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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凯众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薪酬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张忠秋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张忠秋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确定的张忠秋先生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确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忠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并同意其薪酬方案。

二、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财务各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五、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 关于实施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长期服务持股计划(第一期)的议案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长期服务持股计划(第一期)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核心员工长期服务持股计划》(草案)、《核心员工长期服务持股计划管理规则》等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长期服务持股计划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七、 关于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在考虑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八、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合法资格,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审批程序;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1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该等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十一、 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的投资公司是计划将其打造成公司对外产业投资的平台公司,一是以并购方式为公司从外部直接引入新业务,满足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中短期需求;二是以股权投资的方式在外部布局和培育有更强生命力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业务,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前布局。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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