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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8日,由于董事会换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人员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确定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贺颖奇、独立董事黄海燕以及董事张荣香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贺颖奇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原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温小杰、独立董事权忠光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1、2020年1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参会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审议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重组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2020年2月11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以书面签署意见的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将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20年3月23日、4月9日、4月2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2019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三次沟通分别围绕审计计划、审计进程、审计总结展开。

4、2020年4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年报沟通会暨2020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2020年8月27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贺颖奇、独立董事黄海燕和董事张荣香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上半年财务报表》《关于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20年12月31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0年总体审计策略》

(2)《2020年具体审计计划》

以上议案均经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依据交易规则予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平稳过渡,迅速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数据等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审计计划阶段详细审阅了相关审计资料,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及审计领域、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与会计师进行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也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现场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0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就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三)审阅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认为会计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严格执行了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对公司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正确的职业判断及审计应对,并进行了详细披露。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已充分详尽披露,无需在年度报告中补充说明。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了年度审计中的相关职责,并就重大审计问题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配合,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高效顺畅进行。

2020年,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确保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工作职责,顺利完成审计委员会换届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作

用。2021年,我们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内外部审计沟通等协调、监督、核查工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共同利益而不懈努力。

审计委员会委员:贺颖奇、黄海燕、张荣香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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