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补充披露“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之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现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农药行业 | 1,848,977,855.90 | 1,417,991,560.51 | 23.31% | 18.40% | 18.87% | -0.30% |
分产品 | ||||||
农药原药 | 1,150,440,808.31 | 842,875,941.72 | 26.73% | 13.48% | 14.25% | -0.49% |
农药中间体 | 179,125,028.43 | 122,061,120.79 | 31.86% | 29.14% | 27.05% | 1.12% |
分地区 | ||||||
境内销售 | 776,393,017.11 | 676,322,450.83 | 20.60% | -11.00% | -8.85% | -1.87% |
境外销售 | 1,085,356,291.44 | 522,755,859.19 | 25.14% | 55.78% | 55.42% | 0.18% |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将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