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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7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在深圳市京基海湾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张永进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工作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的决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方案和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决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010年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业务特点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公司内控机制良好,内部工作流程的执行进一步得到了提高,有效地防范了企业的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决议》;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一)《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及所涉及事项客观公正。
  (三)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关于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的决议;
  九、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增资控股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惠控公司”)进行增资,投资额为人民币贰亿叁仟肆佰贰拾捌万 柒仟柒佰肆拾玖元捌 角柒分(¥234,287,749.87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惠控公司70%股权;鉴于本次增资项目涉及的荃湾煤码头在其前期报批中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同意豁免本次增资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中的专家评审工作程序;同意《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监事会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审阅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本项议案时,公司3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惠控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而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将增加煤炭等散货业务,实现码头业务多元化,对公司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上述第一、二、三、五、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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