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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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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作为出租人,对出租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根据出租实质,按经营租赁处理,根据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和租金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②公司作为承租人,对租入的房屋或其他资产,按照权责发生制,将其租赁成本计入“管理费用”等。
(2)变更后
新准则下,公司作为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处理,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②对于非简化处理的情况,公司作为承租人,于租赁开始日对租入的各项资产考虑未来租赁付款额折现等因素分别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相关损益计入“管理费用”等;租赁负债按折现率计算利息费用,相关损益计入“利息支出”。
公司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
为了与现行会计政策及税法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并结合集团各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集团各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按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统一调整,以前年度已经确认的不再追溯调整。
(1)变更前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3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4 | 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2 | 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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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后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3 |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机械、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器具、工具、家具等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 | 3 |
注:若相关子公司将价值较低的固定资产直接计入费用,请保持一贯性原则,全年按相同的会计方法确认,不得随意改动。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执行新租赁准则。
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使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予以调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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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执行新租赁准则、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后的会计需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公司监事会拟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4、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能更好地反映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