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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1-03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9:25时、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时至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李新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6,241,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930%。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44,117,754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241%;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44%。

2、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30,896,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63%。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38,772,954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471%;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92,123,248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1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3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7%。

其中:内资股股东3人,代表股份5,344,800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71%;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5,34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7%。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邦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玉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巫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孙慧荣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莫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泽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九)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杜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十)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叶启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才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廖俊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同意(股)同意比例反对(股)反对比例弃权(股)弃权比例
与会表决股东236,241,002236,237,00299.9983%00.0000%4,0000.0017%

其中:A股股东

其中:A股股东144,117,754144,113,75499.9972%00.0000%4,0000.0028%
B股股东92,123,24892,123,248100.0000%00.0000%00.0000%
中小股东5,344,8005,340,80099.9252%00.0000%4,0000.0748%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李新威先生、黄邦欣先生、黄庆先生、陈玉辉先生、巫国文先生、孙慧荣先生6名非独立董事和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杜伟先生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叶启良先生、李才均先生、廖俊凯先生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钱文辉先生、卢引娣女士2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除莫建民先生、陈泽桐先生任期至2023年11月外,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其他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李洪生先生、董事李文赢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志伟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梁建强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彭勃先生在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除了梁建强先生、彭勃先生作为公司职工继续在公司任职外,上述其他人员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洪生先生、李文赢先生、李志伟先生、梁建强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彭勃先生持有公司A股股票1,527股,其所持公司股票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进行管理。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认真严谨地履行了董事、监事的应尽职责,为公司谋求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规范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向上述人员致以衷心的感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黄馨萩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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