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保荐机构”)作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中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票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中金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8,589,000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4,368,667,868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827,256,8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为2,663,263,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7%;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260,278,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中,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有限售条件部分,股份数量为60,733,732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1.26%,共涉及4,230个股东,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为6个月,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将于2021年5月6日(因2021年5月2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1年5月6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以下简称“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60,733,732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5月6日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 剩余限售股数量 |
1 | 网下配售有限售条件股份的持有者 | 60,733,732 | 1.26% | 60,733,732 | 0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类别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 | 变动数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663,263,872 | -60,733,732 | 2,602,530,14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163,992,996 | 60,733,732 | 2,224,726,728 |
股份总额 | 4,827,256,868 | 0 | 4,827,256,868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