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6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八项议案。
2、2020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3、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二项议案。
4、2020年11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等二项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监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全体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通过查阅公司资料,职工座谈等监督方式,确保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并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告出具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报告。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