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6日在深圳市京基海湾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或委托出席董事9名。董事叶忠孝先生因病委托董事徐云国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李冰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总经理2010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鉴于截至 2010 年 1 月 1 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671,675,037.22元,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公司2010年度拟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2010年税后利润拟以公司的总股本124,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10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师,2011年度审计费用为35万元;同意向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10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续聘中审国际为公司2011 年财务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聘任中审国际为公司201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全体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专门意见如下:
中审国际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程序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的决议;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的决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增资控股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十三、会议以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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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决定将第二、三、五、六、八、十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