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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凯众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现就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做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资料

张杰,男,1963年出生,博士,教授。目前系华东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同时担任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程惊雷,男,1967年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目前担任上海昇轼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朱宪,男,1954年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目前退休。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表决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1次。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程惊雷55001
张杰55001
朱宪55001

公司在2020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并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审议议案时,我们充分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按照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对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现场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并积极通过专门委员会会议、电子邮件、电话等多种途径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交流,充分交换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符合相关规定及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黄铮先生为公司主管销售工作的副总经理,经审阅提名人的简历和工作实绩,并对提名程序进行审查,我们发表了相关同意选举聘任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与公司所披露的报酬相符。

(四)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五)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现金分红情况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05,823,7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922,350股限制性股票后104,901,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该次现金分红于2020年7月实施完毕。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 股权激励事项

1)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制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长期服务持股计划(草案)》事项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长期服务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长期服务持股计划的情形,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我们分别在上述委员会中担任委员,参与委员会活动。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下设的各委员会顺利地按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我们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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