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ZJAMP Group Co., Ltd.
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包中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珏莹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要求进行了披露。公司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因素:产业政策变化风险、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经营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重组后产业联动不及预期风险、异常天气、自然灾害、传染病或汇率变动等风险、股票价格波动风险、投资项目风险、其他不可控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1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4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5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0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108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117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23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127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48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浙农股份/发行人/母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供销社 | 指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浙农控股 | 指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兴合集团 | 指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泰安泰 | 指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兴合创投 | 指 |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农资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多利农资 | 指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爱普贸易 | 指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石原金牛 | 指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金泰 | 指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金昌汽车 | 指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金诚汽车 | 指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仓储 | 指 | 浙江浙农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创投 | 指 | 浙江浙农创投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浙农农技 | 指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交易对方 | 指 | 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 |
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 | 指 | 汪路平、李盛梁、赵剑平、王自强、陈志浩、方建华、王春喜、叶郁亭、邵玉英、林昌斌、袁炳荣、戴红联、马群、蔡永正、罗尧根、吕亮 |
柯桥区供销社 | 指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 |
华通集团 | 指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
华通有限 | 指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华通连锁 | 指 |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景岳堂药业 | 指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华药物流 | 指 |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华通会展 | 指 | 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杭州景岳堂 | 指 | 杭州景岳堂药材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企业 |
中医门诊部 | 指 | 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本公司下属企业 |
宝马中国 | 指 |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华晨宝马 | 指 |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三农 | 指 | 农业、农村、农民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两票制 | 指 | 两票制是指药品从医药生产企业卖到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 |
GSP | 指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ood Supplying Practice)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四舍五入 | 指 | 本报告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浙农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75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农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JAMP Group Co., 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包中海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2030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51 | ||
公司网址 | http://www.sxhtyy.net/ | ||
电子信箱 | zngf002758@znjtgf.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鼎 | 曾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电话 | 0571-87661645 | 0571-87661645 |
传真 | 0571-87661217 | 0571-87661217 |
电子信箱 | jinding@znjtgf.com | zl@znjtgf.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000716184714D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转型成为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同时经营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主营业务涉及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原控股股东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26.23%下降至11.30%,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0.84%。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倪一琳、费旖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59号30层 | 陈洁、毕召君 | 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完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顾问名称 | 财务顾问办公地址 | 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邢天凌、杨轶伦 | 2020年6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020年 | 201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8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8,747,252,789.39 | 1,679,074,959.47 | 6,649,681,910.88 | 332.31% | 1,522,689,101.48 | 1,522,689,10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51,110,025.28 | 25,054,791.82 | 123,955,446.54 | 183.26% | 34,563,260.76 | 34,563,260.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3,897,430.43 | 21,078,835.72 | 21,078,835.72 | 108.25% | 30,446,645.91 | 30,446,645.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31,372,821.68 | 58,622,373.30 | 202,620,813.97 | 705.14% | 37,637,830.51 | 37,637,830.5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12 | 0.48 | 50.00% | 0.16 | 0.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12 | 0.48 | 47.92% | 0.16 | 0.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55% | 3.77% | 12.52% | 0.03% | 5.90% | 5.90%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8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2,579,456,290.43 | 1,560,089,581.05 | 10,793,492,717.67 | 16.55% | 1,511,206,474.29 | 1,511,206,47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959,365,599.32 | 666,485,070.38 | 2,635,718,121.25 | 12.28% | 636,341,498.50 | 636,341,498.50 |
注: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前业绩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重组标的公司浙江农资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业绩增幅也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如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即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相关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1)2019年营业收入为28,220,709,638.03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1.87%;
(2)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5,505,624.87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4.65%;
(3)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7,398,318.67元,2020年可比口径(浙江农资2020年期初至合并日实现净利润不计入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3,091,833.67元,比上年增长13.35%;
(4)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9,292,843.96 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38.33%;
(5)2019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股,2020年比上年增长4.35%;
(6)2019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68元/股,2020年比上年增长4.41%;
(7)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33%,2020年比上年下降0.78%;
(8)2019年末总资产为10,793,492,717.67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16.55%;
(9)2019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635,718,121.25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12.28%。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318,229,504.58 | 7,888,828,070.44 | 7,661,689,663.47 | 7,878,505,550.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424,665.19 | 90,158,779.04 | 150,143,120.00 | 101,383,461.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45,739.62 | 5,954,640.88 | 12,024,177.96 | 23,172,871.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8,587,776.13 | 1,768,539,723.63 | -827,246,176.76 | 371,491,498.68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2020年度分季度财务指标对比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增幅均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包含浙江农资2020年各季度经营数据。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2018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333,423.30 | -110,475.79 | 2,156,370.57 | 主要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收益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812,024.97 | 3,379,501.70 | 2,111,791.95 | 主要系财政补助、税收返还等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6,354,691.42 | 4,670,322.66 | 1,776,283.30 |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82,276,059.34 | 202,558,211.67 | 主要系同控下收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057,180.64 | 1,249,397.25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资产、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等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8,999.89 | -4,420,193.74 | -1,203,891.04 | 主要系公益性捐赠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322,080.12 | 817,033.54 | 747,668.7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8,029,704.81 | 103,633,119.39 | -23,728.84 | |
合计 | 307,212,594.85 | 102,876,610.82 | 4,116,614.8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2020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资产交割。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城乡新消费行业的引领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城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
(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浙农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代理经销优质高效农资商品,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公司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化肥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浙江省内建立了包括9个区域分销中心、39个县级配送中心和完善的分销网络,在全国十余省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销售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公司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皖、辽等省建立了四家复混肥生产企业,并成立专业飞防公司和浙农飞防联盟,可调配无人机资源300架,年实施飞防面积200万亩次。公司还积极介入土壤改良、农业检测、智慧农资、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打造成集配供服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检测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
(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等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宜兴、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MINI、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北京现代、庆铃、上汽大通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31家,宝马维修服务中心1家。
(3)医药生产销售
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为理顺管控架构、促进医药业务更好发展,公司新设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承接医药生产销售业务,由下属华通连锁、景岳堂药业、华药物流等公司负责运营。
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医疗服务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公司在做大做强批发零售业的基础上全新拓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业,使医药商贸发展规模迅速壮大。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中药生产发展,不断完善医药产业链。
2、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公司主营的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均主要属于商贸流通业,正处于提质升级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商贸流通业在实现更平衡更充分的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方面大有可为。
公司在2020年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从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有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新消费升级,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优质产品和集成化服务,为“品质生活、健康中国”做出积极贡献。
(1)农业综合服务业务
目前我国化肥行业存在结构性供需矛盾,除钾肥需要进口外,氮肥和磷肥产能过剩。农药存在生产企业分散、产品同质化严重,产品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等问题。农业部制定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创新及推广速度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农业进程加速。在农资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为了减轻运营压力,凸显竞争优势,部分经销商开始转变思路,将经营服务的触角向基层延伸,深耕终端;将服务对象由客户向作物转变,懂作物、懂种植的企业才能帮助农户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发展粘性客户,拉动销量。总体来看,农资行业优胜劣汰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将提高,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型农资企业集聚,有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
农资产品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投入品,存在刚性需求。农资产品价格尽管受经济发展周期性波动、能源及大宗原料价格变动的影响,但由于政府通过农资综合补贴及其他“三农”扶持政策等措施进行调节,因此总体上行业不存在明显的跨年度周期性特征。但受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种植周期影响,农资行业具有比较显著的季节性特点,每年3-10月是农资产品的销售旺季。为了平抑淡旺季价格波动,国家实行淡季储备政策,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农资产品的季节性波动带来的影响。
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公司农资流通服务已连续10年位列榜单前三,在农资流通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及较高的行业地位,拥有中国农资流通行业服务类驰名商标——“惠多利”品牌。公司已有全球供应链、专用肥(药)定制、作物解决方案提质、检测检验、统防统治等资源,具有集成链主作用的服务优势。
(2)汽车商贸服务业务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汽车产业在这几年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0%和1.9%,降幅比上年分别收窄5.5和6.3个百分点,年产销量连续12年全球第一。其中,根据乘联会数据,从消费结构来看,2020年国内豪华车市场累计销量约为252.91万辆,同比增长14.7%。虽然汽车市场整体增速连续两年下滑,千人汽车保有量来看,我国离市场成熟国家差距较远,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汽车特别是豪华汽车仍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的发展主要与下游消费者的消费能力有关。当宏观经济较景气时,居民的消费能力不断提升,消费需求也得以显现,从而带动汽车销售行业的扩张;当宏观经济出现回落时,居民的汽车消费需求也会受到抑制。因此,汽车销售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目前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相对全球经济的平均增速来讲,还处于高速发展期,汽车流通行业仍将处于高速发展之中。
公司已连续多年在20大宝马经销商集团和10大MINI经销商集团中排名前列,多次受到宝马汽车厂商的表彰,在宝马经销商体系内树立了标杆。公司“金诚汽车”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此外荣获浙江省工商局颁发的首批“汽车销售服务示范店”。
(3)医药生产销售业务
随着新一轮的医药体制改革的深入,“两票制”、“处方外流”等改革措施为我国药品流通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消费升级、国民对健康刚性需求的增加以及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经营方式互补、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体系初步形成。在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城镇化水平提升以及新医改背景下医保覆盖率扩张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零售行业面临长期发展机遇,预计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药品流通行业属于商品流通领域,药品是保障人们健康的必需品,不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药品流通行业也没有全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但在江南地区,每年冬季是传统的冬令进补时期,各种滋补性、保健食品的消费相对集中,具有局部的季节性特点。药品流通行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除了极少数全国性跨区域的药品流通企业外,绝大多数药品流通企业都有明显的区域性。
公司入选浙江省医药商业十强企业,根据商务部公开信息,公司在2019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零售百强企业中位列第66位,相比上年的74位排名更加靠前。
3、零售相关业务情况
(1)农资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目前,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流通企业是市场供给的主力军和主渠道,其中肥料供应量约可满足社会需求的70%,农药供应量约40%,农膜约25%。根据据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统计,2019年全系统农资销售额为7,872.29亿元,同比增长4.46%。2019
年末,供销社系统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企业2,054家;配送中心4,544个;直营店56,098个,加盟店230,170个,连锁配送网点28.6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网点28.3万个。供销社系统已经形成了结构相对完善、网点数量众多的农资经营网络,为保障农业生产提供有效的物质保证。近年来,农资连锁行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行业集中度提高的趋势,部分领先企业在经营规模扩张的同时,大力开展跨地区并购重组,积极向产业链条上游或下游延伸,提升了抗风险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直营农资零售业务网点为92个,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江西、安徽、湖南、福建等地区,经营零售网点依托公司现代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农资产品配供,以及开展技术服务、培训服务、飞防服务等相关服综合服务。公司农资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综合竞争力百强”,公司农资流通服务已连续10年位列榜单前三。
(2)汽车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根据《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海外新兴汽车市场的发展,我国汽车产量仍将保持平稳增长,预计2025年将达到3500万辆左右。维修保养、金融保险、二手车等后市场规模将快速扩大。同时,差异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将推动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标准等多维度创新发展,抢占新兴领域发展先机。到2025年,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在价值链中的比例达到55%以上。可见,潜力巨大、层次丰富的市场需求为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和上升空间。目前,公司的汽车业务主要集中于浙江省和江苏省,已在浙江省的杭州、宁波、绍兴、金华、嘉兴、台州、丽水以及江苏省的苏州、无锡等地设立了功能完善的品牌4S店,取得了宝马、奥迪、MINI、凯迪拉克、现代、通用别克、庆铃等著名汽车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已建成标准化汽车4S店31家。在经营区域内,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广汇宝信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利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桥汽车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相比于竞争对手,公司主要经营宝马、凯迪拉克等豪华品牌汽车,专注于相对集中的汽车品牌,汽车4S店的经营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与宝马、凯迪拉克经过长期合作,已形成了相互信任的业务合作关系,能较大程度上提高经营便利性。在汽车消费升级的推动下,近年来我国豪华保持较快速度增长,预计未来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医药零售业务相关情况
《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提到我国2020年药品零售行业结构的目标: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40%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达50%以上。近年来,随着医保控费、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药占比限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新医改政策陆续实施,国内零售药店连锁化率不断提升。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9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截至2019年底,国内药店门店数量由上年的48.9万家增至52.4万家,增幅7.16%;连锁企业数量由上年的5,671家增至6,701家,增幅18.16%;连锁企业控制的门店数量由上年的25.5万家增至29.0万家,增幅13.73%。截至2019年底,国内医药零售连锁率为55.34%,较上年的52.15%进一步提高,连锁化趋势明显,超过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预期。
根据商务部公开的信息,公司医药流通业务在2019年中国药品流通行业零售百强企业中位列第66位,相比上年的74位排名更加靠前。公司主要竞争对手集中在绍兴地区。目前绍兴地区主要竞争对手有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联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相比竞争对手将大部分门店布局在城市的情况,而公司大部分的零售门店分布在农村乡镇,这样的网络布局,既取得了在农村市场的先入优势,避免与竞争对手的正面竞争,使公司形成独特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农村大众“买药难、买药贵”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 重大变化说明 |
股权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无形资产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无重大变化 |
预付款项 | 较期初同比增长38.73%,主要系采购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宏观政策优势
党中央和国务院向来十分重视“三农”工作,自2004年起至今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20年全国供销社七代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光荣的传统,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浙江省供销社自2017年开始构建“三位一体”组织体系,是供销社参与乡村振兴的重要探索和生动实践,公司是浙江省供销社服务“三农”的最重要抓手。当前,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格局下,统筹城乡供应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务院已专门成立乡村振兴局统筹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公司发展面临着极为有利的宏观政策环境。
2、城乡联动优势
公司作为浙江省供销社下属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中,有着沟通城乡、联结产销、服务“三农”的天然优势。公司在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方面均打造了集成化、系统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主营区域、主营产品均得到明显拓展,行业地位明显提升,下阶段公司将深耕浙江,拓展华东,面向全国,发挥各主营业务的联动效应,通过产融结合丰富供应和服务体系,从而满足城乡居民对品质生活的需求。
3、体制机制优势
公司作为全国供销社农资系统首家改制公司,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推行骨干员工持股经营,极大促发了骨干员工创业积极性,经营骨干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形成了内生性的发展原动力。得益于浙江得天独厚的商业环境和改革开放带来的发展机会,公司快速成为行业龙头企业,并成为供销社系统其他省市农资公司效仿改制的标杆。目前公司在子公司层面依然保留了员工持股经营传统,并将根据对接资本市场后的情况不断深化完善员工持股经营的内涵,推动企业二次改革二次创业,使公司前期改制先发优势成为拉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火车头。
4、行业地位优势
公司通过改制二十多年的持续快速发展,相关主营业务在行业或区域内取得了领先地位。公司自2013年起在中国农资流通企业竞争力排名中一直位居前三,下属主要农资经营子公司均位列全国农资经销商百强;汽车商贸服务连续多年在全国20家宝马经销商集团和10大MINI经销商集团排名中位居第一,下属多家4S店在全国同品牌同级别考核中排名前列;公司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也均名列全国百强。公司相关主营业务在行业或区域内的领先地位,有利于提升公司上游议价能力和网络掌控力,在行业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有利于形成先发效应和集聚优势,进一步提高行业头部企业在行业内的市场份额。
5、资源品牌优势
公司向来非常注重资源和品牌建设,在农资综合服务上与中海化学、国投罗钾、加拿大钾肥、以色列化工、德国钾盐、美盛、雅苒国际、欧洲化学、灵谷化工、中阿公司、云图控股等国内外最优秀的农资生产贸易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尤其在进口钾肥、进口复合肥、缓释肥、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高端农药经营方面有较强的资源优势和经营推广能力,公司组建了国内首家农药生产合资公司,还取得了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等国际知名农药品牌代理业务,拥有中国农资
流通行业服务类驰名商标——“惠多利”品牌。在汽车商贸服务上公司坚持中高端品牌系列化经营,取得了宝马、MINI、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北京现代、庆铃、上汽大通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是宝马在华战略合作伙伴。
6、渠道网络优势
公司一直依托优质品牌资源开展网络渠道建设,按照深耕浙江、拓展华东、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主营区域网络。目前,公司农资综合服务在浙江省内建立了包括9个区域分销中心、39个县级配送中心和完善的分销网络;在全国十余省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销售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汽车商贸服务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宜兴、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尤其是宝马品牌在浙江、江苏两省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医药连锁在绍兴、杭州等地建立100多家零售门店。相关业务在主营区域内产生了集群效应,提高了对下游市场的掌控力。
7、技术服务优势
公司关注主营业务相关的技术与服务的体系建设。公司成立了浙农现代农业技术研究院,推进以作物解决方案为核心的新型农资产品研发以及精细化植保、植物营养、栽培管理技术的研究。结合国家肥药双控政策,通过测土配方、植保飞防等手段参与精准农业推广。还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建设智慧农资平台,发展线上服务。汽车商贸服务方面,公司通过系统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售后服务工作先后在宝马、凯迪拉克等厂家年度考评中获得头名,售后服务人员在多个售后比赛中获得佳绩。公司汽车经营单位曾获得省级服务名牌及维修类著名商标称号。医药服务方面,公司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加强与科研单位、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了经典名方研制,完成了大量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验证和工艺质量研究。
8、人力资源优势
人力资源是商贸流通企业的核心要素,公司通过员工持股经营体制,一直倡导优秀员工在体制内共同创业。公司通过管理层持股的股权激励和富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吸纳众多优秀人才,通过二十多年的人才积累,拥有一支年富力强、开拓创新的专业团队,主要经营团队在相关细分领域奠定了行业翘楚地位,极大增强了公司对行情波动的研判和应对能力,并能更好把握未来市场趋势,增强经营主动性。近年来,公司还通过青干班、新农人等建立起全方位的人才传承机制,真正打造一支百年浙农的生力军。
9、产融结合优势
资金是贸易流通行业的血液,公司长期以来非常注重自身资信体系建设,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着力推动主营业务和金融业的联动。公司在2003年即获得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多年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自2007年就开始在银行间市场率先发行短期融资券,融资成本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大力推动主营业务供应链金融试点,与国内主要银行合作开展电子化收款和信用授信,力求解决农村生产资料流通的痛点。在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融资渠道将更为多元化,产融结合优势更为明显。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全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新冠疫情侵袭,居民生活生产习惯出现重大调整,全球一体化进程遭受重大冲击,全球产业链格局出现重构,中国经济承受着多重压力,形势空前严峻复杂,推动国内经济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公司积极主动应对疫情冲击,国内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持之以恒做好为农服务,精准施策抓好业务经营,有条不紊推进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稳健有序促进企业发展,实现了复杂外部环境和严峻市场形势下主要指标的稳步增长,公司还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4,725.28万元,同比增长33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1.00万元,同比增长183.26%。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增幅较大,系重组标的公司浙江农资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
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业绩增幅也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
上年同期数据根据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重组后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822,07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50.56万元。对比调整后数据,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长1.87%和4.65%,净利润增幅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在2020年度列支了5,77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对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业务经营方面,2020年度在国家推进乡村振兴和“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做好政策解读,克服疫情影响,抓好资源建设,加强行情研判,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保持了业绩稳步增长。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工作
1、主动应对疫情,履行企业责任
(1)践行为农宗旨,做好保供稳价。2020年初,新冠疫情来袭又恰逢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保障春耕期间用肥用药需求,公司深入排摸、周密部署,加强就近工厂和铁路资源采运,并加快调配浙、皖两地自有工厂库存进入市场;农资板块下属各区域公司第一时间协调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农资配送“最后一公里”畅通,有效保证了区域市场农资春耕供应。
(2)发挥渠道优势,助力疫情防控。公司发挥在医药业务上的渠道优势,在疫情期间根据政府指令积极做好抗病毒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储备,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供销社系统内企业做好抗疫工作,助力各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下属4S店统筹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在店值守,以备客户急需的售后维修服务。
2、信守为农服务初心,抓好农资经营服务工作
(1)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2020年公司相继参加了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供销社、浙江省政协举办的春耕支农活动,累计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1,700余场,参加近7万人次,开展作物试验示范近千个,完成统防统治作业面积近13万亩次,实施飞防作业面积近30万亩次,完成测土配方推广面积达25万亩次。
(2)抓好资源建设,提升经营质量。公司农资板块新取得雅苒苗乐氯基七省一市经销权、盐湖钾肥直接经销资格、富美实、科迪华等厂家电商业务,并引入肥药产品金农乐、正式登记海藻肥产品“剑稻”、还与浙江联大化工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行情研判,抓好波段操作,创新营销方式,拓宽销售渠道,促进销售增长;在按要求保质保量推进12万吨省级化肥淡季储备、122吨省级农药应急储备工作基础上,还中标2020年国家化肥商业储备20万吨(包含江苏联合储备5万吨)。
(3)加快业务转型,推进创新发展。公司积极推进惠多利工业板块整合,完成石原金牛象山工厂二期设计和招投标;完成桐乡仓储和乍浦农药智能化仓储项目,上线智能仓储系统;推进平湖新仓、嘉兴秀洲、绍兴新昌服务中心建设,新建37家新型庄稼医院。舟山岱山土壤改良项目1700亩水稻测产达标,浙农检测公司获得CMA认证,供应链金融项目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并参与浙江省农科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开展的“肥药两制”示范项目和科技部、浙江省科技厅农技精准服务和作物
流行病防控技术研究项目。
3、聚焦精细运营管理,推进汽车业务增长
(1)精准营销提升销售规模。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4S店加大网络营销力度,通过网络渠道跟踪客户线索,利用基盘客户数据做到精准营销,提高成交转化率;持续做好厂家政策解读,争取优质资源,下属各4S店抓住厂家和政府补贴的契机,开展各类冲量促销活动,创新营销方式吸引客流,取得了较好效果。
(2)精细管理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精细化管理,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金昌汽车重点推进售后服务的改善提升,做到售后工作的流程化、标准化、科学化;金诚汽车着力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强化提升客户体验,加强边际业务持续拓展开发。
(3)精心筹划推进项目建设。两家汽车公司有序开展4S店项目的新建、改建、筹建,确保各项目按期推进。金昌汽车城东宝马店完成搬迁,绍兴宝顺完成CA项目改造,东阳宝马店、扬州宝马店建设完成通过厂家验收,平湖宝马店项目已完成土地竞拍;金诚汽车争取到宁波凯迪拉克和别克两店合一项目。
4、推进固本强基,实现医药业务发展
(1)强化网络布局,拓展业务渠道。华通医药切实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积极抓好国家和省两级品种集采工作;华通连锁积极完善零售网点布局和提档,在上虞、诸暨新开3家连锁店;景岳堂配方颗粒顺利进入三家省级医院,实现省级中医医院及中西医结合医院全覆盖。
(2)强化品牌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华通医药联合绍兴市中医药学会等学术机构开展多次主题系列活动和多次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承办了浙江省药学会中药与天然药物专业委员会青年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展示景岳中医药文化,提升了企业品牌。
(3)优化内部管理,提升管理实效。全面加强与省中医药研究院、省中药研究所合作,扎实推进经典名方研发;修订完善了质量管理相关制度,批发经营通过省药品认证中心的GSP飞行检查;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知识技能培训;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相关要求,安全、规范、有序抓好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
5、实施管理赋能,提升服务水平
公司注重实际突出管理重点,促进管理工作服务企业大局。积极做好资金计划和统筹平衡工作;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尿素期货业务交易策略,增强期、现货行情把控分析能力;持续开展了客商风险排查及逾期款清理工作,继续对区域公司开展地毯式审计梳理;继续开展农资商品质量检查,做好农资库存产品质量检查;继续开展了第二期“青干班”培训,完成首期“新农人”培训项目结项。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浙农”、“爱普”、“江南丰收”等品牌荣获中国农资流通行业知名品牌称号,下属29家单位获评“全国百佳农资服务商”称号。
6、有序推进资产重组,借壳上市成功过会
2020年6月11日,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6次工作会议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并于6月30日取得正式批文。随后标的公司积极做好资产注入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浙江农资核名和董监高人员换届,将标的公司由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步开展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提名工作。2020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完成资产交割、新股发行等工作。2021年1月8日,上市公司证券简称正式更名为“浙农股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零售业经营情况
1、农资零售业经营情况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31 | 80,414 | 134,630.56 |
浙江省外 | 61 | 65,332 | 182,322.17 |
合计 | 92 | 145,745 | 316,952.73 |
(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经营模式 | 物业权属 | 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
1 | 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锦泰商务大厦606室 | 2007年4月 | 1,000 | 直营 | 租赁 | 28,827.37 |
2 | 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C2709号 | 2008年6月 | 300 | 直营 | 租赁 | 17,607.81 |
3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台州市椒江区聚祥路 | 1998年3月 | 4,000 | 直营 | 自有 | 16,046.41 |
4 | 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衢路997号 | 2000年9月 | 10,199 | 直营 | 租赁 | 14,682.00 |
5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 | 1993年6月 | 200 | 直营 | 自有 | 12,267.10 |
6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6弄4号第5、6层 | 2006年9月 | 6,100 | 直营 | 租赁 | 11,367.00 |
7 | 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环科技路十字绿地国际花都7幢2单元8层20803室 | 2006年5月 | 137 | 直营 | 租赁 | 10,664.47 |
8 | 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建瓯经营部 | 福建省建瓯市城东工业园区东岳路8号 | 2012年8月 | 1,300 | 直营 | 租赁 | 10,627.51 |
9 | 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68号华兴广场五楼3区22号 | 2011年7月 | 1,371 | 直营 | 租赁 | 9,003.77 |
10 |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乍王路58号 | 2000年8月 | 5,000 | 直营 | 租赁 | 8,703.28 |
(3)门店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或关闭农资零售门店。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 (万元/(㎡))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
2020年 | 2019年 |
浙江省内 | 1.67 | -5.77% | 134,630.56 | 142,877.41 |
浙江省外 | 2.79 | -5.80% | 182,322.17 | 193,547.69 |
(5)2020年度的线上零售情况
销售平台 | 销售收入(万元) |
淘宝 | 887.73 |
2、汽车零售业经营情况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28 | 229,975 | 1,329,312.04 |
浙江省外 | 4 | 39,881 | 167,866.66 |
合计 | 32 | 269,856 | 1,497,178.70 |
(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物业权属 | 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
1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08号 | 2003年1月 | 19,350 | 租赁 | 162,050.11 |
2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袍江工业区中心大道康宁路口 | 2007年1月 | 6,508 | 自有 | 129,847.07 |
3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苏州高新区塔园路399号 | 2012年3月 | 15,000 | 租赁 | 100,373.35 |
4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东环大道707号 | 2010年3月 | 10,829 | 租赁 | 98,241.91 |
5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2号 | 2015年9月 | 12,213 | 自有 | 84,781.49 |
6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绍兴市柯桥区柯北金柯桥大道2899号 | 2010年6月 | 10,790 | 自有 | 84,661.83 |
7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767号 | 2010年3月 | 6,915 | 自有 | 70,611.67 |
8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宁波市江北区江北大道389号 | 2013年1月 | 12,559 | 租赁 | 66,544.28 |
9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海宁市文苑路489号 | 2011年5月 | 13,355 | 自有 | 62,872.23 |
10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桐乡市中华东路汽车商贸园三区三号 | 2013年12月 | 8,369 | 自有 | 59,538.56 |
(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 | 面积(㎡) | 物业权属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新增门店 | 2 | 12,315 | 租赁 | 增加收入7,307.20万元 |
关闭门店 | 0 | / | / | / |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 (万元/(㎡))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
2020年 | 2019年 |
浙江省内 | 5.78 | 0.23% | 1,329,312.04 | 1,278,911.46 |
浙江省外 | 4.21 | 9.54% | 167,866.66 | 114,938.36 |
3、医药零售业经营情况
(1)门店分布及收入情况
门店数量(家) | 面积(㎡) | 营业收入(万元) | |
浙江省内 | 100 | 12,258 | 34,937.04 |
浙江省外 | 0 | 0 | 0 |
合计 | 100 | 12,258 | 34,937.04 |
(2)收入前10名门店情况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开业日期 | 面积(㎡) | 经营模式 | 物业权属 | 2020年营业收入(万元) |
1 | 越城景岳堂国药馆 | 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中兴南路81-87号 | 2003年10月 | 1,163 | 直营 | 租赁 | 8,600.53 |
2 | 绍兴市中心医院药房 | 绍兴市柯桥区中心医院内 | 2010年4月 | 85 | 直营 | 租赁 | 2,802.86 |
3 | 绍兴延安路门市部 | 绍兴市延安路第二医院内 | 2007年4月 | 80 | 直营 | 租赁 | 1,834.41 |
4 | 诸暨康华大药房 |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南兴路26-32号 | 2017年7月 | 133 | 直营 | 租赁 | 1,148.01 |
5 | 柯桥景岳堂国药馆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轻纺城大道1605号一楼 | 2012年3月 | 190 | 直营 | 租赁 | 879.79 |
6 | 柯桥参茸行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104国道湖东路口华通广场 | 2006年1月 | 210 | 直营 | 租赁 | 768.57 |
7 | 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药房 |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笛扬路868号绍兴市柯桥区中医医院内 | 2012年2月 | 114 | 直营 | 租赁 | 735.22 |
8 | 轻纺城大药房 | 绍兴县柯桥街道笛扬路753—765(柯桥福年花园) | 2007年4月 | 713 | 直营 | 自有 | 683.31 |
9 | 诸暨开源大药房 | 绍兴市诸暨市陶朱街道健民路12-3至12-5号 | 2019年6月 | 145 | 直营 | 租赁 | 570.19 |
10 | 绍兴南方大药房 | 绍兴市解放南路1095号 | 2003年2月 | 210 | 直营 | 租赁 | 540.40 |
(3)门店变动情况
数量(家) | 面积(㎡) | 物业权属 |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
新增门店 | 4 | 295 | 租赁 | 增加收入28.33万元 |
关闭门店 | 0 | 0 | / | / |
(4)门店店效信息
每平方米收入 (万元/(㎡)) | 平均销售增长率 | 可比营业收入(万元) | ||
2020年 | 2019年 | |||
浙江省内 | 2.85 | 5.75% | 34,937.04 | 31,717.35 |
浙江省外 | 0 | / | 0 | 0 |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8,747,252,789.39 | 100% | 6,649,681,910.88 | 100% | 332.31% |
分行业 | |||||
农业综合服务 | 11,694,896,812.29 | 40.68% | 1,901,025,207.03 | 28.59% | 515.19% |
汽车商贸服务 | 15,524,721,108.69 | 54.00% | 3,069,581,744.38 | 46.16% | 405.76% |
医药生产销售 | 1,527,634,868.41 | 5.31% | 1,679,074,959.47 | 25.25% | -9.02% |
分产品 | |||||
化肥 | 8,877,274,921.35 | 30.88% | 1,341,664,471.91 | 20.18% | 561.66% |
农药 | 1,278,477,879.93 | 4.45% | 127,408,726.91 | 1.92% | 903.45% |
化工原料 | 1,481,959,550.36 | 5.16% | 425,530,057.96 | 6.40% | 248.26% |
整车销售 | 13,085,570,237.10 | 45.52% | 2,658,945,350.47 | 39.99% | 392.13%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2,439,150,871.59 | 8.48% | 410,636,393.91 | 6.18% | 493.99% |
西药、中成药 | 1,132,045,932.35 | 3.94% | 1,290,299,568.51 | 19.40% | -12.26%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359,475,651.74 | 1.25% | 344,897,924.25 | 5.19% | 4.23% |
其他 | 93,297,744.97 | 0.32% | 50,299,416.96 | 0.76% | 85.48%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19,978,159,657.40 | 69.50% | 5,125,925,830.09 | 77.09% | 289.75% |
浙江省外 | 8,769,093,131.99 | 30.50% | 1,523,756,080.79 | 22.91% | 475.49% |
注:公司2020年度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板块及其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如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即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2019年农业综合服务营业收入为12,268,191,237.21元,2020年比上年下降4.67%;
(2)2019年汽车商贸服务营业收入为14,273,443,441.35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8.77%;
(3)2019年医药生产销售营业收入为1,679,074,959.47元,2020年比上年下降9.02%。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农业综合服务 | 11,694,896,812.29 | 11,158,547,850.06 | 4.59% | 515.19% | 533.34% | -2.73% |
汽车商贸服务 | 15,524,721,108.69 | 14,023,770,741.01 | 9.67% | 405.76% | 418.31% | -2.19% |
分产品 | ||||||
化肥 | 8,877,274,921.35 | 8,513,742,903.75 | 4.10% | 561.66% | 582.22% | -2.89% |
整车销售 | 13,085,570,237.10 | 12,657,967,490.81 | 3.27% | 392.13% | 413.56% | -4.04%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2,439,150,871.59 | 1,365,803,250.20 | 44.00% | 493.99% | 466.92% | 2.67% |
分地区 | ||||||
浙江省内 | 19,978,159,657.40 | 18,019,716,505.72 | 9.80% | 289.75% | 251.54% | -3.60% |
浙江省外 | 8,769,093,131.99 | 8,446,599,791.45 | 3.68% | 475.49% | 480.52% | -0.8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农业综合服务 | 销售金额 | 元 | 11,694,896,812.29 | 1,901,025,207.03 | 515.19% |
汽车商贸服务 | 销售金额 | 元 | 15,524,721,108.69 | 3,069,581,744.38 | 405.76% |
医药生产销售 | 销售金额 | 元 | 1,527,634,868.41 | 1,679,074,959.47 | -9.02%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板块销售金额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如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即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2019年农业综合服务营业收入为12,268,191,237.21 元,2020年比上年下降4.67%;
(2)2019年汽车商贸服务营业收入为14,273,443,441.35 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8.77%。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农业综合服务 | 化肥、农药等 | 11,158,547,850.06 | 42.16% | 1,761,858,906.61 | 29.89% | 533.34% |
汽车商贸服务 | 整车销售、维修保养等 | 14,023,770,741.01 | 52.99% | 2,705,682,601.12 | 45.91% | 418.31% |
医药生产销售 | 药品批发、生产、零售等 | 1,283,997,706.10 | 4.85% | 1,426,139,253.73 | 24.20% | -9.97%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化肥 | 尿素、钾肥等 | 8,513,742,903.75 | 32.17% | 1,247,947,977.60 | 21.17% | 582.22% |
农药 | 农药 | 1,152,797,955.56 | 4.36% | 93,461,650.67 | 1.59% | 1,133.44% |
化工原料 | 纯苯、液氨等 | 1,455,036,771.94 | 5.50% | 416,550,276.57 | 7.07% | 249.31% |
整车销售 | 宝马、凯迪、奥迪等 | 12,657,967,490.81 | 47.83% | 2,464,767,138.12 | 41.82% | 413.56% |
汽车后市场 | 维修保养、综合服务等 | 1,365,803,250.20 | 5.16% | 240,915,463.00 | 4.09% | 466.92% |
西药、中成药 | 西药、中成药 | 1,019,428,870.89 | 3.85% | 1,185,918,807.45 | 20.12% | -14.04%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235,620,096.19 | 0.89% | 205,006,157.61 | 3.48% | 14.93% |
其他 | 其他 | 65,918,957.83 | 0.25% | 39,113,290.44 | 0.66% | 68.53% |
说明
公司2020年度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板块及其主要产品营业成本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数据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如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即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2019年农业综合服务营业成本为11,644,875,500.89 元,2020年比上年下降4.18%;
(2)2019年汽车商贸服务营业成本12,920,526,680.64 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8.54%;
(3)2019年医药生产销售营业成本为1,426,139,253.73 元,2020年比上年下降9.97%。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 2020-10-31 | 工商变更 | 21,997,777,124.17 | 582,276,059.34 | 26,541,634,678.56 | 644,150,633.31 |
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苍南县金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11-30 | 协议约定 | 10,457.30 |
新昌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51.00 | 出售 | 2020-11-30 | 协议约定 | 12,463,852.51 |
本报告期内,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增加合并单位13家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68.00 | 新设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甬汽广告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丽水宝顺行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本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2家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诸暨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衢州宝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标的资产注入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城乡新消费行业的引领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城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569,008,095.87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9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81,320,234.26 | 0.63% |
2 | 第二名 | 101,967,641.12 | 0.35% |
3 | 第三名 | 101,535,737.88 | 0.35% |
4 | 第四名 | 95,493,749.37 | 0.33% |
5 | 第五名 | 88,690,733.24 | 0.31% |
合计 | -- | 569,008,095.87 | 1.9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5,013,358,334.15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56.02%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2,327,218,689.57 | 46.00% |
2 | 第二名 | 1,055,261,253.77 | 3.94% |
3 | 第三名 | 728,180,210.27 | 2.72% |
4 | 第四名 | 454,054,621.47 | 1.69% |
5 | 第五名 | 448,643,559.08 | 1.67% |
合计 | -- | 15,013,358,334.15 | 56.02%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供应商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情形。
3、费用
单位:元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82,146,395.73 | 269,095,080.46 | 153.5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导致 |
管理费用 | 583,902,240.91 | 164,680,983.50 | 254.5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导致 |
财务费用 | 61,512,629.40 | 42,503,767.98 | 44.7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导致 |
研发费用 | 12,569,423.77 | 12,631,653.98 | -0.49%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下属医药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涉及药品的研究开发,研发投入资金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比重相对较低。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年 | 2019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25 | 17 | 47.0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0.39% | 1.53% | -1.14%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2,569,423.77 | 12,631,653.98 | -0.4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4% | 0.19% | -0.15%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97,227,817.77 | 8,285,661,582.86 | 299.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65,854,996.09 | 8,083,040,768.89 | 289.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1,372,821.68 | 202,620,813.97 | 705.1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9,860,482.70 | 1,442,962,995.99 | 4.6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3,435,491.57 | 538,048,743.71 | 251.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575,008.87 | 904,914,252.28 | -142.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8,880,911.78 | 952,917,960.15 | 142.3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8,177,166.65 | 1,299,918,204.06 | 135.2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9,296,254.87 | -347,000,243.91 | 115.9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5,959,141.67 | 761,175,734.26 | -33.5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较上年同期数据有较大增幅,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仅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12月现金流数据。如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即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相关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1)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9,292,843.96 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38.33%,主要为销售回款同比增长,且部分承兑支付等尚未到兑付时点所致;
(2)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106,775.91元,2020年比上年下降234.54%,主要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同比增加所致;
(3)2019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7,095,168.21 元,2020年比上年增长47.86%,主要为上年归还银行借款金额较大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公司共实现净利润7.80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51亿元,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3亿元,两者差异的原因主要是为销售回款同比增长,且部分承兑支付等尚未到兑付时点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96,626,056.03 | 9.53%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及其他投资收益等 | 是,公司对外投资规模稳定,具备可持续获取投资收益的能力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605,834.26 | 0.75%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其他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 | 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持续稳健开展期货业务 |
资产减值 | -79,387,893.02 | -7.83% |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等所致 | 是,公司持续经营将会产生相应的减值损失,公司将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减少坏账和存货减值损失 |
营业外收入 | 13,662,131.80 | 1.35% | 主要原因系财产保险理赔收入以及客户合同相关补偿收入等所致 | 否,公司营业外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
营业外支出 | 13,478,231.90 | 1.33% | 主要原因系对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废等所致 | 否,公司营业外支出存在不确定性 |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年末 | 2020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099,702,478.32 | 16.69% | 1,636,560,828.59 | 15.16% | 1.53%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651,283,781.87 | 5.18% | 813,012,732.12 | 7.53% | -2.35%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存货 | 3,741,137,631.05 | 29.74% | 2,981,009,019.65 | 27.62% | 2.12%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性房地产 | 26,269,596.60 | 0.21% | 27,918,710.37 | 0.26% | -0.05%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528,235.27 | 1.20% | 140,767,905.94 | 1.30% | -0.1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023,444,316.06 | 8.14% | 1,013,490,227.14 | 9.39% | -1.25%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53,428,022.65 | 0.42% | 54,446,231.97 | 0.50% | -0.08%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短期借款 | 1,106,719,365.82 | 8.80% | 1,686,578,426.27 | 15.63% | -6.83%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0.40% | 0.00% | 0.40%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810,636,023.20 | 332,913,976.81 | 1,143,550,000.01 | |||||
2.衍生金融资产 | 5,800.00 | -5,800.00 | 1,687,460,923.82 | 1,516,536,207.00 | 0.00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1,445,071.11 | -9,290,069.71 | 20,000.00 | 37,598,201.40 | 394,576,8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386,120.65 | 10,847,374.76 | 15,000,000.00 | -2,861,848.26 | 190,371,647.15 | |||
上述合计 | 1,449,470,614.76 | 7,611,634.26 | -9,290,069.73 | 0.00 | 199,233.78 | 52,750,630.78 | 330,052,128.55 | 1,728,529,243.29 |
金融负债 | 439,225.00 | -3,235,740.50 | 104,876,903.48 | 7,757,822.00 | 3,674,965.5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4,855,559.89 | 各项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6,743,547.97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立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 | 173,875,385.09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99,423.10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合计 | 893,073,916.05 |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893,435,491.57 | 538,048,743.71 | 251.9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3983 | 中海石油化学 | 31,746,5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42,000,204.96 | -14,650,804.96 | 1,900,009.27 | 27,349,4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3970 | 中农立华 | 3,2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59,397,120.00 | 28,232,281.38 | 36,989,401.38 | 837,500.00 | 50,6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34,946,500.00 | -- | 101,397,324.96 | 0.00 | 13,581,476.42 | 0.00 | 36,989,401.38 | 2,737,509.27 | 77,989,40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 | 衍生品投资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 | 报告期内售出 | 计提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 | 报告期实际损 |
作方名称 | 型 | 始投资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益金额 | ||||||
期货公司 | 非关联方 | 否 | 商品期货 | 889.47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889.47 | 45,249.07 | 35,873.39 | 10,857.1 | 3.67% | -271.84 | |
期货公司 | 非关联方 | 否 | 人民币期货 | 0 | 2020年09月03日 | 2020年09月30日 | 0 | 68.47 | 68.47 | 0 | 0.00% | -0.12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结售汇 | 2,510.33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2,510.33 | 133,916.24 | 116,487.54 | 19,939.03 | 6.74% | 51.11 | |
合计 | 3,399.8 | -- | -- | 3,399.8 | 179,233.78 | 152,429.4 | 30,796.13 | 10.41% | -220.85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0年12月03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确保公司外汇业务的正常经营,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外汇行情变动较大时带来的汇率波动风险。 2、信用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或因客户调整订单造成回款预测不准,带来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 3、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采购价格或产品销售价格为基本原则,在选择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但商品期 |
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身可能面临一定风险。其中包括: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产生价格波动风险和保证金制度下的平仓风险。 2、信用风险:期货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3、操作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造成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控制。主要包括: 1、密切关注国际外汇市场动态变化,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在外汇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调整外汇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对银行账户及资金的管控,严格履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展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选择产品结构清晰、具有市场流动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同时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为了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风险控制。主要包括: 1、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市场价格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以规避风险。 2、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3、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监控流程,加强管理防范操作风险。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密切跟踪期货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对报告期内衍生品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确认了投资损益-220.85万元,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使用的是期货市场的公开报价或银行机构的远期外汇报价。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否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商品期货交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适时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降低市场波动对公司经营及损益带来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募集年份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5 | 发行新股 | 22,097.68 | 261.96 | 17,295.34 | 0 | 0 | 0.00% | 4,802.34 | 截止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0 |
2018 |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1,752.51 | 4,223.03 | 4,328.54 | 0 | 0 | 0.00% | 17,423.97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经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1.3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2月1日。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0 |
合计 | -- | 43,850.19 | 4,484.99 | 21,623.88 | 0 | 0 | 0.00% | 22,226.31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截止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295.34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1,185.0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987.38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截止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28.54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1,431.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855.41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 是 | 12,024.52 | 12,024.52 | 112.99 | 11,636.41 | 96.77% | 2018年06月30日 | -147.09 | 否 | 否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 是 | 6,073.16 | 6,073.16 | 148.97 | 1,660.76 | 27.35% | 113.10 | 否 | ||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 | 否 | 4,000 | 4,000 | 0 | 3,998.17 | 99.95% | 0 | -- | 否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 | 是 | 16,413.55 | 16,413.55 | 3,060.65 | 3,107.49 | 18.93% | 0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5,338.96 | 5,338.96 | 1,162.38 | 1,221.05 | 22.87% | 0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3,850.19 | 43,850.19 | 4,484.99 | 21,623.88 | -- | -- | -33.99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
合计 | -- | 43,850.19 | 43,850.19 | 4,484.99 | 21,623.88 | -- | -- | -33.99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受新冠疫情影响,第三方医药物流服务收入减少。连锁药用扩展项目:国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药品零售需求增长放缓,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将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实施地点不再局限于原计划所列的杭州、绍兴及其具体区县分布,而变更为“绍兴及周边地区”。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新设门店方式变更为“适当并购或新设方式”。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840,274.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37,159,494.03元;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680,780.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首次公开发行:截止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经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景岳堂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1.35亿元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日为2021年2月1日。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农资流通 | 245,000,000.00 | 3,264,262,747.14 | 1,114,219,449.36 | 4,866,493,362.08 | 165,263,229.74 | 134,068,110.82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销售 | 400,000,000.00 | 3,519,943,502.28 | 1,676,694,654.63 | 12,057,642,900.83 | 722,449,012.75 | 559,737,539.7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宁波甬汽广告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丽水宝顺行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新设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苍南县金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新昌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 出售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诸暨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衢州宝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对整体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05-26注册资本:245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袁炳荣注册地址:杭州市泰安路199号浙江农资大厦22层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兼零售(凭许可证经营)。 农用机械及配件、中小农具、百货、服装、针纺织品、工艺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煤炭(无储存)、钢材、金属材料、仪器仪表、化肥、初级食用农产品、农副产品(不含食品)、饲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货运代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9-08-11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朱振东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六楼经营范围:一类汽车大修(限分支机构经营)。 汽车(含小轿车)及零配件、机电设备、摩托车及其配件、五金交电、建材、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汽车租赁,汽车装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设备维修,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下一阶段中国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时期,全球经济政策及全球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随着欧美疫情持续恶化,美国新政府的政策走向未知,外部不确定性可能再度加大,全球经济复苏节奏可能延迟。制造业持续回升、商务活动逐渐频繁,表明我国经济呈现继续稳定恢复态势,但目前需求复苏持续弱于供给复苏,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依然严重,国家有关部门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改革创新上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供销社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浙江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明确提出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司作为供销社企业和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在新时代下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当前,农业生产正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科技密集型产业加快转变,农技服务一体化成为趋势,对为农服务体系的建设提
出了更高要求。汽车产业进入阶段性调整的平台期,品牌分化趋势继续加深,市场整体竞争日趋激烈,汽车行业经营难度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发展,对传统4S店模式也提出了挑战。医药行业一系列新医改及相关政策的相继落地执行,推动了医药行业的加速调整,医药零售行业集中度明显增加,国民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对医药服务要求将越来越高。
1、农资流通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我国现有农资流通主体主要包括供销系统农资公司,以中农、中化为代表的大型农资流通央企,浙农股份、辉隆股份、广东天禾为代表的省级大型农资流通企业、民营农资流通企业以及生产企业,其中供销体系依然占据主要地位。根据前瞻产业研究报告,2019年全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数量大约为2099个。目前我国农资流通行业仍处于较为分散的格局,绝大部分农资经营企业存在着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能力弱、经营不稳定等的特点,从而使得我国农资流通行业呈现出典型的“大行业、小企业”特征。随着行业产能逐步出清,生产和环保技术要求不断提升,农资流通行业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行业集中度提高的趋势。
(1)“零增长”行动推进,行业龙头效应凸显
为了推进耕地质量的保护与提升,农业部制定实施《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推进化肥减量提效,向农业现代化、绿色化转型,探索现代农业发展之路。在国家进一步明确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甚至负增长持续推进,农资行业重新洗牌,优胜劣汰步伐加快,中小型贸易商逐步在竞争中退出,市场要素资源逐步向拥有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大型农资流通企业集聚。同时,商务部联合多部委发文鼓励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并购。随着我国农资产业资源优化配置、兼并、重组、联合进程加快,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利于龙头企业持续发展。
(2)新型服务主体涌现,数字农业服务加速发展
2020年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计划到2022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蓬勃发展,通过创新组织方式,提高农业生产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服务水平。此外,随着近年来国家出台土地流转政策,农业生产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专业农业服务的重要性也将日益突出,各经销商着力提升服务水平,使服务方式更加多元化、智能化、集成化。通过植保无人机、传感器、物联网等数字化化设备,以及区块链技术为现代农业赋能,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作物种植解决方案,推动农业生产从传统到全面智能化的转变
(3)国家三农政策助推,农资行业健康发展
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始终把农业发展放在发展国民经济极其重要的位置。2013年后国家又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提出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丰富农资流通销售渠道,鼓励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这对提高农资流通效率、减少流通层级、扩大农资销量有重大作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党中央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高度重视。在享有多项国家鼓励政策的背景下,将促进农资行业整体的健康快速发展。
(4)粮食安全形势严峻,农资需求有效保障
粮食安全一直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6.69亿吨,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约为17.51亿亩。但是我国粮食刚性需求巨大且增长迅速,导致我国粮食供需关系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持续推进,我国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口、水资源的变化都对粮食安全形势带来较大的考验。在现有农业生产条件下,粮食继续稳产增产任务较为艰巨,粮食供求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化肥农药产品作为粮食的“粮食”,对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量贡献巨大,对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化肥作为基础肥料,存在刚性需求,在提高粮食产量、保证粮食安全方面仍将持续发挥作用,这对化肥的需求构成了有力保障。
(5)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农资需求结构变化
随着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经济发展已逐步从追求数量完成到追求质量的转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深入人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农业生产生态环保理念也明显提高,土壤保护土壤修复市场逐渐兴起,对整个农资生产流通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农资需求已逐步从前期的单质肥、高毒高效药向有机生态型、高效低毒型、缓释配方型肥药转型,新型肥药品种、追肥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层出不穷,整个农资供求结构出现了巨大的变化。
2、汽车流通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有关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底,中国4S店数量已经达到3.18万家,有分析人士预测我国4S
店面数量将在5年内缩减至2万家的水平。随着汽车行业从快速发展转向结构性调整,未来汽车经销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剧,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1)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汽车行业发展向好
近年来,受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GDP增速有所放缓,但总体呈现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我国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居民的消费水平也逐渐提高。80、90后逐渐成为我国消费市场的主要消费群体,消费理念和消费者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汽车从奢侈品转变为一般消费品,汽车消费需求仍然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此外,我国乘用车千人保有量水平跟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未来几年仍将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我国居民消费意识、消费水平的提升、城镇化加快推进及汽车信贷市场的不断完善将有力地拉动我国汽车消费需求,为汽车销量的增长及包含维修保养服务、汽车金融、二手车等汽车后市场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国家利好政策频出,新车消费拉动显著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再次明确要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提出“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2020年,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等23个部门已向各省市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要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在多重政策的支持与利好下,将有助于恢复消费者信心,拉动汽车消费。
(3)汽车后市场逐步成熟,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细分领域看,广义来看后市场业务包括汽车维修保养、汽车金融、二手车交易等。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6月底,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仅为173辆,为美国汽车千人保有量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也意味着中国汽车保有量从中长期看仍有很大增长空间。同时,随着中国汽车制造业逐渐走向成熟,耐用性和汽车质量的改善也不断延长了车辆平均生命周期,“车龄+保有量”双效驱动中国汽车后市场高速发展。在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汽车市场中,整车制造和新车销售的利润占比不足30%,售后、二手车、汽车金融等后市场利润占比达到70%左右。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长、汽车市场逐步成熟,汽车行业的利润重心将向车辆置换、维修保养等汽车后市场倾斜,汽车后市场将为我国汽车行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
(4)碳中和改革政策助力,新能源汽车发展进入快车道
在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等国际承诺下,几乎所有主要国家都要求车企在20年之内将燃油车替换成新能源汽车,到2040年,新能源汽车将形成每年1.6亿辆极其庞大的市场规模。面对如此巨大的全球市场,各国政府借助对经济复苏的刺激政策当口,纷纷出台了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补助政策。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为未来15年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出从技术创新、制度设计、基础设施等领域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在工信部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续航里程和电池组能量不断提升,技术的进步将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向好发展。从我们国家发展的趋势来看,新能源汽车进入市场和政策双驱动的创新新阶段。
3、医药相关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随着 “医疗、医保、医药” 三医联动改革的协调推进,在我国社会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快、全民医保、二孩政策放开、城镇化建设提速以及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驱动下,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和自我保健的需求大幅增加,药品、保健品和健康服务的市场规模将加快增长,我国整个医药市场将持续扩容。
(1)药品批发销售继续增长,行业集中度同步上升
在“两票制”的影响下,纯销和调拨业务两极分化,纯销业务得到快速增长,而调拨业务急速下降;同时随着医保控费、药品带量采购等政策措施深化推进,销售增速进一步下滑,但总体规模持续增长。从市场占有率来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18年,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2.0%,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4家全国龙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39.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全国龙头+地方割据”的行业竞争格局已经形成,这是医药物流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长期来看,我国医药流通行业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零售连锁率进一步提高,零售市场集中度有较大提升空间
近年来,国内零售药店连锁化率不断提升,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2019年度药品监管统计年报》,截至2019年底,国内药店门店数量由上年的48.9万家增至52.4万家,增幅7.16%;连锁企业数量由上年的5,671家增至6,701家,增幅18.16%。截至2019年底,国内医药零售连锁率为55.34%,较上年的52.15%进一步提高,连锁化趋势明显,超过全国药品
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的预期。另一方面,我国零售药店仍处于市场集中度低、布局较分散的阶段,全国药店布局分散,单体店、中小型连锁药店以及地方性和全国性大型连锁药店平摊市场份额。2019年百强连锁直营门店总数达到82,741家,占全国
15.8%,总销售规模达到1,863亿元,占全国药品零售市场份额的40.9%,头部连锁扩张速度虽然有所放缓,但百强连锁市场集中度仍保持上升态势。
(3)中药产业成为高成长、优势产业
近年来,国务院相继发布《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重要政策性文件,体现出党和国家对新时期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系统部署,全面振兴中医药、推动中医药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家政策方向的引领下,中医药事业将进入全新的黄金发展时期。中药产业的发展是公司当前发展战略的重点。2018年公司发行可转债,相关建设项目都是围绕中药产业展开;2019年,公司中药饮片相关业务收入继续获得较高幅度的增长,中药配方颗粒销售网络继续拓展。公司将在传统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业务的基础上,研究和发展药食同源保健食品、高端中药饮片、经典名方产品,拓展公司中药产业链,努力实现公司中药产业的大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启幕之年,也是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整体运作的第一年,公司将贯彻习总书记在七代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要求,主动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以“品质生活、健康中国”为企业使命,发挥“沟通城乡、联结产销”优势,形成“以商促农、农商共兴”发展机制,搭建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引领城乡新消费经济发展,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乡村振兴战略。
重点围绕四大目标开展工作:
一是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创新驱动下进一步加快新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拓展销售渠道、完善网络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
二是完善优化综合服务,主动顺应农业现代化要求,推动资源集成和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向高水平的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同时稳健拓展汽车业务和医药业务,多层次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
三是通过积极的市值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工作,强化公司运营规范、诚信透明的形象,通过各种渠道进一步推动价值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推动公司市值稳步增长。
四是强化规范内部管控,以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行要求为导向,建立科学管理的内部管控制度,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和运营监督体系,实现企业健康稳健发展。
(三)公司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以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着眼点,以强化内控规范为保障,优化业务结构,控制经营风险,不断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和经营质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水平
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不断完善“三会一层”治理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决策流程,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结构。同时,加快完善“十四五”规划,结合规划落地积极开展工作调研,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努力优化管理层中长期激励机制,将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及激励机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挖掘经营者的潜力和效能,最终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双赢”的利益格局。
(2)健全公司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根据业务体量扩大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特别是更加重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打造数字浙农,加强对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同时,充分发挥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和制衡机制,有效增强公司各职能部门风险防控和化解能力,切实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3)提升公司经营管理,增强盈利能力
进一步明确下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公司实现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规范化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创新驱动下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拓展销售渠道、完善网络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在此基础上加大主业产业链并购项目物色力度,储备若干主业产业链上下游项目,继续完善优化综合服务模式,主动顺应农业现代化要求,向高
水平的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同时稳健拓展汽车业务和医药业务,多层次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真正搭建服务城乡人民的综合服务平台。
(4)促进理念融合,推进协同发展
坚持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思路,在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聚焦为农主业的前提下,以打造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树立融合发展理念,要以共同的企业发展愿景为引领,为城乡人民提供优质的生产生活资料与多方位的综合服务;加强业务板块间的资源整合,推进业务之间人才资源的流动和共享,业务渠道的共建和共用,以提升上市公司整体价值;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下,推动建立统一的内控管理流程和分工协作的业务架构,提升管理效能,强化总部建设,赋能板块发展与融合。
(5)抓好风险防控,提升发展质量
继续加强行情研判,重视风险防控,重视上下游结构性供需矛盾转化带来的各类风险,通过供应商评级和客户核定额度等工作,构建负面清单共享机制,科学合理控制赊账和预付总额,常态化开展客商风险排查工作;强化对区域公司审计监督,提升区域公司管理的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强化商品质量管理主责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对风险管理工具的应用研究,充分利用好期货套保等风险管理工具,防范化解价格变动、汇率波动等风险,持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6)创新经营模式,提升经济效益
涉农业务要在营销上要强化技术营销服务,结合产品结构抓好高端产品差异化销售,加快工业板块整合和加大研发投入,着力做好自有品牌产品宣传推广,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发挥线上农民会、直播带货等农资电商新渠道的作用。汽车业务要加强与厂家沟通协调,适时调整销购节奏,制订差异化的营销方案做好门店促销,同时要进一步拓展更多线上营销渠道,提高整体引流效果、转化效率和营销能力。医药业务要充分利用全省中医药大会召开和颗粒剂医保政策放开的契机,加大中药颗粒剂推广,支持景岳堂药业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形成利益共同体,同时发挥信息技术、零售终端运营、品类优化、自有品牌等优势,优化服务体系,拓展新零售模式。
(7)注重资源引进,优化经营结构
涉农业务要不断巩固与国内外知名农资生产贸易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争取更多经销代理资格,加大新产品的筛选和引进,丰富产品体系,优化产品结构。汽车业务要加强厂家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资金渠道优势,积极争取主力车型和热门车型等优势资源,并关注汽车行业异业合作,挖掘与汽车生活配套的异业资源。医药业务要切实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合作,积极应对医改政策,继续做好品种采集工作,适时调整品种结构,保障业务稳定发展。
(8)强化服务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为农服务上,要继续深入推进全程化、集成化、一站式为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以“飞防”为抓手加快形成“服务+配供”的模式;发挥浙农现代农业技术研究院、检测公司、中农在线等平台作用,导入作物解决方案、测土配方、农产品检测、数字化管理、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内容,并重点探索土壤修复改良业务,形成“上控资源、下建网络,集成化服务、数字化管理”的格局。汽车业务上,要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客户满意度为导向不断升级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高水准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医药业务上,要强化中药材基地建设,持续做好中药材的种苗培育、植保技术、植物营养、中药材收购等一体化全流程体系培育发展,形成具有浙农特色的产业链发展模式。
(9)推动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效率
要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浙农数字大脑,提升数字管理能力,发挥信息中心作用持续深化财务业务一体化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搭建业务数字化平台,加大与业务、服务、管理相关各类数据采集、加工、应用,加强对业务流程的跟踪监控,投入3,000-5,000万元深化数字化建设,推动内部管理高效化、精细化、专业化。
(10)积极开展投关管理,维护股东权益
着重做好公司价值梳理、价值挖掘,并以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抓手开展价值传播相关工作,以此推动做好公司市值管理工作。通过邀约机构投资者上门调研,邀请分析师撰写公司研报,从而在资本市场中打造良好的公司形象,同时注重维护好与财经媒体及监管机构的关系;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邮件、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联系,在遵循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透明、准确的投资信息,保障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享有与大股东同样的信息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加强合规培训学习,提高规范意识
以《证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要求为基础,开展工作培训,制订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手册,提升董监高“关键少数”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公司董监高人员积极参与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专业讲座,在公司内部开展董监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掌握最新的规范治理知识,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提高自律意识和规范意识,提升科学决策、高效决策的能力,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方向。
(12)加强党建引领,营造良好环境
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建设体系,发挥党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为实现浙农在新时期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在企业内倡导“懂规矩”、“守规矩”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筹建公司党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组织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相结合,激发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服务提升年为契机,立足企业使命担当,以服务城乡人民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最大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相关主营产品经营受到一定的政策影响,尽管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规定,鼓励城乡商贸流通与涉农综合服务行业发展,但未来不排除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出现调整的可能。例如近年政府部门提出的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的要求;部分地区汽车排量、车型限制,尾号限行的规定;针对医药监管方面的改革措施以及医药招标政策调整等产业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加大与相关方的合作力度,努力做好产品供应、产品结构调整及相关服务工作,推进相关业务持续发展。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从国内看,公司所在商贸流通行业处于充分的市场竞争,行业整体呈分散格局,尚未形成具有较大垄断优势的行业巨头,但行业“头部企业”正在利用行业转型时机加大兼并力度,扩大市场占有率。从全球看,国际贸易摩擦时有发生,上游的国际资源巨头历经多年积累在市场对话中愈加强势。国内同行的竞争、全球市场的挑战等都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3、客户需求发生变化风险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育率下降、国家政策引导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接的下游客户结构正在发生转变,客户需求也从数量向质量转变,如对农药、化肥等农资的需求趋于精细化,对汽车需求也日益个性化和多元化,非冠疫情导致医药需求结构调整,单纯的价格竞争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正在不断弱化,而上游资源往往难以快速针对客户结构的转变而进行调整,因此存在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的风险。
4、经营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
公司经营所处行业的产品存在较高的质量标准,其标准受上游制造商影响较大,若因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进口品牌制造商所属国与我国产生政治摩擦,或其研发生产遭遇偶发性不可抗力发生中断,从而导致其产品不能按质按量供应,或产品的品牌声誉受到较大影响,有可能会对下游经销商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无法完全控制汽车、农资制造商和医药供应商的经营活动,所经营的产品存在一定的质量与品牌声誉风险。特别是公司医药生产销售业务,尽管公司严格执行GMP、GSP的规定,从采购到销售的各个环节严格审查把关,但公司经营的产品数量多,药品的质量安全涉及生产、销售、流通以及使用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药品质量问题,从而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生产经营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培训或其他方式加强学习,以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质量意识及管理水平。
5、经营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农资、汽车、医药商贸流通与综合服务,相关产品价格主要受国家产业政策和进出口政策、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影响。近年来,受上述因素影响,农资、汽车的价格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波动。公司在经营中采取了多品种经营、提升综合服务盈利能力、保持品牌与渠道优势、加大特色品类比重等措施,减少产品价格波动对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的潜在影响,但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6、重组后产业联动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产品从医药销售生产拓展到农资、汽车和医药,尽管公司业务定位、业务类型方面存在一定的趋同性和协同效应,公司也着力加大相关主业联动,打造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但由于相关产品的客户群体、营销模式、区域市场均存在较大差异,重组后管控模式、发展理念磨合尚需时日,仍然存在上市公司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业务整合或业务整合效果不佳的风险。
7、异常天气、自然灾害、传染病或汇率变动等风险
公司从事的农资综合服务业务下游需求与农业生产紧密相关,如主营业务所在地区发生异常天气或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影响当地农业生产,并对当地化肥、农药的需求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系进口,例如进口钾肥、进口汽车等,如汇率发生重大变动,可能对该等进口商品的商贸流通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8、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关系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9、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相关行业政策、经济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项目进展或预期收益。项目建成投产后不排除届时市场需求、市场环境出现了不可预计的变化,例如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或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竞争突然加剧的情况发生,这都给公司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10、其他不可控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0年05月07日 | 全景网 | 其他 | 其他 | 机构及个人投资者 | 2019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 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 |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2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为增加现金分红实施灵活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修订前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修订后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5月25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11,783.60元(含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预案还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是 |
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1、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即2019年6月1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10,906.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即2020年5月25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811,78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0年 | 87,838,144.92 | 351,110,025.28 | 25.02% | 0.00 | 0.00% | 87,838,144.92 | 25.02% |
2019年 | 16,811,783.60 | 25,054,791.82 | 67.10% | 0.00 | 0.00% | 16,811,783.60 | 67.10% |
2018年 | 16,810,906.08 | 34,563,260.76 | 48.64% | 0.00 | 0.00% | 16,810,906.08 | 48.64% |
注: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调整前数据,2020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根据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测算所得。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8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87,838,144.92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87,838,144.92 |
可分配利润(元) | 92,804,261.48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3,776,732.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392,778.07元,减去2020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6,811,783.6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64,889,347.50元。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因此,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有可能发生变化,届时现金分红总额也将发生变化) |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省供销社、浙农控股、兴合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2、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原则,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3、本公司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了解或知悉的信息,协助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从事或参与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省供销社、浙农控股、兴合集团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应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将严格避免向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资金。2、对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公允、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并依法签署相关协议。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化原则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成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成本价执行。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与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必要且无法回避的一切交易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上市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华通医药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或其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交易侵占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公司负责承担,并由本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承诺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华通医药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省供销社、浙农控股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一、关于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包含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薪酬管理体系独立于本公司。4、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二、关于上市公司财务独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共用一个银行账户。5、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三、关于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4、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四、关于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五、关于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2、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避免或减少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保持独立。上述承诺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且上市公司保持上市地位期间持续有效。 | ||||||
浙农控股 | 关于资金来源的声明和承诺 |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通过结构化融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2019年09月0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单位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直接或间接持有(如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前述锁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不由华通医药购买该等股份,也不存在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所持有股份的意向或可能性。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未能实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确定不予实施之日起,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予以解除。 | 2019年10月2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自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前述锁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不由华通医药回购该等股份,也不存在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股份的意向或可能性。如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未能实施,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或确定不予实施之日起,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予以解除。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如前述股份锁定期安排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人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在锁定期内违反该承诺,本公司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华通医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自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此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 2019年04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以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浙农股份未能达到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公告时披露的盈利承诺,而导致其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盈利承诺确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锁定期满后,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 2、未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本企业不得将锁定期内的华通医药股份或未上市流通的华通医药股份(如有)用于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 3、锁定期内及上述限制上市流通期限内,本企业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时,如因浙农股份未能达到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公告时披露的盈利承诺,而导致其须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盈利承诺确定的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份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减持。 2、未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本企业/本人不得将锁定期内的华通医药股份或未上市流通的华通医药股份(如有)用于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 3、锁定期内及上述限制上市流通期限内,本企业/本人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限的约定。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上述锁定期,则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 2019年04月19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4、如因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效。 |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4、如因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4、如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业务; 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诺 | 3、若浙农股份、华通医药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业务领域有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浙农股份、华通医药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直接竞争的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 4、如因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浙农股份、华通医药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向浙农股份、华通医药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持有华通医药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华通医药股份期间,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华通医药及其子公司、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发生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不损害华通医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承诺人如违反前述承诺因此给华通医药、浙农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将由本承诺人进行赔偿。 本承诺在承诺人为公司关联方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将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华通医药股票(包括锁定期内,因华通医药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票)用于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 | 2020年06月04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如下情形:(1)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36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本公司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实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二、本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 | 2020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自愿放弃《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5.1条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即不再作为《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第5.1条约定的奖励对象,获取超额业绩的一次性奖励。 | 2019年12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泰安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玖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叁投资咨 | 其他承诺 | 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泰安投资承诺不再接受、办理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提出的下列申请: 1、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 2、为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办理质押、抵押登记或设置他项权利,但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的除外; 3、办理退伙。 当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情形时,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再行办理相关合伙人的退伙事宜。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华通医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 2019年09月27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伍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浙江泰安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玖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 其他承诺 | 本企业作为泰安泰的有限合伙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的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承诺不实施下列行为: 1、转让本企业所持泰安泰部分或全部的财产份额; 2、将所持泰安泰合伙份额进行抵押、质押或设置他项权利,但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的除外; 3、从泰安泰退伙; 4、非因破产、司法判决,不实施解散清算; 5、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再接受合伙人提出的下列申请: (1)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 (2)为其持有的合伙企业部分或全部财产份额办理质押、抵押登记或设置他项权利,但经华通医药书面同意的除外; (3)办理退伙。 当本企业的合伙人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情形时,本企业将在本次交易完成(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后再行办理相关合伙人的退伙事宜。 如前述承诺事项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 2019年09月27日 | 2023年11月30日 | 正常履行中 |
伙);浙江泰安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拾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伍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泰安壹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同意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参股房地产公司系早期投资行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房地产项目的经营管理,出资与收益规模在本公司资产总额中占比较小。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相关开发项目已经进入收尾期。 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承诺相关项目完成后退出相关房地产投资公司,且在完成退出前不追加投资。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就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物业,承诺如存在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相关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等事宜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承诺人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因此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承诺人将全额予以补偿。 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若采取相关措施后,相关费用支出和经济损失仍无法避免,则本承诺人将全额予以补偿。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1、就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自有物业,如存在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相关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或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等事宜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并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能继续使用相关土地/房屋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 2、若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其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房屋权属证书产权人与出租方名称不符、房屋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或租赁房屋被司法拍卖、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等情形,导致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处罚或不能继续使用相关物业的,本承诺人承诺将协助或促使浙农股份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因此造成的支出和经济损失。本承诺人承诺在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安排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关门店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的搬迁事宜,保障浙农股份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 | 2019年09月1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一、本次交易拟注入资产的实体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方面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二、本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 3、本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效。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一、关于主体资格的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法律障碍。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无不良资信记录,且不存在重大无法清偿的债务等其他影响标的公司资信的情况。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4、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不存在涉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近五年内不存在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刑事处罚的情形,以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公开谴责的情况。 二、关于股东资格及股份的声明与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具备担任标的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股东的情形。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份,股份清晰明确,不存在通过协议、信托或其他方式进行股份代持等特殊安排;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股份不存在权属争议的情形,该股份亦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冻结、扣押、查封等权利负担的情形;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所持股份系由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实际出资取得,并对认缴股份完全出资,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份出资义务的情形。 3、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在持有标的公司股份期间,依法享有及履行股份对应的权利及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对股东权限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股东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以上声明和承诺系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意思表示,且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重大遗漏或故意隐瞒的情形,履行本承诺不存在实质或程序上的法律障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对各承诺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 | 其他承诺 | 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本社及本社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社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履行完毕 |
包中海;程红汛;郭德贵;金鼎;金自学;林昌斌;凌渭土;刘文琪;吕圭源;倪赤杭;钱木水;任少波;邵永华;沈剑巢;孙晓鸣;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翁国民;余群建;詹翔;张全;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本承诺在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长期有效。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包中海、林昌斌、钱木水、吕圭源、郭德贵、翁国民、金鼎、刘文琪、孙晓鸣、余群建:正常履行中;程红汛、金自学、凌渭土、倪赤杭、任少波、邵永华、沈剑巢、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詹翔、张全、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已履行完毕。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 其他承诺 |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督促本人/本公司下属企业,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发行 | 2019年04月19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司;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购买资产正式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关于标的资产经营业绩的承诺,在经营业绩无法完成时按照协议相关条款履行补偿责任。 3、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和本人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或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日 |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20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承诺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承诺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经查阅相关文件,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企业/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华通医药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华通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通医药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陈志浩;郭德贵;黄祖辉;贾旭宏;姜俊;金鼎;李盛梁;林昌斌;林上华;刘文琪;汪路平;翁国民;叶郁亭;赵有国;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钟尧君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本人已提供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人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04月19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已履行完毕 |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已履行完毕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 | 其他承诺 | 1、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3、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未履行的承诺,亦不存在或涉嫌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本承诺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没有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已履行完毕 |
剑平 | ||||||
包中海;程红汛;郭德贵;金鼎;金自学;林昌斌;凌渭土;刘文琪;吕圭源;倪赤杭;钱木水;任少波;邵永华;沈剑巢;孙晓鸣;谭国春;汪路平;王珏莹;翁国民;余群建;詹翔;张全;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及本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如有)/本人承诺自本次交易预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无减持华通医药股份的计划。 2、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华通医药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将向华通医药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不再作为华通医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无需继续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股份减持(如有)。 | 2019年04月19日 | 2020年11月30日 | 已履行完毕 | |
蔡永正;陈志浩;戴红联;方建华;李盛梁;林昌斌;吕亮;罗尧根;马群;邵玉英;汪路平;王春喜;王自强;叶郁亭;袁炳荣;赵剑平;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根据上市公司与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承诺,标的公司浙农股份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1,240 万元、22,721 万元、24,450 万元和 25,899 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在《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如标的公司截至任一年末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业绩承诺方对应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应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对价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 2019年09月16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 | 华通集团 | 股份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 2014 | 股份 | (1)履行完 |
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锁定、减持承诺 |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锁定期满后,所持股份获得流通和转让的权利,但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3%。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 | 年02月28日 | 锁定承诺:36个月;股份减持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 | 毕;(2)正常履行中。 | |
钱木水;沈剑巢 | 股份锁定、减持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果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1%。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如需减持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进行,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果违反上述承诺,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上市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 2014年02月28日 | 股份锁定承诺:12个月;股份减持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 | (1)、(3)履行完毕;(2)钱木水正常履行中,沈剑巢已履行完毕。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华通医药《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本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开操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与华通医药就相互间关联交易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和交易。3、本公司(本企业)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华通医药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 2012年03月06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7年08月31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钱木水、凌渭土、程红汛、沈剑巢、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 | 2017年08月31 | 长期 | 钱木水:正常履行中;凌渭土、程红汛、 |
朱国良、章勇坚、金自学、周志法、倪赤杭、任少波 | 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日 | 沈剑巢、朱国良、章勇坚、金自学、周志法、倪赤杭、任少波:已履行完毕。 | |||
绍兴市柯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华通集团 | 其他承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程红汛、金自学、凌渭土、倪赤杭、钱木水、沈剑巢、杨宝洲、张光华、章勇坚、周志法、朱国良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将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对本人开展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若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8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01月0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2,721 | 35,802.12 | 不适用 | 2019年09月17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2019年9月16日上市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标的公司浙江农资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1,240 万元、22,721 万元、24,450 万元、25,899 万元。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020年浙江农资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5,802.12万元,超过承诺数22,721 万元,完成当期业绩承诺的157.57%。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 2020-10-31 | 工商变更 | 21,997,777,124.17 | 582,276,059.34 | 26,541,634,678.56 | 644,150,633.31 |
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苍南县金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11-30 | 协议约定 | 10,457.30 | ||||||
新昌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51.00 | 出售 | 2020-11-30 | 协议约定 | 12,463,852.51 |
本报告期内,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增加合并单位13家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68.00 | 新设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甬汽广告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丽水宝顺行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本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2家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诸暨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衢州宝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3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倪一琳、费旖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华通集团、现控股股东浙农控股、实际控制人浙江省供销社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采购 | 农产品、食品、日用品等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1.62 | 0.23% | 2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42.97 | 0.02% | 3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837.95 | 0.07% | 1,1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9,746.24 | 0.85% | 10,8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38,051.72 | 3.32% | 45,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 | 采购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42,536.91 | 3.71% | 45,0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 | - | 2020年12 | 巨潮资讯网(http://www |
发展有限公司 | 东控制的公司 | 汇票等 | 月03日 | .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销售 | 医疗器械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2.82 | 0.01% | 3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销售 | 汽车、修理修配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34.19 | 0.00% | 1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54 | 0.00% | 2.7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040.89 | 0.20% | 2,3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2,108.83 | 0.21% | 2,35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销售 | 农资商品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3,679.56 | 0.36% | 4,4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接受服务 | 提供车位租赁、物业管理、代收代付水电费等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96.08 | 1.03% | 11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服务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租入资产 | 租入房屋、仓库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477.11 | 5.19% | 50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最终控制方及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租出资产 | 租出房屋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4.85 | 0.35% | 14.85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租出资产 | 租出房屋、仓库 | 市场公允价格 | 市场价 | 139.44 | 4.24% | 180 | 否 | 现汇、银行承兑汇票等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资金拆入 | 配套资金 | 市场利率 | 市场利率 | 1,000 | 41.49% | 1,000 | 否 | 现汇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资金拆入 | 配套资金 | 市场利率 | 市场利率 | 1,410 | 58.51% | 1,500 | 否 | 现汇 | - | 2020年12月03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080号公告 |
合计 | -- | -- | 102,443.72 | -- | 114,707.55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浙江农资 | 公司原控股股东华通集团的控股股东浙农控股控股的公司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浙农股份 100%股权。 |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股份的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除该等事项外,本次交易不设置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 169,817.03 | 266,722.45 | 266,722.45 | 发行股份 | 0 | 2020年07月0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浙农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估。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浙农股份合并口径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040,160.15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715,928.11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24,232.0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69,817.03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66,722.45 万元,增值额为 96,905.42 万元,增值率为 57.06%。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31,632.43 万元,增值额为 161,815.39 万元,增值率为 95.29%。本次交易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收益法下浙农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66,722.45 万元。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为医药流通企业,主营业务包括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成为浙江省供销社下属主营产品涵盖农资、汽车,同时经营医药的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规模将得到较为显著的增加,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将显著提高,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浙农股份的业绩实现情况良好。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03月04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3月4日-2021年3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03月10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3月10日-2021年3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2月21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0月21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8月07日 | 41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2月7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8月11日 | 3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1日至2021年2月11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9月14日 | 742.6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9月18日 | 41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8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9月22日 | 77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3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10月09日 | 1,0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4月9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10月14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4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11月24日 | 19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11月30日 | 3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12月25日 | 9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25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1月1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7月14日 | 1,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3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9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09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7,500 | 2020年11月10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9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02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日至2021年1月2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07日 | 111.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月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08日 | 168.1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13日 | 16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1月13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16日 | 413.1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1月16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17日 | 174.2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20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24日 | 323.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1月24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31日 | 7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8月07日 | 229.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2月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8月13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3日至2021年2月13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8月18日 | 1,541.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2月18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8月21日 | 323.6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2月21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8月28日 | 1,099.9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8日至2021年2月28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9月03日 | 88.3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9月27日 | 1,175.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3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0月14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4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0月20日 | 80.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0月21日 | 8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1日至2021年4月21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0月28日 | 255.2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1月04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5月4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1月05日 | 350.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5月5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1月10日 | 1,026.1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1月17日 | 801.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1月30日 | 51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5月30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2月11日 | 385.6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1日至2021年6月11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7月14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13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8月17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8月16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09月27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0 | 2020年12月23日 | 61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6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 | 2020年07月31日 | 674.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 | 2020年08月05日 | 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 | 2020年08月26日 | 73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富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 | 2020年09月03日 | 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临安惠多利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600 | 2020年05月15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 | 否 | 否 |
淳安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500 | 2020年06月2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6月28日 | 否 | 否 |
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400 | 2020年06月01日 | 2,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 | 2020年07月21日 | 72 | 抵押 | 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月21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 | 2020年11月26日 | 27 | 抵押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5月25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 | 2020年12月02日 | 30 | 抵押 | 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6月2日 | 否 | 否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 | 2020年12月07日 | 72 | 抵押 | 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6月7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04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2月4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10日 | 3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10日 | 20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10日 | 102.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3月10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25日 | 320.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2日 | 7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2日 | 7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8日 | 354.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2月01日 | 853.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30日 | 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04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4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1日 | 3,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5月11日 | 否 | 否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5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04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4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7日 | 1,7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2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6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21日 | 422.5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2月21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29日 | 916.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3月29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03日 | 1,3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5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2月10日 | 1,92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25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9月2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3,000 | 2020年07月22日 | 1,1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3,000 | 2020年07月31日 | 2,321.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3,000 | 2020年11月27日 | 1,0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5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43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34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2,17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4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3日 | 667.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日至2021年1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6日 | 198.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6日至2021年1月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94.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398.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01日 | 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17日 | 5.6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17日 | 394.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21日 | 1,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1日至2021年1月21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7月28日 | 9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8日至2021年1月28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12日 | 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12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12日 | 1,26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12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12日 | 381.1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12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17日 | 1,6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2月1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17日 | 242.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7日至2021年2月1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8月24日 | 1,28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4日至2021年2月2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03日 | 402.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18日 | 2,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8日至2021年3月18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25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29日 | 2,1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9日至2021年3月2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0月15日 | 2,0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4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0月16日 | 614.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0月16日 | 1,76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0月20日 | 1,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0月20日 | 4,33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04日 | 1,7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5月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04日 | 42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5月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09日 | 1,588.0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3日 | 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5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17日 | 3,04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23日 | 2,292.4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5月2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23日 | 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5月2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2月15日 | 1,5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30日 | 2,93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4月1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1月04日 | 3,060.2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4月2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09月14日 | 813.9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1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826.2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23日 | 否 | 否 |
满洲里爱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500 | 2020年12月02日 | 4,349.4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日至2021年6月7日 | 否 | 否 |
满洲里爱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500 | 2020年12月30日 | 3,891.8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6月28日 | 否 | 否 |
满洲里爱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500 | 2020年07月30日 | 3,190.9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0日至2021年3月1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7月09日 | 42.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9日至2021年1月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7月15日 | 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7月20日 | 230.6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7月22日 | 244.1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10日 | 10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9月28日 | 123.2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3月28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25日 | 443.9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26日 | 60.3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5月2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2月10日 | 115.8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6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06日 | 107.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6日至2021年2月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14日 | 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18日 | 283.3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2月18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20日 | 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26日 | 124.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9月04日 | 223.5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4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9月09日 | 503.5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9日至2021年3月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9月22日 | 132.2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2日至2021年3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10日 | 241.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4月1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13日 | 56.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3日至2021年4月13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20日 | 69.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29日 | 56.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4月29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30日 | 120.2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06日 | 123.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6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12日 | 59.6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 | 否 | 否 |
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19日 | 348.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8月12日 | 6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2日至2021年2月12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8月21日 | 6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1日至2021年2月21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8月26日 | 80.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26日至2021年2月26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9月25日 | 33.4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0月22日 | 5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2日至2021年4月22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09日 | 2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5月9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7月08日 | 121.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7月22日 | 7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2日至2021年1月22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8月14日 | 137.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4日至2021年2月14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09月03日 | 6.0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3月3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0月16日 | 47.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6日至2021年4月16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06日 | 74.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5月6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10日 | 28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5月10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12日 | 117.4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17日 | 125.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7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19日 | 5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24日 | 11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1月25日 | 151.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500 | 2020年12月03日 | 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6月3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 | 2020年12月15日 | 1,093.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29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2月15日 | 234.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29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2月15日 | 916.8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5月18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03日 | 291.4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3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20日 | 39.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月22日 | 否 | 否 |
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2月15日 | 715.9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4月16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2,500 | 2020年07月27日 | 1,831.0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2,500 | 2020年12月23日 | 179.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27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3,000 | 2020年07月27日 | 2,189.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3,000 | 2020年11月26日 | 4,648.1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2月23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07月27日 | 1,366.5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2月04日 | 1,286.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2月19日 | 否 | 否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5,000 | 2020年07月27日 | 3,288.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5,000 | 2020年11月26日 | 2,883.9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2月5日 | 否 | 否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5,000 | 2020年11月19日 | 61.3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1月15日 | 否 | 否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8,200 | 2020年07月27日 | 3,019.7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8,200 | 2020年03月12日 | 16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31日 | 否 | 否 |
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 | 2020年07月27日 | 2,954.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000 | 2020年07月27日 | 123.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5,100 | 2020年07月27日 | 1,215.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0,000 | 2020年07月27日 | 3,357.4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0,000 | 2020年11月18日 | 113.7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11日 | 否 | 否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5,500 | 2020年07月27日 | 2,007.9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5,500 | 2020年12月04日 | 306.3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月5日 | 否 | 否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6,500 | 2020年07月27日 | 3,416.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6,500 | 2020年11月25日 | 2,053.6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 | 否 | 否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6,500 | 2020年03月19日 | 24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31日 | 否 | 否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0 | 2020年07月27日 | 4,234.0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0 | 2020年11月09日 | 251.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7日 | 否 | 否 |
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0,000 | 2020年11月23日 | 4,083.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3日至2021年2月9日 | 否 | 否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5,000 | 2020年07月27日 | 5,330.2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800 | 2020年07月27日 | 3,939.9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800 | 2020年11月03日 | 60.4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3日至2021年1月5日 | 否 | 否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800 | 2020年12月07日 | 1,250.9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1月25日 | 否 | 否 |
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5,000 | 2020年07月27日 | 1,815.5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07月27日 | 1,019.3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4,900 | 2020年07月27日 | 1,082.1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50,000 | 2020年07月27日 | 3,541.8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50,000 | 2020年11月13日 | 5,162.6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2月19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9,900 | 2020年09月25日 | 146.3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25日至2021年2月28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9,900 | 2020年09月10日 | 828.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0日至2021年4月28日 | 否 | 否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1,600 | 2020年07月27日 | 2,856.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 否 | 否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1,600 | 2020年11月19日 | 1,569.8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2月4日 | 否 | 否 |
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1,600 | 2020年03月17日 | 23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31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6月10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7月24日 | 21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24日至2021年1月24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8月18日 | 35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8月18日至2021年2月18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9月14日 | 35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14日 | 3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4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0月30日 | 42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4月30日 | 否 | 否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11月27日 | 4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5月27日 | 否 | 否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0月14日 | 2,286.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4日至2021年1月14日 | 否 | 否 |
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07月31日 | 2,97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0月10日 | 722.4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7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0月23日 | 579.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月20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1月05日 | 55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2月2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1月06日 | 42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2月3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1月19日 | 16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2月16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1月19日 | 233.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2月16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1月27日 | 211.1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2月24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2月03日 | 485.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2月18日 | 44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18日至2021年3月17日 | 否 | 否 |
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0,000 | 2020年12月29日 | 318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0月12日 | 1,617.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2日至2021年1月12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1月05日 | 56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1月10日 | 997.7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1月18日 | 636.3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2月18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1月25日 | 940.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2月25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12月08日 | 1,082.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3月8日 | 否 | 否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0 | 2020年07月31日 | 3,462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10月10日 | 292.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0日至2021年1月10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10月19日 | 407.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1月19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11月02日 | 316.5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2月2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11月10日 | 651.9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11月24日 | 460.85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2月24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12月28日 | 466.7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3月7日 | 否 | 否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13,000 | 2020年07月31日 | 3,45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 否 | 否 |
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000 | 2020年05月1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 | 否 | 否 |
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3,000 | 2018年11月12日 | 1,336 | 连带责任保证 | 2018年11月12日至2023年11月12日 | 否 | 否 |
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500 | 2020年05月1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 | 否 | 否 |
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43,000 | 2020年05月31日 | 7,799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 | 否 | 否 |
浙江金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5,000 | 2020年05月31日 | 4,0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1日 | 否 | 否 |
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20,000 | 2020年06月30日 | 13,603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7,000 | 2020年05月1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2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 | 2020年06月09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8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 | 2020年07月15日 | 7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7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 | 2020年09月14日 | 7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4日至2021年3月14日 | 否 | 否 |
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03日 | 8,000 | 2020年09月17日 | 14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0年9月17日至2021年3月17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854,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284,703.41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85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284,703.41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64,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89,703.41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64,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89,703.41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7.8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23,405.5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41,735.13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65,140.68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1、上表所述担保包含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江农资的原有担保事项。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新增多家下属企业,对外担保事项发生较大变化;
2、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自有资金 | 202,738 | 100,855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5,000 | 13,500 | 0 |
合计 | 217,738 | 114,355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极力保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管理生产质量,积极维护与供应商、客户的良好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公司也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创建和谐的企业发展环境,践行社会责任。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公司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制度和治理结构,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董事会通过下设战略和投资、预算、审计、提名和薪酬考核四个委员会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健全董事会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真实地履行常规的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大力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运用投资者互动平台、实地调研、公司网站等多种渠道,充分发挥其推介和交流功能,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确保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其他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实行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在会议的表决过程中,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及时公开披露,充分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实现员工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而理解员工,尊重员工,关心员工,爱护员工,培养员工。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一整套符合法律要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规范的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体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密切关注员工身心健康,每年为员工安排体检,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员工自身身体状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劳动生产和休假。公司重视人才培养,为激发员工的学习积极性,提高自身素养,公司开展多层次培训培养项目以及相关竞技比武类活动。公司还建立了职工监事选任制度,成立职工代表大
会,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开展多项文化活动,为员工成长创造更好平台,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形成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以诚信为基础,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履行了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不断深化合作关系,对战略性合作供应商,建立了交流机制、互访机制,就双方合作领域、社会责任展开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有益交流。构筑与合作伙伴互助共赢的平台,强化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异业、跨界线上合作;了解供应商商品货源、促销资源的情况,帮助供应商盘活库存,与供应商、商户等合作伙伴互助,反对商业贿赂,规范稳定结算账期,严格业务收费,维护供应商权益。优质的产品始于优质的原辅材料,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好、安全性高的商品和服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产品消费安全。公司下属两家汽车公司不断优化创新服务模式,通过精细化管理,并通过上门服务、针对性车辆养护、服务环节优化等手段强化提升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维持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公司积极践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资商品,始终将加强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坚持绿色发展观,认真落实各项节能环保措施。公司各层都十分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融合到平常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积极推进线上数字化办公和组织在线,将文件的起草、修改和传阅等报告审批流程转到线上,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和纸张的使用。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有效综合治理,多年来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充分展现公司的社会责任感,提升公司的良好形象。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公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向绍兴当地医院捐赠抗肺炎中药5000包,同时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供销社系统内企业做好抗疫工作,组织配供1000套一次性手术衣、1000只红外额温计、1500瓶消毒液、2600瓶医用酒精、74万只一次性医用口罩,助力各地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同时,新冠疫情来袭又恰逢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保障春耕期间用肥用药需求,公司深入排摸、周密部署,加强就近工厂和铁路资源采运,并加快调配浙、皖两地自有工厂库存进入市场。在保证供应的同时,公司坚持做好稳价工作保证区域农资市场稳定,开展各类送农资下乡活动,累计送肥400余吨,累计举办各类农民会和技术推广会1700余场,参加人约7万人次。
另外,公司下属中医门诊部经常不定期开展义诊活动,在门诊部坐堂问诊的名老中医现场免费为患者诊治疾病。公司在市区主要的大药房设立了免费茶水点,免费微波炉,极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腊八节时,公司国药馆门口有免费分发的热腾腾的腊八粥。此外,公司积极吸纳大学生、残疾人以及下岗工人就业,与高校开展人才合作,不定期吸纳优秀人才入岗。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的工作规划,积极履行社会义务,按既有计划帮助改善困难地区的教育和医疗条件。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中国绿化基金会、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中国红十字会、绍兴市红十字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单位的号召,为环境保护治理、青年创业帮扶、抗击新冠疫情等事项捐助了资金、医疗用品等合计451.31万元。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 计量单位 | 数量/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 —— |
其中: 1.资金 | 万元 | 427.11 |
2.物资折款 | 万元 | 24.2 |
二、分项投入 | —— |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 —— |
4.教育扶贫 | —— | —— |
5.健康扶贫 | —— |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 —— |
7.兜底保障 | —— | —— |
8.社会扶贫 | —— | —— |
9.其他项目 | —— | —— |
其中: 9.1.项目个数 | 个 | 30 |
9.2.投入金额 | 万元 | 451.31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公司下一年度将继续关注中西部困难地区,帮扶结对的贫困县。脱贫后收入稳定、生活质量提高,物质生活更加殷实,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享有更充分的就业、更好的教育、更高水平的卫生与健康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公司管理层和党组织将监督扶贫工作的开展,确保扶贫计划落在实处。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否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附件的回复说明》并根据反馈意见回复修改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20年6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20年第26次工作会议,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获无条件通过。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0年11月9日,浙江农资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名股东以其持有的浙江农资100%股权对上市公司进行增资,即将其持有的浙江农资10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该变更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浙江农资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0年11月27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公司向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277,835,875股股份,新增股份于11月30日上市。
2020年12月29日,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11月9日,浙江农资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0名股东以其持有的浙江农资100%股权对上市公司进行增资,即将其持有的浙江农资100%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该变更于2020年11月12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浙江农资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0年12月25日,上市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相关资产的议案,公司拟将医药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202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具体详见2020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全资子公司划转相关资产的公告》。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777,487 | 16.55% | 277,835,875 | -19,647,925 | 258,187,950 | 292,965,437 | 60.04%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4,777,487 | 16.55% | 277,835,875 | -19,647,925 | 258,187,950 | 292,965,437 | 60.04%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28,129,363 | 0 | 228,129,363 | 228,129,363 | 46.7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4,777,487 | 16.55% | 49,706,512 | -19,647,925 | 30,058,587 | 64,836,074 | 13.2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5,366,396 | 83.45% | 19,655,541 | 19,655,541 | 195,021,937 | 39.96%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5,366,396 | 83.45% | 19,655,541 | 19,655,541 | 195,021,937 | 39.96%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10,143,883 | 100.00% | 277,835,875 | 7,616 | 277,843,491 | 487,987,37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因高管锁定股发生变化引起股本结构的变动;
2、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400万元,于2018年12月21日
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公司因华通转债转股增加股本7,616股;
3、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共计277,835,875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上市,公司股本因此增加277,835,875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43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4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308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华通转债”,证券代码“128040”。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 26 次会议审核结果,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浙农股份 100%股权之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无条件通过。2020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核准批复。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中登公司受理本次交易涉及的 277,835,875股 A 股增发股份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的股份7,616股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2、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277,835,875 股新增股份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发行的可转债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7,616股,增加股本比例为
0.0036%。由于增加的股本数量较小,未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较大影响;
2、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共计277,835,875股,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277,835,875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优质资产注入将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每股收益。股份变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1,714,094 | 0 | 101,714,094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3,482,171 | 0 | 63,482,171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55,567,177 | 0 | 55,567,177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汪路平 | 0 | 11,179,644 | 0 | 11,179,644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李盛梁 | 0 | 9,791,773 | 0 | 9,791,773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7,365,921 | 0 | 7,365,921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赵剑平 | 0 | 4,059,271 | 0 | 4,059,271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王自强 | 0 | 3,893,282 | 0 | 3,893,282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陈志浩 | 0 | 3,511,463 | 0 | 3,511,463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方建华 | 0 | 3,049,539 | 0 | 3,049,539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其他 | 0 | 14,221,540 | 0 | 14,221,540 | 重大资产重组 | 承诺锁定期后 |
沈剑巢 | 8,387,250 | 0 | 8,387,250 | 0 | 股份锁定承诺,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离任后六个月 |
朱国良 | 6,300,000 | 0 | 6,300,000 | 0 | 股份锁定承诺,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离任后六个月 |
周志法 | 2,780,050 | 0 | 2,780,050 | 0 | 股份锁定承诺,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离任后六个月 |
倪赤杭 | 1,200,000 | 0 | 1,200,000 | 0 | 股份锁定承诺,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离任后六个月 |
詹翔 | 980,625 | 0 | 980,625 | 0 | 股份锁定承诺,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离任后六个月 |
合计 | 19,647,925 | 277,835,875 | 19,647,925 | 277,835,87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浙农股份 | 2020年11月30日 | 9.60元/股 | 277,835,875 | 2020年11月30日 | 277,835,875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http://www.cninfo.com.cn/ | 2020年11月27日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2020 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7,835,875 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价格为 9.60 元/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2,400万元,于2018年12月21日起开始转股。报告期内,公司因华通转债转股增加股本7,616股;
2、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共计277,835,875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上市,公司因此增加股本277,835,875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95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3,10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84% | 101,714,094 | 101,714,094 | 101,714,094 | 0 |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01% | 63,482,171 | 63,482,171 | 63,482,171 | 0 |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9% | 55,567,177 | 55,567,177 | 55,567,177 | 0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30% | 55,125,000 | 0 | 0 | 55,125,000 | 质押 | 32,334,256 | ||
钱木水 | 境内自然人 | 4.13% | 20,172,750 | 0 | 15,129,562 | 5,043,188 | 质押 | 1,565,744 | ||
汪路平 | 境内自然人 | 2.29% | 11,179,644 | 11,179,644 | 11,179,644 | 0 | ||||
李盛梁 | 境内自然人 | 2.01% | 9,791,773 | 9,791,773 | 9,791,773 | 0 | ||||
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自然人 | 1.51% | 7,365,921 | 7,365,921 | 7,365,921 | 0 | ||||
沈剑巢 | 境内自然人 | 1.35% | 6,597,250 | -1,790,000 | 0 | 6,597,250 | ||||
朱国良 | 境内自然人 | 1.20% | 5,860,050 | -439,950 | 0 | 5,860,05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受浙江省供销社实际控制。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5,1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25,000 | |||||||
沈剑巢 | 6,597,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6,597,250 | |||||||
朱国良 | 5,860,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860,050 | |||||||
浙江大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伽利略壹号私募投资基金 | 5,518,877 | 人民币普通股 | 5,518,877 | |||||||
钱木水 | 5,043,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5,043,188 | |||||||
金华市穗丰农资有限公司 | 2,51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8,000 |
黄靖 | 1,910,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0,631 | |
周志法 | 1,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0,000 | |
孙岩溪 | 1,218,7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72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全指汽车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169,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9,204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金华市穗丰农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08,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社团集体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汪路平 | 2015年06月29日 | 913300003440940121 | 农资、塑化、汽车、外贸、 房地产、金融投资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变更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http://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0年11月27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集体企业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邵峰 | 1949年10月01日 | 13330000002485515U | 群众团体,不涉及具体经营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015年06月08日 | 148.7229万元人民币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邵峰 | 1950年01月01日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业务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蒋铭伟 | 2004年03月17日 | 20,000万元人民币 | 实业投资 |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华通转债自 2018 年 12 月 2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11.45元/股。2019 年 6 月 11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45 元/股调整为 11.37 元/股。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实施完成了 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37 元/股调整为 11.29 元/股。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 16 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的277,835,875 股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述有关规定,以截止 2020 年 11 月 19 日总股本测算,华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29 元/股调整为 10.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11 月30 日起生效。
二、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转债简称 | 转股起止日期 | 发行总量(张) | 发行总金额 | 累计转股金额(元) | 累计转股数(股) | 转股数量占转股开始日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比例 | 尚未转股金额(元) | 未转股金额占发行总金额的比例 |
华通转债 | 2018年12月21日 | 2,240,000 | 224,000,000.00 | 1,732,600.00 | 151,499 | 0.07% | 222,267,400.00 | 99.23% |
三、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 可转债持有人性质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数量(张)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金额(元) |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债占比 |
1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7,000 | 11,700,000.00 | 5.26% |
2 | 何勇 | 境内自然人 | 60,489 | 6,048,900.00 | 2.72% |
3 | 黄永山 | 境内自然人 | 50,000 | 5,000,000.00 | 2.25% |
4 | 吕鹏 | 境内自然人 | 39,571 | 3,957,100.00 | 1.78% |
5 | 康宇 | 境外自然人 | 31,400 | 3,140,000.00 | 1.41% |
6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自然人 | 29,983 | 2,998,300.00 | 1.35% |
7 | 王苹艳 | 境内自然人 | 29,260 | 2,926,000.00 | 1.32% |
8 | 李欣雨 | 境内自然人 | 28,640 | 2,864,000.00 | 1.29% |
9 | 龚波 | 境内自然人 | 28,410 | 2,841,000.00 | 1.28% |
10 | 武家磊 | 境内自然人 | 27,480 | 2,748,000.00 | 1.24% |
四、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1、公司报告期末相关财务指标具体内容详见本年报“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2、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通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华通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联合评级出具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20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包中海 | 董事长 | 现任 | 男 | 58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林昌斌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3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0 | 1,877,670 | 1,877,670 | ||
林上华 | 董事 | 现任 | 男 | 44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姚瑶 | 董事 | 现任 | 女 | 41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李文华 | 董事 | 现任 | 男 | 49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钱木水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59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10月10日 | 20,172,750 | 20,172,750 | |||
吕圭源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7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翁国民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7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郭德贵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陈志浩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57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0 | 3,511,463 | 3,511,463 | ||
王炳武 | 监事 | 现任 | 男 | 38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孙晓鸣 | 监事 | 现任 | 男 | 52 | 2019年10月11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姜俊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7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刘文琪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 | 现任 | 男 | 38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监(财务负责人) | |||||||||||
金鼎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男 | 40 | 2020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10日 | |||||
汪路平 | 董事长 | 离任 | 男 | 58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6日 | 0 | 11,179,644 | 11,179,644 | ||
刘文琪 | 董事 | 离任 | 男 | 38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6日 | |||||
金鼎 | 董事 | 离任 | 男 | 40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6日 | |||||
张全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男 | 46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6日 | |||||
余群建 | 监事 | 离任 | 男 | 49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6日 | |||||
王珏莹 | 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女 | 37 | 2019年10月11日 | 2020年10月2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20,172,750 | 16,568,777 | 0 | 0 | 36,741,527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汪路平 | 董事长 | 离任 | 2020年10月26日 | 工作调整 |
刘文琪 | 董事 | 任免 | 2020年10月26日 | 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现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金鼎 | 董事 | 任免 | 2020年10月26日 | 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现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张全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0年10月26日 | 工作调整 |
余群建 | 监事 | 离任 | 2020年10月26日 | 工作调整 |
王珏莹 | 财务负责人 | 离任 | 2020年10月26日 | 工作调整 |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包中海,男,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1983年8月至1996年10月在浙江省土产副食品公司工作,历任干部、人事科副科长。1996年10月至2017年5月历任浙江省供销社人事部副科长、科长、人事处调研员兼副处长、业务处调研员兼副处长、办公室主任。2017年5月至 2020 年9月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5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昌斌,男,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 1989年8月至2001年8月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财务部办事员、副经理。2001年8月至2007年3月任浙江金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21年1月先后任浙江华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2008年5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5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林上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7 年8月至 2006年1月,在浙江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就职。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科员。2009 年1月至2018年7月,先后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部长;2018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3年1月至今任浙江之豇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姚瑶,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8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员、业务主办、副科长、科长;2014年12月至 2018年11月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兴合商务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李文华,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10月至 2006 年4月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支行员工、 储蓄科副科长、近江分理处副主任、近江支行行长。 2006年4月至2015年6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资金科科长、财务会计部副经理。 2010年7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先后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4年4月至今任杭州市西湖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新力合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钱木水,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副主任药师,中共党员。1979年10月至 1999年8月在绍兴县钱清供销社工作,历任钱清医药供应站中药批发部经理,绍兴县华清公司副总经理、绍兴县供销社钱清医药经营部总经理,1999年8月至2010年9月历任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先后任本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目前兼职情况为2002年11月至今任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8月至今任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景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
吕圭源,男,1954年出生,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1984年至2004年历任浙江中医学院中药制剂研究室主任、中药新产品开发研究室主任、中药系副主任、中药系主任、药学系主任。2004年至2017年任浙江中医药大学药物研究所所长。2017年至今任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中药与健康产品研究所所长。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翁国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85年9月至1998年7月任杭州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8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07年9月至今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10月至今任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郭德贵,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至1993年7月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管理系教师。1993年8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0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2003年7月至今任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2008年6月至今任浙
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客座教授。2017年6月至今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杭州巴久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监事
陈志浩,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化肥部业务员、 化肥部副经理。 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二部经理兼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6年 2 月任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7年5月先后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5月至 2017年5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目前兼职情况为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炳武,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财务会计师。2007 年6月至2008 年11月任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杭州鑫晨服饰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纪检监察部干事、部长助理。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任杭州一鼓智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内审副经理。2017年11月至 2018 年10月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18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副科长、业务副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孙晓鸣,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12月至1989年3月在绍兴县孙端供销社工作,1989年3月至1992年12月在部队服役,1992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绍兴县孙端供销社营业员、柜组长,200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参茸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8年1月任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调度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目前兼职情况为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林昌斌:本公司董事,详见“(一)董事”简介部分。
钱木水:本公司董事,详见“(一)董事”简介部分。
姜俊,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中共党员。1997年8月至 2004年2月分别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4年2月至2008年4月任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2年11月分别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综合管理部兼连锁事业部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中农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1月至2020年9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目前兼职情况为2015年4月至今任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浙江浙农创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刘文琪,男,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浙江大学会计硕士校外实践导师。2006年8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会计、会计科副科长兼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会计科科长、财会部经理助理、财务副经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2020年10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目前兼职情况为2017年5月至今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金鼎,男,198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中共党员。2003年8月至2003 年10月任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2003年11月至2019年10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文秘、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助理、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科科长、办公室主任。201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兼职情况为2015年4月至今任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包中海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 | 否 | ||
林昌斌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董事 | 否 | ||
林上华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 | 是 | ||
姚瑶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部部长 | 是 | ||
李文华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是 | ||
王炳武 | 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业务副经理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包中海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是 | ||
林昌斌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是 | ||
林昌斌 |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林上华 | 浙江之豇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否 | ||
林上华 | 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林上华 | 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林上华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姚瑶 |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姚瑶 | 浙江兴合商务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姚瑶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文华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文华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李文华 | 杭州市西湖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文华 | 杭州中新力合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李文华 | 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否 | ||
钱木水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否 | ||
钱木水 |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钱木水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钱木水 |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钱木水 | 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钱木水 | 浙江景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
吕圭源 | 浙江中医药大学现代中药与健康产品研究所 | 所长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兼职律师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大学 | 教授 | 是 | ||
翁国民 | 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翁国民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翁国民 | 杭州永盛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财经大学 | 教师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 | 高级顾问 | 否 | ||
郭德贵 |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 | 客座教授 | 否 | ||
郭德贵 |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客座教授 | 否 | ||
郭德贵 | 杭州巴久灵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郭德贵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郭德贵 |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郭德贵 | 毛戈平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独立董事 | 是 | ||
陈志浩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是 | ||
王炳武 |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炳武 | 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王炳武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孙晓鸣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中心调度经理 | 是 | ||
孙晓鸣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
姜俊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
姜俊 | 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姜俊 | 浙江浙农创投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 是 | ||
刘文琪 | 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刘文琪 | 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
金鼎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是 | ||
金鼎 | 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金鼎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公司建立了与公司运营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依据公司的薪酬制度、经营业绩和绩效考核指标等因素来确定,绩效考核指标与公司经营管理目标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考评。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包中海 | 董事长 | 男 | 58 | 现任 | 24.3 | 否 |
林昌斌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3 | 现任 | 21.69 | 否 |
林上华 | 董事 | 男 | 44 | 现任 | 是 | |
姚 瑶 | 董事 | 女 | 41 | 现任 | 是 | |
李文华 | 董事 | 男 | 49 | 现任 | 是 | |
钱木水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9 | 现任 | 58.64 | 否 |
吕圭源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现任 | 10 | 否 |
翁国民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现任 | 10 | 否 |
郭德贵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10 | 否 |
陈志浩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7 | 现任 | 13.56 | 否 |
王炳武 | 监事 | 男 | 38 | 现任 | 是 | |
孙晓鸣 | 监事 | 男 | 52 | 现任 | 17.21 | 否 |
姜俊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现任 | 10.85 | 否 |
刘文琪 |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男 | 38 | 现任 | 11.87 | 否 |
金鼎 |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现任 | 60.86 | 否 |
汪路平 | 董事长 | 男 | 58 | 离任 | 是 | |
刘文琪 | 董事 | 男 | 38 | 离任 | 否 | |
金鼎 | 董事 | 男 | 40 | 离任 | 否 | |
张全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离任 | 是 | |
余群建 | 监事 | 男 | 49 | 离任 | 15 | 否 |
王珏莹 | 财务负责人 | 女 | 37 | 离任 | 20 | 否 |
合计 | -- | -- | -- | -- | 283.98 | -- |
注:上表所列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前述人员在上市公司任职期间所获取的报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8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31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392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6,39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546 |
销售人员 | 1,268 |
技术人员 | 698 |
财务人员 | 441 |
行政人员 | 1,439 |
合计 | 6,39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1,330 |
大专 | 3,013 |
高中及以下 | 2,049 |
合计 | 6,392 |
2、薪酬政策
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以“以人为本”为理念,以行业特点及岗位职责为基础,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分配的原则,同时注重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公司的薪酬政策也体现了提倡实现员工自我价值的导向,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并持续改善员工生活水平,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开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视员工的人才培养、考核和培训工作,使企业的人才队伍和人员结构符合公司发展。
并根据行业特点,对不同业务板块、不同岗位的员工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公司坚持以企业内部培训教育为主,以外派培训为辅,采取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培训授课与自我学习为方式,通过企业办培训班、现场操作指导和参加上级主管单位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等途径,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分批、分班、分层次组织实施。培训的内容包括新员工员工培训、业务骨干培训、青年干部培训、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教育的培训、经营业务知识培训等。通过多层次的培训,持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经营和管理能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投资者公平获得信息机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控制度, 确保公司章程符合监管要求,各类交易、股权管理等更加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分工明确,依法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公司能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采取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形式,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参与决策和行使权利。 2、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地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3、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本行业的特点并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保证了内控制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完善和公司不断发展,我们将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给予持续完善,使之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资产独立
本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和权益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人员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上完全分开,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本公司的财务人员均在本公司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有专职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本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具备独立的财会帐簿,不存在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本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本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体系,不存在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本公司已建立了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正常有序。本公司的经营和办公机构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的状况。
5、业务独立
本公司具有独立自主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拥有完整的法人财产权,包括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以及在此基础上按照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经营活动。公司具有一整套完整独立的业务经营体系,完全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2019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6.76% | 2020年05月08日 | 2020年05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29 号) |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04% | 2020年10月26日 | 2020年10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59 号) |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0.97% | 2020年12月18日 | 2020年12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89 号)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吕圭源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翁国民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郭德贵 | 9 | 9 | 0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客观分析后作出决策,并从公司治理、发展规划、保障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等诸多方面为公司提供专业性建议,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职的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的水平,促进了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积极听取内审部的工作汇报,认真审议内审部提交的各期定期财务报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报告,会同公司财务部与年审会计师共同商讨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并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有效沟通,充分发挥了协调、审核与监督作用。
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以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议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等情况,对相关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促进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动性。
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薪酬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4、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目标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特别对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加强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合理、有效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并注重优化薪酬激励及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标准和办法,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各项任务,公司未进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
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该缺陷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舞弊; 2)该缺陷表明未设立内部监督机构或内部监督机构未履行基本职能;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或需要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岗位人员聘任与解聘、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决策程序; 2)决策程序不科学,如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4)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给公司造成按下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下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2)财产损失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
定量标准 | 从定量的标准看,公司属于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的企业,以营业收入作为定量的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不重要;如果超过0.5%,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如果超过1%则认定为重大。 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依据上述认定的重 | 从定量的标准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不重要;如果超过0.5%,小于1%认定为重要;如果超过1%则认定为重大。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要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2)虽然未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1年04月27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一、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华通转债 | 128040 | 2018年06月14日 | 2024年06月13日 | 22,226.74 | 第一年为0.40% 第二年为0.60% 第三年为1.00% 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无 | ||||||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华通转债兑付利息登记日为2020年6月12日,付息日为2020年6月15日,兑付利息1,333,604.40元。 | ||||||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信息
债券受托管理人: |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联系人 | 不适用 | 联系人电话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对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的资信评级机构: |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 |||||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变更的原因、履行的程序、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等(如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截止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28.54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净额1,431.4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8,855.41万元。 |
年末余额(万元) | 18,855.41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相关规定。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是 |
四、公司债券信息评级情况
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通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华通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联合评级出具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20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可转换公司债券增信机制
本次可转债采用股份质押和保证的担保方式,出质人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钱木水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钱木水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债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2、偿债计划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即2018年6月14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六、报告期内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华通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七、报告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不适用。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 | 2019年 | 同期变动率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23,718.13 | 38,854.44 | 218.41% |
流动比率 | 134.67% | 130.98% | 3.69% |
资产负债率 | 60.37% | 59.21% | 1.16% |
速动比率 | 58.17% | 60.00% | -1.83%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16.29% | 6.08% | 10.21% |
利息保障倍数 | 11.44 | 6.64 | 72.29%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27.18 | 6.85 | 296.79%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3.23 | 7.83 | 68.97%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上述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同比变动超过30%的主要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现金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保障倍数指标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重组标的公司浙江农资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九、报告期内对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不适用
十、报告期内获得的银行授信情况、使用情况以及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企业合并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108.11亿元,获得银行贷款总额为17.49亿元,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20.61亿元。
十一、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履行相关约定或承诺。
十二、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浙农控股、泰安泰、兴合集团、兴合创投、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浙农股份100%股权;本次交易后,重组标的浙农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十九“其他重大事件的说明”。
十三、公司债券是否存在保证人
√ 是 □ 否
公司债券的保证人是否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 是 √ 否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1年04月23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258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倪一琳、费旖 |
审计报告正文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农股份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农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的确认 | |
收入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二十六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四十一。 由于收入是浙农股份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浙农股份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此事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公司收入与收款业务的关键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确定内控设计是否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我们与管理层沟通其对凌驾于控制之上的舞弊行为应对措施; (3)抽样检查主要收入的支持性文件,如:合同、发货单等; (4)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及替代程序,确认本期发生的销售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 (5)对产品的毛利率进行分析性复核; (6)抽样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前后重要的营业收入会计记录,确定是否存在提前或延后确认营业收入的情况。 |
(二)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 |
存货的会计政策详情及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十二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九。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浙农股份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此事项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估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内部控制; (2)对于能够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存货,独立查询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对于无法获取公开市场销售价格的存货,抽样对估计售价与近期实际售价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对可变现净值的估计是否恰当; (3)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4)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5)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做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
四、其他信息
浙农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浙农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浙农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浙农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
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浙农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浙农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浙农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
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一琳(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费旖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099,702,478.32 | 1,636,560,828.5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3,550,000.01 | 810,641,823.2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51,283,781.87 | 813,012,732.12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407,590.09 | 190,338,518.02 |
预付款项 | 1,619,869,325.17 | 1,167,604,790.9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9,962,713.61 | 152,056,505.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97,000.00 | 297,000.0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741,137,631.05 | 2,981,009,019.6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5,159,797.93 | 113,733,543.76 |
流动资产合计 | 9,640,073,318.05 | 7,864,957,761.32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528,235.27 | 140,767,905.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94,576,800.00 | 441,445,071.1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0,371,647.15 | 197,386,120.65 |
投资性房地产 | 26,269,596.60 | 27,918,710.37 |
固定资产 | 1,023,444,316.06 | 1,013,490,227.14 |
在建工程 | 53,428,022.65 | 54,446,231.9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9,622,248.48 | 384,906,290.3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25,471,702.96 | 425,471,702.96 |
长期待摊费用 | 243,947,139.88 | 192,320,057.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672,874.68 | 43,400,849.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050,388.65 | 6,981,788.6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39,382,972.38 | 2,928,534,956.35 |
资产总计 | 12,579,456,290.43 | 10,793,492,717.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106,719,365.82 | 1,686,578,426.2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74,965.50 | 439,225.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982,224,294.34 | 1,724,387,781.71 |
应付账款 | 1,532,748,523.04 | 1,054,726,182.32 |
预收款项 | 862,014,609.16 | |
合同负债 | 1,589,504,536.2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1,211,819.17 | 215,430,132.29 |
应交税费 | 223,686,337.10 | 168,201,580.18 |
其他应付款 | 332,187,542.17 | 291,670,033.0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8,701.24 | 668,257.76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043,996.84 | 734,744.96 |
流动负债合计 | 7,158,270,081.43 | 6,004,850,972.7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95,954,907.21 | 183,708,290.4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880,471.65 | 5,560,511.3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1,737,367.53 | 44,090,022.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3,189,068.75 | 152,646,614.7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5,761,815.14 | 386,005,439.20 |
负债合计 | 7,594,031,896.57 | 6,390,856,411.91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87,987,374.00 | 210,143,88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7,932,675.69 | 37,947,113.89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97,798,370.06 | 775,692,071.0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0,903,896.44 | 165,089,298.69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29,853,935.63 | 29,853,935.6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64,889,347.50 | 1,416,991,818.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959,365,599.32 | 2,635,718,121.25 |
少数股东权益 | 2,026,058,794.54 | 1,766,918,184.5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85,424,393.86 | 4,402,636,305.7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579,456,290.43 | 10,793,492,717.67 |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0,663,742.72 | 134,895,862.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 100,696,164.3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15,386,465.16 | 278,651,473.9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881,482.28 | 14,127,608.76 |
其他应收款 | 7,603,202.95 | 7,316,237.6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7,639,636.97 | 106,947,412.8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271,935.64 | 10,880,856.05 |
流动资产合计 | 560,446,465.72 | 653,515,616.4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727,985,611.13 | 448,6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92,785.93 | |
固定资产 | 32,611,807.64 | 43,039,687.3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7,240,997.93 | 14,800,812.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55,108.80 | 1,091,986.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68,693,525.50 | 509,125,271.87 |
资产总计 | 3,329,139,991.22 | 1,162,640,888.3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165,245,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4,535,770.06 | 32,520,581.44 |
应付账款 | 161,728,016.17 | 181,620,971.1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0,156.35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55,109.71 | 2,266,331.74 |
应交税费 | 626,866.76 | 2,564,129.61 |
其他应付款 | 94,082,033.09 | 20,345,940.6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89,538.49 | 734,744.96 |
流动负债合计 | 371,177,490.63 | 405,297,699.58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95,954,907.21 | 183,708,290.4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117,113.08 | 3,453,418.2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71,917.09 | 8,228,151.2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4,043,937.38 | 195,389,860.01 |
负债合计 | 575,221,428.01 | 600,687,559.5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87,987,374.00 | 210,143,88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7,932,675.69 | 37,947,113.89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105,340,316.41 | 140,615,618.1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853,935.63 | 29,853,935.63 |
未分配利润 | 92,804,261.48 | 143,392,778.07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53,918,563.21 | 561,953,328.7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329,139,991.22 | 1,162,640,888.3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8,747,252,789.39 | 6,649,681,910.88 |
其中:营业收入 | 28,747,252,789.39 | 6,649,681,910.8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857,097,921.10 | 6,400,053,755.17 |
其中:营业成本 | 26,466,316,297.17 | 5,893,680,761.4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0,650,934.12 | 17,461,507.79 |
销售费用 | 682,146,395.73 | 269,095,080.46 |
管理费用 | 583,902,240.91 | 164,680,983.50 |
研发费用 | 12,569,423.77 | 12,631,653.98 |
财务费用 | 61,512,629.40 | 42,503,767.98 |
其中:利息费用 | 82,575,216.87 | 49,627,447.67 |
利息收入 | 26,635,479.84 | 9,270,581.21 |
加:其他收益 | 61,741,783.99 | 9,530,813.9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626,056.03 | 24,739,769.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230,083.18 | 295,574.9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05,834.26 | 17,888,878.2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398,749.00 | -4,853,107.5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3,989,144.02 | -11,243,739.0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7,142,823.32 | 2,991,687.4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3,883,472.87 | 288,682,458.13 |
加:营业外收入 | 13,662,131.80 | 5,735,351.80 |
减:营业外支出 | 13,478,231.90 | 5,377,927.5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14,067,372.77 | 289,039,882.42 |
减:所得税费用 | 233,580,235.32 | 66,781,284.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0,487,137.45 | 222,258,597.78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0,487,137.45 | 222,258,597.78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51,110,025.28 | 123,955,446.54 |
2.少数股东损益 | 429,377,112.17 | 98,303,151.24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800,728.85 | 4,081,753.54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586,115.40 | 2,492,521.97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80,257.04 | 2,851,080.26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8,880,257.04 | 2,851,080.26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05,858.36 | -358,558.29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
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05,858.36 | -358,558.29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85,386.55 | 1,589,231.57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72,686,408.60 | 226,340,351.3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0,523,909.88 | 126,447,968.51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2,162,498.72 | 99,892,382.81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2 | 0.4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1 | 0.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582,276,059.34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202,558,211.67元。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琪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珏莹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23,050,874.52 | 1,193,390,976.18 |
减:营业成本 | 975,767,208.92 | 1,126,395,328.25 |
税金及附加 | 1,683,741.25 | 1,923,702.04 |
销售费用 | 13,577,870.22 | 20,581,280.76 |
管理费用 | 68,314,130.98 | 12,120,281.2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5,683,722.69 | 18,730,220.55 |
其中:利息费用 | 18,526,286.14 | 21,520,543.26 |
利息收入 | 2,845,452.73 | 2,855,081.93 |
加:其他收益 | 403,005.20 | 895,421.7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860,958.90 | 15,820,542.4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6,164.3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28,292.16 | -488,100.4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0.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783,543.28 | 30,564,991.45 |
加:营业外收入 | 5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00.00 | 382,026.91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6,793,543.28 | 30,183,464.54 |
减:所得税费用 | -3,016,810.29 | 4,479,630.11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776,732.99 | 25,703,834.4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
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776,732.99 | 25,703,834.43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2,885,753,495.95 | 8,183,396,357.8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56,236.78 | 47,355.0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1,218,085.04 | 102,217,869.9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97,227,817.77 | 8,285,661,582.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616,064,089.15 | 7,509,379,084.0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00,130,047.29 | 232,851,156.82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70,318,345.44 | 85,221,768.7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9,342,514.21 | 255,588,759.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65,854,996.09 | 8,083,040,768.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1,372,821.68 | 202,620,813.9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91,471,916.00 | 809,351,372.2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1,492,292.47 | 22,816,515.8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6,895,774.23 | 14,465,686.47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96,329,421.49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09,860,482.70 | 1,442,962,995.9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0,323,956.73 | 63,598,743.72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85,866,894.04 | 474,449,999.99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244,640.8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93,435,491.57 | 538,048,743.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3,575,008.87 | 904,914,252.28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41,826.40 | 8,023,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41,826.40 | 8,023,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28,478,682.70 | 935,387,501.4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7,660,402.68 | 9,507,458.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08,880,911.78 | 952,917,960.1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31,263,709.96 | 1,077,839,216.9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82,186,439.24 | 55,128,913.2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95,279,367.61 | 1,105,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727,017.45 | 166,950,073.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8,177,166.65 | 1,299,918,204.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9,296,254.87 | -347,000,243.9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457,583.73 | 640,911.9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5,959,141.67 | 761,175,734.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48,887,776.76 | 187,712,042.5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4,846,918.43 | 948,887,776.7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09,754,012.27 | 1,331,517,278.5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4,146,236.24 | 13,485,317.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83,900,248.51 | 1,345,002,595.7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98,543,988.08 | 1,262,386,294.5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088,564.94 | 10,443,788.4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140,370.06 | 16,806,475.3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080,521.77 | 24,011,670.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58,853,444.85 | 1,313,648,228.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046,803.66 | 31,354,367.0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696,164.38 | 195,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860,958.90 | 15,820,542.4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557,123.28 | 210,821,342.4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2,429.39 | 622,471.0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21,000,000.00 | 215,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1,132,429.39 | 215,622,471.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75,306.11 | -4,801,128.5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0 | 185,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36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0,000,000.00 | 203,36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0,000,000.00 | 215,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817,510.89 | 26,013,815.97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598,807.37 | 18,36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416,318.26 | 259,373,815.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416,318.26 | -56,013,815.9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944,820.71 | -29,460,577.4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2,063,936.48 | 131,524,513.9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6,119,115.77 | 102,063,936.48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143,883.00 | 37,947,113.89 | 140,715,348.00 | 20,461,161.78 | 29,853,935.63 | 227,363,628.08 | 666,485,070.38 | 815,660.55 | 667,300,730.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34,976,723.07 | 144,628,136.91 | 1,189,628,190.89 | 1,969,233,050.87 | 1,766,102,523.96 | 3,735,335,574.83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143,883.00 | 37,947,113.89 | 775,692,071.07 | 165,089,298.69 | 29,853,935.63 | 1,416,991,818.97 | 2,635,718,121.25 | 1,766,918,184.51 | 4,402,636,305.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7,843,491.00 | -14,438.20 | -277,893,701.01 | -24,185,402.25 | 347,897,528.53 | 323,647,478.07 | 259,140,610.03 | 582,788,088.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586,115.40 | 351,110,025.28 | 340,523,909.88 | 432,162,498.72 | 772,686,408.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7,843,491.00 | -14,438.20 | -277,897,787.47 | -68,734.67 | 68,037,354.92 | 67,968,620.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7,835,875.00 | -277,835,875.00 | 68,521,702.40 | 68,521,702.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616.00 | -14,438.20 | 80,386.29 | 73,564.09 | 73,564.0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2,298.76 | -142,298.76 | -484,347.48 | -626,646.24 | |||||||||||
(三)利润分配 | -16,81 | -16,81 | -241,0 | -257,8 |
1,783.60 | 1,783.60 | 59,243.61 | 71,027.2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811,783.60 | -16,811,783.60 | -241,059,243.61 | -257,871,027.2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3,599,286.85 | 13,599,286.85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3,599,286.85 | 13,599,286.85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086.46 | 4,086.46 | 4,086.4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7,987,374.00 | 37,932,675.69 | 497,798,370.06 | 140,903,896.44 | 29,853,935.63 | 1,764,889,347.50 | 2,959,365,599.32 | 2,026,058,794.54 | 4,985,424,393.86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003,262.00 | 38,221,965.59 | 139,142,592.94 | 27,283,552.19 | 221,690,125.78 | 636,341,498.50 | 1,845,096.13 | 638,186,594.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0,461,161.78 | 20,461,161.78 | 20,461,161.7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003,262.00 | 38,221,965.59 | 139,142,592.94 | 20,461,161.78 | 27,283,552.19 | 221,690,125.78 | 656,802,660.28 | 1,845,096.13 | 658,647,75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0,621.00 | -274,851.70 | 636,549,478.13 | 144,628,136.91 | 2,570,383.44 | 1,195,301,693.19 | 1,978,915,460.97 | 1,765,073,088.38 | 3,743,988,549.3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054,791.82 | 25,054,791.82 | -5,354,405.71 | 19,700,386.1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621.00 | -274,851.70 | 1,572,755.06 | 1,438,524.36 | 4,324,970.13 | 5,763,494.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773,000.00 | 3,773,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0,621.00 | -274,851.70 | 1,473,025.19 | 1,338,794.49 | 1,338,794.4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99,729.87 | 99,729.87 | 551,970.13 | 651,700.00 |
(三)利润分配 | 2,570,383.44 | -19,381,289.52 | -16,810,906.08 | -16,810,906.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70,383.44 | -2,570,383.4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810,906.08 | -16,810,906.08 | -16,810,906.0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34,976,723.07 | 144,628,136.91 | 1,189,628,190.89 | 1,969,233,050.87 | 1,766,102,523.96 | 3,735,335,574.8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143,883.00 | 37,947,113.89 | 775,692,071.07 | 165,089,298.69 | 29,853,935.63 | 1,416,991,818.97 | 2,635,718,121.25 | 1,766,918,184.51 | 4,402,636,305.76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143,883.00 | 37,947,113.89 | 140,615,618.13 | 29,853,935.63 | 143,392,778.07 | 561,953,328.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143,883.00 | 37,947,113.89 | 140,615,618.13 | 29,853,935.63 | 143,392,778.07 | 561,953,328.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7,843,491.00 | -14,438.20 | 1,964,724,698.28 | -50,588,516.59 | 2,191,965,234.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776,732.99 | -33,776,732.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7,843,491.00 | -14,438.20 | 1,964,724,698.28 | 2,242,553,751.0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7,835,875.00 | 1,964,644,311.99 | 2,242,480,186.9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7,616.00 | -14,438.20 | 80,386.29 | 73,564.0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811,783.60 | -16,811,783.60 | ||||||||||
1.提取盈余公 |
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811,783.60 | -16,811,783.6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87,987,374.00 | 37,932,675.69 | 2,105,340,316.41 | 29,853,935.63 | 92,804,261.48 | 2,753,918,563.2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003,262.00 | 38,221,965.59 | 139,142,592.94 | 27,283,552.19 | 137,070,233.16 | 551,721,605.88 | ||||||
加:会计政 |
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003,262.00 | 38,221,965.59 | 139,142,592.94 | 27,283,552.19 | 137,070,233.16 | 551,721,605.8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0,621.00 | -274,851.70 | 1,473,025.19 | 2,570,383.44 | 6,322,544.91 | 10,231,722.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703,834.43 | 25,703,834.4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0,621.00 | -274,851.70 | 1,473,025.19 | 1,338,794.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40,621.00 | -274,851.70 | 1,473,025.19 | 1,338,794.49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70,383.44 | -19,381,289.52 | -16,810,906.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570,383.44 | -2,570,383.4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810,906.08 | -16,810,906.0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143,883.00 | 37,947,113.89 | 140,615,618.13 | 29,853,935.63 | 143,392,778.07 | 561,953,328.7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华通医药有限公司系于1999年7月经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绍县供联[1999]73号文批准,由绍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绍兴县柯桥供销合作社、绍兴县马山供销合作社、绍兴县平水供销合作社、绍兴县鉴湖供销合作社及钱木水等45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16184714D,于2015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批发业。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组”)。2020年11月12日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87,987,374.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7,987,374.00元,注册地:绍兴市柯桥区,总部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肥料销售,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医药批发、医药零售、医药生产、医药展会、第三方医药物流、医疗服务等。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 “五、27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
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
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5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1、存货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农资、医药产品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汽车类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合同资产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3、合同成本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4、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5、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
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6、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17、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30 | 0.00-5.00% | 3.17%-2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00-5.00% | 6.33%-2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00-5.00% | 9.5%-33.33%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其他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00-5.00% | 19.00%-33.33%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18、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9、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a.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b.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20-50年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使用年限 |
软件 | 5-10年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专有技术 | 60个月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排污权 | 28个月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受益期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披露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应披露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
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法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3)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3、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25、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7、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从事零售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 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020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a.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具体原则
业务人员根据客户订单在业务系统发出销货申请,财务人员根据销货申请收取货款并通知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安装技师上门为客户进行产品安装和调试,安装完毕后由客户在服务工作单上签字验收。 财务部收到客户签收的服务工作单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
28、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30、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1、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套期会计
1)套期保值的分类a.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除外汇风险外)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 b.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外汇风险。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2)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的认定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的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的性质、套期类型、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的评估。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本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满足运用套期会计对于有效性的要求。如果不满足,则终止运用套期关系。运用套期会计,应当符合下列套期有效性的要求:
a.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b.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采用适当的套期比率,该套期比率不会形成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从而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如果套期比率不再适当,但套期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应当对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得套期比率重新满足有效性的要求。3)套期会计处理方法a.公允价值套期 套期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因套期风险而形成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就与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而言,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在调整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剩余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利率法的摊销可于账面价值调整后随即开始,并不得晚于被套期项目终止针对套期风险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而进行的调整。如果被套期项目终止确认,则将未摊销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亦计入当期损益。b.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交易影响当期损益的,如当被套期财务收入或财务费用被确认或预期销售发生时,则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的金额转入当期损益。如果被套期项目是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成本,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转出,计入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或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预计不会发生,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并未被替换或展期),或者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或确定承诺影响当期损益。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任何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将与合同相关的已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决议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将与将与合同相关的已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决议 | 预收款项 | -862,014,609.16 | |
合同负债 | 808,746,469.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268,139.53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 对2020年12月3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合同负债 | 1,589,504,536.21 | 60,156.35 |
预收款项 | -1,703,366,814.89 | -67,976.68 |
其他流动负债 | 113,862,278.68 | 7,820.33 |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 对2020年度发生额的影响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营业成本 | 194,047,914.46 | 7,260,658.18 |
销售费用 | -194,047,914.46 | -7,260,658.18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36,560,828.59 | 1,636,560,828.5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0,641,823.20 | 810,641,823.2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813,012,732.12 | 813,012,732.1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0,338,518.02 | 190,338,518.02 | |
预付款项 | 1,167,604,790.93 | 1,167,604,790.9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52,056,505.05 | 152,056,505.05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97,000.00 | 297,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981,009,019.65 | 2,981,009,019.6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3,733,543.76 | 113,733,543.76 | |
流动资产合计 | 7,864,957,761.32 | 7,864,957,761.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0,767,905.94 | 140,767,905.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41,445,071.11 | 441,445,071.11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7,386,120.65 | 197,386,120.65 | |
投资性房地产 | 27,918,710.37 | 27,918,710.37 | |
固定资产 | 1,013,490,227.14 | 1,013,490,227.14 | |
在建工程 | 54,446,231.97 | 54,446,231.9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84,906,290.38 | 384,906,290.3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425,471,702.96 | 425,471,702.96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2,320,057.24 | 192,320,057.2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400,849.94 | 43,400,849.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81,788.65 | 6,981,788.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28,534,956.35 | 2,928,534,956.35 | |
资产总计 | 10,793,492,717.67 | 10,793,492,717.6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86,578,426.27 | 1,686,578,426.2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39,225.00 | 439,225.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24,387,781.71 | 1,724,387,781.71 | |
应付账款 | 1,054,726,182.32 | 1,054,726,182.32 | |
预收款项 | 862,014,609.16 | -862,014,609.16 | |
合同负债 | 808,746,469.63 | 808,746,469.6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430,132.29 | 215,430,132.29 | |
应交税费 | 168,201,580.18 | 168,201,580.18 | |
其他应付款 | 291,670,033.06 | 291,670,033.0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8,257.76 | 668,257.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4,744.96 | 54,002,884.49 | 53,268,139.53 |
流动负债合计 | 6,004,850,972.71 | 6,004,850,972.71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83,708,290.46 | 183,708,290.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560,511.33 | 5,560,511.33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4,090,022.64 | 44,090,022.6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2,646,614.77 | 152,646,614.7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6,005,439.20 | 386,005,439.20 | |
负债合计 | 6,390,856,411.91 | 6,390,856,411.9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0,143,883.00 | 210,143,88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7,947,113.89 | 37,947,113.89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75,692,071.07 | 775,692,071.0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65,089,298.69 | 165,089,298.6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853,935.63 | 29,853,935.6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416,991,818.97 | 1,416,991,818.9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35,718,121.25 | 2,635,718,121.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66,918,184.51 | 1,766,918,184.5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02,636,305.76 | 4,402,636,305.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793,492,717.67 | 10,793,492,717.67 |
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对2020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
合并 | 母公司 |
将与将与合同相关的已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 董事会决议 | 预收款项 | -862,014,609.16 | |
合同负债 | 808,746,469.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53,268,139.53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4,895,862.77 | 134,895,862.7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696,164.38 | 100,696,164.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8,651,473.97 | 278,651,473.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4,127,608.76 | 14,127,608.76 | |
其他应收款 | 7,316,237.63 | 7,316,237.6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6,947,412.88 | 106,947,412.8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80,856.05 | 10,880,856.05 | |
流动资产合计 | 653,515,616.44 | 653,515,616.4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48,600,000.00 | 448,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592,785.93 | 1,592,785.93 | |
固定资产 | 43,039,687.34 | 43,039,687.34 | |
在建工程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4,800,812.33 | 14,800,812.3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91,986.27 | 1,091,986.2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9,125,271.87 | 509,125,271.87 | |
资产总计 | 1,162,640,888.31 | 1,162,640,888.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5,245,000.00 | 165,245,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520,581.44 | 32,520,581.44 | |
应付账款 | 181,620,971.15 | 181,620,971.1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66,331.74 | 2,266,331.74 | |
应交税费 | 2,564,129.61 | 2,564,129.61 | |
其他应付款 | 20,345,940.68 | 20,345,940.6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4,744.96 | 734,744.96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5,297,699.58 | 405,297,699.5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183,708,290.46 | 183,708,290.4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453,418.28 | 3,453,418.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228,151.27 | 8,228,151.2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5,389,860.01 | 195,389,860.01 | |
负债合计 | 600,687,559.59 | 600,687,559.59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10,143,883.00 | 210,143,88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7,947,113.89 | 37,947,113.89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0,615,618.13 | 140,615,618.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9,853,935.63 | 29,853,935.63 | |
未分配利润 | 143,392,778.07 | 143,392,778.07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1,953,328.72 | 561,953,328.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62,640,888.31 | 1,162,640,888.31 |
(4)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其他
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0 |
消费税 | 按应税销售收入计缴 | 1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0、15、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台州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辽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20 |
湖南省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临安惠多利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宁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 | 20 |
嵊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新昌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农资集团金华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20 |
龙游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淳安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兰溪市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武义供销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温岭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惠农国际有限公司(注) | 16.5 |
温州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平阳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衢州天泰物流有限公司 | 20 |
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台州农资物流有限公司 | 20 |
上海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 | 20 |
上饶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惠多利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 20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注) | 16.5 |
海南茁盛农资有限公司 | 20 |
四川米科化工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兴农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植保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20 |
宁波腾康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飞防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温州金惠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嘉兴市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桐乡金惠利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江西金惠利农资有限公司 | 20 |
浙江兴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济南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石原金牛特种肥料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浙农海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石原金牛农药有限公司 | 20 |
浙江金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中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金华金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绍兴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金昌之宝二手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嘉兴嘉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瑞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睿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瑞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诸暨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金华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桐乡市顺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瑞卓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市瑞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上虞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添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瑞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宜兴瑞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文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勤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至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瑞辰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瑞景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上虞瑞湖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绍兴东晨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诸暨达瑞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金瑞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海宁瑞奥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桐乡市瑞顺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丽水悦诚广告有限公司 | 20 |
台州金诚庆铃汽车有限公司 | 20 |
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临海宝诚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杭州熠诚广告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金诚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 |
余姚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宁波金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宁波甬通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 |
台州宝诚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台州宝诚悦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台州迪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2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经纪有限公司 | 20 |
浙江甬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20 |
绍兴柯桥华通会展有限公司 | 20 |
绍兴市柯桥区景岳堂中医门诊部 | 20 |
绍兴市柯桥景岳药食中源体验馆有限公司 | 20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9号《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及绍兴县国家税务局钱清税务分局出具的浙国税减备告字[2013]第35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饮片加工业务符合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自2013年3月19日起执行企业所得税免税税收优惠。 2、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各子公司采用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详见本报告附注六、1。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1933004774,公司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585,476.84 | 681,454.55 |
银行存款 | 1,442,676,822.59 | 944,334,939.96 |
其他货币资金 | 656,440,178.89 | 691,544,434.08 |
合计 | 2,099,702,478.32 | 1,636,560,828.5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0,334,159.41 | 51,085,799.25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73,808,724.53 | 603,393,984.55 |
远期锁汇保证金 | 3,130,193.33 | 9,806,010.36 |
履约保证金 | 15,905,542.64 | 20,262,150.35 |
保函保证金 | 52,000,000.00 | 52,820,000.00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 925,776.36 | |
其他保证金 | 11,099.39 | 153,785.36 |
合计 | 644,855,559.89 | 687,361,706.98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43,550,000.01 | 810,641,823.20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5,800.00 | |
理财产品 | 1,143,550,000.01 | 810,636,023.20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1,143,550,000.01 | 810,641,823.20 |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1,327.50 | 0.09% | 494,248.50 | 85.02% | 87,079.00 | 3,621,941.24 | 0.44% | 3,310,944.15 | 91.41% | 310,997.09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59,229,382.34 | 99.91% | 8,032,679.47 | 1.22% | 651,196,702.87 | 822,112,554.90 | 99.56% | 9,410,819.87 | 1.14% | 812,701,735.03 |
其中: | ||||||||||
合计 | 659,810,709.84 | 100.00% | 8,526,927.97 | 651,283,781.87 | 825,734,496.14 | 100.00% | 12,721,764.02 | 813,012,732.1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零星客户 | 581,327.50 | 494,248.50 | 85.02% | 可回收性较差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50,075,974.93 | 5,923,244.99 | 0.91% |
1至2年 | 5,511,715.92 | 651,058.17 | 11.81% |
2至3年 | 1,758,853.97 | 425,894.50 | 24.21% |
3年以上 | 1,882,837.52 | 1,032,481.81 | 54.84% |
合计 | 659,229,382.34 | 8,032,679.47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50,085,974.93 |
1至2年 | 5,639,875.92 |
2至3年 | 1,758,853.97 |
3年以上 | 2,326,005.02 |
合计 | 659,810,709.8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2,721,764.02 | 1,626,161.41 | 2,568,674.64 | 8,526,927.97 | ||
合计 | 12,721,764.02 | 1,626,161.41 | 2,568,674.64 | 8,526,927.97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568,674.64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1,637,477.36 | 4.79% | 158,187.39 |
第二名 | 24,271,520.45 | 3.68% | 148,967.10 |
第三名 | 13,297,165.48 | 2.02% | 66,485.83 |
第四名 | 9,265,358.00 | 1.40% | 46,326.79 |
第五名 | 5,913,992.92 | 0.90% | 29,569.96 |
合计 | 84,385,514.21 | 12.79%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9,407,590.09 | 190,338,518.02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19,407,590.09 | 190,338,518.0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6,743,547.97 | 144,236,977.38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29,063,797.43 | 66,808,651.37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05,827,295.86 | 99.13% | 1,161,672,813.41 | 99.50% |
1至2年 | 12,768,839.07 | 0.79% | 4,841,667.61 | 0.41% |
2至3年 | 349,081.53 | 0.02% | 1,087,909.91 | 0.09% |
3年以上 | 924,108.71 | 0.06% | 2,400.00 | |
合计 | 1,619,869,325.17 | -- | 1,167,604,790.9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
例(%) | ||
第一名 | 330,395,045.78 | 20.40 |
第二名 | 233,225,878.77 | 14.40 |
第三名 | 147,144,513.30 | 9.08 |
第四名 | 59,692,363.67 | 3.69 |
第五名 | 47,441,626.21 | 2.93 |
合计 | 817,899,427.73 | 50.50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297,000.00 | 297,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49,665,713.61 | 151,759,505.05 |
合计 | 149,962,713.61 | 152,056,505.05 |
(1)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97,000.00 | 297,000.00 |
合计 | 297,000.00 | 297,000.00 |
其他说明:
期末无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48,921,469.92 | 56,272,173.76 |
备用金 | 3,106,517.84 | 3,932,216.69 |
押金及保证金 | 118,201,358.78 | 95,230,654.65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104,637.17 | 160,088.50 |
合计 | 170,333,983.71 | 155,595,133.6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2,348,822.20 | 276,990.95 | 1,209,815.40 | 3,835,628.55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3,407.32 | 193,407.32 | ||
--转入第三阶段 | 213,742.91 | 276,990.95 | 490,733.86 | |
本期计提 | 406,752.21 | 18,892,431.99 | 19,299,184.20 | |
本期转回 | 1,803,875.52 | 1,803,875.52 | ||
本期核销 | 192,268.86 | 192,268.86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51,539.36 | 406,752.21 | 19,909,978.53 | 20,668,270.1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4,413,125.16 |
1至2年 | 16,638,919.67 |
2至3年 | 35,884,997.25 |
3年以上 | 13,396,941.63 |
合计 | 170,333,983.71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835,628.55 | 17,024,910.41 | 192,268.86 | 20,668,270.10 | ||
合计 | 3,835,628.55 | 17,024,910.41 | 192,268.86 | 20,668,270.10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 192,268.86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9,770,571.40 | 3年以下 | 23.35% |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3,668,212.55 | 2年以下 | 19.77% |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4,028,000.00 | 1年以内 | 2.36% |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764,182.80 | 1年以内 | 2.21% |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447,300.00 | 1-3年以上 | 2.02% | |
合计 | -- | 84,678,266.75 | -- | 49.71%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 | 账面价值 |
值准备 | 值准备 | |||||
原材料 | 92,818,200.52 | 38,986.59 | 92,779,213.93 | 104,980,656.48 | 353,483.98 | 104,627,172.50 |
在产品 | 19,130,097.84 | 19,130,097.84 | 24,163,058.73 | 24,163,058.73 | ||
库存商品 | 3,379,355,348.17 | 67,101,614.73 | 3,312,253,733.44 | 2,652,139,183.68 | 49,732,090.21 | 2,602,407,093.47 |
周转材料 | 5,802,380.18 | 5,802,380.18 | 4,709,184.18 | 4,709,184.18 | ||
发出商品 | 8,120,330.06 | 8,120,330.06 | ||||
在途物资 | 311,172,205.66 | 311,172,205.66 | 236,982,180.71 | 236,982,180.71 | ||
合计 | 3,808,278,232.37 | 67,140,601.32 | 3,741,137,631.05 | 3,031,094,593.84 | 50,085,574.19 | 2,981,009,019.65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53,483.98 | 314,497.39 | 38,986.59 | |||
库存商品 | 49,732,090.21 | 63,673,981.13 | 46,304,456.61 | 67,101,614.73 | ||
合计 | 50,085,574.19 | 63,673,981.13 | 46,618,954.00 | 67,140,601.32 |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抵扣进项税及预缴税金 | 115,159,797.93 | 113,733,543.76 |
合计 | 115,159,797.93 | 113,733,543.76 |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96,145,527.56 | 15,695,763.03 | 6,926.20 | 5,448,589.24 | 106,399,627.55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15,043,511.30 | 937,319.26 | 15,980,830.56 |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29,141,831.16 | -249,330.28 | 28,892,500.88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342,871.39 | -87,595.11 | 255,276.28 | ||||||||
农飞客(江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94,164.53 | 28,090.81 | -66,073.72 | ||||||||
小计 | 140,767,905.94 | 28,090.81 | 16,230,083.18 | 6,926.20 | 5,448,589.24 | 151,528,235.27 | |||||
合计 | 140,767,905.94 | 28,090.81 | 16,230,083.18 | 6,926.20 | 5,448,589.24 | 151,528,235.27 |
1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天源农化国际有限公司 | 12,886,700.00 | 13,778,000.00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704,000.00 | 668,900.00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17,158,400.00 | 239,456,000.00 |
嘉兴市绿江葡萄专业合作社 | 88,000.00 | 83,600.00 |
龙游多狸山果蔬专业合作社 | 280,200.00 | 324,000.00 |
衢州市衢江区双杨家庭农场 | 93,400.00 | 108,000.00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46,500.00 | 85,800.00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4,243,200.00 | 4,346,000.00 |
桐乡市龙翔农机粮油专业合作社 | 322,200.00 | 310,400.00 |
杭州临安农合联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40,000.00 |
临安岛石林丰山核桃专业合作社 | 66,000.00 | 62,700.00 |
临安市横畈竹笋专业合作社 | 110,000.00 | 104,500.00 |
嵊州市灵峰香榧专业合作社 | 55,000.00 | 52,300.00 |
平湖市新埭镇建丰农场 | 330,000.00 | 395,800.00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2,700,000.00 | 2,700,000.00 |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0,830,500.00 | 20,830,500.00 |
上海华东化肥联合有限公司 | 1,215,300.00 | 1,215,300.00 |
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27,349,400.00 | 42,000,204.96 |
中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66,900.00 | 765,000.00 |
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5,600,600.00 | 24,977,800.00 |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640,000.00 | 59,397,120.00 |
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89,300.00 | |
浙江美华鼎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8,350,000.00 | 28,953,846.15 |
建德市航头草莓专业合作社 | 540,500.00 | |
合计 | 394,576,800.00 | 441,445,071.11 |
1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90,371,647.15 | 197,386,120.65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190,371,647.15 | 197,386,120.65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 190,371,647.15 | 197,386,120.65 |
12、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721,110.59 | 28,145,660.05 | 55,866,770.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614.68 | 37,614.68 | ||
(1)外购 | 37,614.68 | 37,614.68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7,758,725.27 | 28,145,660.05 | 55,904,385.32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085,521.10 | 10,862,539.17 | 27,948,060.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57,847.61 | 728,880.84 | 1,686,728.45 | |
(1)计提或摊销 | 957,847.61 | 728,880.84 | 1,686,728.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043,368.71 | 11,591,420.01 | 29,634,788.7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9,715,356.56 | 16,554,240.04 | 26,269,596.6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35,589.49 | 17,283,120.88 | 27,918,710.37 |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023,444,316.06 | 1,013,490,227.14 |
合计 | 1,023,444,316.06 | 1,013,490,227.14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30,181,668.74 | 295,622,274.04 | 225,920,395.13 | 63,760,225.53 | 52,237,905.12 | 1,567,722,468.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665,199.25 | 29,238,546.60 | 125,716,660.02 | 9,706,368.03 | 10,363,588.17 | 224,690,362.07 |
(1)购置 | 10,916,012.24 | 23,008,932.16 | 125,716,660.02 | 9,706,368.03 | 10,363,588.17 | 179,711,560.62 |
(2)在建工程转入 | 38,749,187.01 | 6,229,614.44 | 44,978,801.4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902,198.48 | 18,167,949.49 | 117,540,191.58 | 5,316,006.04 | 2,858,882.99 | 159,785,228.58 |
(1)处置或报废 | 15,902,198.48 | 6,088,324.43 | 117,540,191.58 | 5,316,006.04 | 1,034,795.00 | 145,881,515.53 |
(2)因子公司退出合并 | 12,079,625.06 | 1,824,087.99 | 13,903,713.05 | |||
4.期末余额 | 963,944,669.51 | 306,692,871.15 | 234,096,863.57 | 68,150,587.52 | 59,742,610.30 | 1,632,627,602.0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2,673,140.03 | 152,904,312.23 | 72,508,146.06 | 45,862,578.92 | 40,190,931.53 | 554,139,108.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287,072.77 | 31,273,382.81 | 37,345,330.21 | 6,258,835.53 | 3,959,684.53 | 118,124,305.85 |
(1)计提 | 39,287,072.77 | 31,273,382.81 | 37,345,330.21 | 6,258,835.53 | 3,959,684.53 | 118,124,305.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9,295,408.27 | 10,928,217.47 | 35,636,501.80 | 4,381,805.58 | 2,931,328.16 | 63,173,261.28 |
(1)处置或报废 | 9,295,408.27 | 4,901,739.21 | 35,636,501.80 | 4,381,805.58 | 1,801,868.03 | 56,017,322.89 |
(2)因子公司退出合并 | 6,026,478.26 | 1,129,460.13 | 7,155,938.39 | |||
4.期末余额 | 272,664,804.53 | 173,249,477.57 | 74,216,974.47 | 47,739,608.87 | 41,219,287.90 | 609,090,153.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3,286.03 | 49,846.62 | 93,132.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5,162.89 | 315,162.89 | ||||
(1)计提 | 315,162.89 | 315,162.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15,162.89 | 315,162.89 | ||||
(1)处置或报废 | ||||||
—因子公司退出合并范围减少 | 315,162.89 | 315,162.89 | ||||
4.期末余额 | 43,286.03 | 49,846.62 | 93,132.6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91,279,864.98 | 133,400,107.55 | 159,879,889.10 | 20,361,132.03 | 18,523,322.40 | 1,023,444,316.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87,508,528.71 | 142,674,675.78 | 153,412,249.07 | 17,847,799.99 | 12,046,973.59 | 1,013,490,227.1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安徽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 | 8,247,023.52 | 产证办理中 |
长兴公司办公楼及仓库 | 276,328.05 | 产证办理中 |
临安公司於潜仓库 | 215,930.89 | 产证办理中 |
临安公司仓前仓库 | 229,065.88 | 产证办理中 |
门店营业用房 | 41,207.54 | 其所占用的土地性质系划拨所致 |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3,428,022.65 | 54,446,231.97 |
合计 | 53,428,022.65 | 54,446,231.9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4S店装修改建工程 | 40,135,191.89 | 40,135,191.89 | ||||
桐乡龙翔街道仓库 | 13,171.04 | 13,171.04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项目 | 37,268,647.43 | 37,268,647.43 | 8,644,616.12 | 8,644,616.12 | ||
研发中心项目 | 13,520,955.15 | 13,520,955.15 | 3,606,299.70 | 3,606,299.70 | ||
干粉挤压颗粒生产线 | 57,194.76 | 57,194.76 | ||||
嘉兴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 816,850.00 | 816,850.00 | ||||
浦江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 1,352,367.52 | 1,352,367.52 | ||||
待安装设备及其他零星 | 469,202.55 | 469,202.55 | 1,989,758.46 | 1,989,758.46 | ||
合计 | 53,428,022.65 | 53,428,022.65 | 54,446,231.97 | 54,446,231.9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4S店装修改建工程 | 40,135,191.89 | 31,169,415.15 | 37,590,261.50 | 33,714,345.54 | 其他 |
桐乡龙翔街道仓库 | 13,171.04 | 296,201.94 | 309,372.98 | 其他 | ||||||||
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项目 | 276,450,400.00 | 8,644,616.12 | 28,624,031.31 | 37,268,647.43 | 13.48% | 建设中 | 其他 | |||||
研发中心项目 | 65,824,700.00 | 3,606,299.70 | 9,914,655.45 | 13,520,955.15 | 20.54% | 建设中 | 其他 | |||||
干粉挤压颗粒生产线 | 57,194.76 | 3,518,536.85 | 3,575,731.61 | 其他 | ||||||||
嘉兴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 816,850.00 | 816,850.00 | 其他 | |||||||||
浦江现代农业服务中心 | 1,352,367.52 | 1,352,367.52 | 其他 | |||||||||
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工程 | 849,552.53 | 849,552.53 | 其他 | |||||||||
待安装设备及其他零星 | 1,989,758.46 | 1,133,326.92 | 2,653,882.83 | 469,202.55 | 其他 | |||||||
合计 | 342,275,100.00 | 54,446,231.97 | 77,674,937.67 | 44,978,801.45 | 33,714,345.54 | 53,428,022.65 | -- | -- | -- |
1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专有技术及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7,386,633.38 | 11,960,287.86 | 3,376,318.37 | 462,723,239.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6,194.68 | 296,194.68 | ||||
(1)购置 | 296,194.68 | 296,194.6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39,546.00 | 324,018.87 | 4,563,564.87 | |||
(1)处置 | 4,239,546.00 | 324,018.87 | 4,563,564.87 | |||
4.期末余额 | 443,147,087.38 | 11,932,463.67 | 3,376,318.37 | 458,455,869.4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0,705,853.39 | 6,182,510.97 | 928,584.87 | 77,816,949.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457,912.68 | 966,367.05 | 700,160.52 | 12,124,440.25 | ||
(1)计提 | 10,457,912.68 | 966,367.05 | 700,160.52 | 12,124,440.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0,468.54 | 87,300.00 | 1,107,768.54 | |||
(1)处置 | 1,020,468.54 | 87,300.00 | 1,107,768.54 | |||
4.期末余额 | 80,143,297.53 | 7,061,578.02 | 1,628,745.39 | 88,833,620.9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3,003,789.85 | 4,870,885.65 | 1,747,572.98 | 369,622,248.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6,680,779.99 | 5,777,776.89 | 2,447,733.50 | 384,906,290.3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安徽惠多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所在土地 | 6,614,625.43 | 产证办理中 |
1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887,695.76 | 40,887,695.76 |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855,754.88 | 2,855,754.88 |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2,390,282.50 | 42,390,282.50 |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7,739,871.22 | 57,739,871.22 |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40,383,797.77 | 40,383,797.77 |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79,747,891.70 | 79,747,891.70 |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96,043,818.22 | 96,043,818.22 |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5,422,590.91 | 65,422,590.91 | ||||
合计 | 425,471,702.96 | 425,471,702.96 |
(2)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被投资单位名称 | 资产组组合信息 |
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以及分摊的商誉 |
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包括经营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不含付息债务)以及分摊的商誉 |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该期限的现金流量采用以下所述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
主要参数 | 参数值 |
预测期增长率 | -14.13%—6.30% |
稳定期增长率 | 0.00% |
利润率 | 根据预测的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 |
折现率 | 18.15% |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特定风险的利率为折现率。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商誉减值测试报告测试,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
1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5,723,514.78 | 2,714,628.73 | 3,870,003.74 | 5,491,984.46 | 9,076,155.31 |
场地租赁费 | 153,073.76 | 358,988.71 | 436,767.15 | 75,295.32 | |
4S店装修及改扩建费用 | 176,056,605.91 | 89,361,107.83 | 30,649,227.00 | 54,305.71 | 234,714,181.03 |
零星工程 | 386,862.79 | 52,700.06 | 282,759.31 | 156,803.54 | |
合计 | 192,320,057.24 | 92,487,425.33 | 35,238,757.20 | 5,621,585.49 | 243,947,139.88 |
1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740,083.75 | 23,317,590.03 | 66,117,549.81 | 15,716,430.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525,468.47 | 631,367.12 | ||
可抵扣亏损 | 78,422,040.19 | 19,605,510.05 | 74,251,802.11 | 18,556,585.00 |
应付职工薪酬 | 35,747,497.00 | 8,936,874.25 | 21,175,994.55 | 5,293,998.6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资产评估减值 | 3,141,755.64 | 785,438.91 | 3,383,429.40 | 845,857.35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3,674,965.50 | 918,741.38 | 439,225.00 | 109,806.25 |
长期资产折旧及摊销时间性差异 | 7,987,328.88 | 1,996,832.22 | 6,994,878.48 | 1,748,719.62 |
已缴税预收项目 | 187,457.68 | 39,301.02 | 604,470.57 | 151,117.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3,500.00 | 10,700.00 | 14,200.00 | 3,55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97,300.00 | 24,325.00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150,247.29 | 37,561.82 | 158,594.37 | 39,648.59 |
对外捐赠承诺 | 1,215,076.24 | 303,769.06 | ||
合计 | 225,202,175.93 | 55,672,874.68 | 176,880,689.00 | 43,400,849.9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 276,592,536.21 | 66,475,313.77 | 320,517,497.04 | 80,129,374.26 |
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255,197.25 | 313,799.32 | ||
收入确认的时间性差异 | 46,418,488.24 | 11,604,622.06 | 46,418,488.24 | 11,604,622.06 |
资产评估增值 | 29,073,006.56 | 7,268,251.64 | 30,657,643.52 | 7,664,410.88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21,957,669.55 | 30,440,092.40 | 101,522,710.09 | 25,187,594.9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9,715,487.13 | 22,428,871.79 | 78,770,812.36 | 19,692,703.10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9,887,668.38 | 4,971,917.09 | 32,216,440.68 | 8,054,110.17 |
合计 | 583,644,856.07 | 143,189,068.75 | 611,358,789.18 | 152,646,614.77 |
1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1,250,200.00 | 1,250,200.00 | 1,081,600.00 | 1,081,600.00 | ||
中药研究院新药委托开发款 | 3,400,188.65 | 3,400,188.65 | 3,400,188.65 | 3,400,188.65 | ||
越医研究投资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预付其他购建长期资产款 | 210,000.00 | 210,000.00 | ||||
预付土地购买款 | 1,890,000.00 | 1,890,000.00 | ||||
合计 | 5,050,388.65 | 5,050,388.65 | 6,981,788.65 | 6,981,788.65 |
20、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319,300.00 | |
抵押借款 | 35,886,824.70 | 172,091,292.60 |
保证借款 | 437,800,000.00 | 538,800,000.00 |
信用借款 | 215,000,000.00 | 270,100,000.00 |
票据贴现 | 66,808,651.37 | 290,268,118.39 |
信用证贴现 | 50,000,000.00 | 78,000,000.00 |
信用/质押/抵押 | 300,000,000.00 | 295,000,000.00 |
保证/抵押 | 40,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223,889.75 | 1,999,715.28 |
合计 | 1,106,719,365.82 | 1,686,578,426.27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
21、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74,965.50 | 439,225.0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674,965.50 | 439,225.00 |
合计 | 3,674,965.50 | 439,225.00 |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982,224,294.34 | 1,724,387,781.71 |
合计 | 1,982,224,294.34 | 1,724,387,781.7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供应商 | 1,532,748,523.04 | 1,054,726,182.32 |
合计 | 1,532,748,523.04 | 1,054,726,182.3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589,504,536.21 | 808,746,469.63 |
合计 | 1,589,504,536.21 | 808,746,469.63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3,760,536.26 | 847,095,567.48 | 790,373,286.59 | 270,482,817.1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69,596.03 | 8,219,831.49 | 9,160,425.50 | 729,002.02 |
三、辞退福利 | 575,027.84 | 575,027.84 | ||
合计 | 215,430,132.29 | 855,890,426.81 | 800,108,739.93 | 271,211,819.17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1,805,059.97 | 757,431,801.69 | 701,334,921.03 | 267,901,940.63 |
2、职工福利费 | 476,740.90 | 36,124,586.46 | 36,108,223.11 | 493,104.25 |
3、社会保险费 | 683,298.16 | 22,443,898.61 | 22,207,764.44 | 919,432.3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5,042.84 | 21,709,622.67 | 21,481,921.16 | 832,744.35 |
工伤保险费 | 16,314.12 | 204,484.83 | 203,667.33 | 17,131.62 |
生育保险费 | 61,941.20 | 529,791.11 | 522,175.95 | 69,556.36 |
4、住房公积金 | 202,681.80 | 26,835,896.68 | 26,649,987.36 | 388,591.1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37,880.82 | 2,760,732.15 | 2,533,837.15 | 764,775.82 |
8、其他短期薪酬 | 54,874.61 | 1,498,651.89 | 1,538,553.50 | 14,973.00 |
合计 | 213,760,536.26 | 847,095,567.48 | 790,373,286.59 | 270,482,817.1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616,302.24 | 7,196,546.07 | 8,121,423.99 | 691,424.32 |
2、失业保险费 | 53,293.79 | 224,989.42 | 240,705.51 | 37,577.70 |
3、企业年金缴费 | 798,296.00 | 798,296.00 | ||
合计 | 1,669,596.03 | 8,219,831.49 | 9,160,425.50 | 729,002.02 |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7,110,996.84 | 39,172,463.21 |
消费税 | 162,659.57 | |
企业所得税 | 166,111,156.28 | 114,953,173.32 |
个人所得税 | 3,940,142.20 | 3,244,611.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32,761.84 | 2,057,470.64 |
教育费附加 | 649,109.72 | 949,049.1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78,143.92 | 605,723.62 |
土地增值税 | 566,627.46 | |
土地使用税 | 3,435,192.65 | 1,635,714.98 |
房产税 | 8,543,813.89 | 4,624,439.33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2,233.77 | 43,585.35 |
印花税 | 739,879.83 | 578,813.08 |
水利建设基金 | 63,715.48 | 163,375.31 |
其他 | 12,563.22 | 10,501.17 |
合计 | 223,686,337.10 | 168,201,580.18 |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32,187,542.17 | 291,670,033.06 |
合计 | 332,187,542.17 | 291,670,033.06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151,606,243.77 | 107,773,671.71 |
押金及保证金 | 105,464,694.32 | 123,802,408.76 |
应付暂收款项 | 6,160,864.96 | 6,256,523.31 |
已结算尚未支付的经营款项 | 68,925,245.92 | 45,952,149.05 |
待支付投资款 | 7,240,066.48 | |
其他零星 | 30,493.20 | 645,213.75 |
合计 | 332,187,542.17 | 291,670,033.06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53,625.00 | |
对外捐款承诺 | 1,215,076.24 | 668,257.76 |
合计 | 1,268,701.24 | 668,257.76 |
29、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付票面利息 | 1,181,718.16 | 734,744.96 |
待转销项税额 | 113,862,278.68 | 53,268,139.53 |
合计 | 115,043,996.84 | 54,002,884.49 |
30、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报告期内,本公司以信用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借入长期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2020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3日,借款利率为3.51%。
31、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95,954,907.21 | 183,708,290.46 |
合计 | 195,954,907.21 | 183,708,290.46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转换股权 | 期末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24,000,000.00 | 2018-6-14 | 6年 | 224,000,000.00 | 183,708,290.46 | 12,331,216.75 | 84,600.00 | 195,954,907.21 | |||
合计 | -- | -- | -- | 224,000,000.00 | 183,708,290.46 | 12,331,216.75 | 84,600.00 | 195,954,907.21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可转债转股目前价格为10.33元/股。其他说明债券利息说明: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到期一次还本及当年的利息。
担保说明:钱木水、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公司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22,400万元(含 22,4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面值的1.5倍,即33,600万元,其担保的债务比例分别为钱木水承担 4.62%(以担保金额 33,600万元计算,对应担保金额1,551.89万元)、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95.38%(以担保金额 33,600万元计算,对应担保金额32,048.11万元)。
32、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880,471.65 | 5,560,511.33 |
合计 | 4,880,471.65 | 5,560,511.33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顺劳动关系等保障金 | 2,273,871.65 | 2,317,292.85 |
应付责任年薪 | 2,606,600.00 | 2,696,400.00 |
对外捐赠承诺 | 546,818.48 | |
合计 | 4,880,471.65 | 5,560,511.33 |
33、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4,090,022.64 | 2,242,200.00 | 4,594,855.11 | 41,737,367.53 | 政府补助 |
合计 | 44,090,022.64 | 2,242,200.00 | 4,594,855.11 | 41,737,367.5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建设衢州仓库补助 | 6,866,666.44 | 400,000.08 | 6,466,666.36 | 与资产相关 | ||||
建设临海仓库补助 | 3,316,666.53 | 200,000.04 | 3,116,666.49 | 与资产相关 | ||||
台州仓库储备建设 | 5,569,064.87 | 342,711.72 | 5,226,353.15 | 与资产相关 | ||||
农资连锁网络建设补贴款 | 2,918,528.00 | 1,042,942.56 | 1,875,585.44 | 与资产相关 | ||||
化肥储备库财政补助资金 | 1,139,775.00 | 70,140.00 | 1,069,635.00 | 与资产相关 | ||||
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 568,749.96 | 35,000.04 | 533,749.92 | 与收益相关 | ||||
椒江区财政局财政补助款 | 406,250.04 | 24,999.96 | 381,250.08 | 与收益相关 | ||||
台州市财政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2,031,249.96 | 125,000.04 | 1,906,249.92 | 与收益相关 | ||||
安徽广德化 | 1,846,153.80 | 230,769.24 | 1,615,384.56 | 与资产相关 |
肥混配与配送中心建设 | ||||||||
农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 4,919,444.36 | 183,333.36 | 4,736,111.00 | 与资产相关 |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院提升发展项目(余杭区2019年度两区现场会项目补贴) | 3,200,000.00 | 810,000.00 | 719,516.43 | 3,290,483.57 | 与资产相关 | |||
复合肥生产线改造工程 | 1,812,500.00 | 250,000.00 | 1,5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农资农技精准服务技术集成与示范工程 | 1,232,200.00 | 9,495.00 | 1,222,705.00 | 与收益相关 | ||||
面向水土环境修复的生物质基功能炭材料研制与应用课题项目 | 200,000.00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物流业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 | 1,555,552.00 | 155,556.00 | 1,399,996.00 | 与资产相关 | ||||
拆迁补偿款 | 2,174,660.64 | 457,543.56 | 1,717,117.08 | 与资产相关 | ||||
中药现代化财政专项资金 | 50,000.00 | 25,000.00 | 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柯桥区财政局拨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5,556,166.67 | 314,500.00 | 5,241,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柯桥区服务业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 | 158,594.37 | 8,347.08 | 150,247.2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4,090,022.64 | 2,242,200.00 | 4,585,360.11 | 9,495.00 | 41,737,367.53 |
34、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0,143,883.00 | 277,835,875.00 | 7,616.00 | 277,843,491.00 | 487,987,374.00 |
其他说明: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1号),核准公司向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泰安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兴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汪路平等16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277,835,875股购买相关资产。2020年11月12日已完成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
35、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 2,223,520 | 37,947,113.89 | 846 | 14,438.20 | 2,222,674 | 37,932,675.69 | ||
合计 | 2,223,520 | 37,947,113.89 | 846 | 14,438.20 | 2,222,674 | 37,932,675.69 |
36、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775,692,071.07 | 80,386.29 | 277,978,173.76 | 497,794,283.60 |
其他资本公积 | 4,086.46 | 4,086.46 | ||
合计 | 775,692,071.07 | 84,472.75 | 277,978,173.76 | 497,798,370.06 |
3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损益 | 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1,312,859.86 | -9,290,069.71 | 35,553,691.11 | -13,658,260.49 | -22,479,543.89 | -8,705,956.44 | 138,833,315.9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61,312,859.86 | -9,290,069.71 | 35,553,691.11 | -13,658,260.49 | -22,479,543.89 | -8,705,956.44 | 138,833,315.97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76,438.83 | -3,280,496.85 | -1,705,858.36 | -1,574,638.49 | 2,070,580.4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776,438.83 | -3,280,496.85 | -1,705,858.36 | -1,574,638.49 | 2,070,580.4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65,089,298.69 | -12,570,566.56 | 35,553,691.11 | -13,658,260.49 | -24,185,402.25 | -10,280,594.93 | 140,903,896.44 |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853,935.63 | 29,853,935.63 | ||
合计 | 29,853,935.63 | 29,853,935.63 |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7,363,628.08 | 221,690,125.7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189,628,190.89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16,991,818.97 | 221,690,125.7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51,110,025.28 | 25,054,791.8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570,383.44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811,783.60 | 16,810,906.08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3,599,286.85 | |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189,628,190.89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64,889,347.50 | 1,416,991,818.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189,628,190.89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8,397,290,479.89 | 26,435,175,678.17 | 6,583,091,433.20 | 5,888,242,077.06 |
其他业务 | 349,962,309.50 | 31,140,619.00 | 66,590,477.68 | 5,438,684.40 |
合计 | 28,747,252,789.39 | 26,466,316,297.17 | 6,649,681,910.88 | 5,893,680,761.46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 是 √ 否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分部3 | 合计 |
其中: | ||||
化肥 | 8,877,274,921.35 | 8,877,274,921.35 | ||
农药 | 1,278,477,879.93 | 1,278,477,879.93 | ||
化工原料 | 1,481,959,550.36 | 1,481,959,550.36 | ||
整车销售 | 13,085,570,237.10 | 13,085,570,237.10 | ||
汽车后市场服务 | 2,439,150,871.59 | 2,439,150,871.59 | ||
西药、中成药 | 1,132,045,932.35 | 1,132,045,932.35 |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359,475,651.74 | 359,475,651.74 | ||
其他 | 57,184,460.65 | 36,113,284.32 | 93,297,744.97 | |
其中: | ||||
浙江省内 | 4,724,167,232.30 | 13,726,357,556.69 | 1,527,634,868.41 | 19,978,159,657.40 |
浙江省外 | 6,970,729,579.99 | 1,798,363,552.00 | 8,769,093,131.99 | |
合计 | 11,694,896,812.29 | 15,524,721,108.69 | 1,527,634,868.41 | 28,747,252,789.39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28,397,290,479.89 | 6,583,091,433.20 |
其中:销售商品收入 | 26,282,080,427.31 | 6,231,464,588.43 |
维修保养收入 | 2,111,903,841.68 | 350,597,718.96 |
其他零星收入 | 3,306,210.90 | 1,029,125.81 |
其他业务收入 | 349,962,309.50 | 66,590,477.68 |
其中:房租收入 | 21,236,430.40 | 5,352,749.34 |
汽车边际业务收入 | 298,271,696.09 | 56,157,137.18 |
其他零星收入 | 30,454,183.01 | 5,080,591.16 |
合计 | 28,747,252,789.39 | 6,649,681,910.88 |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778,039.55 | 162,659.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187,325.89 | 4,269,121.37 |
教育费附加 | 6,900,174.29 | 2,167,281.23 |
房产税 | 11,564,851.92 | 5,255,669.35 |
土地使用税 | 4,184,533.92 | 1,706,348.12 |
车船使用税 | 183,324.04 | 27,258.92 |
印花税 | 7,221,998.60 | 1,589,341.1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568,692.22 | 1,441,148.02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10,736.97 | 49,987.50 |
残保金 | 788,721.12 | |
其他 | 51,256.72 | 3,971.43 |
合计 | 50,650,934.12 | 17,461,507.79 |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3,397,737.51 | 122,822,823.28 |
保管费 | 19,937,942.74 | 2,778,115.44 |
保险费 | 3,106,894.59 | 1,038,206.24 |
差旅费 | 17,522,040.07 | 7,271,086.51 |
物料消耗 | 1,113,538.95 | 611,019.44 |
宣传费 | 120,381,089.91 | 47,068,071.95 |
包干费及运杂费 | 39,151,294.76 |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60,181,816.33 | 13,614,634.83 |
商品车及试驾车费用 | 21,876,305.57 | 2,949,727.88 |
折旧摊销 | 49,249,910.74 | 18,214,151.74 |
其他零星费用 | 25,379,119.32 | 13,575,948.39 |
合计 | 682,146,395.73 | 269,095,080.46 |
4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87,919,800.83 | 98,049,998.29 |
办公费 | 51,708,620.94 | 9,385,441.06 |
差旅费 | 2,034,004.16 | 548,007.95 |
车辆使用费 | 10,866,838.94 | 1,871,920.70 |
会务费 | 3,473,187.50 | 1,127,960.24 |
外聘临时劳务 | 15,476,344.28 | 2,440,830.27 |
物料消耗 | 4,561,300.14 | 1,150,704.18 |
修理费 | 10,176,687.74 | 5,347,630.39 |
业务招待费 | 20,346,940.54 | 10,384,366.17 |
折旧摊销 | 69,522,218.35 | 20,383,852.98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22,732,669.54 | 1,443,432.43 |
中介咨询费 | 60,072,816.63 | 1,818,096.14 |
其他零星费用 | 25,010,811.32 | 10,728,742.70 |
合计 | 583,902,240.91 | 164,680,983.50 |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023,425.67 | 5,776,804.25 |
试制费 | 1,371,825.60 | 3,246,543.95 |
折旧 | 1,711,992.05 | 1,534,396.21 |
能耗 | 465,865.67 | 365,234.22 |
修理费 | 321,570.21 | 296,621.80 |
其他 | 2,674,744.57 | 1,412,053.55 |
合计 | 12,569,423.77 | 12,631,653.98 |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2,575,216.87 | 49,627,447.67 |
减:利息收入 | 26,635,479.84 | 9,270,581.21 |
汇兑损益 | -7,457,583.73 | -576,411.04 |
其他 | 13,030,476.10 | 2,723,312.56 |
合计 | 61,512,629.40 | 42,503,767.98 |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61,393,370.86 | 9,530,813.92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66,520.93 |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181,892.20 | |
合计 | 61,741,783.99 | 9,530,813.92 |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230,083.18 | 295,574.91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886,001.07 | 337.2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50,757.69 | 1,330,341.4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2,233,221.64 | 4,803,5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8,156,356.97 | 4,500,000.00 |
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 | 34,771,150.86 | 13,810,015.81 |
合计 | 96,626,056.03 | 24,739,769.39 |
4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00.00 | 1,207,230.75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800.00 | 1,207,230.7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235,740.50 | -439,225.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847,374.76 | 17,120,872.49 |
合计 | 7,605,834.26 | 17,888,878.24 |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024,910.41 | -2,643,269.9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626,161.41 | -2,209,837.58 |
合计 | -15,398,749.00 | -4,853,107.52 |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3,673,981.13 | -11,243,739.07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315,162.89 | |
合计 | -63,989,144.02 | -11,243,739.07 |
51、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 35,448,788.09 | 2,991,687.46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无形资产 | 1,694,035.23 | |
合计 | 37,142,823.32 | 2,991,687.46 |
52、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补偿及罚款收入 | 9,923,361.10 | 3,993,410.29 | 9,923,361.10 |
保险、理赔款 | 83,801.97 | 183,345.13 | 83,801.97 |
其他 | 3,654,968.73 | 1,558,596.38 | 3,654,968.73 |
合计 | 13,662,131.80 | 5,735,351.80 | 13,662,131.80 |
53、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4,513,107.69 | 4,214,714.04 | 4,513,107.69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920,950.85 | 111,502.06 | 4,920,950.85 |
水利建设基金 | 266,701.97 | ||
其他 | 4,044,173.36 | 785,009.44 | 4,044,173.36 |
合计 | 13,478,231.90 | 5,377,927.51 | 13,478,231.90 |
5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41,646,049.17 | 74,939,208.6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065,813.85 | -8,157,924.02 |
合计 | 233,580,235.32 | 66,781,284.6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14,067,372.7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3,516,843.2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4,218,397.8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947,172.4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930,729.56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57,547.8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62,821.0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7,870,620.08 |
所得税费用 | 233,580,235.32 |
55、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37。
56、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6,635,479.84 | 9,270,581.21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收益 | 70,818,555.68 | 14,795,729.34 |
递延收益 | 2,242,200.00 | |
其他企业间往来 | 111,521,849.52 | 78,151,559.44 |
合计 | 211,218,085.04 | 102,217,869.99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支出 | 445,180,629.24 | 174,305,237.67 |
营业外支出 | 8,557,281.05 | 4,999,723.48 |
其他企业间往来 | 125,604,603.92 | 76,283,798.10 |
合计 | 579,342,514.21 | 255,588,759.25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末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6,329,421.49 | |
合计 | 596,329,421.49 |
(4)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筹资活动相关保证金 | 357,660,402.68 | 9,507,458.74 |
合计 | 357,660,402.68 | 9,507,458.74 |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筹资活动相关保证金 | 315,143,398.70 | 166,950,073.89 |
支付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费用 | 29,583,618.75 | |
合计 | 344,727,017.45 | 166,950,073.89 |
57、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780,487,137.45 | 222,258,597.7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79,387,893.02 | 16,096,846.5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9,082,153.46 | 48,222,409.0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853,321.09 | 5,077,705.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238,757.20 | 6,401,298.3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142,823.32 | -2,991,687.4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20,950.85 | 111,502.0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605,834.26 | -17,888,878.2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5,117,633.14 | 48,986,535.7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626,056.03 | -24,739,769.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264,874.74 | -8,765,659.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199,060.89 | 607,735.1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3,802,592.53 | 219,206,882.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0,088,018.64 | -185,165,932.5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 1,777,616,114.10 | -124,796,772.04 |
“-”号填列)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1,372,821.68 | 202,620,813.9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454,846,918.43 | 948,887,776.7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48,887,776.76 | 187,712,042.5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05,959,141.67 | 761,175,734.26 |
(2)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00.00 |
其中: | -- |
苍南县金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500.00 |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454,846,918.43 | 948,887,776.76 |
其中:库存现金 | 585,476.84 | 681,454.5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442,676,822.59 | 943,409,163.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1,584,619.00 | 4,797,158.6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4,846,918.43 | 948,887,776.76 |
58、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报告期内,因本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2019年度报表予以追溯调整,调整增加归母净资产共计1,969,233,050.87元,其中:调整增加资本公积634,976,723.07元;其他综合收益144,628,136.91元;未分配利润1,189,628,190.89元。
5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4,855,559.89 | 各项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56,743,547.97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立应付票据 |
固定资产 | 173,875,385.09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投资性房地产 | 17,599,423.10 | 抵押用于银行借款及开立应付票据 |
合计 | 893,073,916.05 | -- |
6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78,612,243.00 |
其中:美元 | 12,010,132.49 | 6.5249 | 78,364,933.06 |
欧元 | |||
港币 | 292,547.61 | 0.8454 | 247,309.43 |
日元 | 8.00 | 0.0638 | 0.51 |
应收账款 | -- | -- | 4,612,068.28 |
其中:美元 | 706,841.22 | 6.5249 | 4,612,068.28 |
欧元 | |||
港币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记账本位币 |
惠农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人民币 |
爱普资源有限公司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美元 |
61、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建设衢州仓库补助 | 400,000.08 | 递延收益 | 400,000.08 |
建设临海仓库补助 | 200,000.04 | 递延收益 | 200,000.04 |
台州仓库储备建设 | 342,711.72 | 递延收益 | 342,711.72 |
农资连锁网络建设补贴款 | 1,042,942.56 | 递延收益 | 1,042,942.56 |
化肥储备库财政补助资金 | 70,140.00 | 递延收益 | 70,140.00 |
安徽广德化肥混配与配送中心建设 | 230,769.24 | 递延收益 | 230,769.24 |
农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 | 183,333.36 | 递延收益 | 183,333.36 |
复合肥生产线改造工程 | 250,000.00 | 递延收益 | 250,000.00 |
浙江浙农农业技术研究院提升发展项目 | 719,516.43 | 递延收益 | 719,516.43 |
拆迁补偿款 | 457,543.56 | 递延收益 | 457,543.56 |
中药现代化财政专项资金 | 25,000.00 | 递延收益 | 25,000.00 |
物流业中央预算内基建拨款 | 155,556.00 | 递延收益 | 155,556.00 |
柯桥区财政局拨付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 314,500.00 | 递延收益 | 314,500.00 |
柯桥区服务业项目财政专项奖励资金 | 8,347.08 | 递延收益 | 8,347.08 |
化肥储备补贴 | 25,932,325.48 | 其他收益 | 25,932,325.48 |
配方肥补贴 | 223,150.00 | 其他收益 | 223,150.00 |
财政扶持及企业发展补助 | 22,013,120.27 | 其他收益 | 22,013,120.27 |
稳岗补贴 | 1,136,422.59 | 其他收益 | 1,136,422.59 |
税费减免 | 580,268.45 | 其他收益 | 580,268.45 |
农药废弃物专项核算资金 | 1,852,391.54 | 其他收益 | 1,852,391.54 |
省级农药储备补贴 | 2,694,800.00 | 其他收益 | 2,694,800.00 |
现代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助 | 35,000.04 | 其他收益 | 35,000.04 |
椒江区财政局财政补助款 | 24,999.96 | 其他收益 | 24,999.96 |
台州市财政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125,000.04 | 其他收益 | 125,000.04 |
其他零星项目 | 2,375,532.42 | 其他收益 | 2,375,532.42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受同一控制方控制 | 2020年10月31日 | 工商变更 | 21,997,777,124.17 | 582,276,059.34 | 26,541,634,678.56 | 644,150,633.31 |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277,835,875.00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11,083,015,014.51 | 9,239,763,136.62 |
流动资产合计 | 8,639,364,013.79 | 6,790,330,338.5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43,651,000.72 | 2,449,432,798.10 |
负债: | 6,945,557,018.04 | 5,504,427,561.79 |
流动负债合计 | 6,722,561,084.06 | 5,327,359,051.9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2,995,933.98 | 177,068,509.83 |
净资产 | 4,137,457,996.47 | 3,735,335,574.83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894,574,190.76 | 1,766,102,523.96 |
取得的净资产 | 2,242,883,805.71 | 1,969,233,050.87 |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苍南县金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出售 | 2020年11月30日 | 协议约定 | 10,457.30 | ||||||
新昌景岳中医院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51.00% | 出售 | 2020年11月30日 | 协议约定 | 12,463,852.51 |
其他说明: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3、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增加合并单位13家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 68.00 | 新设 |
苏州瑞垚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市瑞升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杭州至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南京瑞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南京瑞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瑞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平湖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扬州宝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丽水宝顺行二手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宁波甬汽广告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丽水宝顺行悦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新设 |
本报告期减少合并单位2家
名称 | 投资比例(%) | 备注 |
诸暨市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衢州宝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00 | 注销 |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商贸流通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市 | 绍兴市 | 药品批发业 | 100.00% | 设立 |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因下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股权变动引起资本公积变动,此类变动也引起本公司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该等变化不影响本公司对相应子公司的控制。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宁波金惠利农业科 | 嘉兴市金惠利农业 | 浦江浙农农业科技 | 江西金惠利农资有 | 浙江浙农飞防科技 | 嘉兴浙农禾丰农业 | 桐乡金惠利农业科 | 浙江金庆铃汽车销 | 台州浙农惠多利农 | 安徽惠多利农资有 | 衢州市惠多利农资 | 浙江农资集团浙北 | 湖州市惠多利农资 | 江苏惠多利农资连 | 福建惠多利农资有 | 江苏天泰化工有限 | 台州惠多利农业科 |
技服务有限公司 | 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服务有限公司 | 服务有限公司 | 技服务有限公司 | 售服务有限公司 | 资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连锁有限公司 | 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 | 连锁有限公司 | 锁有限公司 | 限公司 | 公司 | 技有限公司 | |
--现金 | 81,000.00 | 1,612,000.00 | 20,750.00 | 240,000.00 | 165,000.00 | 258,750.00 | 3,305,115.00 | 125,000.00 | 600,000.00 | 744,000.00 | 427,700.00 | 160,000.00 | 924,000.00 | 70,200.00 | 72,800.00 | 222,000.00 | 1,600,000.00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81,000.00 | 1,612,000.00 | 20,750.00 | 240,000.00 | 165,000.00 | 258,750.00 | 3,305,115.00 | 125,000.00 | 600,000.00 | 744,000.00 | 427,700.00 | 160,000.00 | 924,000.00 | 70,200.00 | 72,800.00 | 222,000.00 | 1,6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81,230.31 | 1,608,613.44 | 20,643.23 | 239,316.41 | 165,536.40 | 261,293.97 | 3,302,087.95 | 124,737.95 | 933,025.48 | 759,864.53 | 448,217.67 | 159,797.58 | 926,637.02 | 73,386.69 | 72,541.71 | 222,721.41 | 1,974,413.77 |
差额 | -230.31 | 3,386.56 | 106.77 | 683.59 | -536.40 | -2,543.97 | 3,027.05 | 262.05 | -333,025.48 | -15,864.53 | -20,517.67 | 202.42 | -2,637.02 | -3,186.69 | 258.29 | -721.41 | -374,413.77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230.31 | -3,386.56 | 106.77 | -683.59 | 536.40 | -2,543.97 | 3,027.05 | -262.05 | 333,025.48 | 15,864.53 | 20,517.67 | 202.42 | 2,637.02 | 3,186.69 | 258.29 | -721.41 | 374,413.77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杭州市 | 杭州市 | 投资管理 | 20.00% | 权益法 |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南宁市 | 南宁市 | 批发零售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204,496,371.82 | 190,771,402.70 | 989,074,522.49 | 140,810,937.47 |
非流动资产 | 1,179,020,615.52 | 20,182,367.47 | 1,129,821,437.59 | 23,301,533.34 |
资产合计 | 3,383,516,987.34 | 210,953,770.17 | 2,118,895,960.08 | 164,112,470.81 |
流动负债 | 2,197,923,984.82 | 178,611,159.79 | 1,444,948,106.09 | 133,132,642.86 |
非流动负债 | 1,205,983.12 | 1,606,207.66 | 1,727,860.16 | 2,156,321.67 |
负债合计 | 2,199,129,967.94 | 180,217,367.45 | 1,446,675,966.25 | 135,288,964.53 |
少数股东权益 | 643,102,471.64 | 150,882,743.3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41,284,547.76 | 30,736,402.72 | 521,337,250.45 | 28,823,506.2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08,256,909.55 | 15,060,837.33 | 104,267,450.09 | 14,123,518.0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06,803,140.95 | 15,980,830.56 | 96,145,527.56 | 15,043,511.30 |
营业收入 | 80,371,522.63 | 1,376,200,553.65 | 102,385,532.79 | 1,401,685,960.36 |
净利润 | 71,060,025.57 | 1,912,896.44 | 61,341,977.26 | 121,326.62 |
综合收益总额 | 71,060,025.57 | 1,912,896.44 | 61,341,977.26 | 121,326.62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448,589.24 | 2,383,385.80 |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6,652,222.84 | 29,578,867.08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净利润 | -393,795.84 | -844,939.27 |
--综合收益总额 | -393,795.84 | -844,939.27 |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 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75,000,000.00 | 278,000,000.00 | 635,686,824.70 | 988,686,824.70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222,267,400.00 | 222,267,400.00 | ||||
合计 | 75,000,000.00 | 278,000,000.00 | 635,686,824.70 | 50,000,000.00 | 222,267,400.00 | 1,260,954,224.70 |
单位:元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4,201,828.90 | 214,000,000.00 | 1,098,549,963.70 | 1,316,751,792.60 | ||
应付债券 | 222,352,000.00 | 222,352,000.00 |
合计 | 4,201,828.90 | 214,000,000.00 | 1,098,549,963.70 | 222,352,000.00 | 1,539,103,792.60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935,159.07元(2019年12月31日:3,675,236.68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78,364,933.06 | 247,309.94 | 78,612,243.00 | 80,619,987.89 | 0.76 | 80,619,988.65 |
应收账款 | 4,612,068.28 | 4,612,068.28 | 3,570,253.27 | 3,570,253.27 | ||
合计 | 82,977,001.34 | 247,309.94 | 83,224,311.28 | 84,190,241.16 | 0.76 | 84,190,241.92 |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832,244.27元(2019年12月31日: 984,712.55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0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1%,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108,473.75元、其他综合收益92,900.70元(2019年12月31日:净利润113,912.24元、其他综合收益270,675.66元)。管理层认为1%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43,550,000.01 | 1,143,550,000.01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43,550,000.01 | 1,143,550,000.01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640,000.00 | 343,936,800.00 | 394,576,800.00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0,371,647.15 | 190,371,647.1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0,640,000.00 | 1,677,858,447.16 | 1,728,498,447.1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3,674,965.50 | 3,674,965.50 | ||
衍生金融负债 | 3,674,965.50 | 3,674,965.5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674,965.50 | 3,674,965.5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综合 | 55,000.00 | 20.84% | 20.8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惠多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参股公司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嘉善天品果蔬专业合作社 | 参股公司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浙江浙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杭州浙农鑫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参股公司 |
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武义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杭州萧山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本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嘉善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龙泉浙农美林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浙江浙农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 |
浙江天夏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 |
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参股的公司 |
绍兴唯尔福生活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原控股股东间接参股的公司 |
浙江天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80,275.23 | - |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80,517,189.43 | 450,000,000.00 | 否 | 83,487,216.27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采购商品 | 97,462,425.75 | 108,000,000.00 | 否 | 4,388,609.00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29,693.71 | 3,000,000.00 | 否 | 155,538.00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379,493.49 | 11,000,000.00 | 否 | 487,155.97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1,596.45 | - | 10,321.44 |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25,369,126.86 | 450,000,000.00 | 否 | 70,091,718.45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513.50 | - |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095.60 | - |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04,140.79 | - | ||
浙江浙农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960,762.14 | - | 369,391.6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6,795,604.09 | 3,710,602.29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出售商品 | 808,816.53 |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出售商品 | 1,498,910.89 |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64,323.04 |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0,408,925.48 | 1,995,344.02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1,088,342.83 | 3,700,652.72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295.57 | 2,501,769.96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0,861.71 | 990.83 |
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65,958.41 | 26,471.75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20,087.16 |
嘉善天品果蔬专业合作社 | 出售商品 | 278,839.45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970,950.25 | 252,968.83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902,027.92 |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出售商品 | 9,174.31 | |
嘉善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566.37 | |
龙泉浙农美林置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14,955.75 | |
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338.05 |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459.16 | |
绍兴供销大厦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842.80 |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135,927.76 |
(2)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394,371.31 | 642,157.03 |
浙江浙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房 | 78,308.80 | 178,642.00 |
浙农控股集团浙江金鸿进出口有限公司 | 办公房 | 70,188.94 | 140,763.50 |
浙江天夏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4,285.71 | 14,285.71 |
浙江天夏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41,714.29 | 41,714.2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4,771,147.93 | 480,663.83 |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218,095.24 | |
绍兴华通市场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0,000.00 |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房及仓库 | 196,005.02 | 168,507.07 |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20年03月10日 | 2021年03月10日 | 否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16,000,000.00 | 2020年03月04日 | 2021年03月03日 | 否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2月21日 | 2021年10月2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钱木水 | 336,000,000.00 | 2018年06月14日 | 2024年06月13日 | 否 |
(4)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拆入金额为期末余额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14,100,000.00 | 2020年01月0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拆入金额为期末余额 |
拆出 |
(5)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83.98 | 225.12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7,800.00 | 39.00 |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 141,350.00 | 706.75 | 1,978,900.00 | 9,894.50 |
应收账款 | 浙江浙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259,383.00 | 121,175.75 | 409,868.00 | 40,122.30 |
应收账款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2,085,637.99 | 10,428.19 | 1,234,084.11 | 6,170.42 |
应收账款 |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 10,000.00 | 50.00 | ||
应收账款 | 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142,361.00 | 711.81 | ||
预付账款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6,479,363.07 | 6,081,620.05 | ||
预付账款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766,220.00 | 38,810.86 | ||
预付账款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1,844.00 | 391,500.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丰泽瑞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131,375.06 | 51,341,991.97 | ||
预付账款 | 杭州萧山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 710,697.87 | 710,697.87 | ||
预付账款 | 浙江供销超市有限公司 | 10,956.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金海蕴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17,800.00 | 17,8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3,002,880.00 | 12,248,169.00 |
应付账款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26,257.00 | |
应付账款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92,950.00 | |
应付账款 | 绍兴唯尔福生活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 15.34 | |
应付账款 | 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61,239.00 | |
其他应付款 | 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2,000.00 | 2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1,276,516.44 | 1,276,516.44 |
其他应付款 | 武义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12,642,000.00 | 13,62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浙农鑫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608,000.00 | 11,88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嘉兴新洲供销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10,167,500.00 |
其他应付款 | 绿地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 14,100,000.00 | 14,100,000.00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广西富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49,486.24 | 622,640.00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日本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1,691,683.85 |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 | 401,821.11 | 176,010.01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浙江省台州市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 1,816,761.66 | 799,447.09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衢州市衢江区农合联农资有限公司 | 91,743.12 | |
预收账款/合同负债 | 金华市粮丰植保专业合作社 | 4,190.00 |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41,620,000.00元向中国银行钱清支行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2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13日至2021年3月21日;人民币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1年5月20日。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浙商银行杭州西湖支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115,347,128.26元,以及池内保证金人民币3,608,955.17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116,061,710.80元,分别是: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7,877,906.80元;平湖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010,380.00元;浙江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0,814,314.00元;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170,000.00元;浙江农资集团浙北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8,189,110.00元。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宁波银行杭州分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222,003,881.71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221,405,727.19元,分别是:安徽道尔化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4,342,500.00元;安徽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6,910,668.00元;福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314,088.00元;湖南省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2,853,240.00元;湖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320,000.00元;江苏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6,681,600.00元;江苏天泰化工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499,300.00元;江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5,276,050.79元;龙游县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822,000.00元;衢州市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000,000.00元;陕西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400,250.00元;扬中市威金斯肥业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986,030.40元。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以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和其拥有的坐落于浙江省衢州市金秋南路18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4,505,256.66元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质押、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300,000,000.00元。其中:人民币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1月20日到2021年10月29日;人民币3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4日至2021年10月29日;人民币4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10日到2021年10月29日;人民币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17日到2021年10月29日。
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希之波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母公司浙江农资集团宁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034,204.53元向宁波银行鄞州支行抵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3,350,000.00元。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坐落于龙游东华街道城南工业区兴业大道16号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6,335,570.80元向工行龙游支行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2,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27到2021年2月26日。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满洲里爱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入招商银行保俶支行票据池,账面原值共计人民币65,430,000.00元,质押并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共计人民币64,644,000.00元。分别是:
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144,000.00元;北京丰泽晟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63,500,000.00元。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誉海融汇贸易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1幢1单元1801-1806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7,956,234.68元,向成都银行抵押借款共计人民币9,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
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石原金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所拥有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房屋账面原值人民币34,866,746.85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人民币10,387,440.00元向宁波银行象山支行抵押,期末融资余额为0.00。
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浙农禾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以所拥有坐落于嘉兴市洪兴路1822号的房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225,899.41元,向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抵押借款人民币共计1,5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
1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港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试驾车,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922,348.11元向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共计1,346,364.6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5月1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庆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母公司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31,347,353.57元向杭州联合银行半山支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4,600,000.00元。
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人民币10,325,036.00元,固定资产房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7,930,736.99元向中国银行丽水分行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26,000,000.00元。
1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卡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试驾车,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906,614.60元向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共计717,131.1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10月28日。
1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凯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试驾车,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人民币1,840,282.94元向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抵押借款人民币共计1,323,329.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5月12日至2021年12月6日。
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诚上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4,846,344.20元)向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2日。
1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临海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4,594,786.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1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宝顺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9,708,869.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1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宝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4,619,609.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1年7月30日。
2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613,732.00)向上海浦发长春支行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76,760.00元。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
2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512,888.00)向上海浦发长春支行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589,840.00元。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
2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604,072.00)向上海浦发长春支行抵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862,960.00元。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3日。
2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宁新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5,095,600.00元)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8,814,000.00元。质押期限为2020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
2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的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463,179.40元)向中信银行武汉分行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7,500,000.00元。质押期限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
2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8,310,725.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2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辰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1,890,36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2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2,889,891.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2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0,197,613.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2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昌宝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232,94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2,150,965.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3,574,769.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虞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0,079,101.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4,166,00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42,340,363.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宝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53,302,71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桐乡市宝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9,399,28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扬州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8,155,40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金昌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0,193,853.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39、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湖机电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35,418,235.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4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诸暨宝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
28,568,456.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4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29,548,015.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4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金昌至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3,665,144.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4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昌宝湖汽车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车辆合格证(车辆合格证对应存货账面原值人民币10,821,072.00元)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质押办理提前提车业务。质押期限为2020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7日。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经本公司于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之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农资业务板块、汽车业务板块、医药业务板块。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农资板块 | 汽车板块 | 医药业务板块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11,694,896,812.29 | 15,524,721,108.69 | 1,527,634,868.41 | 28,747,252,789.39 | |
营业成本 | 11,158,547,850.06 | 14,023,770,741.01 | 1,283,997,706.10 | 26,466,316,297.17 | |
资产总额 | 6,681,716,303.57 | 4,647,051,444.80 | 1,446,228,542.06 | 195,540,000.00 | 12,579,456,290.43 |
负债总额 | 4,191,897,942.79 | 2,758,054,042.67 | 839,619,911.11 | 195,540,000.00 | 7,594,031,896.57 |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8,241,457.32 | 100.00% | 2,854,992.16 | 1.31% | 215,386,465.16 | 282,493,473.18 | 100.00% | 3,841,999.21 | 1.36% | 278,651,473.97 |
其中: | ||||||||||
合计 | 218,241,457.32 | 100.00% | 2,854,992.16 | 215,386,465.16 | 282,493,473.18 | 100.00% | 3,841,999.21 | 278,651,473.9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7,958,598.72 | 2,652,719.56 | 1.22% |
1至2年 | 100,732.50 | 20,146.50 | 2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82,126.10 | 182,126.10 | 100.00% |
合计 | 218,241,457.32 | 2,854,992.16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7,958,598.72 |
1至2年 | 100,732.50 |
3年以上 | 182,126.10 |
合计 | 218,241,457.3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841,999.21 | 987,007.05 | 2,854,992.16 | |||
合计 | 3,841,999.21 | 987,007.05 | 2,854,992.16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008,081.98 | 4.59% | 100,080.82 |
第二名 | 8,075,252.85 | 3.70% | 80,752.53 |
第三名 | 7,898,688.89 | 3.62% | 78,986.89 |
第四名 | 6,267,197.61 | 2.87% | 62,671.98 |
第五名 | 6,168,084.21 | 2.83% | 50,247.97 |
合计 | 38,417,305.54 | 17.61% |
(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5)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603,202.95 | 7,316,237.63 |
合计 | 7,603,202.95 | 7,316,237.63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及代垫款 | 5,079,511.00 | 224,965.79 |
重大资产重组费用 | 6,360,000.00 | |
押金及保证金 | 3,089,135.00 | 1,238,000.00 |
合计 | 8,168,646.00 | 7,822,965.79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0年1月1日余额 | 506,728.16 | 506,728.16 | ||
2020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9,180.75 | 9,180.75 | ||
--转入第三阶段 | 5,156.00 | 5,156.00 | ||
本期计提 | 68,227.50 | 103,120.00 | 171,347.50 | |
本期转回 | 98,295.86 | 98,295.86 | ||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 394,095.55 | 68,227.50 | 103,120.00 | 565,443.0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881,911.00 |
1至2年 | 78,600.00 |
2至3年 | 105,015.00 |
3年以上 | 103,120.00 |
合计 | 8,168,646.00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06,728.16 | 58,714.89 | 565,443.05 | |||
合计 | 506,728.16 | 58,714.89 | 565,443.05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5,000,000.00 | 1年以内 | 61.21% | 250,000.00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700,000.00 | 1年以内 | 33.05% | 135,000.00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2-3年 | 1.22% | 50,000.00 |
第四名 | 往来及代垫款 | 50,000.00 | 1年以内 | 0.61% | 2,500.00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30,000.00 | 1-2年 | 0.37% | 6,000.00 |
合计 | -- | 7,880,000.00 | -- | 96.46% | 443,500.00 |
5)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期末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7)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期末无因转移其他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27,985,611.13 | 2,727,985,611.13 | 448,600,000.00 | 448,600,000.00 | ||
合计 | 2,727,985,611.13 | 2,727,985,611.13 | 448,600,000.00 | 448,6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绍兴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1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绍兴县华通会展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 | 108,300,000.00 | 1,000,000.00 | 109,300,000.00 | ||||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485,101,805.42 | 485,101,805.42 | |||||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 2,242,883,805.71 | 2,242,883,805.71 | |||||
合计 | 448,600,000.00 | 2,738,985,611.13 | 459,600,000.00 | 2,727,985,611.13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15,877,012.67 | 972,413,659.96 | 1,186,776,175.77 | 1,123,041,779.33 |
其他业务 | 7,173,861.85 | 3,353,548.96 | 6,614,800.41 | 3,353,548.92 |
合计 | 1,023,050,874.52 | 975,767,208.92 | 1,193,390,976.18 | 1,126,395,328.25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023,050,874.52 | 1,023,050,874.52 |
其中: |
西药、中成药 | 910,110,677.70 | 910,110,677.70 |
中药材、中药饮片 | 99,249,532.26 | 99,249,532.26 |
其他 | 13,690,664.56 | 13,690,664.56 |
经营地区 | 1,023,050,874.52 | 1,023,050,874.52 |
其中: | ||
浙江省内 | 1,023,050,874.52 | 1,023,050,874.52 |
浙江省外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1,015,877,012.67 | 1,186,776,175.77 |
其中:销售商品 | 1,015,877,012.67 | 1,186,776,175.77 |
其他业务收入 | 7,173,861.85 | 6,614,800.41 |
其中:房租费收入 | 5,703,619.04 | 5,370,285.72 |
其他零星收入 | 1,470,242.81 | 1,244,514.69 |
合计 | 1,023,050,874.52 | 1,193,390,976.18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360,000.00 | 13,500,000.00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500,958.90 | 2,320,542.46 |
合计 | 13,860,958.90 | 15,820,542.46 |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333,423.30 | 主要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处置收益等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812,024.97 | 主要系财政补助、税收返还等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6,354,691.42 | 主要系理财收益等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582,276,059.34 | 主要系同控下收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057,180.64 | 主要系其他非流动资产、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处置收益等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68,999.89 | 主要系公益性捐赠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报 |
废损失等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322,080.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18,029,704.81 | |
合计 | 307,212,594.85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5% | 0.72 | 0.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7% | 0.09 | 0.09 |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2020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