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运行管理情况,对董事、经理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临时股东会议,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2020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主要审议2019年年报事项,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2020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担保事项,系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因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审阅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
报告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的,对该报告无异议。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