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对已签订的一系列《购买与回购合同》中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下发生的本金回购款、资金占用费、溢价回购款、保证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和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其他应付款等通过调整抵押物提供抵押保证。本次担保为前期担保调整抵押物,未新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本次调整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加快推进“双流?正源国际荟产城融合项目”投资建设。
本次调整抵押担保事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抵押担保事项。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