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含本数)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75,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资金募集情况
A.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12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
B.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入、置换、划拨情况
为保证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3年1月14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万元。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根据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7年6月21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0,257.80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015年初,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的使用及闲置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7,607,203.36元,本年投入5,479,731.06元,资金余额95,974,308.46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82,256.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0,952,258.67元,本年项目投入74,049,593.57元,资金余额973,545,746.94元。其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21,636,128.2元,累计投入56,509,333.60元。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5,180,896.05元,累计投入53,239,877.95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37,232,569.32元,累计投入37,232,569.32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预计在75,000万元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进行操作,以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作为补充。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保本固定收益及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作为标的。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投资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尽管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为确保理财产品投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财务金融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是公司纪检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闲置募集资金的
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是公司财务金融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四是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五是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产品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决议有效期
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依次经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后,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投资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六)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七)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运转,助力公司经营效益的基础上,须经过公司法定会议决策,流程控制严格,产品选取谨慎,期限安排得当,风险控制有效。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1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企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作为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利息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对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其他券商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 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1年公司一季度末募集资金理财金额7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5.14%。
公司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0年 | 2021年1-3月 |
资产总额 | 30,167,736,195.37 | 30,202,875,393.26 |
负债总额 | 20,390,739,845.78 | 20,241,944,665.60 |
净资产 | 9,776,996,349.59 | 9,960,930,727.66 |
营业收入 | 13,234,086,967.07 | 1,911,805,443.08 |
净利润 | 657,225,782.92 | 176,976,387.09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 4,481,924,499.13 | 302,290,540.34 |
(一) 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1.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上市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上市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收回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1 | 银行理财产品 | 178,000.00 | 127,000.00 | 1,863.38 | 51,000.00 |
2 |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 42,000.00 | 23,000.00 | 248.74 | 19,000.00 |
合计 | 220,000.00 | 150,000.00 | 2,112.12 | 70,000.00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7.5亿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8%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4%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7亿 |
前12个月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0.5亿 |
2020年董事会授予的总理财额度 | 7.5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