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7)。
特此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