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33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公司2021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48.5亿元授信额度,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6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国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0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泽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宁夏顺博)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熙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水泽恺”)拟向金融机构申请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权恒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3.7亿元授信额度。具体金额视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同时公司拟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且将公司持有的借款主体相应出资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由其项目投产后的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其项目地的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夏国博
1、宁夏国博的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河西镇田家岭村法定代表人:陈波注册资本:116,99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245962128718
成立时间:2012年6月12日经营范围: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可再生能源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主要经营地:同心县
2、宁夏国博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总资产(万元) | 553,695.81 |
净资产(万元) | 181,443.39 |
营业收入(万元) | 56,800.70 |
净利润(万元) | 12,410.74 |
主要经营地:红寺堡区
2、宁夏泽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总资产(万元) | 29,984.72 |
净资产(万元) | 24.36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7.66 |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总资产(万元) | 0 |
净资产(万元) | 0 |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0 |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总资产(万元) | 43,527.59 |
净资产(万元) | 5,510.40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15.05 |
公司住所: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张明乡张明乡政府院内106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3MA47KLNX3X
成立时间:2019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电力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经营地:商水县
2、商水泽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总资产(万元) | 575.53 |
净资产(万元) | 99.48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0.25 |
经营范围:风力、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设计、建设与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服务。主要经营地:民权县
2、民权恒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 2020年度/2020.12.31 |
总资产(万元) | 1,294.93 |
净资产(万元) | 199.56 |
营业收入(万元) | 0 |
净利润(万元) | -0.13 |
(二)公司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
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均用于各自的风电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郑晓东先生、陈进进先生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国博新能源有限公司30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宁夏顺博新能源有限公司3亿元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兰考熙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1亿元授信额度; 二级全资子公司商水县泽恺新能源有限公司1.8亿元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河南泽豫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99%)的全资子公司民权县恒风能源有限公司3.7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为一级、二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其业务发展的切实需要,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末,公司担保总额为487,468.8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末净资产的133.04%,均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