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燕明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完成2020年度工作的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均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其不超过60,000万元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风险投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预计的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提名
齐燕明女士、张春雷先生为新一届公司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3人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详情请见2021年4月27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号:2021-015)。
十、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中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