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 新租赁准则
2018年12月14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执行。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拆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
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同时,承租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对所有租赁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2020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