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3,399,392.33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47.04%。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以实施2019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