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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泽新能: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8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转股代码:191039 转股简称:嘉泽转股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

暨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确认意见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届二十次监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应签字监事3名,实签字监事3名。会议参会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预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及确认意见

作为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根据《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的相关要求,现就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授信额度计划及在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中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十)项至第(十二)项均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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