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作为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 风险事项类别 |
1 |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中浩”或“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4月30日前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存在无法披露年报及季度报告的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三、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作出提示,并与深中浩多次联系,敦促其尽快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主办券商已履行对深中浩的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深中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深中浩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