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
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每股分配比例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379,173.6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2,674,603.42元,提取盈余公积47,267,460.3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15,136,462.31元,扣除2019年年度分配现金股利28,585,934.85元,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1,957,670.54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扣
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1,026,955,265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54,043,289.75元(含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457,914,380.79元结转入下一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15,709,272.92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本年度实施现金分红比例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0.08%。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20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致使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化,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股东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的,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