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披露标准,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自2020年1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发生诉讼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10,495.9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3%。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10,442.3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53.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起诉时间
起诉时间 | 诉讼基本情况 | 管辖法院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请求 | 诉讼进展 |
2020年11月 | 武汉矗立一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同纠纷 | 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 | 53.56 | 请求判决我司向其支付工程款42.56万元及利息11万元。 | 一审审理中 |
2020年11月 | 本公司反诉武汉矗立一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驻马店市遂平县人民法院 | 17.71 | 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返款超额支付的工程款17.71万元。 | 一审审理中 |
2021年1月 | 本公司诉湖北长江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荆州市洪湖市人民法院 | 2,959.14 | 1、请求判决确认材料调差差额988.17万元由被告承担; 2、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因二号梁场施工方案变更导致增加产生的工程款327万元; 3、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因梁场迟延交付产生的损失807.17万元; | 已立案 |
4、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因赶工增加的工程款698.02万元; 5、请求判决被告支付疫情期间增加投入的防疫成本138.78万元。 | |||||
2021年2月 | 本公司诉江苏嘉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 5,436.77 | 1、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310.17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126.60万元; 2、请求判决泗阳县交通运输局在欠付被告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 一审审理中 |
2021年3月 | 本公司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997.52 | 请求判决被告向我司支付工程款646.56万元及利息,并赔偿我司损失350.96万元。 | 已立案 |
2021年3月 | 本公司诉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981.22 | 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981.2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已立案 |
2021年3月 | 本公司诉江苏新中泰桥梁钢构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50 | 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5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已立案 |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结案或开庭审理,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具体数据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