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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关于优世联合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世联合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的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世联合”)2020年度业绩情况进行审核,现将优世联合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年12月20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20,900万元收购广东云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云聚”)持有的优世联合51%的股权。2018年12月24日,优世联合完成了相关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完成本次交易的交割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

1、业绩承诺期及业绩目标

优世联合原控股股东广东云聚、原实际控制人张涛承诺优世联合在2019、2020、2021三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5,000 万人民币和8,000 万人民币。净利润以优世联合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优世联合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补偿金额的确定

优世联合截至当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承诺的净利润金额的,则广东云聚应就未实现的净利润差额部分按如下公式进行补偿:

当期应支付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转让价款总额-累计已补偿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补偿金额时,如果各年度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3、补偿金额的支付

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每一年度当年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述计算公式确定当期应支付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广东云聚。广东云聚应在收到相关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相关补偿金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

业绩承诺人承诺优世联合在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优世联合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优世联合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4,120,656.13万元,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相差124,120,656.13万元,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根据各方签署的《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协议书》及《<关于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广东云聚应支付的2019年度及2020年度业绩补偿款合计为218,296,594.59元(不含逾期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的利息),公司将于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支付的补偿金额书面通知广东云聚,广东云聚应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业绩补偿情况,督促业绩补偿责任方按照约定进行业绩补偿,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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