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新英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袁新英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同期披露于巨潮资讯网,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已同期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子公司西域晨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