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擎天电器工业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88 |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税前利润 |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税前利润1%与200万元的高者≤错报金额<税前利润5%与1000万元的高者。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资产总额 |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且金额超过3000万元。 | 资产总额0.5%与1500万元的高者≤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与3000万元的高者。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财务报告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D.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E.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
一般缺陷 |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税前利润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5%,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税前利润1%与200万元的高者≤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税前利润5%与1000万元的高者。 |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查,并被限令退出行业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重大处罚; C.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制度体系失效; E.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F.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
重要缺陷 | A.公司因决策程序导致发生一般失误; B.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调查,并造成一定损失; C.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财产损失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缺陷的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
一般缺陷 | A.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B.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C.公司一般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或存在其他缺陷。 |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中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内控评价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在报告期内组织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内部控制运行良好。2021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
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章晓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