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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在第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上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认真的审议,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现结合财政部发文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修订公司相关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为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之签字页)

董 事:

丁林洪 丁林洪 周俊生 周俊生 雷 晋 雷 晋

丁林辉 丁林辉 高敏红 高敏红 杨 扬 杨 扬独立董事:

石玉城 石玉城 王 朴 王 朴 刘 健 刘 健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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