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北京市房山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已于2021年4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晓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