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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源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调整抵押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荟”)以其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对已签订的一系列《购买与回购合同》中部分或全部合同项下发生的本金回购款、资金占用费、溢价回购款、保证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费用和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其他应付款等通过调整抵押物提供抵押保证。正源荟以其名下约106.25亩土地使用权已实际为全部《购买与回购合同》项下发生的50,000万元本金回购款等提供抵押保证;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此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本次或后续抵押物调整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调整抵押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号)。

公司独立董事谢思敏、吴联生、林忠治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调整抵押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6号)。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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