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将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充分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会议审议。
二、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在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前,已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报送给独立董事审议,独立董事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内容、定价原则等进行了核查,同意海王生物将《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刘来平、谷杨、章卫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