优化各项成本控制,融资成本有所降低
公司多措并举积极降低融资成本。自2020年通过股权转让及后续向珠海港集团发行股票,引进国有控股股东,也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授信水平及融资能力,助力公司的发展。
2、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平稳,利润贡献同比保持稳定。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报告期内建设完成四个风电场,为未来公司发展奠定基础。
(五)公司所属行业情况及行业地位
公司隶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主营业务为风机塔架的制造和销售,是国内风机塔架生产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下游行业为风力发电行业,国内风电行业的发展趋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公司经营新能源发电业务(主要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国家对新能源发电的政策对公司亦会产生重要影响。
(一)“碳中和”目标下的国内风电及新能源行业政策
1、新能源发展宏观政策及指导意见
(1)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地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2021年2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于2021年风电、光伏如何发展,给出了许多较为明确的意见。通知要求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及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等任务。指出2021年风电、光伏并网装机预计在1.1亿千瓦左右,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到2025年达到16.5%左右。(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网址:http://www.nea.gov.cn/2021-04/19/c_139890241.htm)。
(3)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我国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进一步促进风电等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的动力。
(4)2021年4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下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2021年再能原结构调整方面的预期目标: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0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8%左右。(资料来源:国家能源局官网,网址:http://www.nea.gov.cn/2021-04/22/c_139898478.htm)。
2、新能源补贴、消纳等政策
(1)2020年1月20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的若干意见》,坚持“以收定支”原则,新增补贴项目规模由新增补贴收入决定,做到新增项目不新欠等。
(2)202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明确10个省(区、市)的可再生能源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30%,9个省(区、市) 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超过15%,且该权重将逐年提升。
(3)2020年10月20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按各类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中央财政补贴额度。
(4)2020年11月18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确定所有合规风电项目都可纳入补贴清单。
(5)2021年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并提出外送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优先规划建设比例更高的通道等。
(二)2020年度风电行业全球景气度持续高涨
1、全球风电装机容量大幅提高
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为96.7GW,相较于2019年增长59%。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约90.2GW,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约为6.5GW。
2、国内风电装机容量及发电量大幅提高
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数据,2020年,全国电源新增装机容量19087万千瓦,其中水电1323万千瓦、风电7167万千瓦、太阳能发电4820万千瓦。截至2020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2.81亿千瓦,同比增长34.6%,占电网发电装机容量的12.8%,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2.71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900万千瓦。全年风电发电量4,6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
3、弃风限电情况进一步改善
根据国家能源局网站公布数据,2020年度,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097小时;全国平均弃风率为3%,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综合分析,公司认为,经历2020年“抢装潮”后,短期风电建设规模或有波动,从中长期来看,在“十四五”规划和“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国内风电行业和新能源行业的发展趋势整体向好,同时随着技术提升、度电成本下降、竞争力提升,将继续提升新能源行业(尤其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的行业景气度。
目前,公司所处的国内风机塔架行业集中度仍相对较低,市场竞争仍相当激烈。未来公司将抓住“碳中和”的发展机会,实现风力发电塔架制造和新能源发电业务的“双轮驱动”。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营销力度,加强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市场推广,进一步开展提质降本增效,提升公司在风机塔机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坚定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继续积极申报并投资建设新能源发电业务(尤其是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发电业务的运营规模,持续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营业收入 | 3,424,874,350.86 | 2,464,179,940.27 | 38.99% | 1,393,566,890.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27,584,013.95 | 269,487,681.17 | 58.67% | 102,337,083.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23,251,090.40 | 259,168,938.61 | 63.31% | 92,674,737.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7,116,556.93 | -165,867,760.52 | 227.36% | -293,482,802.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937 | 0.6975 | 56.80% | 0.264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729 | 0.6817 | 57.39% | 0.26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05% | 14.17% | 4.88% | 5.96%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资产总额 | 7,603,468,408.43 | 5,817,128,951.68 | 30.71% | 3,265,160,118.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24,131,307.45 | 2,055,066,234.36 | 17.96% | 1,758,724,035.93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8,099,884.42 | 902,720,183.16 | 763,652,344.28 | 1,430,401,939.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114,477.72 | 125,835,412.66 | 94,513,837.07 | 176,120,286.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788,071.82 | 126,118,075.80 | 94,567,264.46 | 172,777,678.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331,481.21 | 404,707,184.34 | 71,646,997.20 | 131,093,856.6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8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3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郑旭 | 境内自然人 | 21.72% | 86,062,500 | 86,062,500 | 37,805,000 | ||||||||
张世启 | 境内自然人 | 10.85% | 43,000,395 | 43,000,395 |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02% | 39,727,640 | 0 | |||||||||
宋德海 | 境内自然人 | 2.29% | 9,065,250 | 9,065,250 | |||||||||
赵永娟 | 境内自然人 | 0.83% | 3,284,520 | 0 | |||||||||
骆原 | 境内自然人 | 0.77% | 3,060,000 | 0 | |||||||||
童中平 | 境内自然人 | 0.66% | 2,616,677 | 0 | |||||||||
李建 | 境内自然人 | 0.37% | 1,470,634 | 0 | |||||||||
刘萍 | 境内自然人 | 0.25% | 1,009,246 | 916,508 | |||||||||
周建 | 境内自然人 | 0.23% | 908,511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本方框图列示的持股比例为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的情况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抓住国内风电行业高景气度及“抢装潮”机遇,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新能源发电业务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运营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进而带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良好增长。
(一)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342,487.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2,758.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67%。
1、风机塔架(含海上风机塔架及单桩)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020年度,公司实现风机塔架产量40.22万吨,实现销售39.85万吨。公司抓住国内风电行业高景气度及“抢装潮”机遇,持续发挥质量、技术、品牌优势,加大营销力度,适当扩大并合理利用产能,使得风机塔架及风电相关设备生产、销售稳步增长,同时,公司优化各项成本控制,进而带动公司经营业绩实现良好增长。
2、风电场、光伏电站运营业务
公司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运营良好,在继续持有运营现有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的同时,公司积极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链拓展,实现四个风场的并网,分别是:
(1)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一期50MW风电场项目;
(2)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二期50MW风电场项目;
(3)阿巴嘎旗鑫昇新能源100MW风电场项目;
(4)阳泉景祐新能源40MW风电场项目。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并网光伏电站约10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1794.65万元,利润约4120.29万元;合计持有并网风力发电场约363.8MW,实现营业收入约14232.96万元,利润约3655.86万元。
3、签署框架协议,储备风电、光伏项目资源
(1)2020年8月,公司与武川县人民政府签署《武川县300MW 风电及 200MWp 光伏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储备风电开发项目资源300MW,光伏开发项目200MW;
(2)2020年11月,公司于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储备风电开发项目资源1000MW,光伏开发项目500MW;
上述框架协议所涉及相关项目需要公司履行前期勘测、项目申报、主管 部门核准等程序,相关项目能否获得核准批复、获得核准批复的容量规模以及实际投资规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核准的规模为准。
(三)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6号)的核准,天能重工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截至2020年10月27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000.00元。扣除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人民币9,600,000.00元后,所募集资金人民币690,400,000.00元均已汇入天能重工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和信验字(2020)第000045号验证报告。
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余额 |
1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900001052 | 300,000,000.00 | 296,520.75 |
2 |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0940 | 390,400,000.00 | 432,441.25 |
3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 69050078801700001053 | 29,185,602.68 |
4 | 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青岛胶州支行 | 372005585013000771686 | 30,463,692.77 |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 690,400,000.00 | 60,378,257.45 |
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精准扶贫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切实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公司将产业扶贫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抓手,积极寻找机会,将产业扶贫与公司发展相结合,开展精准扶贫。
1、青海项目精准扶贫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当地扶贫局协商支付2020年度建档立卡的1668户贫困户,合计支出精准扶贫款50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共和县项目:精准扶贫667户,扶贫款为200.1万元。
兴海县项目:精准扶贫667户,扶贫款为200.1万元。
贵南县项目:精准扶贫334户;扶贫款为100.2万元。
2、大安项目精准扶贫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协助合作方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安同瑞”)开展精准扶贫,即大
安项目精准扶贫款由大安同瑞所获项目电站分红款承担,但为确保扶贫效果,如当年大安同瑞获分红款不足以支付当年全部扶贫款的,不足部分由公司先行垫付,大安同瑞通过以后年度分红款补足。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制造业 | 3,164,598,213.15 | 519,015,615.03 | 25.72% | 38.45% | 100.92% | 0.92% |
新能源发电 | 260,276,137.71 | 63,228,698.11 | 65.13% | 45.87% | -11.95% | -4.34%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 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详见下表 |
2017年 7 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号)。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20年01月01日 (变更后) |
预收款项 | 552,752,113.25 | -552,752,113.25 | |
合同负债 | 489,161,162.17 | 489,161,162.1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590,951.08 | 63,590,951.08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受影响的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调整金额 | 2020年01月01日 (变更后) |
预收款项 | 499,400,212.27 | -499,400,212.27 | |
合同负债 | 441,947,090.50 | 441,947,090.5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7,453,121.77 | 57,453,121.77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取得时点 | 取得成本 | 取得比例(%) | 取得 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源丰新能源(白城)有限公司 | 2020-5-12 | 0.00 | 90.00 | 收购 | 2020-5-12 | 控制权 | ||
洁源(洮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5-13 | 0.00 | 100.00 | 收购 | 2020-5-13 | 控制权 |
本期新增公司
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响水旭能海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1,00.00 | |
运达新能源(双辽)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10,00.00 | |
大连天能重工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5,000.00 | 1,377.04 |
商都天能重工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10,000.00 | 1,982.80 |
通榆天能重工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5,000.00 | 245.19 |
广东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10,000.00 | 7,094.34 |
内蒙古天能重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5,000.00 | |
青岛润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70.00% | 10,000.00 | 30.00 |
包头市旭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100.00% | 5,000.00 |
本期减少子公司
公司名称 | 原持股比例 | 减少方式 |
淮阳县永恒天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太康县伟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庆云天能重工塔筒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