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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鉴证报告第1页

关于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181号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

鉴证报告第2页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金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娅丽

中 国·上海 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三日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1页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34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6年2月向原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43,478.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8.0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3.86万元。截至2016年2月28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13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073.86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713.67
本年度使用金额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4.1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6,374.35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3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4.35

(二) 2018年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9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月发行股份61,210,970股,发行价格为8.96元/股,本次共募集配套资金54,845.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66.1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478.86万元。截至2018年1月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2页

自《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始,截至2018年1月1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465.88万元,对需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3,542.52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24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完成了前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金 额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845.03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2,263.29
2020年度使用金额7,864.88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2,617.0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7,333.89
减:现金管理金额7,220.0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3.89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8月1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

(一)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以及德邦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5月3日,因公司聘请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作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解除与德邦证券签署的保荐协议,同日公司与工行洛阳长春支行、华融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洛阳长春支行170502122920004189410,073.8674.35活期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3页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合计——10,073.8674.35——

(二) 2018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2月7日,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华融证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4105017836080000020225,605.4699.20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5376018800001078927,647.4014.69活期
合 计53,252.86113.89——

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据此,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2月31日,为进行现金管理开立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账 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410502783608000000101,000.007天周转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西苑路支行537601810000060126,220.007天周转
合 计7,220.0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和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第4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4和附表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

附表1:

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073.8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713.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10,073.863,713.670.003,713.67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0,073.863,713.670.003,713.67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在铁路轴承领域无产业化经验,无对铁路系统批量供货经历,在高铁轴承产业化推进方面存在短板。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涉及到轨道交通轴承(包括铁路轴承、地铁轴承等)的业务统一由合资公司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40%的股权)经营,公司以建设高铁轴承产能为目的的“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已无实施必要,经公司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剩余资金继续按募集资金
进行管理,按照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后用于新的用途。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6年3月22日,公司实际投入“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6,981.86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6,981.86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7年1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1月18日,已将6,3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2018年1月2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1月18日,已将6,3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3. 2019年1月2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9年8月7日,已将6,3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4. 2019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将6,3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5. 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剩余资金继续按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按照有利于公司主业发展的原则,在充分论证后用于新的用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16年11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高铁轴承相关业务及转让“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部分资产的议案》,公司将高铁轴承有关业务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予中浙高铁轴承有限公司,包括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

附表2: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845.0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864.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558.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128.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6,558.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1.96%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高性能超硬材料制品智能制造新模式项目17,486.0017,486.001,425.8912,534.1271.682021.06不适用不适用
2、3S金刚石磨料项目8,699.9023.140.0023.14100.00——不适用不适用
3、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6,643.207,051.032,183.083,778.9253.592022.06不适用不适用
4、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18,947.5018,947.504,184.4011,343.8559.872021.12不适用不适用
5、高速重载轴承精密加工用系列砂轮项目1,068.431,068.4371.51855.9680.112019.1255.84不适用
6、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0.006,558.000.000.000.002023.06不适用不适用
7、中介机构费用2,000.001,592.170.001,592.17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4,845.0352,726.277,864.8830,128.1657.14——不适用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经公司2019年9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3S金刚石磨料项目”。 经公司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剩余资金6,558.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剩余资金2,118.76万元继续按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经公司2019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变更“新型高功率MPCVD法大单晶金刚石项目”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梧桐街121号第二联合厂房,变更后实施地点为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纬四路心里程院区三号楼。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经公司2019年9月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增加郑州三磨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为“超硬材料磨具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18年1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金额为5,465.88万元,符合条件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3,542.52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使用募集资金3,542.52万元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2019年8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该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0年4月21日,已将20,00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账户。 2. 2020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高速精密重载轴承产业化示范线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5,968.305,968.30100.00
合计5,968.305,968.3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 变更原因:“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外部形势变化及内部战略调整,继续实施该项目已无可行性。 决策程序: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18年2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2018年1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终止实施“年产5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线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3S金刚石磨料项目6,558.002023.06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6,558.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3S金刚石磨料项目 变更原因:“3S金刚石磨料项目”主要目标是用3S金刚石磨料逐步替代CBN磨料,实现3S金刚石磨料在铁系金属等磨削领域中的广泛应用。近年来,CBN磨料市场价格大幅降低,导致3S金刚石磨料可被市场接受的价格比原可行性研究时大幅下降,继续实施该项目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效益,为控制投资风险,终止了该项目。变更后项目“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的产品为UV膜,UV膜作为一种特种功能膜,具有较高的初始粘着力,经UV光照射后其粘着力急剧降低,主要应用在半导体行业晶圆、封装件等的研磨、切割工序,以及光电行业玻璃基板等的开槽、切割、酸洗制程。近些年来,电子信息产业成为中国工业的第一支柱产业,信息产业成为“两化融合”的基础。预计未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仍会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这为本项目的成功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决策程序:该次变更募集资金经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公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于“精密超硬材料磨具产业化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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