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经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相关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度报告财务审计结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4.425亿元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风险主要在于经营风险。根据公司经营层的介绍分析,为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
[此页无正文,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毛传金 张奋勤 胡振红
胡 伟 王 平
日期: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