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情况说明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