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公司上述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顾京 蔡洁 顾飞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