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6,139,349.53元。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分配红利0.83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89,631,817股,以此计算合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0,239,440.8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1.37%。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2020年半年度已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7,447,482.7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8.75%。
3.2020年公司累计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7元(含税),合计约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12%。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充分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
该方案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一致同意《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