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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波重科: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重点和2021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竞争日益激烈的行业境况,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以信息化管理为主线,以资本市场为平台,夯实主业,谋求多元化发展”的目标,在公司董事会的带领下,成功克服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总体经营状况良好,公司业绩与去年相比有所上升。

(一)公司主营业务为桥梁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723.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80.73万元,增幅17.52%;实现净利润5,190.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34.59万元。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增减变动率
一、营业总收入85,723.0072,942.2712,780.7317.52%
其中:营业收入85,723.0072,942.2712,780.7317.52%
二、营业总成本78,570.1568,416.0110,154.1414.84%
其中:营业成本70,428.0958,999.1811,428.9119.37%
税金及附加183.63159.8223.8114.90%
销售费用1,029.02919.19109.8311.95%
管理费用3,642.595,784.16-2,141.57-37.02%
研发费用2,993.652,339.30654.3527.97%
财务费用293.17214.3678.8136.77%
信用减值损失-1,261.80-1,667.51405.7124.3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54-4.118.65210.42%
其他收益338.61190.95147.6677.3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234.193,045.583,188.61104.70%
加:营业外收入12.5583.81-71.26-85.03%
减:营业外支出228.562.84225.727947.8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018.173,126.552,891.6292.49%
减:所得税费用827.89570.87257.0245.0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190.282,555.692,634.59103.09%

(1)2020年度营业收入85,723.00万元,同比增加12,780.73万元,增幅

17.52%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产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2)2020年度营业成本70,428.09万元,同比增加11,428.91万元,增幅

19.37%,主要系报告内完成产量增加以及毛利率略有下降,导致成本增长。

(3)2020年度税金及附加183.63万元,同比增加23.81万元,增幅14.90%,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增值税附税增加所致。

(4)2020年销售费用1,029.02万元,同比增加109.83万元,增幅11.95%,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所致。

(5)2020年管理费用3,642.59万元,同比减少2,141.57万元,降幅37.02%,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员工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减少所致。

(6)2020年研发费用2,993.65万元,同比增加654.35万元,增幅27.97%,主要系生产工艺、工法,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改造等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7)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293.17万元,同比增加78.81万元,增幅36.77%,主要系公司本期借款利息、银票贴现以及开立银行独立保函等产生的费用增加所致。

(8)2020年度资产减值损失-1,261.80万元,同比增加405.71万元,增幅

24.33%,主要系报告期内回款增加所致。

(9)2020年度资产处置收益4.54万元,同比增加8.65万元,增幅210.42%,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所致。

(10)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12.55万元,同比减少71.26万元,降幅85.03%,主要系去年因税率转换,同时影响多计提税金导致无需支付的税金形成所致。

(11)2020年度净利润5,190.28万元,同比增加2,634.59万元,增幅

103.09%,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步增长及限制性股票摊销费用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具体工作如下:

(1)坚持“同质优价、同价优质”的市场战略,强化市场开发

2020年,公司通过优化公司营销战略,在把握合同风险的前提下,实施“同质优价、同价优质”的市场战略,有利的提高了公司承接的合同质量;公司通过持续优化营销架构、引进专业型营销人员、加强复合型营销人员培训,打造了一支强大的复合型专业市场营销团队,为市场开拓进一步提供了有利支持和保障;通过加大对区域性营销网络及营销体系的建设,强化市场开发渠道的拓展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与国内大型总承包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2)加强工艺研发,提升科技应用创新驱动力

公司持续加大引进科技创新型人才力度,加强生产流程、工装设备等方面的科技研发投入,通过研制多功能下料吊机及吊具设备、新型双幅多榀钢-混组合梁架桥机、多功能正交异性板装配设备、研发大跨度钢桁拱桥桥面板无应力焊接安装技术来提高生产效率。2020年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同时结合公司自身需求,与国内先进的设备厂家联合研制适合公司发展的自动化设备,有力地提升了公司生产制造能力和产品的科技含量。

(3)完善体系、优化薪酬、绩效方案、储备人才

在体系建设方面,2020年公司通过管理推进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控体系,持续优化信息化流程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企了业风险管控能力;同时,公司也积极提炼、优化各管理层级的岗位职责、岗位报表及绩效考核指标,强化执行,并借助信息化系统数据持续检查,有力地提高了公司团队的执行效率,提升了企业运营效率。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通过引进优秀专业人才,优化培训体系,设立“海波商学院”,完善基层管理人员培养机制,强化人才“育”、“留”,来充盈公司的骨干团队。在确保员工能够履岗尽职的基础上,加强员工的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积极探索、实行轮岗制度,并优化员工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加速了人才的培养和沉淀,为企业战略发展做好复合型人才的储备。

(4)严抓安全促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明确安委会的责权利,通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动安全体系的实施,加大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加大现场安全巡视及隐患排查,提高现场的安全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采取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降低了安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高度重视融资及应收账款清收工作,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银行融资为主、其他融资为辅,不断加大筹措项目资金的工作力度;通过持续定期组织收款专项会议,实行分层分级的项目计量款及尾款清收工作,有效缓解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于2020年12月02日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5亿元,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资金基础。

(6)持续推进限制性股票工作,优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激发员工工作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行权工作,并持续优化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公司积极建立管理者与员工的绩效伙伴关系,极大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热情。

(7)加强项目管理,项目履约持续向好。

公司建立项目分类分级台账,实时监控建重点项目,并及时更新和调整,全方位加强在建项目管理,项目履约持续向好,形成了体系健全、职责清晰、制度完善、过程受控、保障有力、监督有效的在建项目管理体系。

二、报告期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年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2、2020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0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5、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7、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8、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全面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的全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

2、2020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2020年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已全部执行完成。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工作进展和执行的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审议了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公司董事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对独立董事的选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认为现有人员结构合理,高管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完全胜任各自的工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对公司审议公司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经考核可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认为方案符合相关监管机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自身发展状况,为公司的健康、快速发展出谋划策,促进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

通过电话、传真、邮箱和深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对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问题的咨询、提问进行沟通、回答。

(六)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2020年度,董事会严格执行证监会、深交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披露的各类公告及文件共计154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做到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1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本市场平台,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围绕自身核心业务,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积极寻求在桥梁钢结构产业链上下游的拓展,增强公司的规模和综合竞争力。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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