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21-1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自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是否加入相关国际网络:是,克瑞斯顿国际(Kreston International)。历史沿革:中汇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经过近30年的发展,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苏州、无锡、宁波、济南、广州、长春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同时也在中国香港与美国洛杉矶设立国际服务网络,中汇对各分支机构在人力资源管理、合伙人考核晋升及分配机制、业务项目管理、执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与作业系统等各方面实行高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中汇拥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央企年报审计业务,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司法鉴定业务等多种重要的执业资格与服务能力,能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财务审计及咨询、内控审计及咨询、IT审计及咨询、国际业务等全方面的专业服务,尤其在IPO及上市公司审计、国有大型企业年报审计、金融机构年报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实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中汇在2003年加入全球排名前十三的国际会计网络,在全球拥有125个国家网络服务资源,能够更好服务中国企业走向国际。
2、人员信息
中汇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强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665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师人数496人。
3、业务规模
中汇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68,6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2,0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263万元。2019年共承办7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主要行业涵盖金融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年报收费总额共计7,581万元。中汇事务所具备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事务所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执业信息
中汇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证券服务业务从业年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 | 洪烨 | 注册会计师 | 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0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过多家企业IPO申报及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 10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朱敏 | 注册会计师 | 自1993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18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多家企业IPO申报及上市公司年报的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 15 |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 蒋颖蕾 |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 自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具备9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服务,负责或参与过多家企业IPO申报及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丰富。 | 8 |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2018-2020年)中汇事务所累计受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无刑事处罚或自律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洪烨及拟签字会计师蒋颖蕾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独立性、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
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中汇在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很好地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外还恪守了独立性和保持职业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中汇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该所2020年度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报告均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状况,勤勉尽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独立董事对该所的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均表示满意。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
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