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1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朱国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兴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6,544,601.30 | 66,038,660.68 | 25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800,706.34 | -24,250,847.80 | 17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304,753.22 | -29,118,783.27 | 111.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3,235,794.24 | -64,590,364.74 | -90.8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4 | 17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4 | 17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4% | -1.14% | 1.9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33,606,263.61 | 3,448,246,791.16 | -3.3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242,726,398.78 | 2,223,948,974.88 | 0.8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609.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086,644.1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1,742.7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87,451.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372.38 | |
合计 | 15,495,953.1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2,38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6% | 200,389,724 | 质押 | 88,000,000 | |
朱国锭 | 境内自然人 | 4.56% | 25,696,305 | 19,272,229 | ||
周庆捷 | 境内自然人 | 2.83% | 15,954,165 | 11,965,624 | 质押 | 6,752,764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92% | 10,807,579 | |||
包晓茹 | 境内自然人 | 1.28% | 7,210,700 | |||
张永浩 | 境内自然人 | 1.18% | 6,640,000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0% | 5,635,500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0% | 5,083,400 | |||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2% | 4,032,258 | |||
邓启莉 | 境内自然人 | 0.64% | 3,583,465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200,389,7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389,724 |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807,5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7,579 | |||
包晓茹 | 7,21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10,700 | |||
张永浩 | 6,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0,000 | |||
朱国锭 | 6,424,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6,424,076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3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5,50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8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83,400 |
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32,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32,258 |
周庆捷 | 3,988,541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8,541 |
邓启莉 | 3,583,4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83,46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朱国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晓茹女士与朱国锭先生系夫妻关系。股东周庆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且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长,张永浩先生为公司子公司中恒博瑞董事,未知其他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500,000股,所持公司股份未变动;张永浩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股,邓启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83,465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期末下降40.76%,主要系本期业务量增加对应采购货款支付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期末下降35.15%,主要系本期承兑汇票到期。
3、预付款项较上年期末增加63.31%,主要系采购原材料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期末增加39.84%,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及业务借款等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上年期末增加48.63%,主要系本期富阳新基建项目投入。
6、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报表填列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期末下降97.52%,主要系支付上年预提的年终奖所致。
8、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下降48.10%,主要系支付了上年预提的税金。
9、租赁负债较上年期末增加100%,主要系本期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报表填列所致。10、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期末下降386.55%,主要系欧洲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较上年期末增加42.44%,主要系本期新增子公司杭州煦达,持股比例51%.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8.19%,主要系国内疫情形势好转,订单量增加。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08.48%,主要系营业收入上涨,相应成本也随之上涨。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440.77%,主要系营业收入上涨,相应税金也随之上涨。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2.24%,主要系2021年以来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导致期间费用上升。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4.80%,主要系公司业务量上涨,导致期间费用上升。
6、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43.53%,主要系本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7、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8.68%,主要系票据贴现利息增加。
8、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82.96%,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同比下降。
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系上年转让参股公司中恒派威。
10、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27.67%,主要系长账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986.11%,主要系本期收到富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专项奖励资金1750万。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772.57%,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7.74%,主要系经营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0.80%,主要系采购付款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24.54%,主要系上年同期有大额定期存款解讫。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24.61%,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 股份限售承诺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 2010年01月15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6年01月04日 | 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杭州中恒科 | 股份减持承 | 通过公司 | 2018年02月 | 三年 | 履行完毕 |
技投资有限公司、周庆捷、朱国锭 | 诺 | 201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获得的部分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后在法定期限及本次解禁后三年内不减持。 | 26日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6 |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 98,578.3 | 3,528.22 | 75,315.94 | 13,135.68 | 按承诺执行 | 0 |
普通股 | ||||||||||
合计 | -- | 98,578.3 | 3,528.22 | 75,315.94 | 0 | 0 | 0.00% | 13,135.68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朱国锭、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福星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322,58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4.80元,共募集资金999,999,984.00元,坐扣承销费用12,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7,499,984.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汇入本公司账户。上述人民币987,499,984.00元(考虑税金后988,207,531.17元)另减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4,528.3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85,783,002.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9003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7年2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4,653,900.00元,其中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40,459,400.00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14,194,500.00元。 根据公司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1,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17,877,195.72元(已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金额54,653,90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9,618,932.65元。 2021年1季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5,282,224.39元,2021年1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4,268.91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支出151,000,000.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53,159,420.11元(不包括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49,733,201.56 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31,356,784.32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能源互联网云平台 | 2021年09 | 不适用 | 否 |
建设项目 | 否 | 68,861 | 68,861 | 3,528.22 | 45,491.21 | 66.06% | 月30日 | |||
2.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 | 否 | 6,091 | 6,091 | 6,198.43 | 101.76% | 2019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626.3 | 23,626.3 | 3,528.22 | 23,626.3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8,578.3 | 98,578.3 | 75,315.94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无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98,578.3 | 98,578.3 | 3,528.22 | 75,315.94 | -- | -- | 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19年10月29日,为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延长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根据公司2017年2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5,465.39万元,其中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4,045.94万元,能源互联网研究院建设项目1,419.45万元。此置换金额已包括在2016年投入金额中。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759,222.27元,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8日之前将 |
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19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5,000,000.00元(其中:2019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65,000,000.00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3日之前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1,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