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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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专项说明 | 1-2 | |
二 | 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
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334号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2021年4月23日签发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16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202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0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2020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4月23日
金融业务汇总表 第1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通过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利息 | 支付手续或利息 |
一、存放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386,032,269.48 | 12,685,291,484.45 | 12,555,213,389.74 | 516,110,364.19 | 2,658,327.98 | |
二、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 2 | 302,500,000.00 | 735,000,000.00 | 457,500,000.00 | 580,000,000.00 | 12,896,100.69 | |
三、其他金融业务 | |||||||
(一) 应付票据 | 3 | 35,441,560.00 | 91,139,520.00 | 96,139,520.00 | 26,302,040.00 | 10,965.09 | |
(二) 融资租赁 | 4 | 38,254,746.70 | 7,196,172.22 | 31,058,574.48 | 1,662,143.04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525,977.18 | —— | —— | 5,165,318.31 |
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