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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7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11年4月14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肖遂宁,董事理查德?杰克逊(Richard Jackson)、王利平、姚波、顾敏、李敬和、王开国、胡跃飞、陈伟、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共14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叶素兰因事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陈伟行使表决权。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罗康平、肖立荣、车国宝、王岚、王毅、曹立新到现场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肖遂宁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第一季度呆账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呆账核销出账金额折人民币53,928,895.54元。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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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认为:
  本议案中提出的公司董事、监事报酬考虑了行业内市场状况和我行实际情况,薪酬水平较合理,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高管人员2011年薪酬方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执行董事肖遂宁、理查德·杰克逊、陈伟、胡跃飞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认为:
  公司高管人员2011年薪酬方案参考了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2011年业务发展目标制订,薪酬水平和发放方案较合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马林先生、陈瑛明先生、刘雪樵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需在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在股东大会批准后需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任职资格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认为:
  马林、陈瑛明、刘雪樵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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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周立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贷风险执行官的议案》。
  聘任周立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贷风险执行官。周立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聘任需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任职资格核准。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段永宽、夏冬林、储一昀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认为:
  周立先生具有多年的银行从业经验,同意聘任周立先生为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贷风险执行官。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5月25日召开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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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7、《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预算报告》
  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11、《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附件:马林先生、陈瑛明先生、刘雪樵先生、周立先生简历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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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马林先生、陈瑛明先生、刘雪樵先生、周立先生简历
  马林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53年出生,经济学学士。
  马林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
  马林先生于1982年8月至1984年8月任北京图书馆国际交换组干部;1984年8月至1988年7月,任国家体改委调查研究组副主任科员;1988年7月至201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任办公室综合处主任科员、税改司政策研究处副处长、税制改革与法规司税改处处长、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司长、所得税司司长;2010年11月退休。
  马林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瑛明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64 年出生,法学硕士,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瑛明先生分别于1984年和199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和复旦大学法律系,并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3年间,分别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英国Slaughter& May律师行及德国BWS律师事务所进修。
  陈瑛明先生曾先后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以及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和英国Herbert Smith律师行香港办公室任职,1998年起担任瑛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陈瑛明先生于1988年取得中国律师资格,其执业领域涵盖公司融资、公司重组、企业收购合并、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国际间财团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商业法律服务及相关争议的解决。
  陈瑛明先生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拥有证券律师从业资格的首批中国律师之一,自2005年1月至2007年4月曾连续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七届和第八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2010年9月担任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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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第六届上市委员会委员。自2005年起连续两届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目前还担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1688)独立董事职务。
  陈瑛明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雪樵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1951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现任香港大新银行集团董事。
  刘雪樵先生1979年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获传理系学士学位;1986年毕业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 年毕业于澳大利亚南澳洲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刘雪樵先生于1985年至1994年任美国财政部储蓄银行监理署主要银行监管部高级银行检察员,带领10-40名检查员作实地检察。检察的银行包括当时最大的几间本土银行。检查范围包括评核管理层、资产评审、管理及出售、资产负债的管理、对冲活动、衍生工具、贷款质量等等。1994 年被美国财政部储蓄银行监理署评为资本市场专家。
  刘雪樵先生于1994年受邀回港担任金管局的高级经理,设立该局的衍生工具小组,起草及发表《对衍生工具和交易产品的风险管理指引》;于1999年提升为银行政策处处长;于2000年至2002年担任金管局驻纽约首席代表;2002年回港担任银行监理部处长,监管本地银行、欧洲银行以及中资银行。
  刘雪樵先生于2004年加入大新银行,担任执行董事,主管银行的风险管理部,及后担任替换行政总裁;2007 年委任为大新银行集团董事,负责银行集团的各类风险管理,包括信贷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资金风险、策略风险、信誉风险、操作风险、法律和合规风险。
  刘雪樵先生拥有特许财务分析师资格(CFA),为全球风险管理专业人士协会董事会成员,曾任香港城市大学金融经济系顾问委员会成员及主席,熟悉金融市场及金融产品,风险管理专业,熟悉中国、香港以及美国银行系统,和各地银行监管机构以及私人机构保持良好关系,出版的着作包括《浅谈衍生工具》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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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雪樵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立,男,1960年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1988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获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6-2001 年期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获博士学位。
  周立先生1992年进入银行业工作,一直在深圳发展银行工作及任职,先后担任深圳发展银行发展研究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杭州分行筹备组组长、杭州分行常务副行长(主持工作)、杭州分行行长、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2005年3月至2011年4月,担任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兼深圳分行行长。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周立先生与深圳发展银行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持有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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