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会议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